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美丽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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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美丽深渊(7)

胡蔼丽一个劲儿地给金小曼劝菜,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偶尔地夹一粒花生米放嘴里,嚼巴嚼巴的。她此刻谈兴正浓,生怕吃东西影响了她的正常发挥,她仿佛专为面对一大桌子菜发表演说似的,她一会儿让金小曼讲讲她同她那位的经历,过一会儿又喋喋不休地说起了她自己,说她和“头儿”的事不知何时才能有个结局,因为“头儿”是有老婆的人,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长得很漂亮,曾在电视台录过节目,扮演一个离异家庭中跟着父亲过日子的儿子。

吃完饭胡蔼丽陪金小曼到发廊去烫头发。

金小曼坐到冰冷而华丽的镜子前面的时候,她有点疑惑了,她不明白这是事情的开始呢还是结局。她对外跟胡蔼丽他们说是结婚,她打算写封信回平城跟爸妈也说自己就快要结婚了,其实她跟范一兵在一起只不过是同居。新生活从烫发开始,这在女人中间好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新娘子都是要化妆、烫头的,把原来的辫子或者披肩长发剪掉,换一种跟从前完全不同的发型,然后所有认识她的人就会知道她跟从前不一样了,她已经开始新生活了。

金小曼跟范一兵住在一起,虽然没有举行什么仪式,也没去办那一套想起来颇有些麻烦的结婚手续,但金小曼觉得她已是个不折不扣的新娘子了。而且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嫁给第二个男人了。这是一个同居时代,范一兵的朋友中像他俩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同居一段时间再去领结婚证,有的领完证就不再举行什么婚礼了,因为他们在朋友中间早已是公认的夫妻,再冷不丁地宣布结婚反而让人感觉不对劲了,不如含糊过去算了。

婚礼可有可无,其他的一切就马虎不得了。

金小曼不安地坐在镜子前面,随人摆布。当她看到丝丝缕缕的薄发纷披而下,她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了。

还差一个月,金小曼就满二十三岁了。范一兵说下个月一定要请客,多请几个朋友一起好好乐一乐,小曼却不同意。小曼说咱俩刚成个家,什么东西都还不具备呢,你倒要请客。范一兵笑道,听你这口气怎么像我妈了。

小曼也没想到自己怎么会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她原来是少年得志,十六岁被保送上大学的“神童”,老师和同学都以为她将来会成为一个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式的人物,想不到现在她竟心安理得地在家当起贤妻良母来。当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孩子,要当“良母”还为时过早。不过范一兵说过几年孩子是一定要生一个的,一个家里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才像一个家嘛。

金小曼的第一步是要好好地布置房间。女人都是天生的“布置狂”。金小曼在这方面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与耐心。那段日子他们开着那辆乍眼的绿色轿车,从城东跑到城西,逛遍了北京新老大商场和各式专卖店,有时为了一个小灯、一套玻璃酒具、一幅式样新颖造型繁琐的窗帘,他们能跑三四趟。

范一兵从来不在乎花多少钱,他总是说:“要买就买最好的。”

但小曼是从小地方来的,生性知道节俭,她说:“干吗呀,钱都是自个儿的,又不是过完今天就不过了。”说着就带些嗔怪地横了他一眼。

范一兵就在拥挤的大街上紧搂着小曼的肩膀一直往前走。小曼说:“都是你老婆了,干吗呀你,别弄得跟热恋似的好不好。”

范一兵忽然说:“我觉得这一仗打得太容易了。像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怎么会――”

他话说到一半,发现金小曼脸色不对,连忙把话头刹住,可是已经晚了,只见小曼不管不顾地冲向马路的另一边,汽车的喇叭声、急刹车声顿时响成一片,小曼成为闹市中心的一个聚焦点。

