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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以情动人,引人入胜——说话的感染性

话多不如话少——说话的简明性

俗话说,“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

语言运用的准确性,还表现在语言的精炼上。即需要讲话者尽量使用最少的词句,准确地陈述出所要叙述的内容。恩格斯曾说过:“言简意赅的句子,一经了解,就能牢牢记住,变成口号;而这是冗长的论述绝对做不到的。”

有人问马克·吐温,演讲词是长篇大论好,还是短小精悍好?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礼拜天,我到礼拜堂去,适逢一位穷人在那里用令人哀怜的语言讲述非洲传教士苦难的生活。当他说了五分钟后,我马上决定为这件有意义的事情捐助50元;当他接着讲了十分钟后,我就决定把捐助的数目减至25元;当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讲了半小时后,我又在心里减到5元;最后,当他讲了一个小时,拿起盒子向听众哀求捐助并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却反而从盒子里偷走了2元钱。”

这个幽默故事告诉我们,讲话还是短一点、实在一点好,长篇大论、泛泛而谈容易引起听众的反感,效果反而不好。

明朝有个叫茹太素的大臣,给朱元璋写了一个一万多字的奏折,讲的是朝廷应该如何选用人才的问题。朱元璋叫人读给自己听,读了6370个字,还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可把朱元璋气坏了。他立即叫人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茹太素打了一顿。

捷克作家雅·哈谢克的名著《好兵帅克历险记》中,有个叫贝赫的书呆子新兵,当连长莫茨中尉问他是哪里人时,他先用捷克语回答:“下波乌索夫。”接着又用德语重复了一遍,然后自我介绍起来:“那儿有267所房子,1936名捷克居民,在英琴区,索波特卡县,过去为科斯吉的庄园。圣·叶卡捷林娜区教会建于14世纪,并由瓦茨拉夫·弗拉吉斯拉夫·涅多利茨基加以修复。有学校、邮局、电报局、捷克贸易铁路站、糖厂、磨坊、锯木场、瓦利哈村、六个节日集市……”正当贝赫没完没了地说得正欢的时候,莫茨中尉猛冲到他跟前,一个接一个地往他脸上扇耳光,同时嘴里还嚷道:“这是第一个节日集市、这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节日集市……”

朱元璋、莫茨中尉用“打”来惩罚说话啰唆的人,这虽是不可取的,但啰唆的语言也着实让人不能忍受。

一位演说家滔滔不绝地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演说。当演说结束,全场爆发出一阵极其热烈的掌声。演说家十分兴奋,下台来拉住一个听众问:“您感觉如何?”

那个听众说:“很好。”

演说家更高兴了,追问道:“哪儿最好呢?”

听众说:“最好的就是那句结束语,‘先生们女士们,我的报告完了。’”

试想一下,听了这样的评价,那位演说家岂不比挨打更难受吗?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同样的信息多次单调机械地刺激,容易使人产生疲劳和困倦,导致听众厌烦,影响讲话效果。喜欢讲长话的人,嘴上也说讲话冗长不好,要提倡讲短话,但真正到了自己讲话时,就不这样想了,总有理由要把话拉长。

讲长话的理由之一:认为需要讲的内容很重要,讲短话显得分量不足,领导重视不够,不便于基层贯彻执行。其实长和重要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并非越长越重要。一篇讲稿的分量,不是以其长度而是以其深度来衡量的。林肯的葛底斯堡讲话,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优美的一篇不朽的演说词!它只有10句话,271个字,仅用了3分钟,却成为林肯一生不朽的纪念!美国历届总统的就职演说大都在3000字左右,少的只有几百字,好多成为经典之作,被后人广为传诵。能说这些讲话不重要,总统不重视吗?可见,讲话是否精彩不在于长短,关键在是否抓住关键,是否说到点子上,是否能打动听众。

《墨子闲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子禽问他的老师墨子:“多言有好处吗?”

墨子回答说:“青蛙日夜都在鸣叫,弄得口干舌燥,人们却不爱听。而晨鸡黎明按时啼,天下不都被叫醒了!多言有什么好处?话要说到点子上才好。”

事实正是如此。

记得一位京剧表演艺术家在谈到演员成熟过程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简——繁——简。”他解释说,第一个“简”字,是简单简陋。一个初学者登上舞台时,他只有初学到的几招几式,乐的时候笑,悲的时候哭,遇到复杂剧情时,也简单处理,几招几式草草收场。该演一小时的戏,十几、二十几分钟就结束,因为他就那么几下子。给观众的印象是一个“浅”字。第二个字是“繁”,即繁琐复杂。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丰富了知识,学了一些本事,广收博集,在舞台上的表演招数多了,但由于实践不够消化不了,不知哪些该用,哪些不该用,总想把学到的东西都表现出来,面面俱到。该演十分、二十分钟的戏,一小时还收不了场。给观众的印象是一个“拖”字,拖泥带水,使人生厌,不等戏散人就走了。第二个“简”字,是简练、精练的意思。经过长期的舞台实践,对学到的东西经过去粗取精,剔除糟粕,留其精华,又揉进自己的体会。这样,他在舞台上的一招一式都有来历,一板一眼恰到好处,没有多余,也没有不足,一小时的戏,多一分嫌长,少一分不够。给观众的印象是一个“精”字,即精彩和精练。

讲话也如同演戏,也要经过一个“短—长—短”的过程。我们所提倡的讲短话,是指第二个“短”字,是在跨越前两个阶段、达到一定境界之后的“短”字。这个短是指简短、精练,一句是一句,没有一句废话。

鲁迅《故乡》中,闰土和“我”重逢时,分明地叫道:“老爷!……”——这“老爷”二字,只是一声称呼,但从这称呼中,读者却能感到闰土和“我”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又如《红楼梦》中贾元春省亲,见了久别而又热盼的弟弟贾宝玉,百感交集,自然应有一肚子话要说。然而,曹雪芹笔下的元春并未发表长篇大论的思念之辞,而是拉起弟弟的手,只说了一句话:“又长高了……”继之泪下如雨。在这里,元春的话实在说得太少了,但是,却使我们更加强烈地感到了她痛苦的内心活动,收到了“以少胜多”的效果。如果让元春滔滔不绝地说这说那,即使言辞中可以加上表示痛苦的成分,人们的心灵也不会如这“又长高了”四字触动得那么剧烈。这是因为能够反复陈述痛苦者,其痛苦尚属能抑制的状态,而如果陈述痛苦都无法承受者,其痛苦程度一定远胜于前者。鲁迅先生回答北斗杂志社问“创作要怎样才会好”时,提出的第四条经验是:“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可做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作家茅盾也明确指出:“一篇作品字数的多少,本来不能硬性规定,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但话有精练与啰唆之别。与其啰唆而长,毋宁精练而短。”这些精辟的见解对于口头表达也是完全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