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北大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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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你是我的爱人(5)

且牢牢记取这十二月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新婚的胡适与冬秀还是相亲相爱的,这从他蜜月中写下的《新婚杂诗》五首可见一斑。

第五首是胡适返回北大前为告别妻子而写:

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

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

昨夜灯前絮语,

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

今宵别后,

便觉得这窗前明月,

格外清圆,

格外亲切!

你该笑我,

饱尝了作客情怀,

别离滋味,

还逃不了这个时节!

但他在婚后不久给朋友的信中,又暴露了内心深处的另一面:“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胡适婚后生活很严谨,以他所处的地位、名声、才华,接触的女性很多,能严于自律颇为不易。而1923年,当胡适在杭州西湖南山上的烟霞洞休养时,他的表妹曹诚英突然闯进了他的生活,点燃了胡适的爱情火把,由此而上演了一场婚外恋。

曹诚英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比胡适小十一岁,家也在绩溪。胡适结婚时,曹诚英才15岁,还做过新娘江冬秀的傧相。曹诚英16岁时,由父母包办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和,1920年,曹诚英离开家乡,入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1923年春天同丈夫离婚。

刚获得自由的曹诚英得知胡适来到杭州西湖休养的消息,喜不自禁,放暑假时便迫不及待地来找思慕已久的胡适。此时的曹诚英刚20岁出头,既美丽又聪慧,既柔媚又热烈,是现代女性中的佼佼者。曹诚英一见胡适,就爱得如痴如醉,而胡适从她身上,也看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爱,他不能自持地爱上了曹诚英。

他们在爱河中幸福地徜徉,每日里不是泛舟西湖,便是游山赏桂;有时登南高峰看日出,有时赴海宁观钱塘江潮;或品藻诗文,或赏月下棋。他们甚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俨然一对忘掉了人世间一切的恋人。曹诚英要回校学习了。她发誓非胡适不嫁,胡适也表示要与江冬秀离婚,娶她为妻。此后,胡适常来杭州,每次来都与曹诚英热烈相会,这一两年中,他还写下许多情意缠绵的爱情诗,表达对曹诚英的爱。在《秘魔崖月夜》中,他写道:

依旧是月圆时,依旧是空山静夜;我独自月下归来,——这凄凉如何能解!翠微山上的一阵松涛,惊破了空山的寂静。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多谢》一诗,则写得更坦白直率:

多谢你能来,慰我山中寂寞,伴我看山看月,过神仙生活。匆匆离别便经年,梦里总相忆。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忘得。

不久,胡适真的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怒不可遏,大吵大闹,从厨房操起一把菜刀,威胁胡适,要离婚她就先把两个孩子杀掉。胡适退缩了,他怕事情闹得不可收拾,对自己的名誉不利。可私下里,他仍与曹诚英来往。

曹诚英对胡适痴心不改。她在1925年写给胡适的一封信中,仍充满激情地说:“我爱你,刻骨地爱你……”曹诚英的爱不沉掉,又无法开花结果,心里很苦,曾两次自杀,还打算上峨眉山当尼姑。新中国成立后,她曾在沈阳农学院教书,“文革”中回到绩溪老家。1973年,曹诚英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令她又爱又恨的人世。

胡适经历了与曹诚英的婚外恋后,他好像认命了,在以后的岁月中,他同江冬秀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基本上是平静、和睦的。

胡适晚年说:“久而敬之这句话,也可以作夫妇相处的格言。所谓敬,就是尊重……要能做到尊重对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这句话也是胡适对与江冬秀相处四十载的婚姻的总结。多年的共同生活,毕竟会产生同舟共济的情感,胡适与江冬秀就这样相敬如宾地度过了四十余年。正是新旧交替的时代,造就了胡适这位新文化师表,旧道德楷模。

胡适情诗2首

也是微云

也是微云,

也是微云过后月光明。

只不见去年得游伴,

也没有当日的心情。

不愿勾起相思,

不敢出门看月。

偏偏月进窗来,

害我相思一夜。

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林语堂:真情何必拥有

老杰

作者简介:

老杰,本名张杰,1994年考入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1998年毕业,现在某中央级杂志社工作。发表有各类作品数十万字。

林语堂(1895—1976 )

福建人,出生于福建尤溪 (今漳州平和坂仔)一个基督教家庭。中国现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早年留学国外,获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回国后在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大学任教。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4年创办《人间世》,出版《大荒集》。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孔子的智慧》《生活的艺术》,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7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6年去世,长眠于台北故居后园中,享年八十岁。

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而是在心灵上。

——林语堂

伴随着清光绪二十一年那个平凡寂寞的秋天的悄然来临,林语堂开始了闽南漳州平和县坂仔朴素而诗意的田园生活。那一天,他的毫不出众的婴儿啼哭,使他的父亲林至诚在家谱上笑眯眯地写下:“一八九五年十月十日。农历八月二十日。林语堂:幼名和乐,又名玉堂。”

