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怎样树立在学生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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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如何完善职业良心

职业良心是在履行职业义务中人们内心所形成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对自己职业道德行为的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能力,是一定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现象,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阶级社会中,良心虽然人人都有,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道德观念不同,人们的良心也不相同。共同的良心是没有的,而且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了生活方式的不同,也造成了良心的差别。

职业良心与职业责任的区别,主要在于它是一种“道德自律”,是存在于内心的自我道德信念和要求。因此,职业良心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劳动者的自我体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修养。社会对职业劳动者的一系列道德要求只有经过自我思想意识,把客体的道德律令转变为主体的道德律令,才能形成职业良心。职业良心是职业人员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

职业良心一旦形成,往往左右着人们职业道德的各个方面,贯穿在职业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对人们的职业活动有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在职业行为之前,职业良心依据职业责任的道德要求,对职业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予以肯定,对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进行抑制或否定,从而作出正确的动机决定。在职业行为进行中,职业良心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对道德的行为给予肯定,对不道德的行为给予调整改正。在职业行为之后,职业良心能够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影响作出评价,对履行了职业义务的良好后果和影响给予肯定,感到内心的满足和欣慰;对没有履行职业义务的不良后果和影响,深感内疚,进行内心的谴责,以至下决心纠正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