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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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个体中的群体

一般情况下,道德的危机表现在社会自我与个体自我之间相互关系的失调。让我们对一位陷入绝望的犯罪分子内心的懊悔之情进行一下分析。最初,你可能误认为他的这种懊悔来源于对刑罚的恐惧。的确,你会发现他在述说各种细节时都非常谨慎,而且不断地有所增加补充,竭力掩盖犯罪情节,避免暴露出蛛丝马迹。他的脑子里时时刻刻会闪现出一种可怕的念头:

是不是自己疏忽了某些重要细节,让当局顺藤摸瓜,查出自己的犯罪实情。但是,再仔细观察一下即可知,这位犯罪分子想要做的与其说是要逃避惩罚,还不如说是要竭力抹去以前的犯罪劣迹,把一切伪装得好像那些犯罪行为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

当一件事情不为任何人所知的时候,它就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

因此,犯罪分子要抹杀的其实是他的犯罪事实本身。他竭力阻止任何可能获知其犯罪情节的人掌握具体情况。但是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一清二楚的,这在他的脑子里永远也抹不掉的。

所以人们会注意到,他的内心无时无刻不为自己以前的犯罪情节所萦绕。这使得他本来想通过抹掉原来的犯罪劣迹,而像往常一样生活其中的社会,反而离他越来越远了。因为他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所以社会曾经给予他的一切尊重,现在

要给的人不再是他了。

因此,社会现在不再理会他了,而是忙于去和别人攀谈。

知道自己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他体会到在同事之间被孤立起来的感觉,这比自己一个人在渺无人烟的荒岛生活还痛苦难挨。

即使一个人在荒岛上独处,他内心还可以怀揣着社会的画面。

这幅画面能给予他支持、保护和力量。但是,现在他与这幅画面以及其中所有的事物彻底隔绝了。要挽回从前的自我,回到从前的社会,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坦白自己的罪行。这样,他可能会因自己的行为获罪,但社会却可以再次与他的真正自我进行对话,他也就能恢复与周围同事们的正常合作关系。当然,他会受到他们的惩罚,但却可以被重新接纳为他们的一员。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们对他的这些惩罚和谴责是由他本人主动发起和提议的。这样,他自我中的一部分,当然是最珍贵的部分,就可以免受处罚。这就是促使犯罪分子主动坦白的力量所在。

有时候,他可能还不至于向社会公开坦白,他或许先向自己的朋友或要好的同事说出犯罪的真相。通过这种方式改邪归正,虽然不是在所有人眼里,但至少是在某一个人眼里,他在靠近社会这条直线的某一个点上,又把自己与它联系在一起了。

虽然他还不能完全复原从前的自己,但至少他已经在走向复原、接近复原了。他不再与从前的自己保持疏离,更不会与之完全隔绝或断裂。当然也不会与其中的某些要素或成分完全隔绝或断裂,这些要素或成分本来就是构成他自我的组成部分。

为了清楚地揭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我们硬性打断了开始的话题,插入了犯罪分子对犯罪行为的懊悔这一例子。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我

们每一次履行义务都要首先酝酿和产生想法,接着再阐述其程式的话,这种履行义务就显得过于无聊和乏味了。实际上,我们靠日常行为习惯履行义务就足够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仅仅顺其自然地行事,就能履行好自己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而且,通过在我们与社会之间插入各种有益的媒介,我们能够更容易完成自己的义务。这些媒介包括: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家庭;我们每个人都就职于某一行业或职业;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教区、行政区和国家;当某一个团体被完整地加入到社会中的时候,如果需要,我们可以通过向这一团体履行义务来获得自我满足感,这同时也是我们给予社会的回报。社会占据了圆周,个人则处于圆心的位置。像无数不断从圆心向四周扩展的同心圆一样,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群体,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员:从圆周到圆心,随着圆周的逐渐缩小,各种义务也在不断地向圆心叠加。所以,个人最终要面对所有的义务。因此,义务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壮大。但这种义务越是复杂沉重,就越没那么抽象,因而就越容易被人接受。当它被完全具体化的时候,就会与某一种倾向并存。我们都早已习惯于这一倾向了,所以我们认为,完成自己在社会中被赋予的各种角色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当我们自觉地服从这一倾向时,我们自己却很少觉察到。如果我们偏离了它,像很多根深蒂固的习惯一样,它就会呈现出顽固不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