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民身份之“哥德巴赫猜想”
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记叙三峡时引用一句话说:“山水有灵,亦当惊知己于千古矣!”不知这位痴情于河流的历史老人,是否想到过三峡这片多情的山水,在20世纪和21世纪交汇期,会发生一次惊动世界的百万大移民运动。
三峡工程到底会产生多少移民?如果精确到个位数,这绝不是一个简单就能回答的问题。在人类已把文明信息送到广袤太空的今天,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就可以算得来加减法,为什么在移民进行了10多年后,库区还一直为此事头痛不已?
一位分管这项工作的移民局长神情黯然地对我坦言:“对移民身份的清理和界定,对移民人数的确认,我一直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为什么每一次统计完移民人数,这位分管局长心里就发紧?为什么一说起库区移民人数,分管局长就会产生“壮士一去不复返兮”的悲壮情怀?
从北京到重庆,从库区各级政府到普通老百姓,包括全国的纳税人,谁都有权利向移民部门喝问:今天一个数字,明天一个数字,三峡移民到底是多少?
这些年来,移民人数的确定、移民身份的清理,库区上上下下不知统计多少次。我在移民局从事过移民培训,搞过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这些都与移民人数息息相关。可以这样说,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乡镇、村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移民身份、移民人数。
但是,我每一次看到移民人数的统计,精确到个位数、十位数,甚至百位数的数字都“不尽相同”。这里面到底藏有什么玄机和奥秘?我也不止一次陷入沉思。按199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调查测算,三峡库区鄂、渝两省市在册淹房移民总数是857503人,这是以分单位、分户调查的统计表为原始依据。但是,三峡移民是一个时间跨度长达17年的工程,搬迁对象在17年中是不断变化着的。
按照官方专业、准确的描述,人口自然增长每年12‰计算12年,淹没线上因功能调整需随迁县城10%、集镇5%;城集镇迁建区占地移民城市每平方公里800人、县城按700人、建制镇按600人计算,1997年两省政府批准的动态建房人口为1105613人,动迁总人口数为1208766人。
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由于“要致富、进水库”的思想作怪,2005年,经两省移民局统计,总的动迁人口达130多万人!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偷偷发笑。库区移民计划远远没有库区的实际变化快。
库区在近20年的跨度中,移民的变化到底有多大?难道真的就无法记录无法统计吗?当我面对这些“不尽相同”的数据时,常常是“丈二和尚摸不到脑瓜”,茫然不知所措。
首先,从库区人口婚姻上看,嫁进移民区的多,嫁出去少;有的女人在很远的地方找了一个男人,不但不嫁出去,还搞了个“倒插门”,反而引了一个“移民女婿”进来,一个移民一下就变成了3个移民。有一移民家有3个女儿,就搞了3个“倒插门”,还美其名曰更新观念,移民易俗,提倡男子汉“嫁”到女家去。
一位姓李的“移民女婿”笑嘻嘻地对我说:“库区有优惠政策,谁不想沾点光?一晃10多年过去,孩子上大学都要加5分呢,说来不怕你笑,我还要’勤快‘一点,’辛苦‘一点,赶紧和老婆弄一个娃娃出来。不然,政策一变,娃娃高考加5分就泡汤了。”
这位“倒插门”的女婿想的很实在:早栽秧、早打谷,早生娃娃早享福。多多享受移民优惠政策,岂不快哉乐哉?
