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企业的诚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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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套取资金、掩盖呆账

十合集团的破产,使股东们手里的股票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纸片。股东们气愤不过,请了律师,去查十合的财务记录,要追究以水岛广雄为首的经营层的责任。

在查账过程中,律师发现了十合与一个公司之间有一次奇怪的交易:十合开出了总计1亿日元的5张支票,但并没有从那个公司进来任何货物,而支票却被十合子公司的“超音波”副总经理兑换成了现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93年7月至12月之间,超音波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从某公司为十合进货为由,要求十合预付货款。十合就以向超音波订货的名目,开出了货款共计1亿日元的5张支票。

而更为奇怪的是,1995年,超音波的总经理井上盛市向东京警视厅告发了这个副总经理,说他编造虚假交易,骗走十合公司1亿日元。1997年10月,这个副总经理被拘捕,1999年9月,被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

这个副总经理表示不服控告,在法庭公开辩论时,他反驳说:“是总经理指使我编造假交易的!”然而,法官们说他的话“没有可信性”,在量刑中没有考虑这个因素。

这个副总经理不服一审判决,就提出了上告。2000年6月,在东京高级法院的法庭上,副总经理的证词却得到了法官们的部分认可。虽然这次仍判决副总经理有诈骗罪行,但法院同时也指出“不能排除十合公司经营层对虚假交易知情的可能性”,将副总经理的刑期减为3年,并改为缓期执行。

那么,为什么十合公司明知交易是假,还要开具支票呢?律师指出:“超音波公司当时负债累累,水岛广雄为了挽救自己的公司,就采取了这个办法。”东京高级法院的判词也说:“十合公司为了给超音波公司提供运营资金,而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开具支票的可能性,也是不能完全否认的。”

超音波是个什么样的公司,为什么十合要送它1亿日元呢?原来,这个公司的40%股票是水岛广雄持有的,可以说就是水岛个人的公司。它成立于1960年,当初主要的业务是生产使用超音波技术的餐具清洗机,后来变为销售工厂用废水处理设备,注册资本金为1200万日元,由十合的原副董事长井上盛市任总经理。多年来,水岛广雄向超音波放款达47亿日元之多。当然,这些钱都变成了收不回来的“呆账”,成为导致十合破产的因素之一。然而,尽管水岛把十合的钱借给自己的个人公司很容易,但账面上的记录还是让他感觉有些太显眼了。于是,就有了编造假交易套钱的招数。

那么,为什么又要把具体操作的副总经理告发出来呢?那是因为1994年借给十合大量资金的日本兴业银行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对十合的经营不放心,向十合派遣了董事。这样,一直只有水岛广雄及少数高级干部才知道底细的财务状况,就有可能被其他人知道了。只有开支票记录而没有进货记录的假交易把戏,就有可能被揭穿了。于是,就有了这场“丢卒保车”的闹剧。

然而,作为“过河卒”而被抛出去的副总经理也没有乖乖地就范,把公司的秘密保守到底,而是在法庭上竭力声辩是“总经理知道编造假交易的事”,还把套来的钱是如何花掉之事也揭发了出来。这个副总经理说:“是我把支票兑换成了现金。但这是按照井上总经理的指示做的。他还指示我把这笔钱作为不走账的资金,放在了超音波公司的金库里。”并且,这个副总经理还说出了这笔钱的具体用途,其中竟包括给有名国会议员的捐赠。他的这些证言在东京高级法院的判决中,虽然并没有被认同完全可信,但是判决书中同时指出:“被告人供认将骗到的钱用于超音波公司的地下资金及拉关系经费,通过取证,不能否定他说的全部都是假的,也不能否认这笔钱的相当一部分被如此使用的可能性。”这就表明,十合公司内部有可能存在违法的财务行为。但由于这次审判的主题是作为原告的超音波公司总经理控告该公司副总经理诈骗公司1亿日元,所以对十合公司的财务问题没有作出判决。那个副总经理虽然揭露了十合内部的问题,但他浑水摸鱼、中饱私囊的罪行也昭然若揭,因此也被宣判有罪。