基督教会的穷牧师林至诚养育着八个孩子:六子二女。语堂排行老五,大哥林孟温,二哥林玉霖,三哥林和清(憾庐),四哥早年夭折,六弟林幽;大姐瑞珠,二姐美宫。而与林语堂关系最密切的是二姐,那种“半姐半母”式的关爱,给予了他童年最最快乐幸福的时光……

童年决定一生的品质。

如果林语堂同意这句话,那么,他势必也会因之而怀念起少年时代那个名叫“橄榄”的女孩来。事实也证明,即或到了六十八岁,林语堂一刻也不曾淡忘故乡那个瘦瘦的、遇事自作主张的“长衫儿”。他满怀激情地写下了“自传小说”《赖柏英》——在坂仔,浅蓝色的山丘柔和地起伏连绵,在一处鲜花盛开、青草茂密的地方,一座被语堂昵称为“鹭巢”的小屋掩映在青青荔枝林里。那里,生活着他初恋的情人儿——赖柏英。这个女孩子爱唱歌。这个俏人儿叫“橄榄”。

赖柏英的母亲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因而按辈分讲,语堂还是小赖的长辈呢。林家居西溪,赖家有“鹭巢”,语堂山下住,“橄榄”山腰笑。每每村里逢集,小赖从山上下来赶集,总要带给林家新鲜蔬菜、竹笋或者她母亲做的糕点。而到了夏天,语堂也上山去玩,与小赖比赛吃荔枝。小赖有个绝活:荔枝核从她灵活的嘴唇里吐出来,能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目标。

这对青梅竹马的小人儿还经常去小溪边捉鱼虾、抓蝴蝶。他们异想天开地设计了一种有趣的游戏:“橄榄”头上戴一朵花,悄悄地蹲在小溪里,等傻乎乎的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她轻轻地站起来,看能够走多远。让语堂不胜羡慕的是,小赖居然可以头顶蝴蝶走出老远而不惊飞它。

语堂常常为之痴迷沉醉,继而目瞪口呆。头栖蝴蝶的“橄榄”往往赤着双足,悄悄走过河边的草地,站在语堂身后,一双春葱般细嫩白净的小手儿猛地捂住眼睛,天真地问:

“谁呀?”

“我的小‘橄榄’!”语堂甜蜜地回答说,一把抓住了小赖。她敏捷地挣脱开来,赤着一双美丽的天足奔跑……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中的话,立刻激起语堂心中的无限柔情,“呀!原来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

那年假期,少年林语堂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亲密地约会了小“橄榄”赖柏英,告诉她心中的爱情,并热烈地期待着她与之出国留学,共度一生。而小赖的祖父已经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开。小赖偏偏又是一个个性坚强的女孩子,在亲情和爱情之间,她选择了前者,坚持要孝敬祖父,并企图说服语堂也留下来。

而这时的林语堂则如他自己所说:“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他无法忘记他去上海圣约翰上学那一年(1912年),正逢二姐美宫出嫁。在婚礼前一天的早上,二姐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语堂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蹋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而第二年语堂回到故乡,姐姐却因染鼠疫亡故,腹中尚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语堂的印象太深太深了,永远不能忘记。

因而,同样不能算是爱情至上主义者的林语堂,也像赖柏英一样的在理想和爱情之间,选择了前者。两人终于遗憾而友好地分手,从此劳燕分飞各奔东西。

可是,“鹭巢”以及“鹭巢”下的小“橄榄”,却成为林语堂一生中一个永不能舍的“情结”,以至于多年以后,他仍然要借《赖柏英》中“新洛”的口吻表白:“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人生应叹空余恨,此情绵绵无绝期。真可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啊……一身酸楚的林语堂终于离开“鹭巢”,毅然走进了圣约翰大学。

在圣约翰大学,语堂和以前一样恪守自己的座右铭——“凡做什么事情都不愿居第一”,而成了一个常年考第二名的高材生。当时,学校外面就是清澈的苏州河,可以捕捉到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林语堂和其他学生一样爱在河边垂钓,但一到考试前夕,别人赶紧收心敛性,“三更灯火五更鸡”地苦读,而他却依然逍遥地在河边游荡,自由自在地临水垂钓。考试分数下来,第二名依然归林语堂莫属。

在大学里,生性自由的林语堂还经常和好友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一起看电影、逛校园,或者到附近的杰克餐厅吃他最爱吃的牛排,并结识了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具有艺术天赋的陈锦端当时在圣玛丽女子大学上学,不仅楚楚动人,而且天真烂漫,不知不觉间闯进了林语堂的心灵深处。语堂偷偷地叫她“天使”。

这时,正是林语堂在圣约翰大学大出风头的时候。大学二年级结束,结业典礼上,他荣获种种奖章,同时又代表讲演队登台领取优胜的银杯。在同一典礼上一人四次登台领奖,创造了圣约翰大学的领奖纪录,不但轰动了全校,而且也传到了毗邻的圣玛丽女子大学。

