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一项由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发起,由某研究机构执行的统计研究,分析了信用历史的诸多变量,并得出结论:“更多实质性的结论,尤其是暗示抵押信贷中存在种族歧视的种种论断,具有巨大危害。”然而,媒体和政坛却似乎对这一“巨大危害”无动于衷。不同人群信用评分的差异,仅仅是在比较不同人群的抵押贷款通过率或是采用次级贷款的比例时,通常被忽略掉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一项由美联储于2006年发起的研究同样利用了《住房抵押贷款披露法案》的相关数据,注意到:“《住房抵押贷款披露法案》所披露的数据并没有囊括信用担保与定价的相关因素。”然而,如此重大的警告却极少被时时敲响的抵押贷款批准率统计差异的政治警钟和媒体警钟所提及。这份美联储的研究显示了与此前各项研究同样的信贷模式,即“黑人贷款人和西班牙裔贷款人比非西班牙裔白人贷款人更容易获得高于基准利率的高成本抵押贷款,而相反,亚裔贷款人则比非西班牙裔白人贷款人更容易获得低成本的抵押贷款。”
如果将亚裔和白人在抵押贷款被拒绝率上的差异一起加以考虑,那么,推出黑人在抵押信贷中受到歧视的逻辑将同时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白人与亚裔相比,也受到了信贷歧视,这无疑已然陷入了荒谬,因为没有人会相信,由白人控股的银行会歧视白人。同样,由黑人控股的银行也似乎不可能歧视黑人。要继续相信这一确定的歧视存在的统计方法,便意味着这样一个事实,即符合主流理念时,接受相关经验证据,反之,则拒绝接受。
新闻描述不仅在数据上遗漏有关白人与亚裔美国人抵押信贷通过率的差异,而且,其他数据的呈现方式,也清楚地展示出引导读者得出既定结论的意图。举个例子,不提及贷款通过率而仅引用贷款拒绝率的做法,便人为制造出巨大的统计差异,因为不论种族,绝大多数贷款均得到了通过。具体来说,即便高达98%的黑人抵押贷款申请得到了批准,但是,只要白人抵押贷款申请的通过率为99%,那么,在仅仅比较贷款拒绝率时仍然可以体现出黑人抵押贷款申请被拒绝率为白人抵押贷款申请被拒绝率的两倍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