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圆满的、成功的谈判,每一方都应是胜利者。
美国杰出的谈判家尼伦伯格和中国学者牟传珩(苦阳子)首次提出“成功的谈判,每一方都是胜利者”的观念,把“双胜”政治思想隐含于谈判理论之中。该书成为我国第一部从程序到实体,从理论到实践,全面系统的研究谈判双赢思想,并使之成为一门独立学说的理论著作。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就世贸谈判达成双边协议,中国国家主席在会见美方谈判代表时称,这是一个“双赢协议”。而后,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节目中采访中美世贸谈判中方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时,龙就“双赢”提法做出颇耐寻味的一个解释,称之为“英文名词”。由此“双赢”提法兴行中国大陆,并引起媒体关注。当时台湾当局已有要在政治上与大陆政府搞“双赢”的提法;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谈及与朝鲜关系时,也提及“双赢”主张。由此可见,“双赢”提法不仅在中国,也已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现实生活中不乏“双赢”的小故事,例如下面这则果农的故事。
有一个果农,培植了一种皮薄、肉厚、汁甜而少虫害的新果子。正当收获季节,引来不少果贩纷纷购买,使这位果农发了大财,增加了不少财富。
当地不少人羡慕他的成功,也想借用他的种子来种果子,这位果农认为物以稀为贵,其他人也种这种果子将会影响自己的生意,所以还是自己独享成功的喜悦为好,于是全部都拒绝了,其他人没有办法,只好到别处去买种子。可是到了第二年果熟季节时,这位果农的果子质量却大大下降了,果贩们也都摇头不买他的果子了。这位果农伤透了脑筋,只好降价处理了。
果农想弄清楚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于是就来到城里找专家咨询。专家告诉他,由于附近都种了旧品种果子,而惟有你的是改良品种,所以,开花时经蜜蜂、蝴蝶和风的传播,你的品种和旧品种杂交了,当然你的果子就变质了。“那可怎么办?”果农急切地问。
“那还不好办?只要把你的好品种分给大家共同来种,不就行了。”
果农立即照专家的说法办了。这一年,大家都收到了好果子,个个都喜笑颜开。
这位果农自以为独享财富,岂料独享就那么短暂,而且还带有毁灭性的后果。后来,他把改良的品种分给大家来种,不仅自己获得了财富,也帮助别人获得了财富,取得了双赢的成果。
所谓“双赢”,即两个都“赢”,第一个“赢”,代表的是让对方得到全部的价值与服务,当对方的需求或欲望得到满足时,第一个“赢”也就形成了;第二个“赢”,是指你因所做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完整回报。当你以自己有利的工作或服务也能让对方满足时,第二个“赢”也就产生了。
通常,我们一般在谈判时都会想到要讲究一些原则技巧。
在买卖双方达成一笔买卖交易时,通常我们会看到,双方都会竭尽全力维护自己的报价。通常的谈判也最容易将谈判的焦点集中在价格上。例如,一位精明的卖主会把自己的产品讲的天花乱坠,尽量抬高自己产品的身价,报价要尽量高;而另一位出手不凡的买主也会在鸡蛋里挑骨头,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产品的不足之出,从而将还价至少压低到对方出价的一半。最后双方都会讲出无数条理由来支持自己的报价,最后谈判在无奈情况下成为僵局。如果不是僵局,那么通常是一方作出了一定的让步,或双方经过漫长的多个回合,各自都进行了让步,从而达成的是一个中间价。这样的谈判方式,在商务活动中是非常常见的。
上述谈判方式,我们在谈判学上称之为“立场争辩式谈判”。立场争辩式谈判的特点是,谈判每一方都在为自己的既定立场争辩,欲通过一系列的让步而达成协议。立场争辩式的谈判属于最普通的传统谈判方式。许多人在介绍谈判技巧时也都是从这个出发点来谈的。然而,我们认为,如果在商业活动中,大家都遵循这样的谈判原则与技巧,往往会使谈判陷入一种误区。我们从实践中得到的教训是,以这种方式谈判有时到最后谈判各方会不欢而散,甚至会破坏了双方今后的进一步合作机会。
因此,我们在这里就提出一个谈判要达到什么目的和遵循什么标准的问题。从商务角度来看,谈判应使得双方都得到商务发展的机会。为此,我们遵循的谈判原则与技巧至少应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谈判要达成一个明智的协议;
(2)谈判的方式必须有效率;
(3)谈判应该可以改进或至少不会伤害谈判各方的关系。
双赢谈判的四大原则:
(1)要知道人们在谈判中,不是为同样的东西而来的。不要认为对方想得到的东西,你就一定有所损失。你们要的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糟糕的谈判对手试图强迫对方改变立场,而高明的谈判对手知道即使立场差别很大,双方的利益也可以是共同的,所以他们通过行动让对方改变立场,关注双方共同的利益。
(2)不要把谈判局限在一个问题上。
(3)不要太贪心。不要企图拿走谈判桌上的最后一分钱。
(4)把一些东西放回到谈判桌上,给一些额外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