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之上行令劝饮酒的习俗开始于唐代,这是与唐代的诗歌繁荣与普及相一致的。唐代以后,历代沿袭这一习俗,并且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五彩缤纷的酒令和饮酒行令的方式。记载和介绍各种酒令的书籍自唐代始,历代也皆有新作问世。例如《酒令丛钞》、《酒经》、《酒尔雅》、《酒社刍言》、《酒律》、《醉乡律令》、《嘉宾心令》、《小酒令》、《文字饮》、《安雅堂酒令》、《合欢令》、《改字诗酒令》、《西厢酒令》、《饮中八仙令》之类的书籍不断,使饮酒行令之俗经久不衰。酒令是我国酒文化的特色之一,自唐代以来,各阶层的大大小小的酒宴上皆有行令饮酒之俗,直到今天,这一习俗仍在一定范围内的酒宴上流行。
酒令有多种,行令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些酒令在某个时期曾盛极一时,后来因多种原因而失传,有些却不断丰富沿袭下来,至今仍在流行。见于记载的酒令有雅令、绕口令、骰子令、诗令、谜语令、改字令、典故令、牙牌令、花枝令、人名令、快乐令、喜上眉梢令、彩云令、旗幡令、闪压令、上酒令、论语筹令、安雅堂酒令,抛打令、回文重叠令、诗牌令、对字令、盗酒令和四书令等多种。其中的一些酒令及行令方式如下:
绕口令:以绕口令为酒令,最早始于唐代。其特点是活泼有趣,简便易行。唐代牛僧孺在传奇《刘讽》中描写了酒席上行绕口令的场面:一天月夜,刘讽在他投宿的夷陵空馆里,看到一群女郎(唐代称未婚女青年为女郎)正在设宴饮酒。酒席上有一个女郎提议行绕口令,并说明行令方法是用一个翠簪传巡过令,翠簪传到谁手里,谁就要说:“鸾老头脑好,好头脑鸾老。”谁说慢了说错了都要罚酒。席中有一个叫翠绥的女郎,素有口吃的毛病,翠簪传到她手里,她很紧张,只听她说道:“鸾老——鸾老——。”为此她被罚酒,引得众女郎皆大笑不已。其中一个女郎向大家说了这一绕口令的由来:隋朝时,长孙鸾侍郎年老没有头发,嘴又口吃,另一个大臣贺若弼有意捉弄他,就编出“鸾老头脑好,好头脑鸾老”这一绕口令在酒宴上行令。这样一来,便兴起了以绕口令用于行令饮酒的习俗了。
需要指出的是,酒宴上行令的绕口令比较简短易记,使在座的多数酒客都能说上来才合适,那些较长较难说的绕口令虽适应说唱艺术的要求,但在酒宴上就不适应了。行绕口令饮酒之习至今仍在民间的酒宴上流行,例如“不吃葡萄不吐皮,吃了葡萄才吐皮”就很适应酒宴上行令。一开始可能每人都能说上来,但几巡一过,便会出现说错者,酒一罚,酒宴的气氛就活跃起来了。由于这种酒令好学易行,所以很受人们的欢迎。
诗令:行诗令饮酒,适应于有一定诗词修养的人,故多在文人墨客的酒宴上使用。行诗令常常有格式和韵脚的限制,有时也有时间长短的限制。孟浩然《寒夜张明府宅宴》诗有:“刻烛限诗成”句,是讲夜宴时在蜡烛上刻上一些痕迹以限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不出诗或者所作的诗不合格式、韵脚的要求,都要罚酒的规矩。唐代人诗歌水平较高,行诗令时常常轻松幽默。《唐语林》卷七记载:有一个叫方干的人,他容貌丑陋,嘴唇缺口,爱吃鱼鲊,又喜欢和人开玩笑。一个叫吴杰的军卒患红眼病。有一天,在城门楼上开宴会,方干和吴杰都应邀参加了。宴会上行的是诗令。由于城门楼上风较大,吴杰的红眼病怕风吹,就叫一个歌妓从一块红绸巾上撕下一寸见方的红巾角贴在他的上眼睑上,以防风吹流泪。这时,方干按诗令的格式,吟出一首诗来取笑吴杰:“一盏酒,一捻盐,止见门前悬箔,何处眼礔上垂帘?”该吴杰咏诗时,他也针锋相对进行反击,吟诗是这样的:“一盏酒,一脔鲊,止见半臂著礔,何处口唇开礕?”全酒宴上的人都笑得喘不上气来。原来方干笑吴杰眼睑上贴红巾像挂门帘,而吴杰则讥笑方干嘴唇缺口像开裆裤一样。
唐代以后,在文人的酒宴上行诗令的例子很多,有些诗令还加上唱小曲等附加项目,显得更加活泼。《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写宝玉、薛蟠、蒋玉函等人在冯紫英家饮酒,酒席上宝玉提议行一个新令:
如今要说“悲”、“愁”、“喜”、“乐”四个字,却要说出“女儿”来,还要注明这四个字的原故。说完了,喝门杯,酒面要唱一个新鲜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风一样东西——或古诗、旧对、《四书》《五经》成语。
