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3日,吴忠解放。我们将解放以来吴忠26日成立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分为三个时期来探讨。需要说明的是,在叙述这段历史时,作者将近日访问吴忠几位从事过统战工作的老人的谈话作印证,以提高历史的真实感。
一、从1949年至1956年,是宗教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时期。这个时期,宗教关系没有大的变化,但社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宗教关系与生产关系没有发生矛盾,因而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是协调的。
(一)稳定的宗教关系。1950年4月14日,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乌兰夫和刘格平就新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提出:“对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态度应该十分审慎,切忌急躁”,“在少数民族广大群众的觉悟未提高前,不要轻言改革”。6月26日,周恩来总理在政务院一次会议的总结发言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宗教,我们现在也还不能提出改革的口号,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对伊斯兰教,对喇嘛教,都应该尊重。假如少数民族中有积极分子提出要改革,应该好言相劝,劝他们不要着急。这个问题现在还不能提,慢些改比快些改要妥当的多。”按照中央的这些要求,解放前留下的宗教场所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正常进行,在门宦内教主和信众的关系没有变化,多年来形成的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宗教和教派内部的关系也没有变化。
(二)变化的生产关系。解放后,通过土地改革、工商业等社会主义改造,过去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变成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工商业个人所有制变成国有制,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了主人,满腔热忱的投入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极大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变化了的生产关系要求作为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宗教进行变革,但由于解放初期处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新中国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加之抗美援朝等国际事务的影响,没有足够的精力来解决宗教领域与现实社会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三)协调的宗教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变革了,经济基础变化了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与之适应。但由于宗教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不一定完全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国家采取了审慎的原则,在生产关系变革的同时,稳定了宗教关系,使得宗教在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中没有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反而正是应为宗教界特别是宗教上层人士的积极响应,保障和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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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吴忠人。虽然过去没有参与宗教管理方面的工作,但对宗教的事情也有些了解。解放前,这地方的宗教活动都是群众自行办理。门宦上,主要是教主说了算,放口唤。寺也不多,因为经济贫穷,宗教上的各种活动也就很简单。
