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志士郑板桥积十载为官之辛酸用血泪凝成的条幅“吃亏是福”,屡被认做是怪论,其人也被视为怪物。于是,友人送此条幅良久,我终不敢理直气壮地将其挂起来。
郑板桥得此绝“论”,并非一时冲动。他始作秀才时就断然将家奴契券付之一炬,宣称此举“是为人处,即是为己处”,其中便隐含了“贪得是祸”的含义。及至登上县令之位,他谈及为人之道时又披露的某些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做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走错了路头,后来越做越坏,总没有个好结果。”这就明言“贪得是祸”了。
看几个《东方时报》的记载吧!(1988年8月20日)
——广东建行××分行营业部某票据交换员,贪污200余万元巨款潜逃澳门,原以为“过了海便是神仙”,且不说此人早被反解回佛山,“神仙”将成“鬼仙”,就是过海之后也何曾“神仙”过一阵子?如若不信,但看他自供的在澳门惶惶然如惊弓之鸟的窘态:半步不敢出街门,常以腐乳、大头菜佐餐度日。此情此景,也许是孔老夫子描述的“小人常戚戚”吧,不亦“贪得是祸”乎?
——湖南某县某人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家的建筑物资。两院(通告)发布后,眼看就要雨随雷声下,便如热锅上的蚂蚁,时时观“气候”,阵阵看“动静”,本来几次想投案自首,但直到提笔写下“自首书”并取出赃款时,仍“足将进而越趄,口将言而嗫嚅”,终以一小时之差而被拘审,痛失良机!这前前后后,他每一根神经都处于极端紧张状态,如同怀揣小鹿,何曾坦荡过一片刻?岂非“贪得是祸”乎?
所以别看别人一时“金满箱,银满箱”,到头人财两空,“转眼乞丐人皆谤”!
“贪得是祸”、“吃亏是福”就理所当然了。甘心吃亏之辈当年较之贪得之徒当然是亏了,殊不知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是:
满者,损之机;亏者,盈之渐。
更何况那些贪得者本来就如同在刀尖上跳舞,时刻提心吊胆。只要稍有闪失,就会身首异处。而今眼下,廉政之风劲吹,举报之声四起,“满者”更不免有勾魂牵命之感。无穷也!对于钱财应取之有道,用之用度,时下一些人在金钱面前往往不择手段,到头来只有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