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没有,但这不是我们现在需要讨论的问题,我想我们需要做的是找到一种方法能帮助你每天回家后不和你的父亲发生争执。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始终在围绕着求助者的问题开展讨论,而不是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态度。
(二)保证求助者安全
把求助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到最小的可能性,这是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所要做的首要目标。
(三)给予支持
强调与求助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无条件地接纳所有求助者,不在乎报答,使求助者知道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是能够给予其关心和帮助的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不要去评价求助者的经历和感受是否值得称赞,或是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应该提供这样的一种机会,让求助者相信“这里有一个人确实很关心我”。
(四)提出并验证应对危机的变通方式
求助者和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常常会疏漏一点—─有许多适当的方法或途径可以供求助者选择。多数求助者处于思维不灵活的状态,不能恰当地判断什么选择是最佳的选择,而是认为已经无路可走。这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要帮助求助者了解更多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环境资源,采用各种积极应对方式,使用建设性的思维方式。但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也要注意只需与求助者讨论其中的几种。因为处于心理危机之中的求助者不需要太多的选择,他们需要的是最终能现实处理其境遇的适当选择。
(五)制订计划
所制订的计划应该是:①确定有个人或组织团体和有关机构能够提供及时的支持;②提供应对机制——求助者现在能够采用的、积极的应付机制,确定求助者能够理解和把握的行动步骤。根据求助者的应对能力,计划应着重在切实可行和系统地帮助求助者解决问题,可以包括求助者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的共同配合——如使用放松技术。
计划的制订应该与求助者合作,让其感到这是他自己的计划,这一点很重要。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求助者的自控能力和自主性,让求助者将计划付诸实施的目的是恢复他们的自制能力和保证他们不依赖于支持者。例如:小明:现在我可能会好几天,不过暂时什么都不想。这种混乱的境况因为长期存在,让我脑子里全是不好的想法。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我想你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很好,那么现在让我们共同寻找一些方法,来帮助你恢复到以前轻松的状态。
小明:我不能就这样一死了之,还有很多关心我的人,不能让他们伤心失望。我长大了,有了很多的责任。不过,这些只是我自己这么想的。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嗯,你能这么想就很好嘛。即使你现在觉得很无力改变,但你还是可以想到一些办法来帮助自己的。比如,暂时不和爸爸见面,先在妈妈那里住几天,摆脱目前的困境。
小明:能请医生给我开点药吗?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什么药呢?药有没有效果?
小明:它可以控制一下我的情绪,至少暂时能让我镇静下来。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听起来医生至少可以帮助你,那么下一步就用一些药来控制你不稳定的情绪。
小明:我想应该可以吧。我还想和我爸爸再沟通沟通。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嗯,好,让我们来计划一下怎么做,你的烦恼暂时得到了缓解,下一步该和你爸爸怎么谈,你要说什么,以及你如何讲,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你现在必须仔细地考虑一下。在这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努力地参与到小明的共同合作计划中,帮助他制订计划,也可以给予一些提示,或回答一些问题。
(六)获得承诺
如果制订计划这一步完成得较好的话,则保证这一步就比较容易。在这一阶段,可以让求助者复述一下自己的计划:“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你计划要做什么了,下一步将看你如何向他(她)表达自己的愤怒情绪。请跟我讲一下你将采取什么行动,以保证你不会大发脾气,避免危机的升级。”在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要明确,在实际计划时是否达成同意合作的协议。
在结束心理危机干预前,回顾有关计划和行动方案,并从求助者那里得到诚实、直接和适当的承诺。然后,在检查、核实求助者的过程中用理解、同情和支持的方式来进行询问,以便求助者能够坚持实施为其制订的危机干预方案。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方式
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的干预过程中,其主要的干预方式是以下三种:非指导性咨询、合作性咨询和指导性咨询。
