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卢梦求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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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网络这个大千世界

网络这个大千世界新公司给卢梦带来了很多快乐。她和李晓红的另一份兼职工作也已经干了一周多了,她们俩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一天她们看到了一封特别的回信,邮件的主题是:绿逸清扬。从千百封回信中,她们注意到了这个诗意的标题。好奇心驱使她们打开了邮件,正文是这样写的:

“她一点不惊人,是再普通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子。两个短辫锥,一个文化衫,一条中学生爱穿的裤子和运动鞋。她不描眉,不涂口红,不戴耳环,不戴戒指,全是本色,全是原色。彻底的原装。以一个平常的心态结识她,因而没有一点激情,没有一点激动和渴望,甚至,有与她谈话是浪费时间的感觉,但,进入状态是我没料到的,进入她的迷宫,是我没有觉察的。她谈人生,远远超过她的年龄;她谈哲理,完全不像一个纯情少女;她谈感情,简直就像一个经历过爱情沧桑的少妇;她谈文学,似一个读书万卷的学人;谈起工作事业,她那样具有谋略和方法;谈起写作,那洋溢才华的谈吐令人沉醉。一个久经世事之人,竟然被她迷惑了!她使你不得不屈身敬佩她,容纳她,景仰她!她的平白外表隐去了她骄人的内涵,小小胸腔的智慧和文化底蕴,显现出巨大吸力,一种磁石般的吸力。”

这是我上一任的男朋友与我刚刚认识的时候写给我的。他是一个博士研究生,比我年长十岁。我们相处了一年多,本来今年打算登记结婚的,但他竟然以我不是处女取消了婚约!多么可笑啊,这是什么年代了,他还跟我来这一套,最讽刺的是他还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

感谢你提供的租房信息,我刚从J省来到北京,想找一个落脚点开始新的生活……

李晓红不认为这个女孩说的是实话,但是,卢梦觉得她是真实可信的。很快,卢梦以“梦醒时分”的网名给她回了信,并在信中直言不讳地讲述了自己毕业后的遭遇。过不久,绿逸清扬又回复一封邮件,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他叫Andy,是个美国籍的越南人,他是洛杉矶黑社会组织中的一员,留着一头及腰长发,皮肤白皙。我们是在旅游景点认识的。那年我还是一个初二的女生。

那年刚放暑假,某卫视台组织全国中学生夏令营,营地在武夷山,各地的中学生均可报名,我也报名且顺利入营。在九曲溪乘坐竹排时,我们租了六条竹排,都坐满后,还多出两个人。Andy他们三个人作为普通游客也在渡口上,他们的竹排上正好还空出三个位置,带队的老师为了省钱,就和他们协商把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安排到他们的竹排上。

那个女孩我已忘了叫什么名字,她长得是我见过的女孩子中最漂亮的,很像欧洲油画上的少女——除了黑亮的长长的麻花辫具中国特色之外。她家就在武夷山市。夏令营期间自由活动时,她带我去她家做客,他父亲经营一个汽车修理厂。他们全家长得都很欧化,她姐姐与好莱坞影星梅丽尔斯特里普有几分相似,她弹得一手好钢琴,喜欢唱歌,她们家独门独院,面水靠山,四周一派很优美的田园风光。这让我联想到国外影片中农场主的大庄园及其生活。

我和她坐上了Andy的竹排,一路上她放声高歌,九曲溪两岸的山谷回荡着她那清脆悦耳的嗓音。而我相比之下,则显得格外的安静,这里绝对的山清水秀令我心旷神怡,我时而玩水,时而给她鼓掌,我发觉Andy一直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我。与他同行的另外两个人年纪与他相仿,一个是香港人,一个是广东人名叫阿东,他们俩更喜欢她,不停地为她打拍伴奏唱和,特别是那个香港人坦言要把她追到手。由于捡了一点便宜,带队的老师同意他们三人一起参加我们的活动。我们住的是比较差的招待所,他们住在我们附近的星级酒店。晚上他们三人要约我们俩出来玩儿,可是带队老师不肯,我们就偷偷地越墙而出,他们带我们去唱歌,吃夜宵,一整个晚上我都一声不吭的,有作陪之感。Andy也唱了几首英文歌,他用不流利的中文问我:

“你怎么不唱也不说话?”

