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国有外贸企业的资金来源也有了变化。改革之前,企业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国家拨入资金、银行借入资金和企业自留资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资金市场的开放,基本建设由拨款改为贷款,国家财政增拨企业流动资金已经停止,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靠企业自留资金。企业之间相互投资或合资经营,各种融资活动广泛开展,使企业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国有外贸企业大致有以下几类资金来源:
一、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它表明企业的资产总额在抵偿了一切现存义务后的差额部分,包括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资本金以及留存收益。实际上,资本金是企业最重要的来源,没有资本金,企业的成立和经营活动都成为不可能。实收资本体现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数额,是资本金的账面反映。留存收益则应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诸项。
二、企业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从负债的定义可以看出,负债至少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负债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导致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必须已经发生,例如购置货物或使用劳务会产生应付账款(已经预付或是在交货时支付的款项除外),接受银行贷款则会产生偿还贷款的义务。只有源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上才有可能确认为负债。正在筹划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如企业的业务计划,不会产生负债。
(2)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由于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法定要求,义务在法律上可能是强制执行的,如收到货物或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款项即属于此类;另外,义务还可能产生于正常的业务活动、习惯,以及为了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或公平处事的愿望。如果企业定出一条方针,即使产品在保证期期满以后才显现缺陷也要予以免费修理,则企业在已经售出的产品上预期将会发生的修理费用就是该企业的负债。
这里要注意,“现时义务”不等同于“未来承诺”,如果仅仅是企业管理层决定今后某一时间购买资产,其本身并不产生现时义务。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资产已经获得时才产生义务。
(3)现时义务的履行通常关系到企业放弃含有经济利益的资产,以满足对方的要求。现时义务的履行可采取若干种方式,例如:支付现金;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以其他义务替换该项义务;将该项义务转换为所有者权益;等等。
(4)负债通常是在未来某一时日通过交付资产(包括现金和其他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有时,企业可以通过承诺新的负债或转化为所有者权益来了结一项现有负债,前一种情况只是负债的展期,后一种情况则相当于用增加所有者权益来了结债务。
为了便于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企业的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部分。
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一个标准是偿付时间。传统上,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区分是以1年为界限的,在1年内偿付的负债归为流动负债,在1年以上偿付的负债归为长期负债。但在营业周期超过1年的情况下,以1年为标准的划分方式往往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这里所讲的“营业周期”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从取得存货、购买劳务,一直到销售商品和劳务,最后收取货款和劳务款这一时间跨度。通常,商业企业的营业周期较短,制造业的营业周期较长,有的超过1年。为了使营业周期较长的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得到正确反映,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作为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界限,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负债作为流动负债,将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作为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具体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收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流动负债根据其应付金额是否肯定,可分为以下三类:
(1)应付金额肯定的流动负债。指根据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到期日必须予以偿还的债务。如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预收货款等。
(2)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这类负债须视一定时期的经营情况,到期末才能决定负债金额的多少。例如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货款等。
(3)应付金额须预估计的流动负债。这类流动负债在发生时金额不能精确地计量,只能进行估计,比如预计负债。
(二)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具体包括长期借款、应收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负债融资的具体操作,将在筹资方式中介绍。
三、折旧等计提资金
根据现行的财务制度,企业可以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按工资总额提取工资的附加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等。这些计提资金也可以形成企业内部资金来源,经营管理者在筹资时不能忽略它们的存在,并应妥善规划利用。
四、债务重组
从1999年1月1日起,国家批准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就是债务转为资本或股份。这虽然和一般筹资方式不同,但事实上减轻了负债压力,属于资本或股本扩大化的范畴。
债务重组的其他方式也影响着企业事实上的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