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世界著名家族教子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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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郑板桥家训:要明理,做个好人

郑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乾隆年间中进士,曾先后任山东范县和潍县知县,以善行仁政为当时人所称道。后来他弃官归扬州,以卖画谋生。他的书法、绘画皆佳,又好赋诗,被称为“三绝”,又是有名的“扬州八怪”之一,所画兰竹,见者无不叫绝。

郑板桥的想法,就很有些“怪”。他自己是个“七品官”,却认为中进士、做官“是小事”,教育儿子的目的是“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什么是“好人”呢?是对待家里佣人的儿女“当一般爱惜”,因为他们“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假如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教他的儿子不要有“优越感”,不要搞“特殊化”,不要以为“高人一等”。

郑板桥是“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是清朝集诗、书、画“三绝”于一身的艺术家。虽也一度做过两任县令,但终因性格的孤傲和怪僻不为官场所容。1753年,郑板桥61岁,因为民请赈触忤上司而被罢官,从此结束自己12年的为官生涯。此后在扬州卖画为生,乾隆三十年(1766年)十二月,终于走完了他坎坷曲折的人生之路,病逝于兴化城内升仙荡湖畔拥绿园中,享年73岁。

郑家人丁不旺,而郑板桥又是长房长孙,自己也子息艰难,直到他52岁时,继室饶氏才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因为当时郑板桥正是县令,家中有田三百亩,在那时算得上是一个中等水平的地主了,他的儿子因此也可以算是“富贵人家”的“爱子”了。但郑板桥的爱子之道,和普通大众不同,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种独特从他在山东潍县做知县时写给他弟弟的两封信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先来看看郑板桥的两封家书。

《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

余52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侄儿)而姑纵惜也。家人(家中的佣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右如何,呼之而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夫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

《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

富贵人家延师傅教子弟,至勤至切,而立学有成者,多出于附从贫贱之家,而己之子弟不与焉……或百中之一亦有发达者,其为文章,必不能沉着痛快,刻骨镂心,为世所传诵。岂非富贵足以愚人,而贫贱足以立场而浚慧乎?我虽微官,吾儿便是富贵子弟,其成其败,吾已置之不论;但得附从佳子弟有成,亦吾之大愿也。

从信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郑板桥的爱子之道至少包含以下几点超凡脱俗的地方:

(1)爱孩子是人之常情,但爱孩子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培养孩子的忠厚之性、怜悯之心,努力帮助孩子克服心胸狭窄、性格急躁的毛病和残忍不仁的性格。这种培养,一定要从小做起,在孩子日常生活的“嬉戏玩耍”中贯彻落实。当时郑板桥家中有佣人,所以他就特意强调,不管是主人的孩子,还是佣人的孩子,在人之为人的根本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因此他严禁自己的孩子依仗“权势”欺凌、虐待佣人的孩子。

郑板桥还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例如孩子的饮食和零食,应该所有在场的孩子都人见有份。如果只分给主人的孩子,而让佣人的孩子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那佣人的心里肯定不好受,感觉肯定就像“割心剜肉”一样!更重要的还在于,父母在饮食和零食分配上的“不公”,其实是对孩子“残忍之性”的培养和助长,最终真正受害的、也是受害最大的,不是吃不到“好东西”的人家的孩子,而恰恰是吃着“好东西”的自己的孩子!

相对于孩子长大后的中举人、中进士、做官这些“小事”来讲,从小时候就培养孩子通达人情事理,并具有恻隐之心,则是要显得重要得多的大事!

(2)富贵人家邀请好的老师教授自己的孩子,可谓是报了极其殷切的期望的。但最后能够学有所成的,却往往是那些来陪读的贫贱之家的孩子,主人的孩子倒不一定能学出个什么名堂来;而即使有些主人家的孩子有学业优秀,并后来在社会上发达成名的,他们写出的文章,也总让人觉得不够诚挚感人。那么,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孩子是无辜的,该负责任的是他们的父母。有些父母一味地在物质生活上给孩子所有能够给予的满足,使他们在进取心上失去了锐志,同时也使他们丧失了更深刻地体会生活和生命中的各种滋味的机会。反倒是那些饥寒交迫的贫苦人家的孩子能够珍惜学习的机会,把自己的潜力和智慧比较好地发挥出来。因此,郑板桥认为,如果生活中一点也不让孩子感受必要的磨难,那么父母即使抱了再殷切的期望,做出了再多的努力,也不能使孩子成才。

(3)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应该为孩子做出应有的付出,但孩子最终能不能成才,父母也应该抱有一颗平常心。这样一种平常心既有利于孩子真正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大人过好自己的生活。

(4)如果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做父母的自然都很高兴,但如果能在帮助自己孩子的同时,也为别人的孩子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这种帮助最终帮助别人的孩子也成了才,这同样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这种助人的本身也是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的最好示范。

从郑板桥这些家书中所表现出来的家教观,可以看出他对家庭教育的理解是比较深刻的。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深刻的理解,才使他把立身成人的教育放在首位,并表现出“爱人子一如爱己子”的博大父爱,同时也表现出他对“富贵误子”的深深戒惧。

在他的影响和熏陶下,女儿在诗画方面也达到了相当水平。

郑板桥52岁得子,对于儿子的钟爱之情是不言而喻的,但在实施爱的过程中仍表现出睿智的科学态度,由此可见,“难得糊涂”的郑板桥在家庭教育方面则表现出了“难得”可贵的不糊涂!

郑板桥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官吏,能够在做官与成人的关系上毫不含糊地提倡“先成人”,比那些光想着扬名立威、光宗耀祖的庸官腐吏不知要高明多少倍。而我们提出的“学会做人”,是要孩子们学做文明人、现代人、崇高的中国人。我们抓“养成教育”,制定“养成规范”,培养孩子的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劳动意识、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意识等,比起郑板桥教诲孩子不歧视穷人家的孩子、不许凌辱他人、要尊敬师长等又有了一种质的飞跃。

郑板桥爱子不溺子,要求孩子从“明理”到“学做好人”。我们提倡“先成人后成才”,从细小事情入手抓“养成教育”,是为了把下一代培养成有理想、有信念、讲奉献的中国人。其实,道理是等同的,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

人首先的是要做人,而做人的首要就在于读书,正如吴兢在《贞观政要·崇儒学》中所说,虽然上天给予了人好的品性和气质,但必须博学才能有所成就,这就像大蛤本性含水,要等月光照射才喷出水来;木材本性包含火的因素,要靠发火的工具才能燃烧;人的本性中包含着聪明灵巧,要到学业完成时才能显出出美的本质。人不教化何以成人?人不学习何以做人?个人如此,社会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