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强国之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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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转折的完成——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伟大历史转折的实现。三中全会之后,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通过对当代中国国情的再认识,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并以此为基础,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至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科学的行动纲领,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的伟大历史转折最后完成。

一、基本国情的再认识

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而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首先要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即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只有把握住这个问题,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能找到科学的依据和出发点。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未来社会的发展将会经历哪些具体的阶段,总是采取十分严谨和慎重的态度,他们从来不作任何凭空的猜测。马克思只是在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规律之后,科学地预测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所必然会经历的几个关键性阶段,即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至于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之间还有哪些中介环节,他并未论及。恩格斯在这一问题上,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强调各国革命后对具体发展阶段的认识不应从原则出发,而应从事实出发,至于更多的细节,他也没有阐述。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由于没能亲身经历新社会的建设,他们对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设想只能从对欧洲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分析中,指出一个总的发展趋势,而不可能作出更多的具体的描绘。至于指明东方国家实现共产主义的具体步骤和发展阶段,那就更不能苛求于他们了。

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俄国较西欧资本主义落后的现实,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在《国家与革命》中把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就使“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变成“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两个便于理解的相对应阶段的概念。十月革命后,他对俄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作了新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落后国家不应“直接”,而应“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并提出了进入社会主义以后成熟程度有别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等概念,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有了崭新的认识。遗憾的是,列宁去世过早,他没能对这些思想作出系统的理论概括。

斯大林在领导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忽视了列宁上述的正确思想,犯了急于求成、“超越阶段”的错误。他在1936年就宣布苏联“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今后要把“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作为自己的目的”。很明显,认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艰巨任务可以在短期内实现,这样的思想是超越阶段的。赫鲁晓夫上台后,在政治上大反斯大林的同时,却在理论上大大发展了斯大林的错误,把急于过渡的思想推到了极端。1958年他公然宣布,苏联进入了“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新时期”;1961年他又公开宣告,“在20年内我们将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一代苏联人将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活”。勃列日涅夫上台后,首先批评赫鲁晓夫是犯了“主观主义和唯意志论”的错误,并提出“要实事求是地、科学地估量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和前景”,认为苏联是处在“建成发达社会主义”时期。安德罗波夫上台后,把勃列日涅夫的“建成论”改为“起点论”,认为苏联现在还只是处在“发达社会主义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起点”,面临的现实任务是“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用“完善社会主义”代替了安德罗波夫的“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后来又改口说苏联还只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从上述变化中可以看出,苏联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两升三降,调子越来越低,提法越来越趋于接近实际。

我国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当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毛泽东同志首先区分了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成两个概念,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这种提法是实事求是的。然而,由于“左”倾错误的恶性发展,1958年我们党又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58年底,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这些错误已有所觉察。并立即大力纠正。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个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可是,对这些宝贵的理论探索,毛泽东同志并没有联系中国实际作进一步的论证和发挥。1962年,他开始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但是,他又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激烈斗争的“过渡时期”。这样,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就受到了局限。

1978年底,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不久,邓小平同志就分析指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底子薄;二是人口多,耕地少。这是我们党重新认识我国基本国情的开始。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同志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的概念,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已经在孕育之中了。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

1987年8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10月,中共十三大胜利召开,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作了专门而系统的阐发。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十三大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正式提出,标志着我们完成了对当代中国国情的再认识,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基本路线的形成与确立

基本路线,亦即总路线、总方针和总政策,它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总的行动纲领。我党在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曾制定、提出过指导自己工作的不同的基本路线(或称总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立足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而得出的一项基本结论。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因形成并坚持正确路线而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光辉篇章,但也有过路线不正确,或开始虽有正确路线但后来发生动摇而遭受严重损失的沉痛教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经过艰苦探索,形成了一条“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的总路线,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我们党制定了“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总路线,取得了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历史性胜利。此后,党的八大提出了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正确路线,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的工作又逐渐偏离了这条路线。1958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面貌的迫切愿望,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忽视客观经济规律,致使在这条总路线指引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重大挫折。1962年以后,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又发展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路线,这些都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严重的挫折。历史事实表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尽管在不断地探索,但我们并没有解决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之后,摆在全党面前的核心问题便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同志及时提出了“要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思想。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他又明确提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正是在实践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党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实际上,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同志就已经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经济战线要进行全面的重大改革,同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还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和资金。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邓小平同志又提出了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9月,叶剑英同志在庆祝建国30周年的讲话中,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新时期我们党的基本路线或者说总任务:“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表述得更为具体,明确指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此后,随着各方面拨乱反正的基本完成和农村改革的全面展开,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又明确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十二大以后,党在继续贯彻改革方针,把改革由农村全面引入城市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对外开放的方针,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从而构筑起了改革开放的总体框架。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使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这里,不仅有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概括,而且其三个“坚定不移”也接近了后来概括的“两个基本点”的含义。

1987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搞活,这两方面必须互相联系,缺一不可。这样,“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的提法都已正式提出,党的基本路线已经是呼之欲出了。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这次大会,在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正式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至此,党的基本路线完整形成。

十三大概括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展道路,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二是发展目标,即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路线的简明概括和主要内容。其中,“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关键;“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经济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坚持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发展动力。“一个中心”离不开“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它们共同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谆谆告诫全党:“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