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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宋词名句故事

【出典】

辛弃疾《清平乐》。

【原作】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作者简介】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字幼安,号稼轩居士。历城(今山东济南)人。与苏轼齐名,并称苏辛。出生前13年,山东一带即已为金兵侵占。绍兴三十一年(1161)率两千民众参加北方抗金义军,次年奉表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史。一生坚决主张抗击金兵,收复失地。曾进奏《美芹十论》,分析敌我形势,提出强兵复国的具体规划;又上宰相《九议》,进一步阐发《十论》的思想;都未得到采纳和施行。在各地任上他认真革除积弊,积极整军备战,又累遭投降派掣肘,甚至受到革职处分,曾在江西上饶一带长期闲居。光复故国的大志雄才得不到施展,一腔忠愤发而为词,由此造就了南宋词坛一代大家。

今存词629首,数量为宋人词之冠。词作题材广泛,风格多样,而以慷慨悲壮的爱国词为其主调。这类词中历来为人传诵之作有《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等。写闲适生活的词数量最大,这类词往往于闲适中流露出莫可奈何的情绪,其精神仍与其爱国词一脉相通,如《沁园春·带湖新居将成》、《水调歌头·盟鸥》等。一部分写农村生活的词清新淳朴,语言浅近,如《清平乐·村居》、《鹧鸪天·戏题村舍》、《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浣溪沙·常山道中即事》等都是生动的农村风情画。辛词中也有写爱情的词,如《清平乐·春宵睡重》就写得缠绵婉转,颇能动人。辛弃疾诗今存133首,内容和风格大体上亦如其词。辛弃疾文今存17篇,多为奏议启札等应用文字,颇能见出辛弃疾的见解和谋略。

【故事】

辛弃疾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词人,他出生于北宋将亡之际,从小就受爱国思想影响,立志收复失地,报效祖国,但当时南宋朝廷投降派占据上风,他曾被削职,闲居在家。辛弃疾从小是在农村长大的,所以他对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对于农民的劳动,他曾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就是说,人生在世,应该勤劳;而从事耕种,更应是人生的第一需要。所以,他不但把自己的新居称为“稼轩”,而且还用“稼轩”这两个字做自己的别号。他罢官后,一直过着闲居的生活。附近的农民都知道他做过大官,开始关系比较疏远,但经过交往,看到他平易近人,逐渐关系越来越密切了。

在“稼轩”附近,有一座简陋的茅屋,那里住着吴老汉一家。因为是邻居,所以辛弃疾与这位吴老汉认识得最早。每次外出散步,辛弃疾经过吴老汉家门时,有时就进去歇歇脚,聊上几句天。

六月的一天,辛弃疾在原野上骑马跑了一阵,感到有些疲乏,便牵着马慢慢地往家走。猛抬头,只见吴老汉那座低矮茅屋前面,一株枇杷树已经结出累累果实,在阳光下闪着金黄色的光。此时,吴老汉正兴致勃勃地摘着熟透了的枇杷。

辛弃疾刚要打招呼,吴老汉已经看到了他,便招手说:

“来我老汉家坐一会儿吧,尝尝刚摘下的新果子。”

辛弃疾感到一阵欢喜,便把马拴在一棵树上,走进吴老汉家的小园子。

两人饮酒尝果,自得其乐,辛弃疾喜爱吴老汉一家的淳厚朴实,乘着酒兴,他对吴老汉说:

“酒喝足了,果子也吃好了,怎样表示谢意呢?这样吧,我就用《清平乐》的调子唱一首歌给你听,怎么样?”

“好呀,只怕老汉听不懂你那文绉绉的一套。”吴老汉笑着说。

“你一定能懂。不信我唱给你听听。”辛弃疾说到这里,便满有信心地轻声吟出了这首《清平乐》。

吴老汉听后连连叫好,“不过,”吴老汉的脸色严肃了起来,接着说道:“你把我们庄稼人的日子说得太美了,你还不了解我们。你没有仔细看看我们平时过的是什么日子,说实在话,有时我们的日子真比黄连还苦上三分啊!”

是的,由于他们所处的地位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看法。你看,出现在这一时期辛弃疾笔下的农村,往往都是一幅幅恬静、安宁、欢乐的画面。

辛弃疾很少描写农民的苦难与艰辛,更没有讴歌他们的愤怒和抗争。因此,这些词虽然也用清新的笔调写出了农村生活的某一个侧面,但毕竟没能反映出农民们较真实的生活。上下阕都铺陈物事,虽只46字,却如长幅画卷一般,为我们展示了背景广阔的合家欢的景象。作者先描写的是景物:矮小的茅屋前边,小溪潺潺流过,水边碧草青青。这开篇两句一下子照应了题目,写出村居的特色,也设置了人物活动的环境背景。这两笔仿佛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生机盎然的风景画,又像是展示清秋时节水乡风光的全景镜头,显得恬静幽雅而清新悦目。接下来,作者按长幼之序描述了人物的活动。在低小的茅檐下,满头银丝的老两口,一边喝酒,一边用地道的吴地方言互相打趣逗乐,表白亲昵与喜爱之情。“醉里”能吐真言,又用浓重的乡音,足以说明他们“相媚好”的真挚与淳朴。“醉里”一句,非常传神。也很容易激起人们对翁媪神态语言的想象。“白发谁家翁媪?”看去像是明知故问,实则是一种赞叹式的交待,点明“相媚好”者的身份、特征。原来,他们就是村居中的长者,普通的农家夫妇,他们已经满头白发了,却依然卿卿我我、相敬相爱,并且是那么悠闲自得,足见其晚年是多么幸福。下阕写三个儿子的活动。大儿子在小溪东岸的豆子地里锄草,可见他已是家庭的主要劳力了。二儿子在编织养鸡的笼子,从事的是较轻的手工劳动,一个“正”字反映了他的聚集会神、一丝不苟。小儿子最淘气,也最惹人喜爱,他正躺在溪边采摘莲子,剥着莲蓬。三个儿子都在干着力所能及的农活,表现了新一代对劳动、对生活的热爱,也反映了他们对上一代的疼爱,他们已经能够承担所有的家庭劳动了,可以让父母安度晚年了。至此,读者也会明白白发翁媪之所以能有酒醉、相媚好,无忧无虑、悠然而处的原因了,整首词也显得自然流畅,一气呵成,非常严谨。这里,写三个儿子用字也极平易,皆为民间口语,纯然一股乡土气息。综观全词,可以看出,它反映了民间风俗的淳朴、农村社会的安定与家庭的祥和,流露了作者对村居生活的艳羡和寄身田园的惬意,寄寓了作者希冀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由此看来,这些反映农村生活的篇章与抒写抗金情怀的作品在思想性上是有相通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