解放以后,1958年以前,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没有多大发展,还是维持解放初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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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36年,红军到了吴忠,应该说吴忠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创立地,也是最早的实施地。从解放到1956年,这段时间是吴忠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黄金时期。
为何这样讲?根据我在工作期间掌握的一些资料,这一时期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政治安排非常好。为什么安排这么好。因为1953年筹办河东回族自治区,青、灵、吴、同这四个县市,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在自治州也好,在各县也好,大批人士在政治上都得到了安排,这对稳定也好,对发展也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五十年代初期培养的一批干部,可以说,这些干部以后都进入了区市各级领导层,发挥的作用是很大的。当时我们调查过一次,上桥乡在一段时间,出了124个干部。上桥乡之所以出这么多干部,一个主要原因是当时上桥乡有一所小学,叫吴南小学,是在解放前就办的,所以有一定文化的人,解放初期都成为了干部。
二、从1957年到1977年是政治取代宗教、意识形态领域追求纯而又纯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变革,在意识形态领域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追求意识形态的“清一色”,以政治取代宗教,将宗教视为封建的牛鬼蛇神,使宗教遭受了深重的灾难,有些地方宗教几近灭绝,这一时期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是伴随着一系列政治运动展开的。首先是“反右”接着是1958年“大跃进”背景下的宗教民主改革,而后是“文化大革命”中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指导下的“砸烂四旧”和“消灭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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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反右以后,拉出来一个马震武,主要受“四·二”叛乱和“五·八”叛乱的牵连。马震武是哲赫忍耶沙沟派的第八辈教主。本来马震武在甘肃工作,1958年正好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筹备阶段,被打成极右分子,在全区进行批判。马震武批倒之后,就进行了宗教改革,主要是废除封建制度,特别是门宦制度。废除宗教特权以后,门宦教派名义上是废除了,实际上仍然存在,热依斯还有,各教坊讨口唤的情况还都存在。不过,有些地方是转入地下了。正好这个时候西海固有个“五·八”叛乱。这个“叛乱”也给马震武加上了,最后闹得马震武也受了牵连。宁夏从南到北,认为参加叛乱的人不少,实际上扩大化了,吴忠枪毙了两个人,鸿乐府的热依斯马栋也给枪毙了。马栋是祖传的热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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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57年,开始反右,左的东西开始抬头。外省涉及的知识分子多,但在宁夏来讲涉及的宗教界人士多,而且把马震武划了进去,被戴上极右的帽子。当时杨静仁在八届二中全会上有一个发言,叫做搬掉压在宁夏人民头上的封建大山。在这次发言后,宗教界就开始了宗教民主制度改革。为什么当时会搞这个东西?