书城医学生命的尊严与临终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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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临终关怀模式与临终关怀机构类型(4)

日间临终关怀部的服务方式多种多样,基本方式有以下两种:

1.“周末型”日间临终关怀服务

周末型日间临终关怀服务是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补充。晚期病人每周大约有5天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家庭临终关怀服务,并且主要由家属对其照顾。而对于家属来讲,每天在家中照顾晚期病人很辛苦,如果一周7天家属都在家中照顾晚期病人,会感到非常疲劳,甚至会被累垮,而且没有时间处理其他事情。为了缓解家属的疲劳,并使其能有时间处理其他事情,日间临终关怀部提供了周末型日间临终关怀服务,晚期病人每周有2个白天是在日间临终关怀部接受照护,此期间家属不必照顾晚期病人。

2“.平日型”日间临终关怀服务

平日型日间临终关怀服务主要针对那些家属白天必须工作而无法照顾晚期病人,而下班以后可以照顾病人的,并且无论是晚期病人还是家属都希望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能够多一些,再有晚期病人身体等各方面条件也允许其每天回家。接受这种服务的晚期病人白天被家属或志愿者送到临终关怀院接受照护,晚上被接回家。

接受这种临终关怀服务与接受24小时住院相比,晚期病人和家属在一起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而且由于白天晚期病人在日间临终关怀部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特别是躯体疼痛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晚上晚期病人回到家中会感到舒适,更加感受到家的温暖。

晚期病人在日间临终关怀部一般是上午接受医生和护士的检查、治疗,下午在“活动室”活动。

日间临终关怀服务的广泛发展需要具备以下两方面的必要条件:

(1)交通条件

因为晚期病人的身体状况一般比较虚弱而且活动不便,如果没有很好的交通条件每天接送,就会使晚期病人感到不便不适。舒适的交通运输工具和专业的护送人员是基础。

(2)志愿者

每天接送晚期病人到日间临终关怀部,晚期病人上车、下车、上楼、下楼除家属以外往往还需要他人的帮助。在国外接送晚期病人到日间临终关怀部的工作基本上由志愿者承担。

目前,日间临终关怀服务在我国的发展尚处在探索阶段。

(三)家庭临终关怀部

家庭临终关怀部(HomeCare)是现代临终关怀服务的基本形式之一,也是“社区病床”的一种类型。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家庭临终关怀服务都受到晚期病人和家属的普遍欢迎。例如在美国,选择家庭临终关怀服务方式的晚期病人约占各种接受临终关怀服务的晚期病人总数的80%左右,因此面向社区服务的临终关怀院一般都设有家庭临终关怀部。关于家庭临终关怀部的组成及其要求,将在本书“家庭临终关怀机构”中专门讨论。

二、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

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InstitutionBasedHospiceUnite)又称为“机构内设的临终关怀项目”(ProviderBasedHospiceProgram),属于“非独立性临终关怀机构”,是指在医院、护理院、养老院、社区保健站、家庭卫生保健服务中心等机构内设置的“临终关怀病区”、“临终关怀病房”、“临终关怀单元(病室或病床)”或“附属临终关怀院”,是最常见的一种临终关怀服务机构类型。美国有近2000家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其中30%设置在医院里,23%设置在家庭卫生保健机构中,6%设置在其他机构中。近年来,我国天津、上海、北京、西安等地建立的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多属于这种类型。如天津市肺科医院“关怀病房”、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持续护理病房”、北京中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临终关怀病区”,以及上海市各区退休职工护理院的临终关怀病房。

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与独立的临终关怀院相比,在服务宗旨和服务内容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在服务方式、组织管理和机构自身发展等方面则有明显不同。在我国创建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特别是在已具备相当规模和水平的医院和护理院中成立临终关怀病房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其原因是:

(一)投资少

创建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可以有效地利用已有的房舍、资金、专业人员和各种辅助科室及设备等资源,而不必像创建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那样必须筹集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服务工作投入运转,发挥效益。