“我唱不好,听你们的就可以了。”

到夜里十二点,我说:“我们该回去了。”

那个香港人一直在挽留她:“晚上别回去了,我给你开个房间。”

她看看他又看看我不知如何是好。

那个香港人对我说:“要不你也别回去了?”

她说:“不行呀,我的相机还搁在桌子上没有收起来,丢了的话没法跟家人交代。”看她为难的样子,我说:“要不这样吧,你留下我回去,我帮你收拾东西,听说明天要去大王峰,你早点回来就是了。”

他们俩带着她走了,Andy送我回招待所,我踩着他的肩膀越墙而入。

第二天一早,她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正在刷牙,问她:“看你好像晚上没睡好,你没事吧?”

她拉着我进屋,把我的牙具放到了桌子上,看看四周没人,她悄声地对我说:“他昨夜要求我和他‘那个’,我没同意,后来就不理我了,怎么办呢?”

“对于这种事,我也没经验,你喜欢他吗?”

她抿着嘴,很坚决地点了点头。

“你既然喜欢他,我觉得也没什么,”我心里也没个底,她和我同岁,我说,“——哎呀,我也不知道。”

她盯着我的双眼,怕我说谎似的问道:“你——有过‘那个’吗?”

我陷入回忆:“没有,不过有Kiss过,你和他有吗?”

她甜蜜而羞涩地回答道:“有,就是没有‘那个’。”

这次出发爬大王峰的时候,她不再像原先那样又唱又蹦的,总拉着我的手,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瞅那香港人,那香港人每走两步就回头看她,眸子里充满了深情。

夏令营结束,他们三人和我们坐火车一起回来,分别之际,相互留了联络电话。我不知道他们俩之后有没有下文,又是怎样的情景,只是一年之后听那个不怎么发言的阿东说:“他已经死了,挺惨的。在夜总会,被人一枪击毙。”当时听了,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关于Andy,回到家后,一天他打电话来说,次日要去香港办事,顺利的话一周后即可回来,否则直接回美国了,想请我吃饭。那天他喝了很多酒,一种产自墨西哥的酒,看他要走,我心里也挺不舍的。喝了一瓶之后头就晕了,迷迷糊糊中,阿东扶着我们俩走进一家酒店的客房,把我们放倒在床上后,就蹑手蹑脚地出门了。

那天我和Andy发生了关系,他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男人,事后我流了不少眼泪。他说在美国没有女孩爱他,他希望赚够了钱来中国开一家越南餐馆,他说已厌倦了在美国的生活。他要去见我的父母亲,要娶我,我哭着说:“不行,不能让他们知道,否则他们会骂我的。”之后他跟我说了很多有关他的身世。他说,由于越南不断战争的历史以至那里到处飞舞着战争中死去的魂魄,有时候脚踩上去会有恐怖的咯吱声,从他祖父那代起,就从越南来到了美国,他的父母离异,他有个妹妹留着光头,在法国跳芭蕾舞。他教我很多种玩扑克的游戏,还告诉我不少美国黑社会的生活。他说,他的很多朋友常在打架中丧生,算命先生说他的命不好。他说,那个阿东是个蛇头。Andy这次来的任务是要带三个人出境,那个香港人主要负责护照方面的事务。

一周之后Andy顺利从香港回来,他说赚到了一些钱,他买了两副当年“雷朋”的最新款太阳镜,一副自己留下,一副送给了我。他问我:“要不要去美国,我们可以帮你。”

我摇摇头:“我还在上学呢,过几年再说吧。”一个月之后,他回美国了,他留的电话,我从未打过,他也再没来过。后来,一次不小心我把那眼镜弄丢了。时光之河捎走了这一段往事,然而生命的泥沙里却永远沉淀了他以及那有关长发划过我肌肤的记忆。由于对他们的生活感到好奇,有一段时间我和阿东还保持电话联系。阿东后来曾告诉我,Andy被联邦调查局逮捕了,可能将判十几年的有期徒刑。阿东有一支来福枪,一次他那在电视台当主持人的女友背着他和他的朋友偷情,他差点一枪打死了她。在我上了高中之后,再也没有和他联系。一切都已是过眼烟云。