第一个原因,是因为解放初期,土改也好、工商业改造也好,在社会面上都进行了,但当时在宗教场所有不准搞,宗教场所财产、土地、生产资料不动。到了1958年,开始公社化,所有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唯有寺庙教堂的土地(过去占有一部分土地)特别是道堂还占有相当一部分土地。全国性的搞公社化,土改保留下来的东西,就成了公社化、集体化的障碍。第二个原因,就是宗教封建特权。门宦上的有一些强制性的东西,喇嘛教中还有军队。当时改革,不是说要改宗教活动、信仰当中的一些东西,而是要改革宗教封建特权,如土地的占有,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层人士的特权等。当时,应该讲这个阻力很大。在全国讲,西北的门宦问题比较突出,再加上喇嘛教中的问题。在宁夏的突破点是抓了一个马震武,闹了一个极右分子。中央在兰州、青岛都开过伊斯兰教座谈会,集中解决这个问题。青岛会议上,李维汉主持,周总理在会上也有一个讲话。在青岛会议上形成了一个内部发的文件,就是对喇嘛教、伊斯兰教封建特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里边废除或禁止的有五条,制止的有六条,总共有十一条。禁止的这五条,解决了土地问题、生产资料占有、搞宗教武装等,这以后,就形成了三条,放阿訇、放口唤、教主继承。以后就渐渐变成了“三废除”。
到1962年,宁夏开展“双反”,反坏人、坏事。“双反”中间,对民族干部有很大的伤害。这时,民族干部凡是涉及到民族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涉及到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谁也不敢讲真话了。谁讲,谁就是地方民族主义。到了1964年“四清”运动,左的东西就更突出了,这个问题升格了。一直到文革开始,破四旧,拆寺、烧经、游斗宗教人员、强迫回民养猪,左的东西全出来了,迫使宗教由公开转入秘密,由地上转入地下。不是说人们的信仰放弃了,不是说人们的宗教活动停止了。在这中间,出现了不少问题,由于转入秘密活动,所以当时一发现聚众,就成了反革命阴谋,不是叛乱,就是暴乱。这种情况到杨立功调查以后,1972年中央形成22号文件并下达,各级统战部门开始恢复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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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政府没有专门管理宗教的机构,乡镇也都不管。1960年以后,人民公社化开始。一切人员都应该参加劳动,宗教职业人员也要参加劳动。我们吴忠地区,几乎都一样,来了一个合寺并坊,几个小寺合为一个大寺。合着合着,生活也困难,宗教人员也觉得没啥意思,逐步要求辞职,告老还乡。这大概到1962年。这个时候,宗教比较淡薄,寺上也没有学经的。开学阿訇、满拉都很少。紧接着1963年开始社教。1964年社教试点。1966年“文革”开始。社教一开始,宗教就又走向低落。搞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宗教更加淡薄。
1965年我到西吉搞社教。我走的时候吴忠还没有发现养猪的。到西吉后,发现回民生产队、每家每户在门前都挖了几十公分的岩洞,底下再挖一米多的深坑,下面再掏个水坑。我就问,这干啥呢?人家说,养猪呢!没感情嘛,猪扔在那个深坑里,棍棍子支上、盆盆子吊上,每天提起来放些食给猪吃,不见阳光,也不见人。最后等我十二月份撤的时候,有些猪都死掉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们社教还没有结束就回来了。
1966年上半年,开始破四旧,在宗教上主要是批斗阿訇,批斗宗教人员。戴高帽子,游行呀,统称为牛鬼蛇神。1964年的上半年,我就听到了有这么个话,说你们吴忠是出“爷”的地方,说明当时已经有苗头,对马腾霭有意见了。1966年,马腾霭被拉着在吴忠各乡巡回批斗。他的两个老婆也同时被批斗。斗完后,拉到他们的老家,让他们在板桥乡里给生产队放马。这个时候,1966、1967年批斗宗教人员、拆寺、扒坟、烧经。阿訇戴着高帽子,让他们自己拿着锣敲,口喊我是牛鬼蛇神。在这之前,1964年社教开始后,宗教职业人员不参加劳动的,或劳动不好的,都被拉到西峰农场去了,说是学习,实际上是改造思想。我那时在东风公社。有些阿訇难心地走掉了。
