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史海探真:为中国哲人申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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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从“五朵金花”和“五阶段论”说起

本书所针对的很多说法,都是在“五朵金花”盛开和“五阶段论”被滥用的情况下出现的。我认为,此“二五”是求真历史的巨大障碍。只有把这些障碍清除,才能走进书中所讨论的多个哲人。

(一)

在20世纪50年代末的中国,有一部轰动一时的电影《五朵金花》,后来成为中国电影的经典之作。我现在所说的“五朵金花”,也出现50年代,但不是指那部电影,而是指中国历史研究的五种话题:古史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汉民族的形成。对这五种话题深有反思的山东大学历史学教授王学典指出:“1957年,有人借用当时一部著名电影的名字,形象地把这五个问题戏称(意存讽刺)为史学界的‘五朵金花’。”这种叙述肯定有误,因为那部电影是1959年才上映的。而且,在1957年,对那五种话题的研究在史学界具有压倒性的政治意义和学术意义,在这种背景下,谁敢讽刺之?我个人觉得,史学家以“五朵金花”来说那五种话题,很可能起80年代初期,那时,被禁了十多年的《五朵金花》重上银幕,深受欢迎,是有人以戏称史。这些人应该是在褒义而不是贬义(或讽刺义)上来作这种概括的。

这五种话题是50~80年代中国史学研究最热门的话题。那个时候的史著,大部分都牵涉到它们。“五朵金花”盛开的几十年,也是“左”的思想和实践很突出的几十年。自70年代末开始,中国人在实践上突破“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史学上的“左”在80年代依然存在,只是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它才得到较大范围的克服,而“五朵金花”也正是在这种情景下逐渐凋谢的。“五朵金花”的凋谢意味着中国史学走出了“左”的阴影,标志着中国史学的巨大进步。不过,各种历史教材和一些史著,至今还保留着“五朵金花”盛开时的种种论断。有一定年纪的人的史学知识,往往与这些论断相关。因此,虽然“五朵金花”已经过时,但是,对它们的反思不会过时。下面先反思第一朵金花(古史分期)。

夏朝之前为“原始社会”,夏朝、殷朝(商朝)为“奴隶社会”,对此,50~80年代的论者几乎没有分歧。但是,关中国“封建社会”始何时却有极大的争论。这是关中国古史分期的讨论的焦点。在长期的争论中形成三家有代表性的说法: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第一家以范文澜为代表,第二家以郭沫若为代表,第三家以唐长孺、何兹全、王仲荦为代表。支持第二家的人最多袁各种中国历史教科书也以采用此家者为最多,故此家的影响最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获得了公认。除了“文革”十年由政治的原因而使西周封建说和魏晋封建说不能表达之外,五六十年代和80年代都有不少人支持这两家。我认为,这些争论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争论者是在为一个伪问题而辩。

在中文里,“封建”最初是指“封邦建国”。这种意义的封建典型地存在西周,而秦始皇用郡县制取代它之后,它就慢慢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对此,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不会有争议。另一方面,“feudalism”意义上的“封建”只存在西欧中世纪,而不照样存在中国,对此,不带有色眼镜的中国学者也在新世纪逐渐取得共识。那么,争论者所说的“封建社会”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个词在他们心中有不同的含义。不过,大体上说,“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经济特征,“帝王专制统治”是其主要的政治特征,这两点恐怕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所公认的。这两个特征已完全偏离“封建”的中文和英文原意,这点现在先不谈。下面在假定两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或者说基本标准的前提下来讨论关键性的问题:它们在中国的什么历史时段普遍而持久地存在?

