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宝莲寺有“子孙堂”,傍多净室,相传祈嗣颇验,布施山积,凡妇女祈嗣,须年壮无疾者,先期斋戒,得圣笤方许止宿。其妇女或言梦佛送子,或言罗汉,或不言;或一宿不再,或屡宿屡往,因净室严密无隙,而夫男居户外,故人皆信焉。闽人汪旦初莅县,疑其事,乃饰二妓以往,属云:“夜有至者,勿拒,但以朱墨汁密涂其顶。”次日黎明,伏兵众寺外,而亲往点视,众僧仓惶出谒,凡百余人,令去帽,则红头墨头者各二,令缚之,而出二妓使证其状,云:“钟定后,两僧更至,赠调经种子丸一包。”汪令拘讯他求嗣妇女,皆云“无有”,搜之,各得种子丸如妓,乃纵去不问,而召兵众人,众僧慑不敢动,一一就缚。究其故,则地平或床下悉有暗道可通,盖所污妇女不知几何矣。既置狱,狱为之盈。住持名佛显,谓禁子凌志曰:“我掌寺四十年,积金无算,自知必死,能私释我等暂归取来,以半相赠。”凌许三僧从显往,而自与八辈随之,既至寺,则窖中黄白灿然,恣其所取,僧阳束卧具,而阴收寺中刀斧之属,期三更斩门而出。汪方秉烛,构申详稿,忽心动,念百僧一狱,卒有变莫支,乃密召快手持械入宿。甫集,而僧乱起,僧所用皆短兵,众以长枪御之,僧不能敌,多死。显知事不谐,扬言曰:“吾侪好丑区别,相公不一一细鞫,以此激变,然反者不过数人,今已诛死,吾侪当面诉相公。”汪令刑房吏谕曰:“相公亦知汝曹非尽反者,然反者已死,可尽纳器械,明当庭鞫分别之。”器械既出,于是召僧每十人一鞫,以次诛绝。至明,百僧歼焉。究器械入狱之故,始知凌志等弊窦,而志等则已死于兵矣。
“冯评”
万历乙未岁,西吴许孚远巡抚八闽,断某寺绛衣真人从大殿蒲团下出,事略同。
黄绂,封丘人。为四川参政时,过崇庆,忽旋风起舆前,公曰:“即有冤,且散,吾为若理。”风遂止。抵州,沐而祷于城隍,梦中若有神言州西寺者。公密访州西四十里,有寺当孔道,倚山为巢。公旦起,率吏民急抵寺,尽系诸僧,中一僧少而状甚狞恶,诘之,无祠牒。即涂醋垩额上,晒洗之,隐有巾痕,公曰:“是盗也。”即讯诸僧,不能隐,尽得其奸状。盖寺西有巨塘,夜杀投宿人沉塘中,众共分其赀;有妻女,则又分其妻女,匿之窖中。恣淫毒久矣,公尽按律杀僧,毁其寺。
“译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的宝莲寺有座“子孙堂”,子孙堂旁辟有许多净室,相传祈愿求子非常灵验,因此信徒布施的金银堆积如山。寺中凡来祈愿求子的妇女,除了年轻体健外,还要事先斋戒,在得到神明应允后才能进住净室。曾经留宿过的妇女,有的说梦到佛仙送子,有的说是罗汉送子,也有的妇女闭口不发一言;有妇女住一夜就走,也有再三留宿的妇女。虽然每位妇女的遭遇不同,但因每间净室除了室门外,再没有其他出入的门户,而且妇女的丈夫就住在净室外。所以尽管说法不一,但没有人怀疑其中是否有不法的勾当。福建人汪旦初到永淳县担任县令,对妇人住寺求子的传闻感到怀疑,于是召来两名妓女,要她们扮成普通的民妇入寺求子,并叮嘱说:“如果夜晚有人潜入你们所住的净室,你们千万不要声张,或者拒绝对方,只要暗地里将红墨水点在对方头顶作记号就可以了。”