宝玉先说了这一有特定格式的诗令:
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
接着又唱了一个“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的曲子,在大家的喝彩声中,饮了门杯,便拈起一片梨来,说道:“‘雨打梨花深闭门’。”完了令。特别是薛蟠这个呆霸王大出洋相。薛蟠说:“我可要说了:女儿悲——”说了半日,不见说底下的。冯紫英笑道:“悲什么?快说。”薛蟠登时急的眼睛铃铛一般,便说道:“女儿悲——”又咳嗽了两声,方说道:“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众人听了都大笑起来。薛蟠道:“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是?一个女儿嫁了汉子,要做忘八,怎么不伤心呢?”众人笑的弯着腰说道:“你说的是!快说底下的罢。”薛蟠瞪了瞪眼,又说道:“女儿愁——”说了这句,又不言语了。众人道:“怎么愁?”薛蟠道:“绣房钻出个大马猴。”众人哈哈笑道:“该罚,该罚!先还可恕,这句更不通了。”说着,便要斟酒。宝玉道:“押韵就好。”薛蟠道:“令官都准了,你们闹什么!”众人听说方罢了。
由这个饮酒行诗令的场面可知,这是一个综合酒令,除诗外还有曲和酒底,少了一样或不合规格要求都要罚酒。胸无点墨的薛蟠所说的诗虽粗卑不堪,但是由于合韵脚,还是饶了他,并且免了他的酒底。在行令时,对他是很宽了,正常情况下是要罚酒的。由此可见,如无一点文学修养,是无法行诗令的。
骰子令:是掷骰子劝饮酒的一种酒令。骰子(也称“色子”)是赌具,正立方体,六面分别刻一点至六点之数,掷之以决胜负。皇甫松在《醉乡日月·骰子令》中说:唐代“大凡初筵,皆先用骰子,盖欲微酣然后迤逦入令。”行骰子令简便明快,气氛是紧张而热烈的。白居易《就花枝》诗描写道:“笑掷骰盘呼大采”,可知当时行骰子令的场面。
自唐代始,历代酒宴上多行骰子令,并在唐代骰子令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而形成新令,骰子也由两个增加到四个。蔡祖庚《嫩园觞政》记载了用掷骰子方法对应官职,以官的升降功过来行罚酒或被罚酒的职能。这种酒令可称为“官职升降令”。其官职有知县、御史、给事、侍郎、尚书、兵马指挥使、知府、国子祭酒等多种。其行令方法是:掷四个骰子,如果其中有两个骰子都是四点,就是“对四”,对四是“德”。如掷骰子者以前已经官至吏部尚书的话,因掷得对四有德,便可加“太子太保”衔;如掷骰子有两个是四点和一点,“遇四么为奇贪异酷,各官俱革职。仍罚一巨觥。”就说不论掷骰子者以前是什么官职,都因为他为官“奇贪异酷”而革职,并且还要罚一大杯酒。如果掷骰子有两个六点再配上另外任何一个对(即六六配四四,配三三等),便是“奇才”,如原来是知县,则因奇才而升为吏部主事。
另外还有许多由唐代骰子令发展而成的新令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论语筹令:唐代一种用酒筹行令饮酒的方式,因酒筹的上半段是《论语》的摘句,所以称为论语筹令。
一九八二年,江苏丹徒县丁卯桥出土了一套唐代酒令文物。这套酒令文物是由三样东西组成的:一是五十枚酒筹,酒筹的上半段是《论语》里的摘句,下半截为饮酒行令的具体规定,上、下文有某种有机的联系。例如“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这一枚酒筹上,前句为《论语》句,后句是行令的具体规定,“后生”与“少年”是有联系的。二是一个盛酒筹的器皿,其形状是一个翘首金龟背驮一个圆筒,筒有盖,能开启,酒筹就放在这个圆筒里。圆筒正面长方框内刻“论语玉烛”四个字。有一枚酒筹上刻有“劝玉烛录事(饮)五分”的字样,可知这个龟驮圆筒的名称即是论语玉烛,用来盛酒令筹的。三是两支令旗,银制。一支形如枪杆,一支呈旗幡状。古代称行酒令为“觞政”,由专人来执法仲裁,谁触犯了觞政觥令,执法者“先旗而后纛”地予以警告,如一再犯规,执法者就“旗纛俱舞”了。这两支令旗就是“旗”与“纛”,其作用类似今天足球赛中裁判员对犯规者出示黄、红警告牌一般。