可以肯定的是,从辛亥革命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这种现象在南方的大部分地区是普遍存在的,在这些地方,耕者无其田的问题很突出。但是,在华北,完全没有自己的土地的农民则很少,例如,在那时的河北省南端的一个村庄,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有自己的土地,少则五六亩,多则十几亩。这就是说,在北方的很多地方,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这种现象在那时的普遍性是不能无限制地述说的。退一步来说,就算我们肯定在总体上这种现象在这个时段的中国的普遍性,另一种现象(帝王专制统治)却不再存在,因为辛亥革命把帝制推翻了。因此,按照前面给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两个主要特征,从辛亥革命至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肯定不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就算可以肯定,自秦汉起至晚清,中国在大部分时间存在帝王专制统治,我们也没有过硬的证据可以肯定,那一时段的中国大部分时间普遍地存在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这种现象。根据韩非子的记载,战国时存在农民被地主雇用来耕作的现象,但是,我们不知道这种现象有多普遍(就是说,我们无法由此记载而确知有多高比例的农民这样做),更不能由此而推断有多少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雇农和佃农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被地主雇来做长工或短工,后者租地主的土地来独立、自主地耕作;前者从地主那里获得食物或钱的报酬,但不能分享耕作的果实,后者可以拥有除了地租之外的所有耕作的果实。韩非子记载了雇农的存在,但没有记载佃农的存在。另外,《史记·陈涉世家》记载:“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这表明秦时也存在地主雇农民耕作的现象,但不能由此而推断有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有人根据在《汉书·食货志》中董仲舒对秦国的批评“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断定这些“耕豪民之田”而交百分之五十的租的人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典型的农民。但是,如果我们全面看《食货志》,就会发现:这样的农民在西周至西汉的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只是特殊的、个别的,而不是普遍的、一般的;在那个时期,大多数农民是自耕农,耕种国家授予的土地,按收入的十分之一或十五分之一的比例交税给国家。在汉之后,一直至晚清,自耕农应该都是中国农民的主体。

显然,没有过硬的证据表明:从西周至晚清的三千年,“农民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这种所谓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经济特征普遍而持久地存在。因此,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都没有可靠的证据。古史分期讨论这朵金花,无论开得多么灿烂,我们都一点也闻不到香味。

论者们先入为主地设定:中国历史一定经历“五个发展阶段”(后面会详细讨论),然后就去找“证据”来具体区分这五个阶段。其实,讨论中国历史分期,应该从中国历史的真实出发。但遗憾的是,50年代以来,太多的中国历史研究者从某种信念出发,以之套到中国历史头上,由此而产生了太多的伪问题,关中国“封建社会”何时开始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五阶段论者”所说的“封建社会”阶段,那么,讨论这个阶段从什么时候开始当然就是无稽之谈!

(二)

“第二朵金花”(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因“封建社会”而开。土地问题被认为是这一社会的关键问题,因而20世纪50~80年代的学者就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在:在这样的社会中,土地是“国有”还是“私有”?因此,讨论中很自然地形成了两大派:“国有派”和“私有派”。

“国有派”的代表人物是侯外庐。他认为:“中国中古封建是以皇族地主的土地垄断制为主要内容,而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观念是比较缺乏的。”他还说,“皇权垄断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中国封建社会占着主要地位。严格地说,用“皇有”来概括这些说法更合适。不过,既然皇帝和国家经常混在一起,难解难分,用“国有”来概括也无妨。在“国有派”看来,中国“封建社会”的所有土地归皇帝或皇家所有或者垄断。在他们眼里,皇帝才是全国最大的、最高的、真正的地主,而农民甚至一般所说的“地主”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的所有者。侯外庐对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进行了区分。以他之见,国家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各级“地主”是其占有者或不完全的所有者,处最下层的直接生产者只有程度不同的土地使用权。侯外庐说:“封建的法权对土地占有者赋以主人的名分……大地主占有者之所以获得可靠的土地权力,是依据了名分的传统以及荣誉的恩赐……地主阶级只是占有者。”“国有派”深受西方一种说法的影响,根据这种说法,古代东方社会的土地是公有的,东方人没有土地私有的观念。

“国有派”被很多人反对,在这些反对者之中,当然就有“私有派”。该派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大部分土地为地主所有,小部分为自耕农所有;虽然皇帝或皇族也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其拥有的量要比地主和自耕农拥有的量少得多。他们以土地自由买卖、土地兼并等来作为土地私有的证据。在“私有派”看来,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了;出卖土地的人对之具有所有权,购买土地的人也同样如此。有论者指出:“我国春秋末年时,土地的自由买卖就已经出现了。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土地的买卖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至汉代的土地买卖,更是屡见不鲜。……既然当时土地已经可以出售,而一般并不受到任何法律的限制,那怎么能说缺乏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观念呢?”“私有派”因与“常识”相符而得到很多人的赞同。一般来说,“私有派”主要关注的是地主对土地的所有,而不关注或少关注自耕农对土地的所有,因为他们认为,自耕农是不稳定的,其中“绝大多数的必然归宿是走向破产,沦为佃农或雇农”。

