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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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白居易家训

[撰主简介]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祖先是唐太原(今山西境内)人,后迁居下邽(今陕西境内)。唐德宗贞元年间进士。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翰林学士、左拾遗、江州司马、杭苏二州刺史、太子少傅、刑部尚书等职。在文学上是继李白、杜甫以后又一位大诗人,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其诗浅显平易,俗称老妪都可以理解。著有《白氏长庆集》(清人重编为《白香山集》)。

知足常乐

[原文]

世欺不识字,我忝攻文笔[1]。世欺不得官,我忝居班秩[2]。人老多病苦,我今幸无疾。人老多忧虑,我今婚嫁毕。心安不移转,身泰无牵率[3]。所以十年来,形神闲且逸[4]。况当垂老岁,所要无他物。一裘暖过冬[5],一饭饱终日。勿言宅舍小,不过寝一室。何用鞍马多[6],不能骑两匹。如我优幸身[7],人中十有七;如我知足心,人中百无一。傍观愚亦见,当己贤多失[8]。不敢论他人,狂言示诸侄[9]。

——节录自《白香山集》

[注释]

[1]忝:自谦之词。“有愧于”的意思。攻:从事于。

[2]班秩:官位的品级。

[3]泰:此处可作“平安”解。牵率:此处可作“牵挂”解。

[4]形神:容貌和精神。逸:悠然自得。

[5]裘:皮衣。

[6]鞍马:马鞍。

[7]优幸身:优良幸运的身体。

[8]当:值;遇到。

[9]狂言:自称“狂言”,对己是自谦,对侄儿是尊重。

[译文]

世人欺负不识字的人,我却有愧于从事于文章的笔法和写作技巧的钻研;世人欺负不得官位的人,我却有愧于做了一个有官位品级的人。别人年纪大了多了一些病痛苦难,我却庆幸自己至今也没病没痛;别人年纪老了多了一些忧虑,我的儿女婚嫁现在已处理完毕。我的心情和身体也平平安安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的。所以近十年来,我一直都较安闲而悠然自得。何况我早已进入了老年,所需要的物品并不太多。一件皮衣服就能温暖地过冬,一顿饭吃下去整天都是饱饱的。不要说自家的宅舍小了,每晚也不过只睡一间房屋。哪里用得上那么多的马鞍,一个人又不能同时骑两匹马。像我这样良好的身体状况,在十个人当中有七个;像我这样知足的心理状态,在一百人当中也没有一个。如果作为旁观者,即使是愚蠢的人也会看到我这一点;如果轮到要自己做到知足常乐,即使是贤能的人也会有过失、也是不容易做到的。我不敢随便去议论他人,我这些狂妄之言只是想告诉你们这些侄儿们。

[评析]

白居易在这篇家训中告诫侄儿:一个人在事业上要永远不感到满足,要活到老,学到老,钻研到老;一个人在生活上则要知足,不要去追名逐利,贪得无厌。

可贵的是,白居易要求众侄儿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了:他一辈子勤于笔耕,直到唐武宗会昌五年(845),也就是他临终的前一年,仍在亲自整理自己的诗文,撰写《白氏长庆集后记》,说明他没有停笔。但他在个人生活上,“历官二十任,食禄四十年”,认为自己当此垂老之年,所穿不过一裘,所食不过一饭,所寝不过一室,所骑不过一匹,多了无用,立足于知足常乐!如果今天的人们也像古人所提示的那样,事业上永无休止,生活上知足常乐,那么就会省却许多烦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