“我不是那个意思,小曼你听我解释。我一个人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我没有靠山,没有退路,几年前我还是个赤手空拳的穷小子,我能到今天这一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上当受骗的时候太多了,我简直不相信会有奇迹发生。”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在浴室泡了好长时间的热水澡,范一兵用托盘放了几瓶啤酒在边上,然后他们一同躺在浴缸里,边喝啤酒边聊天。两个人都脱得一丝不挂,大脑也变得没遮没拦的,想到什么说什么,思绪像袅袅上升的热气,忽东忽西。

“上大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会成为一个女强人式的人物,没想到我堕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小曼用舌头舔着酒杯边上的啤酒泡沫,头发湿漉漉,满头可爱的小卷,使她看上去和平时不大一样。

范一兵说:“小曼,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你看上去就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可爱极了。”

小曼说:“我最不喜猫了。一切宠物我都不喜欢。”

范一兵凑近她的脖子根底下她最怕痒的地方小声说: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喜欢,因为你是个自私而又霸道的女孩。”

小曼用手搂住他说:

“我不喜欢小猫就是霸道啊?那你去弄只小猫小狗的来抱着好啦,我没意见,你快去呀。”

“明知道我抱你还来不及呢,你那点小心眼啊……”

说着说要去抱她,水把皮肤弄得涩涩的,阻力比平时在空气中大了许多,热水把关节和骨头缝里的乏劲都吸出来了,使人变得懒洋洋的。水面上漂浮着一朵朵白色泡沫,像天空中的云彩,不停地流动着,行走着,变幻着云层的形状。

金小曼抬起手来又给两个人杯中倒满了酒。她有些喝醉了,啤酒的泡沫顺着她的手指咕隆隆地流下来,她浑然不觉,仍在往杯中继续倒酒。范一兵捏住她的手腕道:

“行了行了宝贝,再倒就成啤酒浴了。”

小曼哪肯听他的,索性把啤酒咕冬咕冬往身上倒,范一兵就把嘴凑到她跟前用嘴接着,嘴唇触到她的乳 头的时候他不动了。

他抬起头来问道:“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想干什么吗?”

小曼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想干什么?”

“就想像现在这样。”

“我早看出来了你不是好人。”

“那你还跟我。”

“我傻呗。”

那一阵子他们几乎天天做爱。已经没心思干别的了。有的时候小曼刚刚蹲下身去搬一盆花,却感到短裙已经被人掀起来了,有一只粗粗拉拉的大手从后面伸进来一下一下地在抚摸着她的腿。小曼尖叫一声笑着逃开去,嘴里嘟嚷着“这大白天的”,范一兵却一路追上楼来。他把她顶到那间屋顶整个镶满玻璃的“阳光屋”的墙壁上,小曼感到刺眼的光亮晃眼极了,眼前到处都是银亮亮的、鱼一样游动着的太阳光。小曼的脸贴到了冰凉的墙上,她感到自己身后的裙子正被人一点点地往上卷着,她仰起脸来看到顶楼的玻璃,五颜六色的阳光照到了她的脸上和头发上,她想她就要在这灿烂的阳光底下融化掉了。

完事之后,他俩并排躺在玻璃屋的木头地板上,双双凝望着天空,天空很蓝。“范,我愿意这样死去。”

“我也是。我父亲以前在昆仑山当兵,后来死在那里,我母亲为纪念他,给我取下这个名字。前两年我做生意一直不顺,算命的说我的名字里少了两画。如今我买了房子买了车,又有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的媳妇,我真是知足了我。”

金小曼动了一下身子,用胳膊肘撑起上半身来看着范一兵的脸。

“告诉你吧,我小时候有一千个梦想,干什么都想过了,可从没想过会像现在这样。”她看了一下自己赤裸的身体,发现自己的皮肤在阳光下变得光滑而且透明,淡青色的细细弯弯的血管在薄薄的肌肤下依稀可辨。范一兵的一根手指沿着金小曼蜿蜒细腻的肌肤曲线一点点地往下滑行。“我会爱你一辈子的,”他说,“这话虽然俗了点儿,可我还是要说: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天气转暖之后,白天越来越长了。