近年来,库区超生子女不少,城镇有,农村为甚。这些“超生游击队”四处出击,防不胜防,人口统计漏掉不少,但只要统计移民身份,又从“缝隙”里冒了出来。这也是移民人数发生很大变化的原因之一。
在新增的移民中,新出生的人口和占地移民占了很大的比例。
忠县移民局副局长杨盛金对我说,这些年来为弄明白移民人数,真是费不尽的力,操不完的心,上级批评,群众质疑,可百万人确实是一个运动着的变数啊。
他打了一个比方说:“请一个数学家去河滩上数一大群鸭子,如果数得一个不差,我手板心煎鱼给你下酒!”为什么数不清?就因为它是一个运动着的、变化着的群体。在199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调查时,农村移民是这样算的,淹没房屋的移民都有记录在案,有名有姓,一家几人等等,这是有据可查的一群人。但他家被淹的土地,却是记在农业社的账上,这不是对他家的“歧视”,因为,他只是土地的经营承包者,被淹土地是以社为单位计算。
《淹没调查细则》规定:凡是淹没土地的村社,都统计了淹没土地的亩数,但没有登记土地承包者的姓名。
为什么不登记姓名?这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
我在库区某县一个严肃的场合,听到“县领导”愤怒地质问:“张三、李四、王二哥各淹了多少地,造一个花名册,这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吗?这么容易做的事都不做,移民局不是一群饭桶就是一群草包!你们这样不负责任,就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
在遭受上峰呵斥的时候,在座的人个个噤若寒蝉,面面相觑。谁都明白,在这种时候顶嘴,无异于火上浇油,肯定“死得脆”!这不是登记、不登记的问题,关键是怎么登?如何登?都不是这位“县领导”想象那样容易简单。
比方说,一户农民有6个人,有6亩土地,三峡涨水淹掉他家3亩地也记录在案。但如果要登记移民人数,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问题一:他全家6口人都算移民?还是只算3个移民?问题二:如果只算3个移民,是儿子算移民还是老子算移民?问题三:如果非界定不可,是由政府界定还是由他家界定?
问题四:如果由政府界定,凭什么介入他的“家务事”?问题五:如果由他家自己界定,时间是十天半月还是一月两月?问题六:如果时间拖不起,三峡又如何保证按时蓄水?
…………
移民身份和移民人数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数学,而是充斥着各种矛盾,牵扯到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复杂问题。
比方说,一个农业社淹了一半的耕地面积,那么,这个社是算一半的移民,还是全社都是移民?如果只算一半,这一半中谁家是移民?谁家又不是移民?如果有一家是6口人,只淹掉两分地,又怎么算移民人数?如果硬要按落实到人头上计算,家中就会产生谁是移民,谁不是移民的纷争。搬迁的时间就会一拖再拖,不仅会耽误三峡按期蓄水,而且还会造成家庭不睦,父子反目,兄弟阋于墙。一个工厂只淹掉一个车间,这个车间只有30名员工,而全厂有200名员工,是全厂都算是移民?还是一个车间算是移民?
一个搬迁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无情冲击下,不得不宣布在一个黎明前“死去”,这个“经济合作组织”消失之后,职工作鸟兽散,人去楼空,这部分人还算不算移民?
一个淹没企业的员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换成新职工,是新职工算移民?还是老职工算移民?政府给移民企业的优惠政策和相关待遇,是该老职工享受还该新职工享受?
…………
为弄清移民身份、移民人数复杂的成因,我在库区各地走啊,走啊,不知奔波了多少趟,不知求教了多少人,可是越走越苦恼,越听越糊涂,结果还是似是而非,似懂非懂,使得我不得不仰天长叹:三峡移民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我先后请教了重庆市移民局的陈联德副局长、徐江副局长、李善联处长、涪陵区移民局的黄杰科长、丰都移民局的李忠德科长、忠县移民局的杨盛金副局长、巫山县的冯光辛科长、奉节的程功勋副局长、开县移民局的陈能文书记等人,我之所以有针对性地请教这部分移民干部,是因为他们大多都参加过199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三峡淹没实物指标的调查,知道三峡移民身份形成的前因后果。
在三峡库区,不管是重庆还是湖北,上上下下都有一种说法,1992年4月4日是一道“时间的硬杠子”,凡是参加过199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三峡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的人,都是搞移民工作的“老师傅”,是库区移民工作的绝对中坚力量。
追根溯源,造成移民身份、移民人数复杂的原因,还是补偿资金、政策待遇等利益分配问题。
