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伤害莫过于无视对方的自尊。安东尼·罗宾指出,当朋友的友情或者某种合作的工作关系发展到难以维系的程度时,许多人会从心里冒出这样一个想法:管他呢,反正维持不下去了,即使自己做得过分一些也没关系。记住,此时你正处在一个犯有巨大过错的边缘。如果你的这些过火行为给对方留下了永久的伤害,那么即使合作或朋友关系彻底破裂,你仍然会遭受到可怕的后果。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黎克·杰姆逊在刚刚任某公司的董事长职位时,便根据自己在大学课程中所学的知识,知道自己必须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解雇若干人员,以建立自己的权威。于是,他决定解雇莉莎。事实上,莉莎乃是该公司一位资深的高级主管,而且她并未犯下任何错误。惟一勉强可以称得上的理由,可能是由于莉莎近期即将与一位富有的律师结婚,要求请几天假。
由于面对这种不公平的处分,莉莎的丈夫决定提起上诉。但莉莎抱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竭力阻止她的丈夫提出上诉。她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使得黎克愈发相信自己的决定十分正确。然而,黎克这项不合理的做法却引起了公司内其他职员的愤慨,大家均视他为“暴君”,不再对他寄予信任。
即使在多年以后,大家一致发觉黎克能力极高,且亦未曾再度表现任何不合理的行为,称得上是一位称职的董事长。然而,黎克仍然无法获得全体人员的衷心支持,因为大家心中都存有此种想法:“到目前为止,他对我确实一向都很公平。但是,尽管我工作上表现出色,却不知什么时候会像莉莎一样,被冠上‘莫须有’的罪名而遭他开除。”
由此可知,即使你与对方的交往关系面临结束,你采取的沟通方式仍足以造成长期的影响。换句话说,你仍应采用如同长期人际关系的一切处理方式——一种共同商讨解决的方式。要记住,交际的关系可能结束,但由此造成的伤害却永远不会停止。维系自己的尊严千万不要忘了人与人是一样的,需要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