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是“休”与“闲”组合而成的复合词。从词源学考察,“休闲”一开始就与人的美好生存状态相关联。
“休”从人、从木,《说文》解“休”为“人依木而歇”。《尔雅》也说“休,息也”。可见,“休”的本意是指劳作之余的歇息,并且由歇息引申出美善、吉庆、欢乐的意思。如:《诗经·大雅·民劳》云:“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景公猎,休,坐地而食。”宋欧阳修《醉翁亭记》:“休于树。”《诗经·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休。”“休”在《康熙字典》和《辞海》中被解释为“吉庆、欢乐”的意思。《五经文字》说:“休,象人息木阴。”人能在树阴下休息,暂时获得摆脱劳作的自由,是让人愉悦的美事。《尔雅》论“休”,只用两个字:“美也。”从以上字义的考察可见,“休”无论作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副词,多是指人的身体、生命处于一种放松歇息的美好状态。
“闲”从门中有木,本意是指“栅栏”。《说文》就说“闲,阑也”。但更多时候“闲”还是作“闲暇”解。如《楚辞·九歌·湘君》:“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贾谊《鹏鸟赋》:“止于坐隅兮,貌甚闲暇。”李白《行路难》:“闲来垂钓。”李朝威《柳毅传》:“闲驱泾水。”王维《鸟鸣涧》:“人闲桂花落。”白居易《观刈麦》:“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程颢《春日偶成》:“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可见,“闲暇”是“闲”的基本含义。同时,身体的“闲暇”放松,必然实现心境的平和、宁静。所以“闲”又与“娴”相通,具有娴静、平和的意思。由此可见,“休闲”无论是作动词还是形容词,皆不仅仅是指物质层面身体歇息的生命活动,而且是指精神层面的生命追求,是指由身体摆脱强制性活动而获得的精神愉悦状态,是指个体生命通过身体的休息而达到的精神生命的自由状态。
“休闲”是伴随人类生命而产生的文化现象,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尺。从人类存在开始,休闲活动就已存在。然而,休闲作为一个跨领域的研究学科,开始于1899年美国学者索尔斯坦·凡勃伦发表的标志性著作《有闲阶级论》,仅有一个世纪的历史。自此,国外学者对休闲命题的研究方兴未艾,休闲逐渐成为一门颇受关注的显学。三十多年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伴随着休闲服的叫卖,伴随着双休日制度的出台,“休闲”也开始进入中国老百姓的视野,并逐渐被学界所关注。目前,休闲已成为当下最时髦的语汇之一,甚至作为一种推动消费的符号,成为拉动内需的强劲产业,“休闲旅游”、“休闲购物”、“休闲山水”、“休闲娱乐”、“休闲派对”、“休闲经济”、“休闲食品”……各种冠以“休闲”名目的事物可谓层出不穷,在为商家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似乎也向世人昭示休闲时代的到来。但是,什么是休闲?休闲的文化意义何在?休闲和我们的精神文化有何关联?休闲在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对教育、文学、艺术的萌生与发展产生过怎样的影响和作用?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至于休闲与唐宋词发展的关系,则更是本书所关注的主题。
“休闲”是一个富有西方文化色彩的词,自觉的休闲研究也始于国外。从古希腊时代到近现代,西方学者、哲人都非常重视休闲的价值与作用,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并肯定了休闲的价值与意义。但是“休闲”作为人类发展的文化现象,又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社会环境下,人们的休闲生活方式不同,对休闲的理解与定义自然也不同。正如美国学者杰弗瑞·戈比(Geoffrey Godbey)所言:“每一种文化都创造休闲的概念,也都不断地对这一概念作出新的界定。”“最初,休闲仅被视作让人们在紧张的工作后得到恢复的一个方法;后来,休闲成为人们寻求快乐和地位的一种手段;当然,也许休闲最终会成为人们追求生活意义的一种活动。”的确如此,考察西方文化不同时期对休闲的不同理解,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差异。譬如: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休闲是一种“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的心无羁绊”,主要从精神状态上来考察休闲内涵,突出休闲的自由本质。20世纪美国杰出的教育家、哲学家,芝加哥大学创始人之一莫德默·阿德勒则批评现代人忘记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亚里士多德早在公元前4世纪就教导我们:“休闲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可以保持内心的安宁”,“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是的,休闲可以使我们有意义地生活。”德国哲学家席勒则从心理学视角提出休闲和游戏具有相通性,并提出了“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时,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的著名论断。他认为人在游戏中摆脱了物质感性的和外在道德的强制而进人自在自由的状态,从而成就人性。荷兰著名学者约翰·赫伊津哈所著《游戏的人》则进一步阐述了游戏与人类文化进化的相关性,他认为游戏作为文化的本质和意义对现代文明有着重要的价值,人只有在游戏中才最自由、最本真、最具创造力。德国哲学大师海德格尔则以“诗意的栖居”表达了休闲与审美作为人类生活品质的理想规定。而马克思更是从休闲与人的价值实现之间的关系考察,提出休闲是“成为人”的过程。在英文版马克思著作中,“闲暇”(freetime)一是指“非劳动时间”,是指“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的”、“用于娱乐和休息的余暇时间”;二是指“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时间”。在他看来,衡量人类进步的根本标准,归根到底在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也就是说,闲暇是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要基础。“闲暇”是马克思描绘的未来理想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内容。在他看来,衡量人类进步的根本标准,归根到底在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纵观上述理论,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界定“休闲”的含义。