最近范一兵接到一笔生意,就忙他的去了。金小曼独自呆在家里,一点儿也闲不着,她从早忙到晚,要调理好一个家,她甚至感到比上班还累。家里的每一个小钉子都是她亲手钉上去的,每一个小摆设都是经过反复摆放之后才确定下来的。还有那些玻璃酒具、紫砂壶茶具、咖啡具,都是按照她喜欢的式样一套一套从商店里买回来的,这些都是她想了很久的东西,女孩子从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时候就喜欢上这些东西了。

小曼有时一整天都呆在顶屋那间带大玻璃天窗的“阳光屋”里,天好的时候她便把那些玻璃酒具搬上楼去,很用心地将它们摆放成一排,然后一一擦拭。那些玻璃在太阳光下变得闪闪烁烁,灼人眼睛,小曼偏喜欢这种被光线晃了眼睛的感觉,她觉得好玩,她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贪玩过。她从小就是聪明过人的尖子,处处争强好胜,考试分数要争第一,体育比赛也要拿成绩,她是罕剧团长大的孩子,唱歌跳舞自然是她的强项,学校的文艺演出少了她戏就排不起来,不光是因为她能唱会跳,还因为她能想出好多点子,所以别人都服她。别人看到的只是她出风头的一面,却没想到她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乐趣。她从小就是小忙人,和别的孩子都不一样,大人们都说这孩子长大了“了不得”,金小曼现在想起这三个字来,禁不住撇嘴笑了一下。她用指甲弹弹面前那些玻璃杯,杯子发出金属般的响声,清脆,好听。

金小曼枕着双手平躺了下来。

她第一次感到自己离天空这么近,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似的。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机会好好抬头看一看天呢?北京的天空似乎比别的地方要蓝,纯净,辽远,没有一丝杂色。望着这片天空金小曼想她也许已经找到了她要寻找的东西。她想,她上大学啃很难的功课、在校报上发表文章、参加口舌之战的辩论会,那些统统都是外壳一样的东西,她内心真正喜欢的仅仅是这些最简朴、最不用动脑筋的东西。她又伸出手来,在那些擦得晶亮的玻璃杯上依次当当弹了过去。不同的酒杯发出不同的声响,由低到高,有点像音阶。

房间里到处充满了新家具的味道,静下来的时候可以听到木器轻微涨动的劈啪声。有时是“叭”地一声,好像在暗中藏着什么人,监视着金小曼的一举一动。这片新建的社区实在是太安静了,有很多房子都是空的。小曼他们这幢三层高的楼房里只住了两户人家,其余的房子都还在静静等待着它的住户。小曼他们住在三楼,一楼那家只住了个看房子的老太太。

范一兵在外面忙他的事情,家里的事情根本指望不上他,比如说爬到高凳子上去挂窗帘,一开始小曼是想好了等他回来再挂的,她坐在那匹巨幅的藤蔓相攀的窗帘布堆里一点点地挨时间,四周全是那窗帘的图案,像藤草像树木又像形状诡异的花朵,看久了叫人眼晕。开始还有阳光的影子印在白墙上,那影子底下像是长了脚,一点点一点点地往前挪,挪到头便不见了。这时候,范一兵就该回来了。

范一兵在外面不论有多忙,回家的时间总是准时准点,偶尔在外面有应酬,也不把小曼一个人放家里,而是打来电话叫上她一块去。然而今天他却回来晚了,小曼坐在窗帘堆里,等得有些不耐烦。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了,小曼索性站起来去搬高凳子,一个人正忙着范一兵倒又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小偷呢。”

金小曼站在很高的地方往下看,家具都变得异常矮小,门也变成了另外一种形状。她感到自己好像在天花板上行走,他俩一个站在天上,一个站在地下。范一兵伸手把小曼从高处抱下来。“挂窗帘这种事让我来。”

“等了你一下午呢,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小曼在下面帮着递钉子。

窗帘挂好了之后,范一兵让小曼闭上眼睛站在房子中央。“预备――开始奏乐:邦邦邦――”