第二天一大早,汪旦命士兵在外埋伏,自己入寺参礼模拜。僧人们听说县令莅临,急忙出来迎接。汪旦命令所有寺僧摘下僧帽,果然发现有两人的头顶上涂有红墨水。汪旦命人逮捕了这两名僧人,并要妓女出面指证。妓女说:“晚钟敲过后,这两名和尚就进入净室,分别给了我们一包调经种子丸。”汪旦又问询其他的住寺妇人,她们却说没有此事。汪旦命人搜查,果然找到妓女所说的种子丸,汪旦释放了这些妇女并不再多问。然后召来埋伏的军队,寺僧们都束手就缚,经过士兵仔细搜查,发现整座寺庙都有地道通往净室床下,那些为求子住寺的妇女,被奸污的不知有多少。僧人们被押入狱后,囚房随之爆满。
宝莲寺的住持,法名佛显,他对狱长凌志说:“我在宝莲寺当住持有四十年,积攒的财物无数,我知道这次肯定必死无疑,如果你能让我等回寺收拾衣物,我愿意将其中一半的财物赠送给你。”凌志动了贪念,答应佛显的要求,让他带三名子弟回寺料理,自己也率了八名士兵入寺搬运财物。到了宝莲寺,打开地窖大门,窖中果然有一箱箱白花花的银子,佛显让凌志随意拿取。寺僧们在假装收拾衣物、寝具时,暗暗将刀斧等兵器藏在其中,并约定三更时分杀掉狱卒后逃跑。这时,汪旦正在批示公文,忽然想到一百多名和尚囚禁在牢房中,一旦发生状况,很难应付,于是他紧急召集士兵武装戒备。果然等部队集合完毕,佛显就发动僧人暴动,幸好僧人们只有刀斧等短兵器,无法抵挡士兵的长枪,死伤惨重。佛显见大势已去,对外喊话道:“狱中的僧人并非全是坏人,大人不详细审问就下令入狱,现在主谋者已在今天的暴动中丧生,我们希望晋见大人,当面陈诉一切。”汪旦令狱吏转告僧人说:“我也知道不是全部的僧人都参与了暴动,现在既然主谋者已死,你们只要交出武器,明天我自会当庭详细审问。”僧人们交出了武器,汪旦命他们每十人编为一组,审讯完毕就予以处决,审到第二天,一百多名僧人全遭处决,无一幸免。后来追查僧人兵器的来源,才发觉凌志等人渎职,然而凌志等人已在暴乱中丧生。
“冯评译文”
明朝万历年间,西吴人许孚远在福建任巡抚时所发生的寺中绛衣真人用大殿下秘道作恶的案件,与此事案情大致相同。
封丘人黄绂担任四川参政时,路经崇庆,忽然轿前刮起一阵旋风。黄绂说:“若有冤情,也请先停息下来,我一定为你伸冤。”说完,那股旋风竟然就停息了。黄绂抵达州府,沐浴斋戒后到城隍庙前上香祈祷,冥冥中似乎听到神明指点他到州西的一处寺庙去。黄绂暗中寻访,果然查到州西四十里处,有座位于交通要冲,倚山而建的寺庙。了解地形后,黄绂一早就率领吏民入寺,逮捕了寺中所有僧人。其中有一名僧人体格魁梧、面目狰狞,经审问发现他根本没有僧人剃度的僧牒,黄绂要人在这名僧人头顶涂醋,再用清水冲洗,发现僧人额顶有一道扎过头巾的痕迹。黄绂马上说:“你就是盗匪。”说完,讯问寺中其他僧人,僧人们见事情败露,只好从实招供。原来庙里有座大池塘,僧人们利用夜晚劫杀投宿寺庙的人,尸体便丢入此塘中,然后众僧瓜分财物;如果死者有妻女,就分占妻女,藏在地窖,供僧人发泄私欲。案情大白后,黄绂按照刑律将寺僧处斩,将寺庙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