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温公《序赙礼》,书闾阎之善者五人;吕南公作《不欺述》,书三人,皆以卑微不见于史氏。予顷修国史,将以缀于《孝行传》而不果成,聊纪之于此。
温公所书皆陕州夏县人。曰医刘太,居亲丧,不饮酒食肉,终三年,以为今世士大夫所难能。其弟永一,尤孝友廉谨。夏县有水灾,民溺死者以百数,永一执竿立门首,他人物流入门者,辄擿出之。有僧寓钱数万于其室而死,永一诣县自陈,请以钱归其弟子。乡人负债不偿者,毁其券。曰周文粲,其兄嗜酒,仰弟为生。兄或时酗殴粲,邻人不平而唁之,粲怒曰:“兄未尝殴我,汝何离间吾兄弟也!”曰苏庆文者,事继母以孝闻,常语其妇曰:“汝事吾母小不谨,必逐汝。”继母少寡而无子,由是安其室终身。曰台亨者,善画,朝廷修景灵宫,调天下画工诣京师,事毕,诏选试其优者,留翰林授官禄,亨名第一。以父老固辞,归养于田里。
南公所书皆建昌南城人。曰陈策,尝买骡,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养于野庐,俟其自毙。其子与猾驵计,因经过官人丧马,即磨破骡背,以炫贾之。既售矣,策闻,自追及,告以不堪。官人疑策爱也,秘之。策请试以鞍,亢亢终日不得被,始还谢焉。有人从策买银器若罗绮者,策不与罗绮。其人曰:“向见君帑有之,今何靳?”策曰:“然。有质钱而没者,岁月已久,丝力糜脆不任用,闻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取所当与银器投炽炭中,曰:“吾恐受质人或得银之非真者,故为公验之。”曰危整者,买鲍鱼。其驵舞秤权阴厚整,鱼人去,身留整旁,请曰:“公买止五斤,已为公密倍入之,愿畀我酒。”整大惊,追鱼人数里返之,酬以直。又饮驵醇酒,曰:“汝所欲酒而已,何欺寒人为?”曰曾叔卿者,买陶器欲转易于北方,而不果行。有人从之并售者,叔卿与之,已纳价,犹问曰:“今以是何之?”其人对:“欲效公前谋耳。”叔卿曰:“不可。吾缘北方新有灾荒,是故不以行,今岂宜不告以误君乎?”遂不复售。而叔卿家苦贫,妻子饥寒不恤也。
呜呼,此八人者贤乎哉!(《随笔》卷七)
“点评”
洪迈自乾道三年(1167)兼修国史、兼实录院修撰以后,编纂了《钦宗实录》、《四朝史纪》、《四朝列传》三部有关宋史的大书,可是意犹未尽,又从司马光、吕南公的文章中选取了八位贤人的事迹记载于此,以补史书收录之不足。贤人,就是有道德的人。这八位都不见于史传,社会地位低下,对其贤德事迹,洪迈以一个史学家的眼光表示关注和赞赏,实在难能可贵。
司马光所记都是他的同乡:一个叫刘太,为父服丧,三年不食酒肉。一个是刘太的弟弟刘永一,廉洁谨慎,有人在他家存放几万钱竟死了,他还把钱如数交给死者弟子;有人借他钱还不了,他便撕毁借据。一个叫周文灿,从不嫌弃常发酒疯、靠他养活的哥哥。一个叫苏文庆,孝待继母如生母。一个叫台亨,为在乡间侍奉老父,拒绝赴翰林院供职。
吕南公记载的也是同乡:一个叫陈策,买到不能使的骡子就自己养着,决不转卖他人;自己的赁物不好也决不租卖他人。一个叫危整,买鱼时掌秤人私下多给他一倍,事后得悉,急寻卖者如数付款。一个叫曾叔卿,家甚贫,买到陶器因故无法贩卖,宁可压在自己手里,也不把滞销货转嫁他人。
事迹虽不轰轰烈烈,却是常人很难做到的。其道德境界之高,不能不使人联想到现实社会的种种劣迹,痛心疾首发出“今人不古”之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认真发扬继承,也应是现代化建设稳步前进的素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