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最久远也是最出名的模仿,就是东施效颦的故事了。说的是美女西施患有心口痛,发作的时候她就皱起眉头、用手按着胸口;东邻家的丑女见了,觉得西施的动作很美,于是也学着那样做,结果更丑、更难看了。心理知识
模仿是一种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而使自己的行为与别人相仿的现象,也叫观察学习。模仿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
对模仿者而言,模仿有时是不考虑行为的原因和意义,在不知不觉中仿照别人的行为,也可能是了解行为的意义,并经过一定的思考,有目的、有选择地进行的。
对被模仿者来说,引起他人的模仿可能是无意的,同辈群体成员间的模仿多属此类;也可能是有意的,父母和老师为了影响孩子,达到言传身教的目的,常常有意识地表现出特定的言行作为示范,让他们模仿。模仿的行为可能是瞬间的、简单的动作,例如握手、拥抱这些简单的仪式性动作属于此类;也可能是长期的、复杂的活动,如新歌手对名歌手的模仿、学生对老师行为的模仿等,有时持续多年。
模仿可以是一对一的,即一个人模仿另一个人;也可以是多数人模仿一个人,如“追星族”中的很多成员会模仿同一个歌星的言谈举止和衣着打扮。心理引导
东施这种盲目模仿的行为当然是不足取的,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模仿现象却是非常普遍的。模仿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它能满足人们的多种需要,对于个人的生存、发展和社会运行有着积极作用。哪怕最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的人,也时时处处在模仿别人。
这是因为,人们在学习技能的时候需要模仿。例如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为了让孩子学会某种技能,通常是成人进行示范,让孩子观察和模仿。
还因为,儿童所掌握的社会规范和行为方式也是通过模仿习得的。在家庭中,子女的行为习惯和为人处世的方式很像他们的父母,这并不是遗传所致,主要是因为他们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模仿的结果。儿童年龄较小的时候由于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所以对成人的行为往往是不分好坏、优劣地盲目模仿,因此成人,特别是父母和老师言行一致、以身作则是非常重要的。
更因为,有效的模仿是一个人迅速适应陌生环境的重要条件。当一个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需要建立新的人际关系,适应新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很强的模仿能力,这对一个升学、出国或更换工作岗位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当然,模仿的作用并不总是积极的,有时模仿也会产生消极的作用,甚至会造成社会危害。如果模仿的内容是违反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的行为,那么这种模仿就会贻误个体的成长,并危及社会。
目前社会上一些缺乏是非判断能力的儿童青少年因为对危险活动的盲目模仿而自伤或伤人的事故时有发生。例如有的儿童模仿成人的功夫表演,在头上砸酒瓶、砖块等;有些小学生甚至模仿电视剧中服毒自杀的情节,遇到一点不顺心就服食安眠药,有的还集体服毒。这些模仿行为很容易造成死伤。甚至有的儿童模仿电视剧中“绑票”的情节,绑架一些无力反抗的弱小儿童,有的还稀里糊涂地轻易撕票。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还指出,犯罪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观察学习、聆听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活动习得的。在这个过程中,家庭成员或社区人群的示范和鼓励、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语、图像等的示范作用等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今天的大众传媒如电影、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中广泛传播的色情、暴力内容在青少年教育中的负面作用,以及给社会安定带来的威胁也是有目共睹的。
通常,模仿是由好奇心引起的。当一个人看到一个新奇的行为感到好奇,往往会模仿着去做,这是人们特别是儿童模仿他人的主要动机。因此,成人应设法尽量避免儿童与不良行为或反面角色接触,让孩子远离嗜烟、酗酒、凶杀、抢劫之类对他们来说“新奇”、“刺激”的事物。
另外,一个处于困境中的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如果看到别人的某种行为能有利于摆脱困境,也会模仿着去做。当然,其作用有时候是积极的,有时则是消极的,例如有些人因为经济拮据,会模仿那些不择手段来谋取私利的人,为了攫取钱财而失足堕落。
所以,我们可以利用模仿来推广某种行为习惯、摒弃社会陋习。我们可以为公众提供直观的榜样,并把所推崇的观念、价值观、行为方式等通过榜样展现出来,让人们去模仿学习。
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品德高尚、知识渊博、能力杰出的人,由于他们的威望和地位,他们的性格、风度、生活方式和行为举止往往会成为人们模仿的对象。教育者如果能尽量为孩子提供这一类榜样,无疑会成为推动孩子成长的强大动力。
另外,人们对榜样行为的态度如果是积极的,则容易引起模仿。例如老师对某些学生的公开表扬奖励会激发大家对这些学生的模仿;而在一些电影、电视剧中对暴力和不道德行为细致人微的刻画和对制裁措施的轻描淡写也会引起一些品德不良或是非判断能力较差的观众的模仿。心理指导
模仿在日常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模仿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了解了模仿的规律及影响模仿效果的因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理性地选择模仿对象,充分发挥模仿的积极作用。不要盲目模仿,更不能模仿一些不良行为,以免贻害自己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