巫山县曾经有一则新闻惊动了整个三峡库区,在计算移民人数时,统计报表里出现了小数点,如3.4个移民,0.3个移民等等。
天哪,这算哪门子事哟!移民都是一个一个的,未必把人砍为几半截来计算?这也太残忍、太不人道了吧。如果让西方记者们知道了,绝对算得上是一则轰动整个世界的新闻。
为什么会把一个活人搞成“零点几个”人?“小数点移民”到底是怎么回事?它产生的背景又是什么?带着种种疑惑,我又一次来到巫山调查。
原来,“始作俑者”是移民补偿金的计算和分配方式。
计算农村移民的补偿,在库区的政策是相同的。移民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考虑到必须“同库同策”,否则,将会惹出一大堆麻烦事。但由于三峡移民的管理体制是“县为基础”,各区、县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因而在计算方式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从严格意义上讲,移民土地的产权仍属集体所有,他们只是承包经营者。一个农业社淹地移民数量,是按淹没耕园地的面积占该社耕园地总数的比重来确定的。这就是说,如果一个社淹掉1/3的耕园地,则社员总人数的1/3算为淹地移民。
重庆在具体实施中规定,淹地人口要取整数,优先秩序为:双淹户、淹房户、淹地多的户。重庆库区还规定,每一个农村移民至少可领到1万多元(1993年5月末静态补偿7000元加上物价指数)的生产安置费。
巫山县在确定淹地移民时,各家各户争先恐后当移民,乡镇村社难以做通思想工作,就按群众的要求进行计算,用每户实际淹没耕园地的面积除以人均耕园地面积来确定移民人数,即生产安置人数,这就是“小数点移民”的形成原因。
比方说,一个社淹掉100亩土地,政府算上12年的增长人口,给了120个生产安置指标,情况就特别复杂。移民老王家4口人,共承包土地4亩,淹掉2亩,就折算成2.4个人,按此计算,可领取2万多元的生产安置费。这就是产生“小数点移民”的缘由。
这个例子如果让某些记者来写稿,或许就变成了一则“有鼻子有眼”、有理有据的新闻,我不妨为“别有用心的记者”代拟一稿:
主标题:三峡库区惊现“小数点移民”副标题:巫山移民官员层层克扣移民补偿资金本报讯(记者)记者某月某日前在重庆市巫山县乡镇村采访,发现移民老王一家4个移民在花名册上变成了2.4个移民。用“小数点”把一个人进行肢解,是继三峡大坝出现裂缝之后移民工作发生的一大裂变。
老王一家4口人都是移民,共承包土地4亩,土地被淹掉了2亩。老王告诉记者说,他没有拿到4个人的移民补偿金。乡政府和村干部把他家4个活生生的人“砍成”了2.4个人。
在三峡库区,移民生产安置费的发放,是按每人1993年5月静态补偿7000元计算的,加上多年的价差补助,实际每人可拿到1.1万元左右。照此计算,老王一家4个人的生产安置费应该是4.4万元左右,可老王拿到手的只有2.64万元,还有1.76万元就被县、乡、村的移民官员层层克扣和贪污了。
当我把这条“代拟稿”交给一位资深新闻人看,他感叹说:真是一条事实准确、条理清楚,无懈可击、无一句废话的新闻!如果拿到世界范围参加评比,极有可能获得“普利策新闻奖”!
当我把这条“代拟稿”给一位资深移民干部看,他说:“这是一条混淆视听的新闻!除了专业移民工作者,一般读者可难辨真假啊!”其实,一个农业社的移民全部就地后靠,出现“小数点移民”问题不大,也好解决。但在移民外迁他乡的过程中,就大大增加了移民的人数。比如:张三家有4人,生产安置1.3人,李四家有3人,生产安置1.7人,两家人都要求外迁到其他省市安家,接收移民的省市肯定要给这两家人划7个人的承包地,而迁出地肯定得付7个人的生产安置费。这也是移民人数不断膨胀的又一个原因。
因为移民有立即兑现的移民补偿金和后期扶持政策,库区才出现“社社争当移民,家家争当移民,人人争当移民”的复杂情景。站在移民的角度思考,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农村移民界定难,城市移民身份界定也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我在调查中发现,移民身份不界定清楚,移民人数就无法统计出来。
城镇人口计算,一般是以居民的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为准。但由于牵涉到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淹没补偿,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比如说,一个企业单位有200人,这200人中有50人的“集体户口”在单位,还有150人的户口就分布得“五花八门”,有的在父母处,有的在媳妇处,分散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还有的职工甚至户口都没在本地。有的城市移民由于住宅被淹,居委会报表上有他的名字,但在单位上的在册人数就只占一个“人头”,没有他的姓名。
统计口径不同,移民人数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