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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回忆阿拉善右旗长山煤矿的变迁

何世缭

阿拉善右旗煤矿,从清朝乾隆年间到解放初期,由甘肃省民勤县何氏和常氏两家征得阿拉善旗衙门的许可私人开办。开矿人在民勤县政府前往阿拉善旗开矿事由的护照领帖,向阿拉善旗衙门交地租税开矿挖煤。窑主和工人都是民勤县的农民。开矿者以何、常两姓为主,共有十几个煤窑。农忙务农,农闲开矿,生产为季节性,大致是每年农历九月初开工,十二月初收工。煤矿直到1958年公私合营后才转为常年生产。每年约生产块煤1500吨,销往民勤、张掖、山丹、临泽、永昌等地民用取暖。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引进,才逐步被用于工业和动力。

阿拉善右旗煤矿,据说是清朝乾隆年间民勤(当时为镇番)县官文公以当地蒙古人提供的线索才发现的。经考阅,在清道光五年(1825年)镇番县重修县志·卷七《官迹列传》中记载:“文楠,四川涪州人,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以进士两任镇番。寄民所重首在水利,楠亲为勘殓,相地置坪,计粮均水,皆得其平。五十五年(1790年),详定汉蒙界址,不辞劳瘁,至今百姓耕耘,得以不扰。嗣后繁调中卫县去官。”文公在详定汉、蒙界址的过程中发现,东大山有青山勒白带的山形,“青山勒白带,不出金子便出炭”。于是按照蒙古人提供的线索,组织人力在东至唐家沟,西至老山头一带查找,发现了东西约40华里,南北约20华里的一段煤层。从此,经阿拦善旗衙门准许,在这一带开始了小煤窑的陆续开采,素称西大窑。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期。

据我所知,解放前,小煤窑的开办有私人独自开的,也有合伙开的。每个煤窑一般有总管经理1人,必须由股东推选,统揽全盘;大掌柜1人,也就是把头,管理各项业务,巷内生产和人事安排等;二掌柜1人,指挥巷内生产,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等;管账先生1人,管理各项账目和营业销售等;大把式2人,二把式3人,是具体的采煤工;背手4人,即搬运工;绞手4人,即提升工;外加炊事员1人,约18人,但有些大煤窑也有用30多人的,规模小些的也有用十来人的。窑上要遇有纠纷,则是通过窑户所在地的边官和边卡卡长来处理。

各窑户都有字号,1945年至1950年间有:“复和恒”,由常自钦,常自镦合办。常自钦为经理,大掌柜是张生智,地址在老山头;“公益兴”是何世绅、何世绶和山丹、张掖十几个入股股东合办的。何世绶为经理。后又将字号改为“复兴永”,何世绅为经理,大掌柜是张永纶。地址在泾水沟;“世兴合”是何世缭、何世经、何世级、何世纬、何世绅、何世纺、常迁善(钱东)合办的。何世缭是经理,大掌柜是张永组,地址在泾水沟(1952年因常迁善退股,改字号为“裕阴兴”,经理仍是何世缭,大掌柜是李义林);“仪兴成”是何世绶独资开办的,何世绶为经理,大掌柜是张永锅,地址在泾水沟;“仪兴合”是何世月、何世维、何世缉、何承试合办的,何承试为经理,大掌柜是张永谋,地址也在泾水沟;“福新成”是常迁善独自开办的,常迁善是经理,大掌柜是张永铎,地址在西长山;“正顺祥”是常守善、常柴珍、唐多培合办的,常守善是经理,大掌柜是唐多培,地址在东长山;“佘盛远”是常余远独自开办,曹北南为经理,大掌柜是张生民,地址在东长山;“兴盛成”是常清秀、何世铨合办的。何世铨做经理,大掌柜是张生成,地址在小青山;“兴盛老”是常自课,祁和亭合办的。常自课为经理,大掌柜是多学芹,地址在白榆井;“积兴老”是常积善独自开办的。常积善为经理,大掌柜是潘四,地址在黑圪塔;“忠复老”是常自忠、唐多兴合办的,常自忠做经理,潘发德是大掌柜,地址在黑圪塔;“和盛老”是常自和、吴金山合办的。经理是吴金山,大掌柜是潘五,地址在黑圪塔;1950年之后的字号有“金玉成”字号,是李础林独自开办,李础林任经理兼大掌柜,地址在上井子。