论语筹令的行令方式尚无文献可倚,以实物推测,可能行令时似求签那样先把筒内的五十枚酒筹摇乱,然后酒客来抽筹。录事(执掌酒令与罚酒的人)根据酒客所抽筹上的要求来执行。从五十枚酒筹上来看,饮酒对象可有二十五人之多,其方法有“饮”——自饮、自酌、请人伴(饮)、上主人(饮)、大户(饮);“劝”——任劝、劝主人、在座各劝、劝律录事;“处”(处罚之意)——官高处、来迟处、少年处、多语处、好争令处、新放盏处;“放”——不计再来。从酒筹文字上看,敬罚酒的数量大小不一,有五分(半盏酒是五分)、七分、十分和四十分等多种。例如: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上客五分。
“君子不重则不威。”劝官高处十分。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请人伴十分。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恭默处七分。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自饮十分。
“乘肥马,衣轻裘。”衣服鲜好处十分。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
“择其善者而从之。”大器四十分。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录事五分。
“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来迟处五分。
“食不厌精。”劝主人五分。
“唯酒无量不及乱。”大户十分。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任劝十分。
“驷不及舌。”多语处十分。
快乐令:也称快乐饮酒令,其方法是筷子落下的饮酒。因“筷落”与“快乐”谐音,而且行令时欢快简便,所以称为快乐令。这种酒令在明清盛行。行令方式是:酒宴上的酒客同时出指报数,统计后按一定的数法,从令官起一个个数下去,数到某人,某人就把筷子架在酒杯上,再被数到,再将筷子落下,等到数完后,凡是筷子落下的都要饮酒。《儒林外史》第四十六回有行快乐令的文字:“余大先生看见这些话更可厌,因说道:‘我们不讲这些话,行令吃酒罢。’当下行了一个‘快乐饮酒’的令,行了半夜,大家都吃醉了。”
字令:以字的结构进行变化组合,并且按一定的要求行令。字令有多种,现举两种以说明。一是组字令,《七修类稿》说,陈询因冒犯了权贵,遭到了贬谪。在同僚为他送行的酒宴上行了这样的组字令:“陈循(一同僚名)曰:‘轰(轟)字三个车(車),余斗自成斜;车车车,远上寒山石径斜。’高谷曰:‘品字三个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劝君更尽一杯酒。’询(陈询)自言曰:‘矗字三个直,黑出字成黜;直直直,行焉往而不三黜。’”二是改字令,《聊斋志异·鬼令》说,有一个人做买卖,夜晚在一个古庙里借宿,更静人稀时,看见四五个人饮酒行改字令。第一个人说:“田字不透风,十字在当中;十字推上去,古字赢一钟。”第二个人接着说:“回字不透风,口字在当中;口字推上去,吕字赢一钟。”第三个人说:“囹字不透风,令字在当中;令字推上去,含字赢一钟。”第四个人说:“困字不透风,木字在当中;木字推上去,杏字赢一钟。”最后轮到展先生(书中的人物)说了,他凝思苦想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字可以改,犹豫中,另外四个人都取笑他说:“既然不能行令,只有受罚饮酒了。”紧接着就把一大杯酒拿过来叫他喝,这时展先生连忙说:“别慌,我已经有了:日字不透风,一字在当中……”众人看他卡了壳,就取笑他:“一字推上去如何呢?”展先生端起那一大杯酒喝干了,幽默地说:“一字推上去,一口一大钟。”众人知道他答不上了,但对他巧妙地把所罚的酒一口饮尽了,以一口一大钟结尾的做法很欣赏,便一齐痛快地笑起来。
可见,字令不过是一种拆组字的文字游戏,但却很有意思。行字令者需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否则是答不上来的,所以行字令的范围也仅仅限于文人的酒宴。