1994年,借给十合大量资金的日本兴业银行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向十合派董事后,以水岛广雄为首的十合公司高层感觉与超音波公司的资金关系若被人知,会惹出麻烦,在采取“丢卒保车”战术、把套钱的罪名套在副总经理一个人头上之外,还采取“调头”手法,从账本上抹去了给超音波公司的巨额借款。在十合公司的账上,1995年2月时还有关于向超音波公司放款47亿余日元的记录,但到了1997年这笔账就没有了。然而,1995年的账上出现了向另一个子公司“千叶十合”放款的记录,其金额与给超音波公司借款额基本相同。股东代表的律师们就向十合公司查问:“你们是否将超音波的呆账转给了千叶十合公司?”十合方面回答说:“从数字上看,可以认为是我们将同超音波公司的交易关系转给了千叶十合。”通过这样的调头术,超音波公司与十合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就被遮掩过去了,十合公司本部的呆账也少了一笔。但这只能掩盖一时,并且为十合集团的破产留下了后患。

以水岛广雄为首的经营层的倒钱手法,如果企业不破产、不被人知,可算是十分高明的。但十合破产了,不仅股东们集合起来要清算他们的经营责任,接下十合集团业务、负责重建十合的新经营层也对他们的胡作非为十分气愤,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控诉,要求原经营者的水岛广雄、井上盛市等3人赔偿与超音波公司的虚假交易而造成的27亿日元的损失。

以水岛广雄为首的原十合集团首脑们掩盖亏损例子,还有一个。那就是将属下的“贸易事业部”的64亿余日元的呆账,使用迂回、改名的招数从十合集团自身巧妙地“剥离”了。

十合集团下面的“贸易事业部”的业务是从国外进口服装、食品等商品,然后批发给大阪市的一些零售商。然而,这个贸易事业部的“事业”并不怎么顺利。除了进口商品本身的问题之外,竞争激烈也是一个原因,总之,十合贸易事业部的货物销售得很艰难。为了让零售商买下自己的货物,他们不得不先借钱给零售商。并且,为了掩盖借钱给零售商这样的不正常行为,他们还采取了开具交易支票的手法。但实际上没有任何交易,只是借钱而已。

至1994年2月,借给大阪地区零售商的钱已高达230亿日元。但这些零售商拿到了钱,买下了十合贸易事业部的货物,不仅没有挣来钱还债,反而一个接一个地宣告破产。这样,十合虽然推销掉了货物,账面上显示出了销售额的业绩,但同时也背上了一大笔已无望收回的债权。然而,十合的首脑们却认为这笔账还能要回来,没有将其记为损失,而是在收支报告中将其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这样十合集团的账面上就出现了盈利。并且,十合还硬着头皮,在1994年2月仍发放了股息,撑起了“上市股份公司”的面子,把十合的亏损真相掩盖了起来。

为了尽可能多地讨回这些借款,就需要扶持那些尚未破产的零售商。于是,十合就继续对这些零售商融资。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期间,十合又借给零售企业共64亿日元。但这些企业在1995年至1997年间全部破产,十合又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对于这样的融资,十合集团的一些董事也感觉有些不妙了。1995年3月的董事会上,有董事说:“明知那些企业已经没有还钱的能力,还继续借钱给它们,这会不会被认为是背信行为呢?”日本《商法》规定,公司经营干部做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情,将被指控为背叛股东信任的“背信”罪。为了逃避背信嫌疑,董事会作出了这样的决策:给零售商直接融资,确实有问题。因此停止对其中的一部分企业的借款。但同时又决定给一家名为“替丝密”的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50亿日元的贷款。对于这个决定,股东代表的律师指出,这实际上是对零售商的迂回融资。

1996年,“替丝密”又改名为“十合物产”。十合的“贸易事业部”将其所有的营业权和呆账都一同转让给了这个企业。这样,十合本身的损失就从账本上消失了。据估算,这个损失额在150亿~300亿日元。“十合物产”是由十合集团下属企业出资建立的,但各个企业的出资份额很小,最大也不超过资本金的7.5%。按日本会计制度规定,出资份额超过25%的子公司的财物状况,才被算作母公司合并决算的内容。照这样的规定,“十合物产”的亏损就不会在十合及集团下属公司的账面上显示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