阿拉善旗在解放后直至1952年下半年,是属宁夏省管辖的。当时的甘蒙有些界址有纠纷。为解决人民的生活用煤,1952年,民勤县县长陈云樵指示其县工商科召开劳资协商会议,成立矿业工会,成立时矿区在上井子召开了职工大会,当地巴格政府派孙福元、包青林参加了职工大会并讲话。何世缭、何世绅、常自钦、常迁善、常守善5人被推为矿业工会理事。矿业工会受民勤县工商科的直接领导,同时又是工商联的组成部分,事实上是由民勤县统管的。

1952年,民勤县人民银行分别贷款扶持各小煤窑,接着又委派何世缭去甘肃省工业厅汇报情况,并申请解决排水设备和学习采煤技术。省工业厅介绍何世缭到阿干镇、三寨、铁冶、石门沟煤矿参观学习,并联系省机械厂为其提供排水设备。省机械厂答应提供,同时向何提出建议:将各小煤窑联合起来。何世缭回来后即向陈县长作了汇报,陈县长立即指示工商科组织联营。首先由何世缭、常自钦、何世绅等组织了“五三”联营厂,何世缭任经理。联营正准备进一步扩大规模时,于1953年6月,中央访问团详定了甘蒙界址,甘肃武威专署作了批示:煤矿的领导权交由阿拉善旗,民勤县从旁协助。民勤县矿业工会就此撤销,“五三”联营厂也宣布解散。

1954年3月,当地的巴格政府(现巴音温都尔苏木)介绍何世缭,何世绅,常迁善,常守善到阿拉善旗政府(当时为宁夏省阿拉善旗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领导权力。旗政府建设处矿业科科长王宪文接待了我们,并为我们办理有关开采手续,对地租税做了一些改动,订立了租约,颁发了营业证。同时,建设处派宋继武同志来矿调查,协同巴格政府成立了阿拉善旗陶勒茴私营煤矿管理委员会。巴格达司乔英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何世缭任副主任。矿管会在每年开工时召开一次劳资协商会议,由工人和资方推选代表参加,解决与双方相关的问题。

1956年8月,在全国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何世缭,何世绅,何世绶,常自钦、李础林5户自愿组织了第一个生产合作组,报请旗政府,得到批准,即陶勒茴煤炭生产合作组,被视为重点合作组,何世缭任组长,常自钦任副组长。同年冬天,经矿管委会同意,旗政府批准,又成立了长山和黑圪塔两个生产合作组。长山组由常迁善、常守善、常清秀组成,常迁善任组长;黑圪塔组由常积善、常自忠、吴金山组成,常积善任组长。后又矿管委会向巴格政府请示,要求给3个合作组各派去1名会计,巴格政府即派去孙福元、杨立秀、金铁木尔为陶勒茴组、长山组、黑圪塔组的会计。

1957年冬天,旗政府派工商科长闵振基同志带领工作组进驻陶勒茴煤炭生产合作组,帮助做公私合营的准备工作。1958年4月10日,陶勒茴煤炭生产合作组和长山合作组合并,正式成立了公私合营阿拉善旗上井子煤矿,由阿拉善旗政府工商科直接领导。巴音温都尔公社党委书记常根祯为公方代表,何世缭为私方代表,兼职企业负责人。到1959年2月改名为地方国营阿拉善旗上井子煤矿,阿拉善旗人民委员会任命何世缭为矿长,范文忠为副矿长。秋天,成立了党组织——中共阿拉善旗上井子煤矿党支部,刘湘远任支部书记。同时还成立了工会组织,何秉信任工会主席。1969年,上井子煤矿又改名为地方国营阿拉善右旗反修煤矿;1972年改为阿拉善右旗长山煤矿直至现在。