雅令:自唐代始,雅令便在文人学子的酒宴上盛行,唐代就有了“闲征雅令穷经史”的说法了,唐传奇《申屠澄》中申屠澄和少女用《诗经》中的句子行令,就是行雅令(本章开头部分已介绍),这比较难。还有一些雅令较简单,例如《坚瓠集》中袁中郎(宏道)与人行的雅令就属于这一类:明代万历年间,袁宏道有一次与客人在游船上置宴饮酒,客人请袁宏道出一酒令。袁看见船头放着一个水桶,便心中有了底,他说:“这个酒令必须要说一物,并且还要影合一个亲戚的称谓和一官衔。”袁中郎接着说道:“此水桶,非水桶,乃是木员外的箍箍(哥哥)。”这是因为在座的有一孝廉和部郎,孝廉是部郎(即员外郎)的哥哥的缘故。下个该孝廉接令了,他看见一个船夫拿着个苕帚,就说道:“此苕帚,非苕帚,乃是竹编修的掃掃(嫂嫂)。”这是因为袁中郎的哥哥袁宗道(字伯修),弟弟袁中道(字小修)正任编修(官名)职,所以这样说。这时长邑县令江盈科看见岸上有人捆一束稻草,就触景生情说道:“此稻草,非稻草,乃是柴把总的束束(叔叔)。”这是因为座中的孝廉本属军籍,他的一个侄子现在正当把总(一武官职务名),所以如此说。虽说三人都说上了令,没有罚酒,但是气氛还是很活泼的。他们的雅令字面虽通浴浅显,但是却言之有物,比喻妥帖,可谓俗中见雅。
另外用《诗经》中的句子行雅令之举在明清两朝也较流行。《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记载了这样一种雅令:必须用《诗经》里的二句四言诗句合成为一种花卉,这种花卉必须是并头的或并蒂的或连理的。例如:宜尔子孙,男子之祥(隐指宜男,这是并头花);驾彼四牡,颜如渥丹(隐指牡丹,这是并蒂花);不以其长,春日迟迟(隐指长春,这是连理花)等等。这样的雅令确实既雅又清新,但是由于其难度很大,一般的文人都很难行这样的酒令,所以这种雅令的行令范围很小。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鸮鸟》中,写了一场四个县令饮酒时行雅令的情节戏,鞭笞贪官污吏抢夺民众的劣行。他写道:山东长山县的杨县令贪狠无比,他以西塞用兵的借口,强夺商人百姓的骡马运粮,其实是据为己有。益都令董某,莱芜令范某和新城令孙某一起劝杨县令把抢来的骡马还给商人,杨县令不听。杨县令在招待董、范、孙三县令的宴会上提议行雅令饮酒,并且规定:“某有一令,不能者罚。须一天上、一地下、一古人,左右问所执何物,口道何词,随问答之。”接着他便开始说:“天上有月轮,地下有昆仑,有一古人刘伯伦。左问所执何物,答云:‘手执酒杯。’右问口道何词,答云:‘道是酒杯之外不须提。’”他这是借酒令来暗示三个县令只管饮酒就行了,不要再管别的事了。这时范县令接着说道:“天上有广寒宫,地下有乾清宫,有一古人姜太公。手执钓鱼竿,道是‘愿者上钩’。”孙县令接着说:“天上有天河,地下有黄河,有一古人是萧何。手执一本大清律,他道是‘赃官赃吏’。”在这里,范、孙二县令借酒令来说明,因杨县令是赃官,所以他们是愿者上钩,非管这件事不可。这时杨县令面红耳赤,想了半天又说道:“某又有之。天上有灵山,地下有太山,有一古人是寒山。手执一帚,道是‘各人自扫门前雪’。”杨县令实际在明白告诉不要管他的事,并暗示他们门前也有雪(有贪赃之事)。所以众县令都礗然相视。突然,一个衣饰华丽的少年人走了进来,向诸县令举手作礼。请他入座后,又斟上一大杯酒让他干了。少年笑道:“酒且勿饮。闻诸公雅令,愿献一下丑。”大家听他如此说,就请他接着行雅令。少年说:“天上有玉帝,地下有皇帝,有一古人洪武朱皇帝。手执三尺剑,道是‘贪官剥皮’。”众县令听后都开怀大笑,惟有杨县令气急败坏地骂道:“这是哪里来的狂生,快拿下!”没等县衙役动手,那少年早变成鸮(猫头鹰一类的飞鸟)鸟笑着飞走了。
四书令:以《四书》里的句子组合而成的酒令。这种酒令在明清两朝的文人酒宴上很盛行。《重论文斋笔录》记载了嘉庆年间的一则四书令,很有特色。这种酒令用四书里的两个句子组合而成,并且规定上句的最后一字要和下句的首字合一中药名,否则便是没对上令,要罚酒的。例如:道不远人,参也鲁(人参);诸侯之宝三,七里之郭(三七);白雪之白,微子去之(白微),臧武仲以防,风乎舞雩(防风);不知为不知,母命之(知母);殷鉴不远,志於道(远志);方寸之木,贼夫人之子(木贼);颜路请子之车,前日於齐(车前);事亲为大,黄衣狐裘(大黄);仁者如射,干戈戚扬(射干);长一身有半,夏日则饮水(半夏);与其弟辛,夷子思以易天下(辛夷);譬诸草木,通国皆称不孝焉(木通)等等。
《两般秋雨庵随笔》里介绍了另外一种四书令:用四书中的两句,凑成一个古人姓名才合令,否则罚酒。例如:曹交问曰,植其杖而芸(曹植);爰及姜女,曲肱而枕之(姜肱);孟子自范之齐,以追蠡(范蠡);会计当而已矣,反其旄倪(计倪);昔者公刘好货,晨门曰(刘晨);井上有李,文理察密(李密);而在萧墙之内也,公孙衍(萧衍)等等。