一时间华灯齐放,范一兵让小曼睁开眼睛,她就猛地一睁眼,就在这眨眼之间,想要的什么都有了。幸福来得太快,金小曼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这天夜里,胡蔼丽不知从什么地方打来电话,电话里她在低声啜泣。

小曼先是吃了一惊,伸手把床头那盏带玻璃罩子的小灯捻亮一点,橘红色的光线照在附近的一小片被子上,银光的软锻被面散发着往日不同的光亮。范一兵的一只手伸过来搭在她身上。小曼听到胡蔼丽在电话那头边哭边说:“小曼你说我怎么办……怎么办……”

胡蔼丽原是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只因爱上别人的丈夫遇到了麻烦。“头儿”的态度十分暧昧,既不和他老婆离婚,这边照常也跟胡蔼丽好着,哪边的便宜都得占,胡蔼丽越说越伤心,她似乎有些喝醉了。

范一兵带着金小曼开车赶到“恋人酒吧”的时候,胡蔼丽正摇摇晃晃地从里面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色宽大长衬衫留长发的年轻人。胡蔼丽口齿不清地向大家介绍说这是她最近认识的新朋友帅猫。帅猫攥紧她的胳膊对范一兵说:

“她喝醉了。你们开车送她回去吧。”

金小曼他们没有送她回家,怕她这个样子回家万一有点什么事一个人应付不了,就把她带回到自己家里。夜里胡蔼丽一直睡不踏实,起来吐了两次,翻江倒海的,难受极了。直到天快亮的时候三个人才朦胧睡去,小曼在梦里一直听到有人在哭,起来后问胡蔼丽,她却说她什么也不知道。

“我喝醉了吗?”

她瞪大眼睛问他俩,好像喝醉酒的是他们而不是她。

中午小曼煮了一点稀饭,又把昨天晚上吃剩的饺子在油里炸了炸,端上来的时候冒着油泡滋拉滋拉响。胡蔼丽做惊呼状:“唉呀,真香!我肚子都快饿瘪了。”她筷子也不拿,上手就抓,正吃得满嘴流油时,范一兵过来叫她:

“胡蔼丽,电话!”

胡蔼丽擦擦手上的油去听电话,一听是帅猫的声音就乐了。“我昨天晚上现眼了吧?”

胡蔼丽放下电话向大家宣布:“帅猫一会儿就到。”

金小曼道:“这么快就转移目标啦?”

胡蔼丽又抓了个油炸饺子放嘴里,说:“他呀――临时的。”

帅猫的出现使得金小曼他们的新家里出现了少有的热闹。

帅猫是个自由职业歌手,却一直没有唱出名堂来,就在北京到处飘着,混着,哪儿热闹哪儿就有他。他没有固定收入,却也饿不着他,兜里来来去去也还是总有钱花。有不少女孩喜欢帅猫的长相和他身上那股劲儿,因此恋爱也成了他的强项。

有时候白天范一兵去上班,胡蔼丽跟帅猫也一起过来找金小曼。帅猫说他本姓曹,帅猫是他第一个女朋友给他起的外号。他第一个女朋友现在到香港去了,她原先也是个唱歌的,也没唱出来,后来就嫁人了。胡蔼丽说别说这些伤心事了,你给我们唱一首歌好不好。帅猫也不推辞,坐在椅子上开口唱道:

“旁人来静静看我到底哀伤等什么/旁人来静静探听我昨天哪里出错/曾经天天真真的你/爱遐想某日离别后/如孤孤单单的我/会否等你就似这首歌?/……/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这是白宫曾经唱过的歌。时过境迁,金小曼又在此时此刻听到这首歌。所有的一切都过去了,那时她绝没有想到会有今天。时间是下午三点钟,太阳懒洋洋地照着,两女一男正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那个男的正用他那颀长的手指拨弄着吉他的弦,他的手长得很美,小曼从没见过如此修长笔挺的手指。

有一些金红色的声音在小曼眼前上下翻飞,一会儿又转为绿色和黄色的了。

金小曼抬起胳膊来横在额前,想挡住一些太阳的光线。这时,她听到胡蔼丽在问帅猫:

“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