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虽然位居高官,但一生勤劳、节俭,并不因自己的权势而坐享其成。
咸丰十一年六月,因处于战争时期,供需紧张,有时常需军队自己种菜。曾国藩幼时在农村,对耕种上的事还较熟悉,因此他即使在日理万机、戎马倥偬之际也不忘对士兵种菜加以指导。
曾国藩不仅要求自己勤劳、节俭,对家人也是这样。他常在家书中不厌其烦地告诫子弟要“勤俭自持,习劳习苦”,“磨炼筋骨”。并说“大官靠不住,惟勤俭可持”,“家勤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曾国藩认为体现勤俭的重要地方就是“早起”。他给自己定了“不昼寝,勤打扫,好收拾”的戒条,这个戒条在他的一生中从未间断过,由于他的严于自律,家中子弟皆以“贪睡、昼寝”为戒,以“早起、洒扫”互勉。
曾国藩对于家中的妇女,同样严格要求她们励行“勤俭”。他认为:“凡是世家子弟不勤不俭,从世家妇女的言行就能看出来。”又说:“家道兴衰,全系乎内政之整散。”因此,他要求自己的妻子“以勤俭自惕”,“以劳苦自乐”,为各房及子孙作出榜样。新媳妇进门,就要教她做菜煮饭,时时督促她勤劳纺织,让她会做针线活,自己缝衣服,自己做鞋袜,还要教会她们讲究做小菜,如腐乳、酱油、酱菜、醋、干笋、烘鱼之类。
曾国藩认为,这些事看上去是小事,却关系到一个家族的兴衰,因此,必须做到“大房唱之,四房皆和之,家风自厚矣!”为了使家中妇女养成良好的习惯,他将“食事、衣事、细工、粗工”作为每日必修功课,按早饭后、巳午刻、中餐后、酉刻四段时间分别实习;并规定食事每日验一次,衣事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织者验“鹅”蛋,细工五日验一次,粗工每日验一次,又规定“四女一媳”,每年要给他做一双布鞋和若干酱菜寄与,“各表孝敬之忱,各事针黹之工,余亦得察闺门之勤惰也。”
从这里可以看出曾国藩位居高官,却从不沾染官僚的习气,在生活中依然保持贫民子弟的朴实家风。他曾反复告诫曾家后代,一定要一边种地,一边读书,以保持前辈的老传统,千万不要沾染些许官场习气,他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或许还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他对自己的儿子严加约束,“不许坐轿,不许使唤奴婢做取水添茶的事情;拾柴收粪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去做;播种除草之类的事情,必须一件一件去学。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骄奢淫侈,才算抓到了根本!”他认为,无论是大家,还是小家,无论是官家,还是农家,无论手工之家,还是商贾之家,如果勤苦俭约,就没有不兴旺的;如果骄奢倦怠,就没有不衰败的。
因此,曾国藩在家训中,时时强调一个“俭”字。为了做到俭而不奢,居官清廉,他对子弟做了许多具体规定,如:
弟每用一钱,均须三思。至嘱。
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财则终为患害。
后辈子侄,总宜教之以礼。出门宜常走路,不可动用舆马,长其骄惰之气。一次姑息,二次、三次姑息,以后骄惯则难改,不可不慎。
四轿(指四人抬的轿子)一事,家中坐者太多,闻纪泽亦坐四轿,此断不可。……即弟亦只可偶一坐之,常坐则不可。宜结轿而远行,四抬则不可。四抬不可人县城,衡城、省城则尤不可。
可珍之物固应爱惜,即寻常器件亦当汇集区分,有条有理。竹头木屑,皆为有用,则随处皆取携不穷也。
“俭”字工夫,第一莫着华丽衣服,第二莫多用仆婢雇工。
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绣,过于绚烂。
但是,生活之中光知道俭朴还不够,还要勤劳。勤劳才能家业兴旺。曾国藩说:“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同治九年(1870年)十一月初三日,曾国藩作《习劳而神钦》,他这样写道:
“谁都喜欢安逸而厌恶劳动,无论出身贵贱,聪明的、愚蠢的、年老的、年青的,都贪图安逸而不想去劳动,古往今来都是这样的,这是人之常情。一个人身上每天所穿的衣服,所吃的食物,和他每天所做的事情,所付出的劳动相称,旁边的人则不会对他有什么议论,鬼神也是允许的,因为这是他自食其力的结果。如果农夫和织妇,一年到头辛勤劳动,才得到几石粟米,几尺布,而富贵的人家,一年到头安逸享乐,生活奢化,不做任何事情,就得到美味佳肴,锦衣华服,高枕无忧,一声吆喝,一帮人听候使唤,这是天下最不公平的事情,鬼神也是不允许的,怎么能够长久呢!
“古代贤明的君主和忠贞的大臣,像汤昼夜工作,文王日日勤政,周公夜以继日,每天工作到天亮,这些贤德的人都是以勤劳勉励自己。《无逸》一篇中讲,推行勤劳可以长寿,享受安逸上天也不允许,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要学到一身才华,就必须勤加练习技艺,磨炼筋骨,在困境勉励自己不断努力,操心忧虑,则可以增长智慧和才识。
“从湘军兴起后,我每当看见身上怀有一才一技,能吃苦耐劳的人,都认为他们可以有一番作为,为人所用;有些人没有任何才技,又不习惯于劳作,他们则会一无是处,受尽饥饿寒冷而死。所以说勤劳可以长寿,过于安逸则遭天遣;勤奋则可学到一技之长,为人所用,喜欢懒惰的人则一无所长,无人理睬;勤奋努力可以济世救民,受到神人的钦佩,懒惰安逸则无人问津,鬼神都不愿帮他。所以君子想得到人、神的帮助,只有勤劳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