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1887—1975)浙江奉化人。名中正,原名瑞元,谱名周泰,学名志清。1907年入保定全国陆军速成学堂。1908年留学日本。1908年加入同盟会。1910年日本振武学校毕业后,入日本陆军第十三师团第十九联队为士官候补生,辛亥革命后追随孙中山,曾参加反对袁世凯的活动。1923年赴苏联考察军事政治。1924年回国后任黄埔军校校长,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1926年先后制造“中山舰事件”、“整理党务案”,打击共产党和革命势力。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在北伐战争中取得孙中山的信任之后,窃取了国民党的最高军事指挥权,发动了震惊中外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在南京召开会议,决定定都南京,否认武汉国民政府。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接印。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4条:①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②造成廉洁政府。③提倡保护国内实业。④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由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等12人为政府委员,胡汉民为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吴稚晖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下设秘书长、财政部、外交部、民政部、司法部、大学院等部门。政府辖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部分)、福建、上海、南京、广东、广西等。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抛弃孙中山三大革命政策,发出《秘字第一号命令》,通缉共产党首要,继续“清党”,成为一个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府。7月15日,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宣布正式与共产党决裂。随后,汪精卫即表示愿意与南京国民政府“和平统一”,时值蒋介石以退为进,宣布下野,终促成宁汉合流。
1928年2月3~7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规定国民政府受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选举,政府部门设有内政、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矿、工商等部以及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监察院、大学院等。会议推举谭延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
1928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继续北伐,并将所辖部队划分成4个集团军,分别由蒋介石(兼)、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任总司令。北伐结束,国民政府先后于1929年1月和8月两次召开编遣会议,意欲裁减军队,压缩军费。但编遣会议非但没有减少军队,反而激化了各军阀之间的矛盾,导致大大小小的军阀混战,给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从1930~1934年,蒋介石又指挥国民政府军队向中国工农红军及革命根据地发起五次“围剿”,但最终未能消灭革命力量。
同年9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由国民政府执行训政职责,并决定以五院制组成国民政府。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设主席1人,委员10~12人,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同时,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至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6月20日新疆杨增新,7月19日热河汤玉麟,分别宣布易帜。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接受南京国民政府领导。31日,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至此,南京国民政府成为得到国际承认、代表中国的中央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职务,由林森继任。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一度迁都洛阳。其间,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在洛阳召开,重新推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
1943年8月,林森在重庆病逝。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军令。1930~1933年,反蒋派先后在北平、广州和福州等地组织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以及其他一些政权机构,与南京国民政府分庭抗礼。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坚决实行抗日和反蒋的方针。1935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屈服于日本对华北“特殊化”的要求,在北平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于国民政府,实质上是半独立性的政权机构。
一二八淞沪抗战后,南京国民政府所辖部队在全国人民抗日热情的鼓励下,先后在长城、绥远等地抗击日本侵略者。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政府于1937年8月将全国划分成5个战区(后增至11个)。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抵抗日本侵略者的进攻。8月14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激励中国军民奋起抗战。在正面战场上抗击日军进攻11月,国民政府决定迁都重庆,政府机构先后移往武汉、重庆。1938年7月,国民政府发表《抗战建国纲领》,提出了坚持抗战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组织国民参政会,听取各党各派对国事政务的意见,以利于抗日和民主。同时,中国工农红军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陆军第四军,开赴敌后,进行游击战争。抗战后期,由于国民政府执行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政策,不断制造各类惨案,进攻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部队导致军事上遭受重大损失,大批高级将领投敌,并先后在中条山、浙赣、豫湘桂等战役中,丢城弃地,使大片国土沦陷于敌人铁蹄之下。对此,中国共产党及一切民主力量同其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坚决斗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即加入同盟国,对日、德、意法西斯国家正式宣战。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主持中国战区内接受日军投降,并恢复了对中国台湾省的领土主权。
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由重庆迁回南京。从定都南京到抗战结束,南京国民政府不断完备各种政治设施,其政府体制及职能也发生很大变化。1932年10月,国民政府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从事军事、国际、财经、文教、工矿、交通、农林等方面的调查,写出专题报告。1934年4月,该委员会改组为资源委员会,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1936年5月,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五五宪草》。1937年8月,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决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由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决定国防大政、国防经费、国家总动员及其他重要事项。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又决定组织国防最高委员会,代替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可以指挥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五院以及军事委员会各机构,因而取代了国民政府的一切权力。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由蒋介石担任。
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最终拒绝实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成立联合政府、和平建国的方针,南京国民政府无视全国人民对和平、民主的要求和停战协定,于1946年6月挑起全面内战,并不顾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的有关协议,在11月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1947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五五宪草》的翻版,迎合了蒋介石实行独裁专制的需要。4月,依据宪法,又公布《国民政府组织法》,并正式改组南京国民政府,蒋介石任政府主席,孙科任副主席,张群、孙科、居正、戴传贤、于右任分别任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院院长,行政院中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等重要部长,均由国民党人充任。国民政府改组后,国防最高委员会撤销。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名义上是“多党政府”,实际上仍然是国民党一党专政。1948年3月29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行宪国大,选出蒋介石为总统、李宗仁为副总统。
同年秋冬,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阶段,南京国民政府的覆灭已成定局。1949年初,国民政府的政治、军事、经济出现全面崩溃,蒋介石不得不在1月21日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但实际上仍由蒋操纵着政府的一切政军经大权。4月,由于蒋介石幕后掣肘,李宗仁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未能在北平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协议。4月23日,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占领了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在此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已于2月5日宣布迁往广州,10月又迁往重庆。11月,“代总统”李宗仁以赴美就医为名飞往香港,脱离政府。国民政府余部逃往台湾。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大陆20多年的统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