1968、1969年,阿訇被放回来了。那时,宗教彻底从地面转入地下。寺基本上都拆了,鸿乐府拱北的坟给扒了。说是扒的是马震武的坟,挖出来后把骨尸烧掉了。板桥呢,把马进西的拱北拆了,将尸骨放在公路上,浇上媒油也给烧了。加上又搞农田基本建设,住宅搬迁,这样又有许多坟给扒了。这个时候,宗教是比较可怜的。农村一旦发现哪个阿訇过“尔麦里”,就被抓来斗。有些人过“尔麦里”,都是关起门来,偷偷地念。我父亲那时不是阿訇,但是也会念呢。我就发愁,你千万不要念出声,你悄悄地念。我给父亲讲,他不听。但他没有挨斗,因为他只是个农民。那个时候,宗教基本上就完了。没有拆的一小部分寺被占用了,比如生产队做了库房,做了饲养圈棚。吴南大寺是清朝时候盖的宅子寺,古建筑,建得可好了,那寺可漂亮了,当时也给拆了。我小时候还礼过拜,因为寺前就是吴南小学。我从西吉没回来时,这个寺就拆掉了。那是最后拆的寺。据说,拆的东西,物资局汽车拉了几天。鸿乐府以改渠、改路为由,穿过了鸿乐府拱北,道堂、拱北就给拆了。再就是同心洪岗子也弄掉了,在这之前洪清国也受了冤屈,被逮捕了。
紧接着,“文革”开始了,有的地方开始养猪。当时提出的口号是:“猪多、肥多、粮多”。自治区后来承认了,是强迫回民养猪。马莲渠公社还弄了一个阿訇抱着一头猪照了一张相。我们家也养猪。生产队到山里头把猪买上,一家一头。再一个,集体也养猪。我那个时候调到汉渠公社。回民养猪不是感情不感情的问题,而是教法是禁猪的。当时有个笑话,有人对我说,何书记,猪还有嘴哩。我说,猪没嘴,拿啥吃东西呢。有些人往猪圈里倒些东西就不管了。到冬天,猪冻死、饿死了不少。
西吉出了“301”事件。逮捕了不少人,枪毙了14个人。后来这个案子被平反了。人家宗教人员开会,要给政府提个意见,说回民是禁猪的,不能养猪。结果被定为预谋叛乱。我记得1974年,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赵志强,到汉渠公社,就问下边的人,怎么能让回民养猪呢?我说,这是上面派下来的,不是我们让养的。他们说,让回民养猪是错误的,但咋办没说。不知咋回事,屋里说的话,让门外的人听着了,就传着说,区上来人了,说养猪是错的。后来我们说,走,下去看一看。我们滩上都是回民。结果群众把猪都放跑了。我就问,这是咋回事。群众就说,人们都说,区上来人了,说养猪是错的,把猪圈都扒了,猪满滩都跑着呢。这个猪当时都是贷款买的,社员是不出钱的,等猪卖了回款哩。结果,我就让下面的人赶紧通知汉民庄子,让他们捉猪,谁捉到了算谁的。汉民开始满地捉猪。汉民一人弄一个大车子,往回拉猪。到下午,汉民家庭每家都有几十头猪,愁得没东西喂。这个钱,银行后来没法回收,因为猪没养成。我家也养了猪,卖了一次。我爹连猪望都不望一眼,我的小妹妹一直在喂,后来也就放掉了。
1972年,杨立功来了,要到汉渠考察。杨立功不找富的,专找差的,有人说东沟湾条件差,生活水平差,于是就打东沟湾走。他是军转干部,直爽的很,说这个地方水太浪费了,是自流灌溉。杨立功主要考察固原。他到吴忠转了几个公社,说得天独厚呀。宁夏川,两头尖,东靠黄河西靠山,没有饭吃不能怪老天。往固原走的路上,要饭的多,有背行李的,背孩子的。杨立功就问这些人,你们是干啥的,是哪里的人?人就说,我是固原的,没饭吃,讨饭去。杨立功就没有上车,一路走过去,见一个问一个,一路问了十几个人。到固原后,重点调查固原地区的平叛、生产上不去及宗教上的问题。调查完之后,他给国务院写了一个报告。这个报告的草稿我还见过。报告的头几话句就是,宁夏川、两头尖,东靠黄河西靠山,没有饭吃不能怪老天。汇报了宁夏平叛扩大化问题,十七岁的姑娘没有裤子穿的问题,一家三口盖一床被的问题,炕上没有席子的问题,强迫回民养猪的问题等等。周总理委托李先念、华国锋召开了固原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张豪林、锁云龙及固原地区的几个人都去了。大家批评张豪林(区革委会副主任)说,你怎么能强迫回民养猪呢,叫你吃耗子肉你吃呢不?锁云龙(锁云龙,同心人锁家岔人,解放后当了同心县委书记,后来当了银南地委的常委),你还是回民,你还当养猪领导小组的组长。大家都在批评这个事。
三、从1978年到2004年,宗教与社会逐步适应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纠正历次运动错误的过程中,为恢复、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在政策上,1978年10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性问题的请示性报告》中,把“认真地、全面地贯彻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列为首要问题,提出既要保护不信教的自由,也要保护信教的自由。要重视信教群众的合理要求,适当解决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落实政策,让群众的宗教活动转为公开。