一、“休闲”首先是指必要劳动之外的闲暇时间
“休闲”首先是个时间概念,是相对工作状态的“不用于工作和不负任何责任的时间”,是指人类为工作及满足生理需要之外的“自由时间”或“闲暇时间”,是摆脱了各种社会责任之后所剩余的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自由时间”与“自由活动”的概念,他在《剩余价值论》的草稿中指出:“自由时间,可以支配的时间……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马克思深刻地看到,休闲是物质文明的结果,一个国家真正富裕的标志是劳动时间的减少,闲暇时间的增多。据有关调查统计,在农耕时代,人类只有10%的时间用于休闲;当工匠和手工业者出现时,则省下了17%的时间用于休闲;到蒸汽机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将休闲时间增加到了23%;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电子化的动力机器提高了每一项工作的速度,因而使得人们能将生活中41%的时间用于娱乐和休闲;进入21世纪的未来,人类将用50%的时间用于休闲。如果说,农耕时代,休闲只是贵族们的特权,休而为美对于农民来讲还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奢侈;蒸汽机时代,休闲只是上层“有闲阶级”的专利,休闲审美对于工人来讲还远远无法融入日常生活;那么,到了电子化、信息化时代,休闲对于平民已不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侈,休闲已经进入精神审美层面成为普通人生活的普遍现实与必要需求;而到本世纪,随着“黄金周”等制度的建立,“全民有闲”概念的提出,休闲在公民的个人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突出的地位,如何将审美的态度和境界转化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休闲方式,将日渐增多的闲暇时间有效地用于提升国民精神生活,也成为政府与学者共同关心的话题。
可以说,时间上的空闲是实现“休闲”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是休闲必不可少的客观条件。
二、“休闲”是一种高度自主的精神活动
从哲学意义上讲,“休闲”更多时候体现的是一种自主的精神追求。自主指的是人们能够自行其是,能够在主观认知上自由选择自己想做的事。对此,德国哲学家皮珀有过精辟的论断,他说:“休闲乃是一种心智上和精神上的态度——它并不只是外在因素的结果,它也不是休闲时刻、假日、周末或假期的必然结果。它首先是一种心态,是心灵的一种状态。”他用“心灵上的”自由或是“驾驭自我的内在力量”来概括精神层面的休闲。美国杰出教育家莫德默·阿德勒则进一步阐述了精神层面的休闲的意义。他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休闲可以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可以保持内心的安宁”,“我们需要崇高的美德去工作,同样需要崇高的美德去休闲。是的,休闲可以使我们有意义地生活。”可见,休闲绝不仅仅是闲暇时间的无目的的打发,不仅仅是身体的歇息,而是休闲主体沉浸在整个文化创造、文化欣赏、文化建构过程中,从而感受到精神的愉悦、生命的快乐、生存的意义,是人的社会性、生活意义、生命价值存在的最终体现。休闲能为人类构建一个有意义的世界,让人类的心灵有所安顿、有所归依。对一个思想精神缺乏自主意识、缺乏认知能力的人来说,休闲只是一种身体的休息而难以进入主动的精神愉悦境界。所以,从本质上看,休闲是休闲主体高度自主选择的结果,是非常个性化的精神活动。这也是休闲的根本意义所在。
三、“休闲”蕴涵审美旨趣和审美创造
从审美角度看,休闲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自由地愉悦身心,进而获得自由的审美体验。美国心理学家奇客森特米哈伊(M。 Csikszentmihalyi)在其1983年发表的论文中提出“建立最佳体验的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他于1990年出版了对休闲心理学影响深远的专著《畅:最佳体验心理学》,再次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休闲体验的性质作了研究。他认为:休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有益于个人健康发展的内心体验,是无须外界标准界定的具体活动;体验“畅”的能力使人能超越“工作一休闲”的断然划分,这样,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闲暇活动中都能更积极地去寻求最佳的心灵体验。可以说,从本质上看,休闲与审美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心理体验,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审美正是休闲的最高层次和最主要方式,休闲与审美都因其带给人心灵、精神的自由通脱体验而令人向往。“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为,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正因如此,休闲可以让人如同对别人产生感情一样,对某些活动、某种行为产生发自内心的喜爱和追求,从而因兴趣而行动,由此感到愉快,甚至幸福,获得直觉上的价值感。
著名作家萧伯纳就说过:“劳作是做我们必须做的事,休闲是做我们喜欢做的事。”建立于审美境界的休闲情趣,无论是休息、娱乐,或是学习、交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获得一种畅快的、愉悦的心理体验,产生自由感和美好感。也正因为休闲具有的审美特点,马克思说过“忧心忡忡”的穷人和“满眼都是利害计较”的珠宝商都无法欣赏珠宝的美,因为他们或是被生活的压力逼迫,或是被利害的计较束缚,都无法自由自在地对待生活、对待产品、对待世界。在理想的休闲状态即生存的审美境界中,生存没有附加,不为贫所累,不为利所缚,尽情地享受大自然赐给人间的一切美的东西。这是人对自在、真实生命的自由的用心体验,这是超然物外、渗透人间世相、悟出生活真谛后的一种生存境界,是一种超越一切形而下束缚的审美境界,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精神目标。从审美的角度看休闲,可以帮助我们实现生存境界的审美化,使日常生活艺术化,远离庸俗低级的休闲活动;从休闲的角度看审美,强调审美的休闲旨趣或休闲意义,也就是强调了审美走向生活,强化了审美在生活中的实践指导意义,使美学从纯粹的“观听之学”成为实践的“身心之学”,实现对当下生活的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休闲”是由闲暇时间、精神愉悦、审美体验三个境界层面共同组成的复合型概念。由在闲暇时间身体歇息进而获得精神的畅快愉悦,并由此进人审美欣赏、审美创造的最高精神境界,进而获得自由的人生体验。这是“休闲”的三种境界,也是休闲主体自主意识、自我选择不断强化、不断升华的过程,也是一个人精神不断完善、成长的过程。可见,同为休闲,方式不同,境界高下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