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加利福尼亚州的土地使用限制政策在程度上和严格性上有别于全国绝大部分区域,但谈不上绝无仅有。同样的土地使用限制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从加利福尼亚州沿海岸各县广泛地传播到全国各地,一直延续到多年之后。而且,不管土地使用政策在何年、何地颁布,当地房屋价格都应声飙升,无一例外。
针对全美国各县一项有关何为房价“起飞”标志的调查表明,那些让“房地产市场变得难以承受”的时刻,往往紧紧伴随着“当地政府发展管理措施或限制政策的出台和通过”。一项关于全球各大城市的调查也同样表明,26个房价“严重超负荷”的城市中有23个推出了强大的“明智发展”政策。其后果,正如新泽西州贮备银行的一位前任官员针对另一项国际房价的研究调查所总结的那样,“政府对土地供给的人为限制无疑成为决定房价承受力的第一要素。”
除了对住房用地的限制外,一些地方对土地的使用限制表现为对建房地块大小的限制,例如要求单幢房屋的建筑用地不得小于一英亩,或几英亩,而不是通常的中产阶级住房的占地量——1/4英亩。例如,在弗吉尼亚州的劳登县,政府要求某区域的房屋占地为10英亩,另一区域为20英亩,另外一个区域则为50英亩。肯塔基州的费耶特维尔县,也对房屋的占地面积做出了类似规定,具体为40英亩。
房屋的占地面积限制令确保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建造一幢房屋的开销将无比庞大,绝对超出绝大多数美国人民的支付能力。这无疑成为那些拥有广阔地域的社区限制流动人口的一个有效手段。当然,高昂的住房成本并不会影响到有房一族。大多数的有房一族或者早在土地限制政策出台之前便做完了抵押贷款,或者完全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在这两种情况下,业主已拥有的房产都会在土地限制令后极大升值,业主因此获得财务收益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屏蔽流动人口,从而继续保持自己钟爱的社区特征。
土地政策和限制措施通常都是地区性的,而不是全国性的。因此,除了一些土地使用政策特别严厉,因此导致房价也出奇高昂的个别地区之外,全美大多数地区房价则显得温和平常。一项覆盖全国的房价调查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