从前私人开矿,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待地方政府批准后方可建井,规定每户只能建一对矿井。第一层是一竖一斜,竖井出煤,斜井走人,还有一个重要作用是相互能够通风。为了安全,井筒很小,竖井直径为1.2米左右,斜井直径为0.8米,深度约30米左右,一般都是见煤进巷。第二层则为了排水方便,需建竖井一对,分上井,下井,上井排水,下井出煤,上井比下井深5米左右。井筒大小和第一层大致一样,深度略微深些,约50米左右,也是见煤进巷。所不同的是,井筒与井筒之间每10米有一个通风洞,使得井筒互通。每个井筒都用芨芨和柳条拧成把条将井壁钻成圆形。到了煤矿改为国营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有所扩大,1959年,老山头建第一号井时,排水已由单绳提升改为双绳提升。矿井改为一大一小两眼,大井直径为1.8米,小井直径为1.2米,深度为80米,又在附近建了二号矿井一对,和一号矿井打通,即方便了排水,通风,还可以走人。1963年小煤田又建了矿井三对,井筒的规格与老山头大致一样,并都采用自然通风。到1972年在长山建一号矿井时,改为一主一副的斜矿井一对,井筒高1.8米,宽2米,深度为376米,都用圆木和水泥支柱支护,中间有通风道。

私人建井,都是手工操作,工具有独头尖子、抡锤、钻头、铁锹、辘轳、大麻绳、芨芨筐、驼皮、山羊皮等。工作进度,材料消耗,都没有规定。1959年建井已开始用雷管,炸药等掘进,工作进度,材料消耗也开始按定额计算。

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设备、技术有了进一步的改进。

提口:(供储煤用的车场,也就是把东西两翼的煤运到提口准备装框提升),在私人开办的很小,一般高1.6米、宽1.3米,无支护。1959年老山头建的一号井,提口已扩展到高2米、宽4米、深5米,都用20公分粗的圆木支护;1972年在长山建井时,车场已有相当规模了。

建巷:在私人开办时,每对矿井的东西两翼长约50米左右,为了通风方便、运输安全,用头底案(也就是上巷下巷)双巷掘进,每10米有一明井,头底案互通,巷道很小,巷内无支护。采用边进巷边生产的手工操作方式。运输、照明十分落后。1959年老山头一号井只是将巷扩大,高约1.8米,宽1.5米,部分用圆木支护;1963年建小煤田巷高2米、宽1.5米用架子车开始运送煤;1965年开始电灯照明;1966年改为机器提升。短短几年的时间结束了人力掮煤,油灯照明,辘轳提升的笨重体力劳动的历史。从而使掘进、通风、排水、巷内运输、提升,到照明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

过去开矿,也从不搞图纸设计。到1972年建长山一号井时,请了兰州设计院人员搞了设计,建成正规矿井。

煤矿一直重视技术革新,曾试制成功土电池,黑色炸药,改造成功了马拉绞车,双绳辘轳,电动土绞车等,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国营煤矿建矿初期,材料、设备各方面条件十分恶劣,先后得到过金川公司,886厂的机修厂,甘肃省145地质队,182地质队,张掖县商业局,张掖林场等单位的热情援助。

1958年至1960年间,甘肃省煤田地质队145队,用秉祥、槽探、钻井等科学方法,进一步探清了煤层的分布、储量、煤质、类别等,认定东至唐家沟,西至老山头,均属西大窑煤田范围(包括梧桐沟、夹山井、黑圪塔、老庙岗、白榆井、天井院、小青山、东沙沟、长山、泾水沟、老山头、北岗)。储量约4亿吨。可采煤层宽窄不一,又1米的、1.5米的、3米的、6米的、还有7.7米的,其倾向除老山头和北岗向北倾斜外,其他都向南倾斜,倾斜度在30度到50度。煤质中含有11.35%灰分,0.44%的硫,属于低亚低硫煤,均为长烟煤,可以用来炼制液体燃料。煤层中并含有少量且分布零散的稀有元素锗等。

解放前夕,整个矿区只有13个小煤窑,大约200名工人,平均每个煤窑还不足20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58年。1958年之后进行了公私合营,从而改变了企业的性质,使煤矿规模,职工数量在不断发展壮大,直到现在的有一定规模的半机械化程度。