1982年3月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主持下,形成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以下简称1982年19号文件),把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长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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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四人帮”粉碎以后,一直到1978年9月份,开始提出拨乱反正,当时人们很不理解这个事,说是咋回事,说是中央的政策是不是有变动。当时人们知道“四人帮”粉碎后中央政策会有大的变动,但是到底怎么变动,人们还不清楚。好在,金三寿这个同志,是我们宁夏吴忠的回民,别看他大字不识一个,但是政治上嗅觉非常灵敏。1978年底,我是他的秘书。他除了党内找一些人聊过这些事,也找过马腾霭、洪清国、马烈孙、金凤山、李风藻等人聊过这些事。他很谦虚,进行沟通时,他就问,中央提出的这个拨乱反正是啥意思。他在问的时候,就开始酝酿做一件事情,就是宁夏涉及到几大案子的纠正。
一个是马登银,吴忠县的县长,而且是区党委候补委员,过去曾是回汉支队的营指导员,也是金三寿过去的老部下,这个人“文革”当中自杀了,吴忠牵扯了一批干部。
第二个,是“油香会”,同心的反革命暴乱,案子是锁云龙在同心当书记时搞的。锁云龙搞完以后,调到了地区,当了常委。为啥提起这个事情,因为说洪清国是案子的后台老板,他也被列入要杀的人中的。到康建民那儿批准的时候,康建民把他的名字划掉了。最后把丁生宝杀掉了。丁生宝是个转业军人,生活没办法,是个拾大粪的。当时石油勘探队住在那里,在寺上吃猪肉。勘探队撤走以后,丁生宝等在同心大寺过个乜贴。有散两毛钱的,有散三毛钱的,有散五毛钱的。按收乜贴的名单,是2612人。这两千多人,往那个大寺一集中,这一上报,就成了反革命叛乱。部队就出动了,但是没有开枪。当时定性为反革命叛乱。这个名单往外一公布,同心所有的干部都牵连进去,同心基本上就没好人了。不光是干部,连群众都没有好人了。这在当时的吴忠影响是比较大的。
还有一个,是“八·二八”事件。当时给上面报的是老回回造反了,所以部队出动了。“文革”中分为两派,打死了104个人。但是基本上都是青铜峡、吴忠等地的群众。其中马莲渠死的人最多。84804部队62师,1967年8月28日,青灵吴同的干部群众就遭了殃。
金三寿让我选择这三大案件进行研究。到了1979年上半年,把我带到同心一个招待所,门封住,整整住了40天。调来“油香会”的案卷,翻了40天,门都不让我出。回来以后,我又搞的马登银案件,要调案卷。当时,马登银是区党委的候补委员,档案在区上呢,我就又跑到区上。案卷拿回来,放在吴忠招待所。因为当时还没摸着底,生怕出了事。应当说,我们是秘密进行的。唯有“八·二八”事件不太好调查,由于牵扯到部队。好在1979年,霍士廉开了一个区党委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会前,这些材料我们都看完了。当时,其他人都不敢说这些事,材料如何才能到霍士廉的手里呢。我们商量了一个办法,把三个案件整成三份材料。每个案子整理成三页,里面摘录的是原话,如怎么定性的,怎么处理的。会议开始,以简报的形式发出去。中午交去,下午4点,霍士廉的秘书就给金三寿通知,说晚上8点,霍书记要在二号楼四号房找你谈话。这一通知,金三寿紧张了,洪清国、马烈孙也紧张了。东西肯定是送出去了。最后,让我这个秘书也进去谈,因为我看了案卷。霍书记刚开始没有说,就让我讲了案子的真实情况。汇报中间,可以比简报多讲一些东西,讲的还是案卷中的原话,这中间我没有讲任何观点。这三个案子汇报了两小时四十分钟。霍书记一直在记。到了第三天,大会上宣布,这三个案子准备平反。会散后,马登银和同心的案子开始平反,但部队上的这个案子给中央军委汇报了,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宁夏军区、区党委、吴忠地委等五家联合对“八·二八”事件进行了调查,最后也平反了。
从这以后,人们才搞清了拨乱反正是怎么回事。吴忠开始如何把宗教活动由秘密引向公开,将场所由地下引向地上。要开放宗教场所,平反宗教人士及民族干部中的冤假错案,右派分子、起义投诚人员和三小(小商、小贩、小土地经营)人员。从1979年下半年一直到1984年,统战部全部精力都在处理这些事。宗教是大头。解放初期吴忠有128所宗教活动场所,到了1958年有300多所(青灵吴同)。宗教封建制度民主改革后,1961年开始进行合坊并寺,保留下来28所清真寺。到了“文革”中,几乎全部拆了,最后留下了12座。在宗教场所恢复中,这个量就非常大了。城市里边占用的要退出,还要给一定的补偿。农村宗教场所落实政策这个口子始终没有开,因为量太大了,国家没有能力承担。但是在吴忠,重点搞了几个。吴忠城镇中的都落实了,加上几个重要的道堂、拱北都落实了,四旗梁子也好、鸿乐府也好、板桥也好、洪岗子也好,加上嘎德忍耶的,都落实了。