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实用公务员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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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命令议事写作(1)

§§§第一节 命令

1.命令的性质和用途

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带有强制性、领导性、指挥性要求的公文文种。命令(令)的用途主要有:

1.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的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他法规性公文。

2.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并为执行法规性文件而采取重大的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如宣布大赦、特赦,发布战争动员令等。

3.任免、奖惩有关人员。

4.军事机关、指挥员对其所属部门或人员布置任务、下达指示。发布命令(令)有关严格的权限规定。命令(令)一般只由国家领导机关和国家领导人使用。党的领导机关不单独使用命令(令),如有必要,要与国家领导机关联名使用。

常见的命令(令)有以下几种:

①公布令:公布重要法规的命令。

②行政令:发布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如戒严令。

③任免令:任免国家高级领导干部的命令。

④嘉奖令:嘉奖有关人员的命令。此外一还有惩戒令、特赦令、动员令。

二、命令的格式和要求

命令(令)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标题。直接标明什么命令(令);也可以在命令(令)的前面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

(2)正文。命令(令)的正文通常由“缘由”和“使命指挥”两部分组成。“缘由”部分写明发布本命令(令)的原因、理由或依据;“使命指挥”部分写明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的使命事项。由于种类不同,正文在具体写法上也各有差异。颁布法规性公文时,主要写明颁布的是什么文件,于何时经何机关或会议通过批准,何日生效或开始执行。发布重大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时,主要写明发布本令的理由和目的,部署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履行的范围与时间等。任免,性命令要写明任免的领导机关或会议名称、被任免者的姓名和所任免的职务。奖惩性命令要写明奖惩的事由,奖惩的等级与办法以及奖惩的目的、意义等。

(3)签发人和日期。标明发布此令的机关领导人姓名和签发日期。

命令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要求受文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丝毫偏差。因此,命令的文字必须庄重,以体现它的严肃陛;命令的文字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其辞,以便于下级机关准确地了解并执行;命令的结构必须严谨平直,不能过分地追求句子的新奇、结构的变化。否则,读者即命令的执行者便会因生字、模糊词、怪句子而不知命令之所云,进而影响到命令的执行。

三、命令的发文字号应如何编写

一般公文的发文字号是由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三部分组成的,如“(1992)××字第×号”。但因为命令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公文,只有少数上级机关和个人才能使用这一公文样式,所以它的发文字号的编排方式也就同一般公文的编号方式有区别:命令的发文字号通常是从发令机构或领导人任职开始编流水号,到任职期满该编号即告结束,下任另行编号。

1.任免令

任免令是命令的一种,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任免事项都要用它来公布。重要的人事任免通常以命令的形式来公布,其他人事任免则常以通知、批复等文种公布。具体说就是,中央、部的人事任免要用命令(任免令)来公布,而省级以下的人事任免则通常改用其他文种行文。如《×省外经委关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就是以通知的形式公布任免事项的一个例子。

2.公布令

一般说,公布性的命令包括公布令和行政令两种形式。

公布令是公布将要实施的重要法规的命令。在这种命令中,所公布的重要法规的具体条文要作为附件附在命令的正文之后,而不需要出现在正文中。它的正文只要简单地写明现在要公布的是什么,是什么会议、什么时候通过的,从何时起生效等项内容就可以了。

行政令要公布的不是已经成文的法规,而是要采取的重大的强制性措施,因此要把这些临时决定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一一清楚地写在正文中。这种命令常采用分条列举的写法,以收一目了然之效。

3.奖惩令

奖惩有关人员的命令(令),称为奖惩性命令(令)。这类命令可以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立法机关单独发布。也可由党政军领导机关联名发布。同其他几类命令(令)相比,这类命令(令)的篇幅较长,内容比较丰富,行文的感情色彩较浓重,有很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在这类命令(令)中,嘉奖令较常见,惩罚性的命令(令)很少见,常以“通报”的形式代替。

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已经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国务院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 鹏