对于“第一次”的轻易失去,每当想起总觉得有些许悔憾。曾封闭的处女世界是一片桃花源地,开掘之后便失去了净土,承受着来自男性丛林的烈焰和热浪的裹挟和冲击。这个时代错综交杂了太多让人心醉神迷头晕目眩的事情,因为还有信仰的光环在闪耀,于是思维的触角伸向了精神领域。

绿逸清扬

这样的故事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卢梦依然坚信那是真实的!但李晓红还是一副将信将疑的态度,于是,她给那女孩回了封邮件,信的内容大致是婉转地提了几个问题,比如:你是哪年出生的,什么时候对异性有点感觉的。为了不让对方觉得自己不够真诚,她也说出了自己小时候的一段故事:

我是一个出生于80年的女孩。记忆中,在老家有个比我小四五岁的小男孩,他的父亲是建筑工程师,常年在市里工作,他的母亲带着两个儿子过着颇为富足的生活。他是老大,长得很好,白里泛红的脸蛋,标志的五官,与周围的小男孩比,他显得尤为出众。他平时也喜欢和我一块玩儿,不知为何,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常在他家附近等他,他也愿意来见我,当时我还不到九岁,他也不到五岁,他的身高才到我的腰部。两人在一块也没干什么,他像弟弟一样跟着我,抓着我的腰,我们俩偷偷摸摸地去菜园里捉萤火虫。不知道这具体是从那一年开始的,但我记得在我上小学的生活中没有出现过。事隔多年,前两年一个表姐结婚,因为正好是正月里,所以父亲让我回老家去参加她的婚礼,可我万万没想到,会碰到那个小男孩。他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了,已长得高过我两个头,我差点认不出来了,是他叫了我一声,我才反应过来。他挨着墙壁站着,远望去,像春天里一棵葱翠的青竹,脸上露着浅浅的水晶一样的笑容。我畏步向前和他打招呼,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童年的一幕?这是有关异性相处中的早期的记忆。

梦醒时分的姐姐红透半边天

李晓红的故事是真是假只有她自己知道。在敲字的过程中,卢梦边读边问:“晓红姐,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呀?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李晓红笑了笑不作答。

绿逸清扬看到李晓红的邮件后,立即回复了她。信中她介绍了自己:

我只知道我是出生在粉碎“四人帮”胜利的那一年,我父亲在我的名字中加了一个“超”字,那时,我周围同龄的女孩们无非叫什么花、什么芳、什么娟等等,很乡土很女性化的名字。我为区别于她们而暗暗庆幸,名字虽然只是一个称谓、一个代号,但在我的成长历程中却赋予了更深层的含义。

我记忆中的第一个异性是一位老师。上小学五年级时,从师范学校来了一批实习的老师,因为我的学校是中心小学。在小学六年生活中,我一直是个班长,不仅是我学习好,还因为我是个较早发育的女孩,个子明显高大于其他同学。在学校我是个很出名的女生,经常参加各种比赛,作文比赛、体育比赛等等均拿到前三名,下至一年级的小孩,上至校长无不知晓,所以这班实习老师也就很快都认识了我。

其中有一个叫陈华的男老师在众多实习老师中脱颖而出,引起我的注意,他的书法字很漂亮,舞跳得也很好。另外一位实习老师说,他在他们学校也是很出名的,被称为才子,他经常到我的教室来找我,他说:“听说你作文经常获奖,能给我看看吗?”

