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胡文炳编的《折狱龟鉴补》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某旅馆来了个瞎子要住店。当时正值黄昏,店中已客满。
“行行好吧,这么晚了我一个瞎子还能上哪儿找住宿去呢?”瞎子苦苦哀求道。
店小二见瞎子孤苦伶仃,十分可怜,特别同情他。就专门收拾了一间侧厢给瞎子住下了。瞎子感激不尽。
深夜,旅馆门被敲开,进来一个小贩,身背鼓鼓的货物,气喘吁吁地想住店。店小二见夜已将深,小贩一时难找容身之处,便道:“店已住满,你如将就的话,就委屈你住在侧厢吧。”
小贩面有难色答道:“我身上带着不少钱,最好住包房。”
店小二笑道:“不碍事的,与你同房住的是个瞎子,不会是强盗,你怕什么?”
小贩放下心来,便随同店小二进侧厢住下了。
瞎子见来了个伙伴,很高兴,两人拉拉扯扯地聊了好一会,而且聊得很投机。一直聊到小贩困了才罢休。
第二天清晨,小贩打点行李,急于赶路。一检查,大惊失色。“不好,我的5000文钱被偷了!”小贩叫道。
众人便把疑点集中到瞎子身上。
瞎子不慌不忙道:“呀,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啊?带这么多钱丢了真可惜。我就不像你,你瞧,我也带了5000文钱,可是捆在腰里的。这世道,还是谨慎为妙啊!”
瞎子正巧也带5000文钱,众人皆感诧异。小贩急红了眼,这钱是他辛辛苦苦攒出的本钱。他认定瞎子的钱是偷他的,瞎子不承认,反而说小贩想赖他的钱。
众人一时难辨真伪,便将他俩送到官府。陈公审理此案。
“你说他偷了你的钱,那么你的钱有没有识别的记号。”陈公问小贩。
“这是日常使用的东西,哪里会做什么记号?”小贩急道。
陈公又问瞎子。
“有记号,我的钱是字对字、背对背穿成的。”瞎子回答说。
陈公接过检查,正是这样。小贩急得直跺脚,可又无奈何。而瞎子脸上却露出欣喜。
陈公仔细地观察他俩的神态,心中一动,叫瞎子伸出手来检查。只见瞎子的两个手掌呈青黑色,铜钱的痕迹看得清清楚楚。
“大胆贼,还敢抵赖?”陈公厉声喝道。
没办法,瞎子只好承认此钱确是他趁小贩熟睡之际偷来后,花了一夜功夫用手摸索着把钱穿成这样的。
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即使你做得天衣无缝,也会被别人察觉到蛛丝马迹。所以,我们遇事不可只看表面现象,要仔细分析,找出破绽,从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