生产:公私合营之前,生产是以销定产,有销路就产,无销路就停,销多少产多少,没有正式计划。公私合营后列入国家正式规划之内,制定了生产计划,转为长年生产。

产量:解放前和解放初期产量没有多大变化,应为人民生活的改善程度不大,煤的需用量也相对很少。1956年,煤窑生产合作组成立后,生产块煤增至每年的2000吨,由民勤县贸易公司包销,双方签订合同,预付煤款,年终再进行总决算。1958年以后,随着工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煤的需用量也开始增大,产量逐年上升。1976年上升到16780吨,实现工业总产值27万元;1986年增加到31089吨,实现工业总产值69万元,利润7万元;1989年达到59675吨,工业总产值达128万元,创利润40万元。

资金:解放前各矿资金不甚详确。1956年生产合作组成立时,经产销核资,核准各固定资产资金共1万元;1958年公私合营时资产有16895元;1983年达2117000多元;1986年达到2685683.16元。

职工住房:解放前没有正式规模的住房。各窑户在井口附近用石头垒砌简易住房或挖窑洞,仅有二到三间临时住房。成立生产合作组后,才盖了4间简易办公室和4间库房,职工宿舍和伙房还是没有改善,没有家属宿舍。直到1959年经国家投资在上井子盖了4间土木结构的办公室,3间会议室和四栋家属宿舍,共住了8户人家。1960年发动职工义务劳动,在老山头盖了6间土木结构的职工宿舍和3间伙房、两间库房及3间临时浴室;1961年至1965年,利用逐年积蓄下来的修理费,职工由自己动手在上井子盖了4间职工宿舍、家属窑洞房30间;1978年又经国家投资盖了3栋24间土木结构的家属宿舍;1979年至现在又盖了砖木结构的宿舍4361平方米,也有了很像样的办公室,总建筑面积达10953平方米。

在其他方面:如运输工具,机械设备也有了相当大的发展。现拥有东风大汽车6辆、手扶拖拉机5台、大轿车1辆、面包车1辆、212型小车1辆。生产设备基本达到采煤、掘进、运输、提升、通风、排水、照明半机械化和电气化程度。

建矿以来一直到1958年公私合营,矿井只生产块煤,并且都是无烟块煤,主要是供人们取暖。过去不是火炉子取暖,只在火盆上生火取暖,所以烟煤,沫煤没人要,一般也不出井口,即使出来一些也是送人情,给附近的上井子、黑圪塔的住户用一点,其余的只能堆在煤场上天长日久自然焚烧。直到1958年公私合营后随着当地人口的增加才以每50公斤0.25元的价格销售少量沫煤。沫煤的较大量销售以至转入正常销售,大体到了有了相当运输力的70年代初了。

过去的销售,基本上是以物易物,实物兑换。以黄米、小米为主要交换物品,大致是每50公斤块煤兑换3升黄米,其他交换物品都按黄米价计量。主要还有:小米、白米、糯米、小麦、白面、清油、红枣、棉花、芨芨、柳条、山羊皮、驼皮等。直到1953年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时才改为人民币买卖。

私人开矿时的资本,各不一致,有的资本雄厚,独自开办;有的资本缺乏,合伙开办;也有无资本靠借贷开办的,以支炭借债。如每斗黄米本来抵炭150公斤,而支炭则每斗黄米抵250公斤,这种方法在当时叫做指山卖磨。对于资本不雄厚的窑户们,守信用是基本的信条,对凡是出给支炭帖子的,即便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也不论吃亏多少,还是按时付给支炭,不怕有赖;售煤也有赊欠的,如往来与民勤县,张掖送货的驼户有时空脚,无钱也可以装煤,回去付钱,不怕逃账。有时为了多招生意,还用多装煤少收款的办法拉拢雇主。但是各矿都不像今天办企业那样注意提留公积金,所以倒闭的也不少。