还有用四书的两句,合一县名的方式:事孰为大,兴於诗(大兴);止子路宿,迁于负夏(宿迁);草上之风必偃,师也辟(偃师);颠而不扶,风乎舞雩(扶风);彼以其富,阳货欲见孔子(富阳)等等。
从以上所举的三种四书令的例子可知,不是熟背经书的文人,是无法行四书令的。明清两朝的科举制是八股取士,当时的文人想参加科举考试,不死背经书是不行的。四书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盛行起来的。
花枝令:一种击鼓传花(或彩球等物)行令饮酒的方式。自唐代兴起后,历代皆盛行,一直传到今天。“就花枝,移酒海,今朝不醉明朝悔。”(白居易《就花枝》)“灼灼传花枝,纷纷度画旗。不知红烛下,照见彩球飞。”(徐铉《抛球乐》)“球来香袖依稀暖,酒凸觥心泛艳光。”(杜牧《羊栏浦夜陪宴会》)等诗句都从不同点上描写了唐代酒宴上行花枝令的情景:鼓乐声中,花枝(彩球)在人们手中传递着,鼓乐一停,花枝(彩球)就不准传递了,由令官检查,此时花枝在谁手里,谁就要饮酒。《红楼梦》第五十四回里的“春喜上眉梢令”就有花枝令的描写:
凤姐儿因贾母十分高兴,便笑道:“趁着女先儿们在这里,不如咱们传梅,行一套‘春喜上眉梢’的令,如何?”贾母道:“这是个好令啊!正对时景儿。”忙命人取了黑漆铜钉花腔令鼓来,给女先儿击着。席上取了一支红梅,贾母笑道:“到了谁手里住了鼓,吃一杯,——也要说些什么才好!”凤姐儿笑道:“依我说……不如谁住了,谁说个笑话儿罢。”……(贾母)便命响鼓。那女先儿们都是惯熟的,或紧或慢,或如残漏之滴,或如迸豆之急,或如惊马之驰,或如疾电之光,忽然暗其鼓声,那梅方递至贾母手中,鼓声恰住,大家哈哈大笑。贾蓉忙上来斟了一杯,(以下是贾母饮酒说笑话)……
说着,又击起鼓来。小丫头子们只要听凤姐儿的笑话,便悄悄的和女先儿说明,以咳嗽为记。须臾传至两遍,刚到凤姐儿手里,小丫头子们故意咳嗽,女先儿便住了。众齐笑道:“这可拿住他了!快吃了酒,说一个好的罢。——别太逗人笑的肠子疼!”……
从中可知,众人为了听贾母和凤姐说笑话,故意叫击鼓的女先儿停鼓。但是在饮客聚会的酒宴上,击鼓者是看不见酒宴上传花枝的场面的,停鼓时,该谁饮酒谁是不能推辞的。因这种行令方式简便热烈,所以历代各阶层的酒宴上常常用行花枝令来活跃气氛。据文献所记,欧阳修在扬州太守任上时,建了一座倚山临水的平山堂,每到夏天,常常在平山堂里和客人们宴饮。他专门派人从湖里折来百朵荷花,插在四座,叫官妓们传花行令,作诗饮酒。这种以荷花传令的做法是花枝令的一种形式。
《聊斋志异·余德》上说了这样一种击鼓传令饮酒的方法:(余德)即命童子击鼓催花为令。鼓声既动,则瓶中花颤颤欲折;俄而蝶翅渐张,既而鼓歇,渊然一声,蒂须顿落,即为一蝶,飞落尹衣(尹是余的客人)。余笑起,飞一巨觥;酒方引满,蝶亦飏去。顷之,鼓又作,两蝶飞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毙矣。’亦引二觥。这实际是击鼓惊起花上的蝴蝶,蝴蝶落到谁的身上,谁就饮酒的一种行令饮酒的方式,别致有趣。
明清之时的文人官僚富商的酒宴上,还有以女人(多为陪酒娼妓)的绣花弓鞋代替花枝行酒的习俗。把刚从小脚女人脚上脱下来的弓鞋放在酒客手里传来传去,鼓声一停,弓鞋在谁手里,谁就要把弓鞋里的酒喝下去。这显然是花枝令的又一种变异形式罢了。除上述行花枝令的方式外,还有用别的器物(如橘子、荔枝等)行这类酒令的做法,因其原理大同小异,就不再一一介绍了。
人名令:唐代还设有在酒宴上行人名令的做法,大约宋代已有这种酒令了。人名令盛行在明清和民初的一些文人酒宴上。人名令是指用一些为人熟知的古人名字相对而行的酒令,行令对人名朝代不限,男女不限,只讲究人名的字数要相符,字义要相对。一般来说,行人名令时,先由令官说一个古人名,然后由令官按一定的方法指定酒宴上的某一个酒客,在限定的时间内按一定的要求对上一个人名。对上者再说一古人名,由他指定人答对,依次行令。凡是对不上的或者对的不合要求的都必须饮酒。例如:“太白”对“小青”;“无咎”对“莫愁”、“东野”对“西施”、“红桥”对“白石”、“群玉”对“串珠”、“漂母”对“灌夫”、“触龙”对“飞燕”等。