(二)报批手续简便

目前,在我国尚缺乏完善的临终关怀机构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开办临终关怀机构的报批手续基本上是按照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手续办理。在合法的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办临终关怀服务业务,虽然国内各地的管理办法不尽相同,通常在不影响正常业务情况下,不需要专门向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即使办理审批手续,与办理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相比,也简便得多。

此外,由于临终关怀机构是依附于现有的医院、护理院或其他医疗卫生单位,这些单位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功能都可能成为临终关怀机构可以经常利用的资源,成为临终关怀机构服务功能的补充和延伸,成为不断提高临终关怀服务质量的有利条件和保证。

因此,在我国很多省市和地区,发展临终关怀事业多以创办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为起步方式。

当然,从国内外临终关怀服务项目发展的实践经验看,附设的临终关怀机构与独立的临终关怀机构相比,也有很多不利的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缺乏机构管理的自主权和自身发展的灵活性。

三、家庭临终关怀机构

家庭临终关怀简称“居家照护”(HomeCare),是临终关怀基本服务方式之一,指晚期病人住在自己家中由晚期病人家属提供基本的日常照护,由家庭临终关怀机构常规地提供晚期病人和家属所需要的各种临终关怀服务。

家庭临终关怀机构可以是独立的临终关怀院,如美国第一家专门提供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独立临终关怀院——爱荷华州中部临终关怀院(HospiceofCenterIowa);也可以是各种临终关怀服务单位和组织的分支机构——“家庭临终关怀部”或“家庭临终关怀团队”。

家庭临终关怀机构承担着大量的临终关怀服务工作任务,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衡量临终关怀机构的规模不仅要看临终关怀机构拥有多少张晚期病人住院床位,而且主要看该机构能够同时为多少晚期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具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临终关怀服务。

在西方国家具有高质量要求的家庭临终关怀服务已经基本普及。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质量要求包括:可以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昼夜临终关怀服务。一个国家或地区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普及与否与其社会和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第一,宽敞的家庭住房条件;第二,便捷的交通条件;第三,家庭通讯设备的普及;第四,庞大的临终关怀志愿者服务队伍。

虽然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社会对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需求是客观存在,不容忽视的。

近年来我国一些省市已经开展了家庭临终关怀服务的实践和研究工作,以探讨从中国国情出发如何发展城乡家庭临终关怀服务项目。

四、临终关怀机构的核心服务

临终关怀机构的“核心服务”(coreservices)是指临终关怀机构根据临终关怀模式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在临终关怀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常常以临终关怀机构是否具备提供临终关怀核心服务的能力作为颁发临终关怀服务“执照”和“许可证”的依据和条件。

临终关怀机构的核心服务包括:

(一)姑息性医疗照护(palliativemedicalcare)临终关怀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掌握临终医学理论和技术的专职医师。能够常规地为晚期病人提供内容充实的姑息性医疗照护,有效地控制和缓解疼痛等不适症状。

(二)临终护理(nursingcarefortheterminalillpersons)临终关怀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过临终关怀专业培训的专职护士,能够根据晚期病人的需求常规地为他们提供符合临终关怀质量要求的临终生活护理、技术护理和心理护理,同时能够向晚期病人家属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

(三)临终心理咨询(counselinginhospicecare)为晚期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临终心理咨询,解除他们的身心痛苦,促进其心理“康复”,是临终关怀的基本目标之一。临终关怀机构必须能够常规地向晚期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临终心理咨询服务。

(四)社会支援(socialsupport)

临终关怀服务中的社会支援,又称“临终关怀社会服务”(socialservicesinhospicecare)是临终关怀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既包括对晚期病人的社会支持,还包括对晚期病人家属的社会支持;既包括在晚期病人接受照护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支持,也包括晚期病人去世后一年内向其家属提供的居丧照护。临终关怀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临终关怀社会工作者直接或间接地(如争取社会有关方面向晚期病人及其家属提供支持和帮助)向接受服务的晚期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社会支援。

下篇

本篇详细介绍了在临终关怀临床实践过程中涉及的护理实践、疼痛控制、症状缓解、心理关怀、沟通交流、营养支持和居丧照护等具体临床技术,还重点介绍了目前在国际临终关怀领域新兴的临终康复关怀、临终关怀社会工作、死亡教育等的理论与实践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