公私合营以前的矿工都是雇佣工,因为是季节性生产,采煤期正好是农民的农闲时期,一些农民是愿意上矿挖煤的,对于过去穷困的农民来说,这样既能挣到一些钱,还能取暖过冬。为了拉拢、稳定矿工安心挖煤,窑主们想出一些办法,每月初一、十五进行大犒劳,吃顿羊肉;初八、二十三小犒劳,吃油饼;矿工家有困难的,可以预支工钱或临支借款。其目的无非是使工钱微薄,雇工们却还肯干,以求来年再来。私人经营时还使用过童工,主要是背煤,因为巷道小,大人背不出来。全矿区大约有30到40名童工,年龄在十五六岁左右。1956年生产合作社成立后,矿上也招收临时工,主要是通过民勤县地方政府,抽调生活困难的农民以搞副业的办法前来挖煤。矿上招用临时工,对因公伤亡的待遇也有了规定。公私合营直到国营煤矿后,情况和以前截然不同了,工人们以矿为家,以煤为业,人人都能安心积极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

从前雇工们干活根本没有防护用品,只有一块山羊皮做垫背。身体较为强壮的,就做提升工,即绞辘轳。每天干活约12个小时,每人两班,每班约6个小时,无休息日。没有时钟,就白天看太阳,夜晚看星星,如每月初八以落定星位,二十三以月上定星位。早晨太阳出,中午太阳直,下午太阳落,晚上正半夜为换班时间。雇工们的住房简单破小,又热炕,不铺炕席,只铺沙子,行李都由工人自备。工棚就是各井口上的井圈子,用柴草搭成,上面没有覆盖,不论刮风下雪工人们都在那里工作。至于伙食,雇工们除了每月两次的犒劳外,剩下的日子都是以黄米、小米饭为主,有少量的醋和辣子,没有什么蔬菜可言,东家和掌柜则不同,是经常能够吃到肉菜的。雇工有病,没有医生和齐备的药品,号上只备有回阳汤之类少量的常用药品,应付轻微疾病。工人工资到年终结账,由东家、掌柜和部分大把式参加,根据工作能力、表现评定工资,每人每月大致是3斗~6斗黄米。人员回家时,东家和大掌柜可由号上负担坐车和骑骆驼的费用,其他人员都是步行,号上只负担途中食粮和住店费用。号上没有任何劳动保护,也没有劳保物品、福利待遇,只是窑户们有时候给工人一点小恩小惠,以笼络工人卖力,自己赚大钱,如给一点水井炭,东三毛西三毛的拉帮宠、单背钱、少量的奖金等。所谓水井炭,就是井筒的炭;拉邦炭,就是东西两翼进巷时3米内的炭(这些炭归工人销售使用);单背钱,就是大块煤外的钱。

过去私人开矿,井口开得虽多,但经营管理方法大致是一样的。号内规则很多,对股东、管理人的则权都比较明确。每年开工时,由股东推选的总管理人前来开张营业,年终停工时,股东(或委托人)必须提前半个月到矿区处理一切号事;如果是合伙开矿,号事必须经所有股东商讨解决,总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股东往返路费及一切应用物品均由号内担负出账,其他职员、工人往返路费及沿途部分费用也由号内支付(沿途住店记账,年终统一结算),如携带煤炭等物品交运,费用全由自己担负;职工工资及一些待遇,由总管理人、掌柜及大把式参加商讨给予;年终分红股东若因故不到,在号执事者有权处理;号上一切人事及开业生产中所遇到的问题,不在矿的股东不得主办;职工要服从号上执事者指挥,不得接收不在号负责人的指示;在号的一切人员,不论股东、掌柜还是雇工,若给亲友送炭或其他物品,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不通过总管理人,任何人不得自行招收使用人员;对本年开业中有功者,年终必须给予奖励;对职工倒买卖、赌钱和游荡者有严格的惩罚规定,如果违反,一经开除者,不经本号同意,它号不得使用。

各号设有若干账本,计有:万金账、总账、东伙支使账,大流水账、草流账、往来账等等,都是按自己的情况自行设置的。到1955年对账目有了统一的规定。出入账目都有发票和原始凭证。每年开业时要订好各种账本,由税务所查验,每页上加盖税务印章,帖上印花方可使用,税务所还发给发货凭证。到年终时,再由税务所查验后加盖税务印章。1958年公私合营一直到现在,都使用国家的统一账本,并照章纳税。