回文重叠令:是回文诗的一种变异形式,它出现在明清两朝的一些文人酒宴上。其特点是一个诗句正反都能读通,并且句首和句尾字的韵脚相同。行此令时,先由首席的人念第一句,再由令官反念这一诗句;如合要求,继续由其他人续句,如不合要求,则罚酒。蔡祖庚《嫩园觞政》有这样一些回文重叠令的例句:好官休说闲人老(老人闲说休官好);看鸟倦将还(还将倦鸟看);钟尽漏匆匆(匆匆漏尽钟);晚春留酒伴(伴酒留春晚);局终官热犹醽醁(醁醽犹热官终局);浓兴官途穷(穷途官兴浓);算长愁景短(短景愁长算);人笑莫人嗔(嗔人莫笑人);恩与怨无因(因无怨与恩);位高嫌淡味(味淡嫌高位);吾故乐樵渔(渔樵乐故吾)等等。
这种酒令难度较大,行令时的气氛舒缓而又紧张,颇有一定的情趣。
谜语令:谜语又称为隐语,自汉代始已有猜谜之习。酒宴上猜谜语行令开始在宋代,到明清已较普及了。明代称行谜语令为猜枚饮酒。《金瓶梅词话》第十六回有许多猜枚饮酒的描写,如“李瓶儿同西门庆猜枚吃了一回,又拿一副三十二扇象牙牌儿,桌上铺茜红毡条,两个灯下抹牌饮酒。”再如第一回:“西门庆居于首席,其余依次而坐,吴道官侧席相陪。须臾,酒过数巡,众中猜枚行令,耍笑哄堂。”由此可见,行谜语令时的气氛是热烈的。
历代的谜语汗牛充栋,今从周密《齐东野语》卷二十里选一部分,以见古代谜语的概况:
一月复一月,两月共半边。上有可耕之田,下有长流之川。六口共一堂,两口不团圆。(谜底:用)
画时圆,写时方,寒时短,热时长。(谜底:日)
方圆大小随人,腹里文章儒雅。有时满面红妆,常在风前月下。(谜底:印章)
自东自西,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谜底:蜘蛛)
可以托六尺之躯,可以寄百里之命。遇刚则铿而有声,遇柔则没齿无怨。(谜底:木屐)
我有一张琴,丝弦长在腹。时时马上弹,弹尽天下曲。(谜底:墨斗)
我有红圆子,治赤白带下;每服三五丸,临夜茶酒下。(谜底:元宵灯球)
大者两文,小者三文,十枚共计二十八文。(谜底:手指)
八尺一片,四角两面。所识是人面,不识畜生面。(谜底:手巾)
行谜语令饮酒之习直到今天,仍在许多酒宴上流行。由此可见,这是一种雅俗共赏的行令方式。
安雅堂酒令:明清时人们常行的一种筹令。其行令方式与前面介绍的“论语筹令”相似。共有酒令筹五十枚,每枚酒令筹上各写不同的劝酒、酌酒、饮酒方式,并与古代文人的典故相吻合。行令时,五十枚酒令筹都装在圆筒里,录事摇乱后,酒客们依次抽筹,然后根据酒令筹上所写的方法办。例如:“孔融开尊第一孔融诚好事,其性更宽容;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得此(筹)不饮。但遍酌坐客,各饮一杯。”这只酒令筹用古人孔融让梨的典故,然后生发开去,劝让酒宴上的诸位都满饮一杯。既有方法,又隐着典故,很有情趣。再如:“阮藉兵厨第五阮藉闻步兵厨,贮酒三百斛;遂求为校尉,一醉万事足。得令人任意斟酒痛饮,仍歌选诗。不能者作猖狂状,仍罚之酒。”是用晋代阮步兵的典故。因阮步兵嗜酒如命,所以得此令者也必须斟酒痛饮才行。“知章骑马二十二知章醉骑马,荡漾若乘船;昏昏如梦中,眼花井底眠。酌一杯,作醉中骑马之势。”知章就是唐代的贺知章,他与李白、张旭等八人被称为“酒中八仙饮”。这里是用传说中的贺知章骑马醉酒掉到井底下继续睡觉的典故,所以得此令的人要在酒宴上表演醉酒骑马的姿势。“三闾独醒四十皆醉我独醒,弹冠复振衣;沧浪自清浊,我歌渔父辞。作楚音歌渔父词楚辞一章,免饮。或此日遇重午,得此令者则终席不得饮,但食物而已,歌却不免。”这一枚酒令筹更有意思,筹上所写的是楚国三闾大夫屈原的典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渔父》里的语句,所以要求得此令的人不饮酒,唱《渔父》中的一章。如果正碰上端午节饮酒得此令时,除了唱楚辞外,一直到宴会结束时都不能饮酒,只能吃肴和吃饭食而已。另外“少连击奸四十二秀实曾击贼,奸臣我能击。醉中正胆大,爹也勒不得。得令者以箸(筷子)指席中败兴之客。败兴者作揖谢罪。不肯揖者,准罚一杯。”和“岳阳三醉四十九洞宾横一剑,三上岳阳楼;尽见神仙过,西风湘水秋。神仙饮酒,必有飘凡仙免之态。唱《三醉岳阳楼》一折,浅酌三杯。不能者,则歌神仙诗三首。”等筹令都各有典故,很有情趣。由此可见,酒宴上行这样的酒令,既可掌握很多典故,又能活跃酒宴上的气氛,所以很受人们的欢迎。
牙牌令:也是唐代筹令的一种变异形式,与安雅堂酒令相似。牙牌令盛行于明清的一些酒宴上。《红楼梦》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里有精彩而细致的描写:
鸳鸯道:“如今我说骨牌(即牙牌。骨牌游戏,各种成套点色都有名称。)副儿,从老太太起,顺领下去,至刘姥姥止,说完了,合成这一副儿的名字,无论诗词歌赋,成语俗话,比上一句,都要合韵。错了的罚一杯。”众人笑道:“这个令好,就说出来。”鸳鸯道:“有了一副了。左边是张‘天’。”贾母道:“头上有青天。”众人道:“好!”鸳鸯道:“当中是个五合六。”贾母道:“六桥梅花香彻骨。”鸳鸯道:“剩了一张六合么。”贾母道:“一轮红日出云霄。”鸳鸯道:“凑成却是个‘蓬头鬼’。”贾母道:“这鬼抱住钟馗腿。”说完,大家笑着喝彩。贾母饮了一杯。
轮到刘姥姥对。刘姥姥道:“我们庄家人闲了,也常会几个人弄这个儿,可不像这么好听就是了。少不得我也试试。”众人都笑道:“容易的,你只管说,不相干。”鸳鸯笑道:“左边‘大四’是个‘人’。”刘姥姥听了,想了半日,说道:“是个庄家人罢!”众人哄堂笑了……鸳鸯道:“中间‘三四’绿配红。”刘姥姥道:“大火烧了毛毛虫。”……鸳鸯笑道:“右边‘么四’真好看。”刘姥姥道:“一个萝卜一头蒜。”众人又笑了。鸳鸯笑道,“凑成便是‘一枝花’。”刘姥姥两只手比着,也要笑,却又掌住了,说道:“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众人听了,由不得大笑起来。
通过这段描写可以知道:鸳鸯女行的牙牌令是三张牌一套,每张牌都有不同的点色,令官说一张牌,回令的人便无论诗词歌赋,成语俗话比上一句,但都要合韵才行。贾母说的是诗词歌赋句子,较有文采,这是衣冠之家妇女的特点。但是,刘姥姥是用野语村言回令的,虽粗俗些,却有生活气息。通过刘姥姥“大火烧了毛毛虫”这样的酒令语言,人们可以想到农闲时庄稼汉们饮酒行令(与牙牌令相同的骨牌或竹木牌令)时所说的民间俗语。
各种各样的酒令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下面说一下自唐代始流行至今的划拳饮酒的习俗。《唐语林》卷八:“又有旗幡令、闪压令、抛打令,今人不复晓其法矣。惟优伶家犹用手打令以为戏云。”这里所说的用手打令就是现今划拳饮酒的滥觞。唐代称这类用手打令的方式为“拇战”、“招手令”、“打令”等,其行令的方式可能大同小异。当时人们对手掌和五指都有一定的称呼,例如称拇指为“蹲鸱”,食指为“礖戟”,中指为“玉柱”,无名指为“潜虬”,小指为“奇兵”,手掌为“虎膺”,指节为“松根”等。由于文献所限,唐代人划拳饮酒的场面我们已经不能详知了,《胜饮篇》有这样的话:“唐皇甫嵩手势酒令,五指与手掌指节有名,通呼五指曰五峰。则知豁拳(即划拳)之戏其来已久。”划拳饮酒之习产生后,很快就在社会的中、下层的酒宴上盛行起来。划拳时,人们面红耳赤,吆三喝四,不大雅观,所以被历代上流社会的人们蔑视。《红楼梦》第九十三回有贾芹和小女尼女道士们在水月庵里划拳饮酒的描写。由此可见划拳在社会里各色人等中广为普及流行之一斑。
诗牌令:宋代以来在酒宴上流行的一种用诗牌行令饮酒的方式。金维坚在《酒令诗牌》一文中对这种行令方式进行了考证。他曾在杭州、金华、绍兴等地收集到许多枚铜牌。铜牌有圆形和长方形两种,正面都铸有仙人图像,背面为一首五言绝句。此类铜牌,古钱学家也曾注意搜集,在钱谱中称之为“选仙钱”,或者即称之为“诗牌”。诗牌上的仙人有“王母”、“曼倩”、“双成”、“琴仙”、“诗仙”和“醉仙伴饮”等。诗牌背面的五言诗与正面的仙人相联系,例如“王母”诗牌背面诗是“我有蟠桃树,千年一度生。是谁来窃去,须问董双成。”王母是我国古代神话中的西王母;董双成是西王母的侍女,其职责是看守仙苑中的蟠桃;曼倩是东方朔的字,后世有曼倩三偷蟠桃的传说,所以“曼倩”诗牌背面的诗是“本是真仙侣,才为世所高。偶因向天苑,三度窃蟠桃。”另外琴仙是春秋时善鼓琴的伯牙;诗仙是唐代李白。《古泉汇》说:“选仙钱,非钱也……北宋已有之。王珪宫词云‘尽日闲窗赌选仙’,即为此也。”金维坚考证,所谓“选仙钱”实为饮酒行令的一种道具。这种道具以“酒令诗牌”为名才合适。行这种酒令的方法是由得到“双成”诗牌的酒客负责在酒宴上找到得到“曼倩”诗牌的“偷桃人”。所以这种酒令可叫做“捉曼倩”。他还以浙江金华地区在解放前流行的一种“捉曹操”的酒令来说明这一行令方式:
行这一酒令时,须先备好写有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和曹操等人名字的牌子,不够时可增添魏延和马岱(这是说如酒宴上人多,可以临时再加一些写有三国时其他将领名字的牌子,以备行令时用),把牌放在布袋或其他容器内,由在座人各自摸取一牌。摸到诸葛亮牌的发号施令,叫某将军出马捉曹操。被叫到的即须应声而出,对座中人进行猜捉。如果捉错,即须罚酒一杯。如果误指刘备,还须加倍罚酒,刘备伴饮一杯。再继续进行,直到捉到曹操,由执曹操牌的满饮一杯,酒令才告终止。据此推测,在宋代进行“捉曼倩”酒令时,由摸到王母牌的发布命令,执双成牌的从座中人内猜捉曼倩,误捉须饮罚酒一杯,指到执醉仙伴饮牌的,两人须相对伴饮一杯(诗牌中有“醉仙伴饮”牌,《古泉汇》中此牌正面有二人对饮图)。直到捉住曼倩,终饮罚酒,才停止酒令。
从金维坚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行诗牌令既简单又很有意思,可谓“雅俗共赏”。解放前金华地区流行的“捉曹操”令,实际上是宋代诗牌令的一种更为简便易行的方式。
下面再介绍一种与劝酒行令有关的器具——酒胡子。唐代徐夤有一首《酒胡子》诗,是这样描写它的:“红筵丝竹合,用尔作欢娱。直指宁偏党,无私绝觊觎……”《唐摭言·海叙不遇》也有关于酒胡子的描写:“(卢汪)晚年失意,因赋《酒胡子》长歌一篇甚著,叙曰:‘胡貌类人,亦有意趣,然而倾侧不定,缓急由人,不在酒胡也。作酒胡歌以诮曰……酒胡一滴不入肠,空令酒胡名酒胡。’”由此可见,酒胡子是一种劝人饮酒的道具,是一个用木头刻成的木玩偶。酒胡子的下端中心处有一尖,把它放在盘子里,它就左右摇摆如舞蹈一样。酒胡子有一伸出的手,当它指向谁时,谁就要饮酒。饮酒毕,再动一下酒胡子,它又摇摆一会,然后再指某个人,这人再饮酒。酒胡子的原理和今天的“不倒翁”有点相似。
唐代人的酒宴上常用酒胡子劝酒,既别致又简单,很有情趣。元稹《酬孝甫见赠》诗有“野诗良辅偏怜假,长借金鞍迓酒胡。”句,就说此。酒胡子劝酒在后世也广为流行,并且在流行过程中又有了新的变化。例如,今天人们在酒宴上劝酒时,常常把一个小汤匙放在一个盘子里,然后用手拨动一下小汤匙,等它停下来时,汤匙的把指向谁,谁就要饮酒。这种劝酒的方式实际上是古代酒胡子的一种变异形式,虽说简单一些,但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酒宴上行酒令时,为了保证“酒令如军令”而畅通无阻,便有了令官的设置。袁宏道在《觞政·一之吏》中是这样介绍的:“凡饮,以一人为明府,主斟酌之宜。酒懦为旷官,谓冷也;酒猛为苛政,谓热也。以一人为录事,以纠坐人,须择有饮材者。材有三:谓善令,知音,大户也。”袁宏道之说告诉了我们古代令官的基本情况:一般的酒宴上有两名令官,其分工是不同的,负责斟酒领饮酒的叫明府,因明府斟酒饮酒的急缓有别,也就分别得到了“旷官”和“苛政”的不同评价;而另一名令官是执掌酒令和奖罚酒的录事(也称为酒纠),任录事一职的人必须选择既会行令,又知晓音乐曲调,还要有酒量(即大户)的人,否则难以胜任。
唐代人多携妓饮酒,酒宴上的录事多由陪酒的妓女担任。这在唐诗和唐传奇中多有描述。到了宋代,这一习俗仍然盛行,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苏叔党(过),政和中至东都,见妓称录事,太息,语廉宣仲(布)曰:‘今世一切变古,唐以来,旧语尽废,此犹存唐旧,为可喜。前辈谓妓曰酒纠,盖谓录事也。’”由此可见,宋代承唐代以妓女为录事的习俗,这一习俗在元明两朝也很盛行。
录事有时也由酒宴上的有饮材的男客担任。元稹在《黄明府诗序》中记他“小年(年轻时)曾於解县连日饮酒,予(元稹自称)常为觥录事。曾於窦少府厅中,有一人后至,频犯语令,连飞十二觥,不胜其因,逃席而去。”这是元稹年轻时在酒宴上任录事,惩罚一个晚到而且多次犯令的酒客的事。
录事除了罚违令的酒客外,还罚那些不能满饮(干杯)者,《唐语林》卷三有这样的记载:“仁表后为华州赵骘幕(幕僚)。尝饮酒,骘命欧阳琳作录事,酒不中者罚之。仁表酒不能满饮,琳罚之。”这是录事欧阳琳罚不能满饮者仁表的事。
古代酒宴上一般都设明府和录事二令官。在规模较大的酒宴上,录事由多人分工担当,例如江苏丹徒县丁卯桥出土的酒令筹上,有“律录事”、“觥录事”、“玉烛录事”等字样,这是大型酒宴上设多名录事并有具体分工的反映。画在小型的酒宴上,往往只设一名令官,总揽饮酒行令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