在落实宗教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又有一大批宗教上层人士在政治上得到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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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1974年后,就对宗教场所开始有所放松。当时县上提出,一个公社开放一个寺。有的地方,几十里,那么长的路,我说开两个寺,但答复说不行。之后,收拾不住了,慢慢地一个大队一个寺。后来,基本上原来的寺都建起来了。政府也不怎么要求了。老百姓不跟生产队张口,不跟队里要钱、要物,就把寺盖起来了。之后,自治区党委研究落实宗教政策,“文革”中拆了的寺恢复,谁占了谁还,还不了折价补偿。像吴忠农村的,好处理。城里的寺,闹的好凶。1980年,我到政府后,还在闹。东大寺呀、中寺呀、西大寺呀、小北寺呀,北大寺呀,这都在城里面。东大寺,仪表厂占了,最后仪表厂给了几十万,市上给了6万。中寺,房产公司占了,盖了家属院了。区上给了42万,把家属院搬了,腾出来盖了寺。西寺,物资局占了一部分,最后恢复了一部分。西寺没有给钱,光是给了地皮。兴教寺,是佛教寺院,当时建筑公司占了。后来通过做工作,建工队让了一部分地方,2004、2005年才把地方给完全落实了。我们这儿,佛、道、天、基势力不强。天主教、基督教都没发展起来,到后来仅有几十个人,也没有盖堂。道教呢,过去把阴阳断为牛鬼蛇神,后来甘肃把阴阳划给了道教。宁夏也承认了。阴阳成为了合法形式,埋人呢干什么的也没有人干涉了。
从现在看,宗教政策落实的确实还是很好的。中央很关心,专门开了会。自治区党委政府也不知开了多少次会,通过调查研究,凡是找上门来的,都想办法给解决一下。像鸿乐府道堂的恢复,路是个弯子,渠是个弯子,沟也是个弯子。区上给了240万,把地买回来,把路、沟、渠都改线了。据说当时苏瑞卿给中央汇报时说,自己的先人埋在了路底下,说谁把你们的先人埋在路底下,你们同意不同意呢。这一句话就解决了问题。板桥是当时公社占着了。后来公社搬迁,全部土地就归还道堂了。房子也盖起来了,也给了一点钱。其他地方,是比过去的寺、庙有增无减。我感觉,现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写入宪法,正当宗教活动受宪法保护,这一点,老百姓是非常满意的,我们工作人员也觉得挺好。我个人十几年来观察,觉得宗教政策很好,宗教活动比较正常。这几年,吴忠在伊斯兰教方面出现的问题还是比较少的,但也有问题,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不是教派之间的问题。1994年西吉事件,就那么种情况下,银南地区还是比较稳定的。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宗教管理的条例、自治区管理的意见及各县、市统战部、宗教局、伊协的工作呀,我个人理解是够好的了,再要闹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宗教渗透,过去我们主要防周泽群。现在,从方针政策、管理以及信教群众遵守等各方面都是历史最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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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96年,全国性的宗教场所开始登记。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宗教场所有失控的状况。过去一个公社、一个乡考虑一所两所,最后到一个大队一所,以后成了一个小队一所,甚至到一个小队几所。有这个登记与没有这个登记的区别性是非常大的。从这个登记以后,应该讲,纳入依法管理才真正上了轨道。在此之前,是处于无序状态。管不了,知道盖起来了,拆又没法拆,只能认账。宗教场所登记,当时区上在我们杨马湖乡进行试点,搞了两个多月。这样,就在全区推广开了。
在落实宗教政策时,有一个重大的事情,就是对马震武的平反,这个是落实政策中的重点,因为当时他是一名极右分子。从中央到区上,到下面,工作花费了两年,怎么稳妥地将此事处理好。到最后,这个事情彻底解决了。解决了是件好事情,该平反的都平反了。在吴忠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应该讲,当时是落实得最好的、最彻底的,对恢复党和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对恢复党和宗教上层人士之间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对当时整个社会的稳定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