私人煤窑不仅有许多号规,也有不少的风俗习惯,迷信忌讳。如每月初一、十五都要给老君爷宰羊献牲,全号职工都跪在老君爷碑位前叩拜,以求保佑平安。献牲仪式之后,将宰的羊大锅一煮,每人一份肉,掌柜最多,把式次之,工人最少。肉分完之后,再分骨头。东家大腿骨,大掌柜是羊胸子,管账先生是腿子骨,是按等级分享老君爷赐的肉。

煤窑是讲究许多忌讳,工人们不洗脸,吃饭不洗碗,意思是煤是黑的,洗白了不吉祥;工人还忌讳人们称他们“炭沫子”,所以也不把炭沫子叫沫子,而叫碴子,言语上还有许多避讳。如巷内照明用的瓷碗子灯不叫灯,叫盏子;把油叫口子;灯芯叫条子,炭和泥块累下来说跌下来;地面上有圆不说圆,说老窝……这些说法是怎样传下来的,已无据可考证,大概也只有当时的工人们懂得这些意思。

窑户们办矿,维持煤窑正常生产的一个主要手段是采取强硬措施强迫工人干活,把头动辄打骂工人,工人对此深恶痛绝。1951年冬天,民勤县矿业工会成立时,在上井子召开工人代表会议,废除了把头制度,推选工人自己的代表参与号事管理,工人们拍手称快,当时还编写了一首歌谣,大意是这样的:“工人们团结紧,阶级斗争要抓狠,废除把头旧制度,呼尔海哟,咱们工人才翻身”。歌谣很快在工人中传唱开来(这次会议的纪录和这首歌词备文呈报了民勤县人民政府和当地巴格政府备案),工会不失时机地宣传废除把头制度的意义。把头张永锅不服,辱骂工人代表和工会负责人。矿工会召开了工人代表会议,斗争了不法钱东张光元(兴盛老钱东)和把头张永锅。把头张永伦、张永锅却借当时的隶属管理不分明,向玉门油矿地质队的徐明组长反映说工会压迫工人,徐明组长又向一姓张的队长反映,于是张队长又插手召开了全矿职工大会,斗争了工会负责人。工人们对这种做法非常愤慨,反映给当地巴格政府要求主持公道,巴格政府同矿业工会联合备文并附有工人们的意见,一同呈报民勤县人民政府,张光元、张永伦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张永锅逃跑到了新疆。从此,巩固了巴格政府和矿业工会对私营煤矿的领导权,煤矿的发展日趋走上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轨道上来。

地租税:1935年以前,每个井口无论采煤多少,每年交白银20两;1936年改为每年交黄米2石4斗;到1954年阿拉善旗陶勒茴私营煤矿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决定将地租税改为以产量计算,除交纳国家税外,每生产50公斤煤,交2.5公斤的地租税,由窑户负责按现行煤价计算,税款交给当地巴格政府。

煤的价格:1953年,货币开始通行人民币后,每50公斤煤售价是1.25元;1960年煤改为混合煤,每吨15元,块煤每吨21.42元,沫煤每吨4元。

1958年6月,还曾组织过煤的出口,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局派赵全兴等同志前来办理出口事务,主要是上井子煤矿的香炭,经旗政府同意,以阿拉善旗上井子香炭矿的名义和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局签订了15万公斤的合同,外贸局代表赵全兴、煤矿代表何世缭代表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

职工的工资:1953年通行人民币后,由矿管会每年召开劳资协商会议定出总标准,再由各号评定工资级别。1953年至1957年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大约是:一等把式34元,二等把式30元,三等把式16元;一等绞手24元,二等绞手22元,三等绞手20元;一等背手20元,二等背手18元,三等背手16元;一等炊事员24元,二等炊事员22元;管账先生30元;巷掌柜57元;经理54元。成立国营煤矿后,职工享受国家企业的工资待遇。

工会组织:煤矿于1981年3月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2年3月12日召开了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由杨立席等7位同志组成。

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阿拉善右旗长山煤矿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