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政又是什么呢?政府的积极主动究竟是表明他们的主要目标是将当前的经济危机尽可能快速地、全面地甩到身后,或是利用危机来实施美国经济和社会新的、持久的变革?这个问题的答案远远超出了政府的实际作为,更无关它的巧言令色。
2009年1月,奥巴马政府就职一个月内,一项涉及万亿美元的议案仅仅两天之内便得以通过,而相关的法律文书超过了一千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国会成员们根本无法阅读完毕,更不用说仔细掂量其后果。
正如本书第3章结尾处所提到的,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the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以及英国《经济学人》杂志都曾指出,“刺激”议案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没有在2009年真正支出,甚至直到2010年年末也没有全部支出。甚至如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艾伦·布林德(Alan Blinder)这样的“刺激”计划的拥护者都实在按捺不住地摇头,“实在太慢了。”
如果政府干预的目标是摆脱当前的经济危机,那么,仓促通过却缓慢推进的各项举措则显得毫无意义。如果干预的目的是利用当前的危机进行美国经济和社会永固机构的变革,那么,快速立法则堪称完美。在后一种情况下,开支计划如何缓慢执行都显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如何在公众尚处恐慌状态,而任何的反对和对抗尚不能够组织起来之前,如何快速地通过立法。2008年布什政府已经推行过大规模的开支计划,而资金援助的经验已经给华盛顿的政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完全能够识别通用汽车是如何制造汽车的,而其他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则应该领取什么样的薪资水平。
政府官员有权通过介入接受资金援助企业的决策方式来保护纳税人的税款,这一论断在政治上成立,而逻辑上缺失。权利不是问题。任何人都可以拿把锤子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的每一扇窗户砸碎。但没有人相信,有权去做等同于智慧地做。政府的目的并不是为实践其所拥有的每一个想象得出的权利,而是实践所有可能拥有的智慧,为国家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