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索是一个睿智的人,这是无可置疑的,很多难以解释的问题,经他之手,都纷纷迎刃而解。
有个富人养了三个女儿,彼此都有爱好。一个爱喝酒,一个好打扮,第三个则十分吝啬。富人根据城里的法律写下遗嘱,把自己的家产平分成三份,并要求每个女儿在把自己所得的财产出售以后,要各给她们的母亲一笔钱。
父亲死后,这三个女儿都迫不及待地跑去看遗嘱。念完遗嘱,大家都搞不清楚遗愿的意思,怎样理解上面的话呢?
“姐妹们应立刻将她们所继承的财产卖出,然后每人再付给其母亲一笔钱。”
遗产分成了,一份是乡下的别墅,有葡萄棚下的餐桌、银餐具、面盆、水壶以及一个存放马尔付齐酒的酒窖,再加上侍候吃喝的佣人,总之一句话,供吃喝的设备齐全。另一份有一套时髦的用具,城里的房子,考究的家俱,梳头姑娘以及被阉割的家奴,再加上做针线活的姑娘,珍珠宝贝和贵重的衣物。第三份遗产则是一个农场和生产农具、牲口以及牧场,还有管理生产和牲畜的仆人。财产分配妥当后,大家觉得若抽签就会使三姐妹难以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于是就决定让她们各自挑一份自己喜欢的财产。当时雅典城里的男女老幼都赞同这个决定。
而只有伊索一人认为人们实际违背了遗嘱的初衷。
他说:“如果死者还活着,雅典全城人民都会受到他的责骂。这是怎么回事,一个号称以有敏锐洞察力自称的民族,竟然错误地把一份遗嘱作了错误分配。”说毕,伊索主持了财产分配工作。
他分给每个姐妹一份她不喜欢的财产。像爱打扮的得到了爱喝酒的财产;爱喝酒的则分到了牲畜,而爱管家务的则分得了梳头姑娘。他自己认为没有比这种分法更好的了。
他使三姐妹把财产售出,手中有了钱,她们就可以找门当户对的人结婚;她们拿着已不再是父亲的不动产,可以将钱支付给自己的母亲。
事实上伊索的重新分配和解释都是对的,它完全符合当时所立遗嘱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