每次见到他我总是羞红着脸,心跳加速。他每次找我都是不同的话题,比如“听说你朗诵课文很有感情”、“听说你还会自己给同学编排舞蹈”、“听说你还喜欢讲故事”等等,我给他看了几篇在学区获奖的作文,他啧啧赞叹:“嘿!不错,挺有灵气的,但还有诸多不足,我是我们学校文学社的社长,你平时可以把文章寄给我,我帮你改一改,然后,在我们的刊物上发表。”

一星期之后,他们回校了,我常常给他们写信,陈老师自然最多,他也给我回了一两封信,并寄给我他在全国各报纸杂志上发表的作品。

小学毕业的那年暑假,记得那天是七夕中国情人节,他来小镇找我。那天晚上,在桃树下,他吻了我,我第一次接触了异性的嘴唇,那年我十五岁,那天回家后在夜里我失眠了,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到了第二天早晨五六点时,我才迷迷糊糊合上了眼,做了一个梦,至今仍记忆犹新,梦中我坐在秋千上,秋千来回不停地荡着,我一直喊停,就是停不下来。

只差0.5分我没有考上重点中学,上了小镇的中学,在那里渡过了三年的初中生活,这三年没有学到什么东西。我父亲说:“都是因为你自己不停地谈恋爱造成的。”父亲一直很宠爱我,母亲一直责备他没有好好管束我。刚上初一时,共有八个班级,一个班大约五十多人,考进时,我的分数是年级第一名,而后逐年递降,到中考时,已落至年段六个班级(这三年中有不少中途辍学的学生)的两百多名,父亲的那句话说得不对,他是听信谣言。在这所中学,我也是个很出名的人物,首先因为最初成绩排名较前,经常参加各种比赛并取得较好名次和文娱活动中露脸的频率比较高,再加上当时我的两个哥哥都开始工作了,常常给我买一些时尚衣服和饰物。正是少女时光的我很爱美,而且,小镇的地理位置离市区较近且交通便利,很多从商的人常跑于广州、深圳等地,无形当中带回了现代都市的讯息,使小镇人的思想开放较早。这对成长于这个时期的孩子们有着重要的影响,教育对绝大多数的中学生来说是一种累赘,他们的家长们也希望他们早点去挣钱,学校的学习气氛不是很浓,老师又管得不严,正值青春期的男孩女孩们思想都比较叛逆,所以我的心也被放逐了,轻松逍遥地过着每一个日子。

我每天平均都会收到四五封来自不同年级和班级的男生写来的情书,至今大部分还都保留着。走到学校乃至小镇的每个角落都有人对我指指点点,在我背后窃窃私语,或褒或贬,实际上我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真正谈情说爱,都是朦朦胧胧的感觉。

我的上一任男朋友也就是博士研究生那个,他长得很一般,而且当时还没有门牙,是去年骑自行车摔的,个子约175公分,有明显的啤酒肚,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聊天时认识的。我们在网络上聊了一个月之后见面了。那晚,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说:“我的很多朋友都是同时有好几个性伙伴,我不希望那样。”他还说:“没想到你长得这么漂亮,我原来只是想随便出来见个面聊聊的。”他坦白地说,他以这种方式还见过另外的女孩,但她们都长得很丑,就是被称为“恐龙”的那种。我们之所以有了发展,他可能主要是因为我的形象,而我大概是看在他是在读博士吧。我始终对知识分子比较敬重。那时他住在学校的宿舍,他的学校离我的单位和住处都很近。第一次见面之后,他常打电话约我出来吃饭,并介绍他的朋友和同学给我认识,我渐渐进入了他的生活圈。可我的生活圈对他来说是空白的,他只到过我的住处和经过我单位的大门口。对于这一点,他对我有些不满。事实上,我没有什么朋友,同学也很少来往。每天只是单位到住处,住处到单位,人际关系比较简单。他曾要求到我的单位来看看,但是我没同意,因为当时他假牙没装上,形象不太好,可能是虚荣心作怪,我不好意思介绍同事给他认识,怕他们背后笑话我。我一直催促他尽快去镶牙,他照办了,而等他都弄好之后,我们也分手了。

分手的其中一个原因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是在读博士,我是本科毕业,他总是一天到晚叮嘱我学习,给我报名参加各种学习班,并打算让我去考研究生。业余时间,他总督促我抓紧时间好好学习,每天只要没事,他就要检查我的单词、语法的掌握情况,俨然像一位家长,有的单词没有记牢,他就很生气,严厉地批评我,并再三强调他的学习方法和经验。

现在我们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了,我想以后也不会再联系了吧。

绿逸清扬

看了这一封长信,李晓红决定不再怀疑她,卢梦也暗暗下决心结交这个网友成为生活中的一个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