(一)非指导性咨询
如果求助者能够认识到并可以自己采取应对行动,就应该采取非指导性的方式。一般来说,这种方式适应不是十分严重的危机情况。
非指导性咨询的形式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通过积极倾听和使用多种开放式提问帮助求助者澄清什么是他们真正想要做的,检验各种可能的选择能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旨在帮助求助者更加准确和敏锐地确定自己的内心感受、需要和目的。
在非指导性咨询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不应该去操纵、支配、说教和控制,应该让求助者自己认识到这是他自己的问题,需要自己努力找出适当的应对机制、计划、行动,并保证坚持下去取得结果。非指导性咨询帮助求助者树立信心,认识到自己的内在潜能可以很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只是目前暂时做不到而已。
(二)合作性咨询
合作性咨询方式有助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以平等的身份与求助者共同评估问题,选择能够接受的解决问题方式,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如果评估提示非指导性咨询方式对求助者的帮助不大,但只需要有一个同伴帮助他就足够了,那么就可以考虑选择合作性方式。这种方式是“我们”的方式,而不像非指导性咨询那样是“你的”方式。
一般来说,在合作性咨询中,求助者虽然不像完全有能动性的求助者那样有自我独立性和自主性,但他们有足够的自我能力和能动性参与解决问题。这种咨询方式在行动中起到一种启动的作用,然后又要求求助者自己克服困难,恢复到危机前的平衡状态。
(三)指导性咨询
检查评估中如果发现求助者缺乏能动性,不能自己应对目前的危机,则应使用指导性咨询。此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就成为了当前问题的主要确定者,并寻找可能的应对机制,制订适当的计划,来作为指导者、领导者和督促者让求助者付诸行动。指导性咨询是以“我”第一人称来交谈的。
常见的缺乏能动性的求助者类型包括:吸毒或器质性问题需立即住院者,患有严重抑郁症者,遭遇重大变故或失去亲人的痛苦者,因其他原因突然失去与现实接触的孤独者,目前具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险行为者,等等。
###第四 自杀概述
自杀是个体有意识地采取各种手段自愿结束自己生命的异常行为。它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并导致了很多的社会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自杀者多数是由于生活中遭遇困境而产生激烈的内心冲突,陷入危机状态不能自拔,难以承受或心理异常而产生的自毁行为。
一 、自杀概述
自杀(suicide)一词是源于拉丁文sui(自己的)和cide(杀掉),合起来意为杀掉自己,是一种主题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自我伤害或自我毁灭的行为,其结果可以是死亡、致残或被救治。
现代国际通用的自杀分类学,是1970年美国精神卫生研究院自杀预防研究中心提出的三种类型:①自杀已遂:指由自我故意、自我伤害导致的各种死亡;②自杀未遂:包括可能威胁生命的各种行为,或者实际上已实施了这种故意的行为,但由于一些偶然的因素导致自杀不成功;③自杀意念:包括个体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表达自我终止生命的意思。
目前,自杀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共问题之一,也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每年约有100万人因自杀而丧生。而自杀未遂者至少是自杀者的十倍。自杀是全球人口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最近研究发现,每年中国有28.7万人自杀,250~500万人因自杀未遂而接受治疗。自杀排在我国人群死亡序列的第五位,而我国15~34岁人群中,自杀为第一原因。
很多大学生似乎特别容易产生自杀动机,而且大学越大越有声望,自杀的人就越多。在学校中,对学业期望太高、社交方面障碍造成的紧张以及在职业选择方面与自我价值冲突等问题都会让大学生不能继续适应大学生活,不能满足他们对生活的期望。
另外,一些容易自杀的人还包括抑郁者、老人酗酒者、被遗弃者或离婚者、移居者、独居者、来自结构混乱地区的人,以及某种特殊职业,如医生、律师、心理学家。研究发现,男性医生比正常男性自杀企图高2倍,而女性医生和女性心理学家则比正常人群中的妇女自杀企图高3倍。
二、自杀原因
不列颠百科全书简单地将自杀定义为“有意或者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这个定义强调个体致死的动机。事实上,自杀动机是由各种内外因素促发的,这些内外因素就是自杀原因。一般而言,人们选择自杀主要是源于以下的几个因素。
(一)难以承受的压力
个体所要承受的压力过大,又无法找到适应的社会支持来疏解心中的压力。例如,生计艰难,工作压力处理不当,以及生活上的变化非原本生活经验、习惯、价值或想法所能面对,由于不适应而消极地逃避等。
(二)情绪和情感危机
情绪和情感危机往往是应激性的反应,会让人产生冲动、想不开,甚至一意孤行。恶劣情绪的累积也常常会导致心理失衡的发生。在一连串的打击下,人会渐渐地对自己丧失信心,有时对自己都会产生怀疑,自暴自弃。例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的过分自责而引起自杀等。
(三)不堪病痛