于是,圣约翰的宠儿又成了圣玛丽的女生们心中的白马王子。这个多项体育运动的出色选手、风华正茂的校园明星,自然也赢得了美貌才女陈锦端的芳心,丘比特的箭瞄准了两个青年的心……

当时,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医师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早年曾追随孙中山先生,“二次革命”后出逃菲律宾,回国后热心教育,创办多家企业,是有名的大富翁。而当时男女之间几乎也没有什么交往的机会,语堂和锦端从未单独相处过——旁边总是有她的两个哥哥“保驾”。林语堂每次借找希佐为名到陈家作客,其真正的目的自然也是找陈锦端小姐了。

然而陈天恩医师决定棒打鸳鸯。一则早已听说林语堂对基督教的信仰不甚坚定,大学二年级回家过暑假时,曾对坂仔的乡民们有过一次著名的离经叛道的演讲;二则认为林语堂固然聪明有才,但家境贫寒,舍不得将掌上明珠长女锦端许配给他。在当时的环境下,婚姻大事依然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陈天恩医师没花多少工夫就成功地扼杀了女儿的自由恋爱。

爱情的再次失败,对语堂来说,不啻一场灭顶之灾。他几乎万念俱灰,独自幽禁在房间里失声痛悲,竟至于“哭得瘫软下来”……

然而语堂对锦端的爱情,始终也不会熄灭。虽然后来的漫长岁月里,他不曾对她写下片言只语,但可以肯定,语堂心灵的至深处,一定有一个任何人也不能碰的位置,永远地留给了锦端。多少年的沧桑,多少次的风雨,磨去了青春的容颜,却磨不去刻骨铭心的人间爱情!

60多年过去了……

60多年前的热情,却犹如昨天的事。等到语堂八十岁的时候,在《八十自述》中,这位老人依然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从前:“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甚至在他居住香港,身体衰弱行走不便时,适逢锦端的嫂子、陈希庆太太来访,得知锦端还住在厦门,老人依然一往情深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此情此景,谁又不伤感“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心灰意冷的天才青年林语堂,这时终于看穿了文学和人生的实质:人生浮华,烟云无踪,于是,他接受了陈天恩医师为他介绍的其隔壁的另一富家女廖翠凤。这位严厉家教中长大的女子后来成了林语堂钟爱一生的妻子,他甜蜜地叫她“香”。

那时候,语堂依然保持着胃口良好的特点。他与翠凤的哥哥超照也是同学,相交甚好。当他再回厦门过暑假时,便应超照之邀上廖家吃饭。在吃饭时,语堂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他张望,但他却不知道那道目光射自何方。直到后来,翠凤才告诉他,当时她是在屏风后数他吃几碗饭。而林梧堂旅途中穿过的脏衬衣,也是她偷偷地拿去洗干净的。

翠凤在屏风后眼看语堂无拘无束一表人才,衣着随便谈笑风生且胃口极好,又知道隔壁陈天恩医师在为他们做媒,二哥也说他将来会大有作为,于是便暗自心动了。而在林家,大姐瑞珠在毓德女中时便认识翠凤,说她是大家闺秀,一脸福相,将来一定是个贤妻良母。

有一次,廖母问女儿:“你觉得怎样?林牧师家是没有钱的。”而翠凤坚定而得意地说了句连她自己都吃惊的话:“穷有什么关系?”

于是两家安排他们见了面。而语堂在失恋之余,便也同意了这门亲事。

三年来,每次回厦门,廖家总催婚事。两人偶尔也通书信。但语堂心中一直念念不忘锦端,直到民国五年(1916),他以第二名毕业于圣约翰大学文科时也不肯结婚。他对廖家说,他要在清华服务三年后出洋留学。

“语堂和翠凤订婚已经四年还不娶她,”廖父悦发通过儿子超照以比较委婉的辞令对语堂说:“这一出洋如果不是两人同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才回来?”语堂知道不能再拖了,而且这对于翠凤而言,也的确有些不公平,于是终于同意在民国八年(1919)的夏天结婚,和翠凤一起出洋。

林至诚这时已迁居漳州,在东门接管厅礼拜堂证道。得知和乐要结婚,出洋到赫赫有名的哈佛大学读书,林至诚立刻心花怒放地吩咐:“新娘的花轿要大顶的,新娘子是胖胖的唷!”这话传到翠凤耳中,气得她立刻吃泻药减肥。原来翠凤一直长得比较胖,因此生平最怕人说她胖。

婚礼在一所英国圣公会的教堂举行。语堂到廖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女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是象征性的礼节。而语堂不但把茶吃下去,连龙眼也嚼得津津有味,惹得家教一向甚严的廖家女子也不禁吃吃地笑……

新婚前夜,语堂要求和母亲同睡,因为那是他作为儿子和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了。婚后不久,语堂征得妻子同意,又把婚书付之一炬,他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