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贫嘴警察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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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纵横“文坛”

我最近重新开始写诗。我早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写诗了,最满意之作依然保留至今。我在写了几十首诗后,发现写诗的产量惊人,比写小说要强多了。老实说,我之所以转行写诗,除了因为剧本投拍无望之外,还因为小说之路也不是很顺畅的缘故,特别是长篇小说《红楼笑传》一直不能出版,还白得了一个“傻逼”的名誉称号,这严重打击了我的文学自信心。

我向出版社专门了解过,要出一本传统 32开、300页左右的书籍,书号加编审费要1万 5(丛书的书号要 5万一个),设计录排出片费用要3000,纸张印刷装订费要 1万 5;其他费用还要 5000元;也就是说出一本书就要花大约 4万块钱。而我的书稿有 80多万字,花的钱还会更多。可见,出书需要的不仅仅是才气,更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

像我这样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小警察是注定拿不出这么多的钱用来出书的。尽管我十分想让自己的小说变成铅字,但一想到钱就特别心疼,嫖个娼才几十块,几万块的一本书能换多少小姐的贞操啊。文学的高门槛让我囊中羞涩。

我十分清晰地记得一位编辑曾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今天一本文学新作的销量一般在 1万册以内。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以中国 13亿人口计算,平均每 13万人才有一个人经常阅读文学作品。这个人口比例简直比感染艾滋病的人口比例都低。”

艾滋病是名牌,稀缺产品,能看我书的人就更……这世道,真他妈的。最近,我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了香港某出版社发来的广告邮件,说只花几千块人民币的钱就可以圆出书的梦。我大喜,后来上网一查资料才知道,在香港只要花上 10块港元注册,就能成立出版社出书。这种书在内地根本得不到承认,是纯种的非法出版物。写作的前途简直一片黑暗,我再次受到了沉重打击。我干脆买了两个小炒和两瓶啤酒,叫上了房东喝酒解闷。房东也是个爽快的人,又热爱喝酒,对我的相邀一点也不拒绝。他喜欢将房子租给我这样的性情人士。啤酒一下肚,我肚子里的诗人气质便被激活了。我打了一个带着啤酒味的嗝,对着房东说:“大哥,我想作首诗。”房东对我的喜好早有耳闻,眼皮也不抬地说:“作吧。”我马上吟道:“今天 /我请房东大哥 /吃喝 /菜有两盘 /一盘是爆炒腰花 /另一盘是爆炒猪鞭 /啤酒有两瓶 /一瓶是青岛啤酒 /另一瓶也是青岛啤酒。”房东说:“这就是诗?”我说:“当然,还是好诗,只是你不懂诗罢了。”房东一笑:“狗屁。”我说:“谢谢大哥发表诗评。”房东更乐了。不过,房东也是个有心人,找了个笔把我的诗记下来,又在一张纸上写了两个字,便向墙角的一个坛子走了过去。这个老旧的装咸菜的大坛子是我在整理出租屋时从床底下发现的,我曾问过房东有没有用,房东说没用了,可以供我放东西。我一直没有东西可放里面,就把坛子移到墙角里了。有一次,我夜里尿急,便临时借它做了一回尿壶。后来我忘了倒尿了,那尿就自己慢慢干了。房东把纸贴在了坛子上,抱过来让我看。我才发现上面写的是“文坛”两个字。房东又把我的诗放进了坛子里,然后把坛子放到了书桌旁,与废纸篓并肩 而立。知我者,房东也。房东抽了抽鼻子,又抱起坛子仔细闻了闻,说:“里面什么味啊?”我说:“大哥,别闻了,‘文坛’就是这个味。”

房东才恍然大悟。

从此,我一写了作品便放到“文坛”里。

几个月后,当我和房东再一次喝酒的时候,他发现文坛里已经流传着我的好几百首诗了,这还不算被爱诗的老鼠们口齿相传而损坏的部分。怀才和怀孕一样,时间久了就会被人发现。房东不由地对我刮目相看。我挑了一些出来,想结集出版。房东看了看书稿说:“只怕字数少了些。”他真是个门外汉。李春平在《我的多情玩伴》里说“所谓诗人,就是最懒惰的文人,从来没把稿纸写满过,总是留着大片空白”。这些诗虽然字数不多,但足够出一本书。不过,操作时,我才知道出版诗集比出版小说更让人寒心。中国所有的诗集全部是自费出版,哪怕你是再有名的诗人,就是李白到了今天,也要自费出版诗集。我分析杜甫如果生在今天,根本不可能成名,更不会有“诗圣”之名,因为杜甫很穷,出不起诗集。而创作成果中,如果没有专著的作家在当今就是一泡狗屎,没有人会把他当成个人物,更加入不了中国作协。

杜甫如果是个北漂,混在北京谋生,一定会拉皮条或倒卖避孕套为生,只能业余写诗。他会像每一个失意的北漂一样,迈步在繁华的长安街上喝西北风,一阵寒风吹来,卷他头上三根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