不堪病痛是自杀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些疾病或伤残不可能治好,这会让患者每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与折磨。这种病痛大致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于过高的治疗费用,不想因此连累亲人朋友,特别是一些绝症,死亡无可避免,继续治疗只会给亲人带来庞大的债务负担;二是难以忍受痛苦,如某些癌症晚期,治愈的机会不大而且每天还要忍受痛苦,这样的患者多数就会选择自杀。
(四)心理疾病
这种心理疾病造成的自杀情况是很常见的,特别是一些持续不良情绪,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药物依赖、妄想症、性变态等,易于导致自杀。
(五)生活没有意义
巨大的情感创伤会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让人觉得生活已没有意义,患得患失。尤其是一些过于在乎得失的人,在巨大损失发生后,无法接受现状,会产生任何事情都在离他而去的错觉,甚至是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或者是当人感到特别寂寞孤独的时候,觉得全世界都与他没有关系,也会让一个人失去继续活着的信心。持续的挫折、失去信心或对生活过多的灰色评价,会引起恶性循环。这种缓慢的不良情绪和不良认知的累积,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历程,最终可能导致危机爆发。
(六)社会政治原因
(1)为信仰殉葬、牺牲。宗教迷信引发的自杀,即使在当代也可能出现自杀殉夫现象。
(2)政治自杀。为所属政治集团获取政治利益,其心态往往是积极的和主动的。
(3)报复性自杀、仇恨,包括社会仇恨,民族仇恨等。这类人认为自杀所带来的毁灭会对仇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研究发现,自杀虽然由于各种外因引发,但个人特质,如个性和生理健康因素是自杀发生的基础。 例如,心理承受力过低,心灵脆弱,人格及情绪处理的方式较不成熟;环境适应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较弱;对于死亡的概念不正确,缺乏积极的生命价值观;缺乏智慧,存在迷信。一个能够真实、客观看待世界和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发生自杀的几率大为降低。
自杀原因是因人而异的。职业、年龄、性别、地域、生活环境、社会经历、学识、财富状况的差异,会带来不同的自杀原因。 目前我们最关注的几个特殊人群是:老年人、中学生。
自杀原因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控制的。对于一个发现有自杀念头、自杀倾向、自杀计划的人,适当对其环境施加控制,是可以有效降低自杀行为的发生。对于自杀获救者,为了避免重复自杀更要注意对各种因素的控制。三、 自杀的类型
(一)利他性自杀
利他性自杀是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这类自杀者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例如,屈原投身汩罗江,以死唤起民众的觉醒;孟姜女哭长城,殉夫自杀;疾病缠身的人为避免连累家人或社会而自杀等。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涂尔干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
(二)自我性自杀
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和无子女者。涂尔干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
(三)失调性自杀
失调性自杀是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如失去工作、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彷惶、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导致自杀。
(四)宿命性自杀
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例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等。
中国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
第一,情绪性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其中由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此类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出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
第二,理智性自杀不是因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所导致的,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因此,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
拓展小知识八:对跳楼自杀者的救助
拯救关键:止血,骨折固定,维持正常呼吸。
拯救方法:查看落下地点有助于判断伤势的严重程度,小树丛、雪地、草坪、车辆、锌皮屋顶甚至路灯等缓冲物都有可能减轻伤势。
确认骨折:如果局部红肿,起“大包”,疼痛剧烈,尤其是移动或触摸伤肢时,伤处似乎能听见“咔嚓”的响声,腿无法站立,上肢无法提起物体,便有骨折怀疑,应先按骨折包扎处理,以免引起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