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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房地产繁荣的政治学原理(20)

对于房利美及房地美政治保护伞的批评并不仅限于像《华尔街日报》那样的保守刊物。在崇尚自由的《华盛顿邮报》上类似的批评声同样此起彼伏:

有幸同时拥有政府机构性质和私营企业性质两者优势的房利美和房地美,利用它们聚敛的横财笼络那些有可能监管自己的政客。通过结交朋友,扳倒敌对的方式,房利美和房地美成功地抵制了日趋严格的监管。

负责监管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政府机构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它们缺资金,缺人手,缺经验,缺政治支持,实在难以担当有效的监管。

这一模式可以追溯到多年以前。据《华盛顿邮报》回顾,1992年国会议员吉姆·利奇(Jim Leach)呼吁对房利美和房地美加强监管,由于国会议员巴尼·弗兰克的阻挠,呼吁不了了之。《华盛顿邮报》还爆料,国会是如何严格控制监管房利美和房地美的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的预算的(与监管银行的管理机构相比),以便赋予这两家杂交企业的国会联盟更便捷的方式向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施压,并限制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监管的能力。此外,对房利美和房地美的资金要求也比对银行的资金要求宽松,这使得这些政府资助型的企业拥有更大的盈利空间——开展相同的业务,银行将需要更多的资金。

国会中也有一些议员对房利美和房地美的运作模式发出过警告。除了众议员吉姆·利奇外,还有众议员理查德·贝克(Richard Baker),众议员克里斯托弗·谢斯。他们的努力石沉大海。众议员谢斯谈到,这些政府资助型企业正“走向破溃,如果当前的国会再不觉醒并做点什么的话”。但是,这个国会并不打算觉醒,更没有意愿做点什么。国会两院中、双方政党中,以及行政部门中都有太多的成员受益于房利美和房地美,以及其他涉足制造房地产繁荣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