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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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结论

综合以上研究,本书的主要结论是:

(1)本书认为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是决定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三个关键问题;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是农产品营销渠道主体单元培育和建设,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是营销渠道中组织的配置和构成,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是营销渠道中组织之间关系的协调和管理,三者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缺一不可。

(2)影响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因素、社会政治、文化、法律因素、市场与竞争因素、技术发展因素、利益和目标因素;二是微观因素,主要包括农产品自身属性因素和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行为选择因素。通过对济南市消费者农产品购买地点的调查分析显示,超市在产品、环境、服务等影响因素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是农产品零售终端发展的趋势。

(3)剖析先进国家的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实践,总结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的五个明显的趋势,分别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高度组织化趋势、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的扁平化、适度化和多元化趋势、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的合作化的趋势、农产品营销渠道环境优化趋势和农产品营销渠道交易方式创新化趋势。

(4)回顾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演进过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类型,即以农产品运销为主的营销渠道、多层中间商分销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和“加工 销售”为主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三种类型。深入分析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营销渠道单一,辐射能力较弱、农产品营销渠道内部关系不稳定、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低下、农产品营销渠道技术落后、农产品营销渠道中交易方式落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滞后和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管理滞后等。

(5)本书认为,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优化应该实现五个方面的基本目标,即运行高效、渠道安全、产品质量、顾客满意以及渠道自身发展。要实现这五大目标,农产品营销渠道必须具备九个的优化方向:①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和规模化;②农产品的品牌化;③营销渠道主体的组织化;④营销渠道过程的信息化;⑤营销渠道结构的适度化;⑥营销渠道交易的规范化;⑦批零市场的功能化;⑧物流配送的高效化;⑨营销渠道关系的合作化。从优化的重点领域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优化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即营销渠道组织优化、营销渠道结构优化和营销渠道关系优化。

(6)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的优化,即通过提升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化程度,克服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现存的营销主体发育程度低、规模过小、谈判能力弱等现实问题,形成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的规模化和规范化,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本书认为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应该以中间组织为主导,参与市场竞争的必须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中间组织,而不是小规模分散的农户,超小规模经营的农户是没有能力与市场直接对接的。具体来说,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主体应是农民合作组织或者农业龙头企业。

(7)从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优化角度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需要实现层级结构、宽度结构和广度结构的优化。按照农产品营销渠道流程的阶段来看,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需要注重三个环节的优化,一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起点,即农产品营销渠道生产层,应该通过把分散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具有一定生产、营销功能的农民合作组织,并通过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商社的合作,实现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生产层的优化;二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中间层,主要是对产地与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化,应该逐步整合与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形成较强的市场辐射能力、控制能力;三是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终端层,即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零售层面,在城镇市场逐步通过农产品零售业态的升级改造和重组,提高农产品进入消费者家庭餐桌的最后环节的综合效率。

(8)营销渠道管理的核心是营销渠道关系的协调。从关系营销理论的角度看,营销渠道管理行为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一种置于某种特定关系构架中的双边互动的活动,即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的管理。通过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博弈分析和营销渠道权力结构分析,本书认为,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优化应该以合作双赢、价值链、承诺与信任为优化的基本理念,可以两种模式进行关系优化,一是基于一体化的关系优化,以龙头企业和批发市场为主导建立一体化农产品营销渠道关系;二是基于联盟的关系优化,包含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纵向联盟与横向联盟,纵向联盟是指应该实现农户与农产品批发商、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的联盟,横行联盟是指应该实现合作组织主导的农户联盟、加工企业主导的企业联盟、营销企业主导的商业联盟和商业超市主导的直销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