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典范
沃尔玛(Wal-Man Stores,美国企业,主营商品零售)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沃尔玛位于第1位。
解释
放权与控制平衡法则,指的是在把权力下放给中下层管理者的同时,通过良好的制约机制去约束权力行使者,防止权力被滥用。
如果放权却不加以控制,权力则可能成为某些人谋私利的武器。但控制又不能实施“人治”,而应该用机制去约束。放权和控制有一个平衡度,控制不力或控制过分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典型案例
1962年7月2日,第一家沃尔玛百货公司在美国阿肯色州的罗吉斯开业。此后的30多年中,沃尔玛苦心经营,由乡村包围城市,从北美走向全球,最终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零售点。
创始人山姆在管理富兰克林杂货连锁店时,从采购、选点及日常管理,都要他亲力亲为。他本人从早到晚地忙碌着,累得连喘息的机会也不多。随着公司的扩大,他意识到有必要将责任和职权下放给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对商店和顾客更了解,也更知道如何使商店兴旺起来。
在日本和韩国的一次旅行中,山姆意识到可以用某些方法来加强沃尔玛的团队精神。比如将更多的权责授给商店里的员工们。许多大零售公司的部门经理,只把自己作为一名按月领薪水的员工,似乎公司的利益与己无关。而山姆的理论认为,商店里的部门经理应该相对独立地管理自己的业务,将其收入和未来的提升与业绩挂钩,并让每位部门经理充分了解有关自己业务的资料。如商品采购成本、运费、利润、销售额以及自己负责的店和商品部在公司内的排名。鼓励每位部门经理管理好自己的商店,如同商店真正的所有者一样,并且需要他们拥有足够的商业知识。沃尔玛把权力下放给他们,由他们负责商店全套的事务。
此制度推行的结果,使年轻的经理得以积累商店管理经验。而沃尔玛公司里有不少人半工半读完成大学学业,随后又在公司内逐渐升任要职。
同时,沃尔玛将所有信息,包括采购、运输、销售等数据实行公开化,这更有利于经理们管理公司,并且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商店在公司排名情况如何,鼓励他们去争取好成绩。
沃尔玛不仅给经理派任务,落实职责,而且允许其行动自由并享有决策资格。他们有权根据销售情况订购商品,同时,每个员工也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经理们参考。
但山姆并非就此放任不管了,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山姆一直注意在扩大自主权与加强控制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公司有许多规定是各分店都要遵守的,包括商品定价,而且有些商品是每家分店都要销售的。另一方面,每家店又有自主权,如部门经理负责商品订购,分店经理则可以决定商品促销计划。而且,沃尔玛的采购人员比其他公司人员拥有更大的决策权。
例如,沃尔玛在佛罗里达州巴拿马市有一家分店,8公里外的海滩附近还有一家分店。他们的目标顾客和商品陈列完全不同,前者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购物服务,后者目标为海滩游客,因此,公司让每个分店经理根据顾客实际需要全权负责管理,再各自培养部门经理。各家分店可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可以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但每一个员工也要遵守公司制定的《沃尔玛员工手册》。员工可以有不同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但一旦公司或商店部门作出决策,就必须维护决策的权威。所有人都要服从。
因此,沃尔玛公司在评估业绩的时候,往往先考察小集体做得怎样,而不是个人做得怎么样。个人的作用通过集体来表现,集体的成功来源于每个成员的努力,这样,沃尔玛员工就形成了一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