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性论
人性是哲学中争论较多的问题,历代学者对人性都有不同的主张。孔子在《论语》中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天生的人性是相近的,后天的影响才使得人的差距较大;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天生就有仁义礼智的道德内涵;荀子则持后天的性恶论,认为人的社会属性是贪利、放纵;张载把人性看做“气质之性”,脱离开社会谈人性;朱熹认为性只是理,人之所以有善恶,是因为气质有清浊……
王夫之以前的学者大多把人性一分为二,以善恶论之,王夫之则另辟蹊径,用朴素的唯物辩证法分析人性,认为人性“日生则日成”(《尚书引义》),强调后天的“习”的作用。
首先,王夫之认为人性有先天、后天之分,“先天之性天成之,后天之性习成之也”(《读四书大全说》)。他认为,“先天之性”是由气构成的,是与生俱来的,是自然赋予人的,它具有理和欲两方面内容,理是指仁义礼智之理,欲则是声色臭味之欲,理与欲都是合乎天理的,二者并不矛盾。但是,气又是不断更新的,人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气日生,故性亦日生”(同上)。随着人的成长,感觉和思想都在逐渐发生变化,人性也就日趋成熟,“日生则日成”,这是他朴素辩证法在人性论上的具体应用。总之,先天之性中的理和欲是自然赋予的,后天之性则是“习”获得的,是人为而成的,人性的形成是先天到后天的全过程。
其次,王夫之发挥了孔子的“习”的思想,强调“习”在人性生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他在《读四书大全说》中说道:“而习者,亦以外物为习也,习于外生于中,故曰‘习与性成’。此后天之性所以有不善,故言气禀不如言后天之得”(同上),认为性格的形成是由于后天的“习”,否定了先验的善与恶,肯定善恶是由于后天的“习”。不只是善与恶,王夫之认为人的聪明才智之所以不同,也不是天生形成的,而是后天的“习”造成的,因此,他主张人应该“自强不息,日乾夕惕,而择之、守之、以养性也”(《尚书引义》),通过后天的努力使得人性趋于善,远离恶。
在他的人性论中,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他的先天之性包含的两部分 理和欲。王夫之对理欲关系的探讨是他人性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与“欲”,即天理与人欲,指的是道德观念和人的物质欲望,二者的关系是哲学家们探讨的重要问题,在王夫之以前,很多学者视人欲为天理的对立面,认为欲望是万恶之源,主张存理灭欲。王夫之对上述观点进行了批驳,从根本上肯定了理欲的统一和欲望的合理性。
上文已经提到,王夫之认为理欲都是人的先天之性,仁义礼智和声色臭味都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在此基础上他又指出,理欲并非截然对立,二者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如兵农礼乐,亦可天理,亦可人欲。春风沂水,亦可天理,亦可人欲”(《读四书大全说》),被视为人欲的“兵农礼乐”也可以作为天理,被划分为天理的“春风沂水”也可以是人欲,天理与人欲的界限只是在公私的划分上,“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同上),只要人欲各得到满足,就是共同的天理,天理存在于人欲之中,二者不是互相排斥的,并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由此,王夫之不只论证了理欲的统一,还肯定了人欲的合理性。
肯定了理欲的合理性后,如何处理天理与人欲的关系呢?王夫之主张“人欲中择天理,天理中辨人欲”(同上),在人欲中选择天理,就是用天理来指导人欲;在天理中辨人欲,就是要在天理中实现人欲。由此,王夫之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就是上文提到的“存理灭欲”的观点,王夫之对其进行了批判。他指出“若遏欲闭邪之道,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别为体,则当其始而遽为禁抑,则且绝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必有非所止而强止之患”(《周易内传》),如果强行遏制人的欲望,既违反人之常情,又不符合天理,必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王夫之反对的另一种是纵欲,在《周易外传》中指出:“欲不可纵。”“父子夫妇以利相接,沉湎于货财,食色之中,而人道之异于禽呼鱼吹者无几”(《诗广传》),人如果只知道放纵欲望,追求物质享受,就和禽兽没有什么区别了。因此,王夫之主张以理制欲,他在《周易内传》中说:“以理制欲者,天理即寓于人情之中。天理流行,而声色货利从而正之。”用理来约束人的欲望,才能使理欲各得其宜。由此,通过对理欲关系的探讨,王夫之打破了传统的束缚,阐明了人先天欲望的合理性,对人的天性有了较开明的认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王夫之充分认识到了人性的形成包括先天后天两部分,并且提出后天习得的重要性。既然王夫之对于人性有这样的深刻认识,那么他本人又是如何通过后天习得发展自身人性的呢?可以说,王夫之一生都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孜孜不倦地追求人性的升华,他所达到的精神境界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下面我们就对他的人生观作简单的介绍,从中探视他是如何贯彻自己的人性论的。
(二)人生观
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在哪里,这是人活在世上都在思考的问题,也是人生观的核心问题。王夫之对待人生,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不虚此生。
王夫之一生历尽磨难,但他从未停止奋斗:清兵占领中原,虽然明朝力量薄弱,他依然把生死置之度外,为抗清出谋划策,三赴永历政权,甚至武装起义,为抗清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直至遭人陷害才不得已退出政治舞台,与明朝政府失去联系后,王夫之又在清军的追捕下四处流亡,居无定所,可他在饥寒交迫中仍坚持理论创作,为民族复兴寻找出路,直至逝世前也未曾放弃著述。他的一生,无论条件如何艰苦,都不曾虚度,正是他在《宋论》中所说的那样“生不虚而死不妄”。
正是本着不虚此生的态度,王夫之尊重生命的权利,主张爱护生命,在清政府的追捕中,宁可改姓易名隐居荒山,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也不轻易放弃生命。但是,他珍视生命,并不是畏惧死亡,更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尽自己的义务,他在《四书训义》中说道:“死者天之事,生者人之事,人所必尽者,人而已矣。”人活在世上就要尽应尽之义务,发挥自己的积极能动作用改造天地。王夫之把“义”视为做人的根本原则,“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尚书引义》),人的生命价值就体现在承担义上,义是生的资本,比生更加可贵。因此,王夫之要求人活着就必须承担义务:“一日未死,而有一日必应之物理;一日未死,而有一日必酬之变化”(《四书训义》),如果生而不承担义务,只知道追求享乐甚至出卖国家民族,那就是民族败类了,王夫之对此等人是最不耻的。
王夫之珍视生命,一生承担了民族复兴和学术著作两方面大义,可以说达到了生的最高境界,但他更不是贪生怕死之徒,否则他就不会投入到抗清的斗争中去并发动武装起义了,即使在清政府“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逼迫下,他也未曾动摇过,以完发而最终维持了民族尊严。可以说,王夫之以其“生不虚而死不妄”的精神完美地演绎了人性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