1991年7月2日

§§§第二节指令

一、指令的含义及特点

指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而使用的一种指挥性公文。

与其他指挥性公文不同,指令的特点是:它不但有指挥性的要求和原则性的指示,而且还有全体的指标性的规定。例如对数量定额、质量要求或时限等方面的规定。

指令与命令(令)的主要区别是:

1.在使用的范围上,命令(令)所涉及的范围广而指令则只足以某些特定的机关或部门为对象。

2.在强制执行的程度上,指令没有命令(令)那样严格。

二、指令的格式与写法

指令由标题、正文及签发人(机关)和日期三部分组成。

1.标题。命令(令)的标题比较简单,可以只用发令机关(或个人)和公文名称,不必写明事由,但指令的标题却必须把发令机关、事由和文种交代清楚,三者缺一不可。如:《国务院关于节约用电的指令》。

2.正文。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发布指令的原因和目的。这部分要抓住主要问题,既要讲清理由,又要简练扼要。

②指令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受文单位的要求和实施指令的措施成为指令的中心内容。为便于受文单位遵照执行,多采用分条列项的写法,按条分段叙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规定明确,要求具体,措施有力,使人一目了然。

3.签发机关和日期。标明发布指令的机关名称及发布日期。

三、指令的写作要求

(1)一令一事。一份指令,要针对经济或科研工作中一个方面的问题发布措施或要求,加以切实解决,目标要专一,日的要明确,不能搞一令多事。

(2)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指令写作经常出现的毛病主要是指示不具体,指标的可行性较差,甚至执行单位通过最大努力也实现不了。所以下达指令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一般不加议论,措词必须严肃而肯定,明白而准确。

(3)使用专业术语要适度。因指令通常用于经济、科研等领域,专业性很强,更带有专指性的特点,因此要适当而正确地使用专业术语,以利于专业业务内容的表达,不要使用过于牛僻的专业用语,以免影响表达效果。

例文

国务院关于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合理利用能源的指令

(节能指令第5号)

1982年11月12日 国发[1982]125号

目前,我们年产原煤6亿多吨,大部分未经洗选加工就直接供应用户使用,矸,灰分高,品种、规格不对路,热效率低,造成很大浪费。为了节约能源,减少矸运输,防止环境污染,并提高工业新产品质量,必须积极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合理使用煤炭,逐步由主要燃用原煤改为主要燃用加工商品煤。为此,特发布如下指令:

一、逐步做到按用户需要供应加工商品煤。全国统配煤矿要从1983年开始,到1990年底止,根据煤炭洗选加工和运输等务件,分期分批实现如下要求:

1.冶金焦炭用煤。一般要全部使用洗精煤,未经洗选的煤不得炼焦,洗精煤合硫要在1.5%以下,主焦煤、肥煤的洗精煤灰分要在12%以下,气煤的洗精煤灰分要在10%以下。

2.分肥造气用煤。对中型化肥厂供应粒度在25毫米以上的无烟块煤;对小化肥厂供应13~25毫米的无烟块煤。改变目前对化肥造气供应无烟粉煤的状况。

3.蒸汽机车用煤。供应加工粒度在13毫米以上的动力块煤,要求在1985年底以前,做到蒸气机车不再使用粉煤、末煤,以减少烟道飞扬和炉底漏煤的损耗。

4.高炉喷吹和精矿粉烧结用煤。供应经过洗选加工、灰分不超过13%的无烟粉煤。

5电厂用煤。根据电厂的设备条件,分别供应经过筛选加工、粒度在13毫米以下的粉煤或原煤。

6.民用煤。城镇居民要普及烧型煤。要逐步增加供应无烟煤和其他适用于制造型煤的商品煤。城镇居民烧用型煤的比重,到1987年要达到60%以上。

地方煤矿也要根据用户要求和本身条件,努力发展洗选加工,增加品种,提高煤炭质量。

二、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逐步落实新的煤炭供应政策。今后新建、扩建矿井必须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水源情况和用户需要,建设相应能力的洗选厂或筛选厂,并要和矿井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