在“国有派”和“私有派”的争论中,“私有派”占了压倒性的优势,这不仅因为后者符合“常识”,更因为他们“在政治上正确”。在50年代初,“斗地主,分田地”是一个响遍中国大陆的口号,也是惊心动魄的现实。土地改革就是要消除地主阶级,把他们的私有土地无偿分给广大农民。“我国的封建地主所有制是在民主革命中最终被消灭的,而土地革命所消灭的主要也还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如果说历史上的地主对土地没有所有权,那现实中的土地改革岂不是无的放矢?因此,“私有派”指责“国有派”否定民主革命中土地改革的必要性,这就是很自然的了。

不过,“私有派”和“国有派”的分歧事实上并不是特别大。他们都把“五阶段”、“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等作为天经地义的东西。他们拥有共同的意识形态,都信奉很多来自西方的教条。在迷信西方教条方面,“国有派”表现得更为突出,他们把西方人关古代东方没有土地私有的说法完全照搬过来,以之为金科玉律,而不考虑中国历史的真实情况。相比之下,“私有派”表面上看来尊重中国历史的真实情况,但实际并不如此。他们跟“国有派”一样都迷信“五阶段”论,都滥用“封建”。更值得指出的是,“私有派”夸大地主对土地的所有而缩小自耕农对土地的所有。其实,从秦汉到清朝,典型的中国农民更多的是自耕农,而租地主的土地来耕作的佃农在很多时候都不占农民的多数。但是,“私有派”为了突出农民与地主的阶级斗争,对大量的自耕农作了轻描淡写的处理,误认为他们是次要的、不重要的,而说他们一定会“走向破产,沦为佃农或雇农”,那就更是武断了。

第二朵金花的盛开让史家关注中国历史上的土地问题,不能说完全没有正面意义。但是,它因与上一节所说的第一朵金花、下一节所说的第三朵金花的连在一起而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这种意义就大大减弱了。

(三)

在叙说“第三朵金花”(农民战争)之前,我们先说一个史家的悲剧:翦伯赞1968年在家中自杀。其直接原因据说是不愿违心向专案组交代所谓刘少奇“叛变”的“证据”,而间接的原因则复杂得多,其中应该包括他的“让步政策论”。按照翦伯赞的说法,每次农民革命战争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改朝换代之后,新的王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恢复生产力发展,就不得不吸取前朝覆亡的教训,对农民阶级作出一些让步,而这些政策上的让步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在“文革”前夕,翦伯赞的“让步政策论”遭到了全国性的批判。在阶级斗争越激烈越好的年代,论者们一边倒地指责此论的“荒谬”。与之针锋相对的“反攻倒算论”则得到热捧。在这种情况下,翦伯赞面临巨大的压力。不能说这种压力跟他的自杀无关。

翦伯赞的悲剧让我们联想到第三朵金花的盛开。从50年代开始,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现实,透射到历史研究中,便出现了对古代农民战争的不客观的叙说和过分的赞美。前面已经说过,“五朵金花”盛开的时期,正是“左”的思想和实践很突出的时期。现实的“左”对历史研究之影响,在“第三朵金花”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翦伯赞是“左”的牺牲品,也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牺牲品。本来他已经很强调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了,但是,由“让步”的提法看起来有阶级调和论的味道,他被指责为美化统治阶级,消弱人民群众的斗志,如此等等。我们看到,与“第三朵金花”相伴的,是浓浓的火药味。

对农民战争(农民起义)的不客观的叙说首先表现为泛化其范围,把明明不属此类的东西硬拉进来。例如,孙恩、卢循出自东晋的大族,不是农民,把他们的举兵视之为农民起义,肯定说不过去。有论者说:他们“怀着深刻的阶级仇恨,扑杀地方官吏和一些官僚地主”。这种说法是很有问题的。孙恩是因为叔父孙泰(新安太守)被杀而复仇的。这是家族复仇,很难说是阶级复仇。再如,把横行一方、打家劫舍的匪徒之行为归入农民起义,这更难令人信服。他们既抢富人,也抢穷人,是社会的公敌。任何维护社会秩序的人都不能容忍他们的行为。受史书中记载的“贼”与“寇”所危害的,大多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把这些“贼”与“寇”美化为农民起义者,怎能说得过去?任何正直的农民都不会认可这些“贼”与“寇”的做法。在第三朵金花盛开的年代,历史论著中所说的“农民起义”泛滥无边,任何大规模的暴力行为、任何自秦朝起两千多年中导致改朝换代的社会动乱都被纳入这一范围。现在读这些论著,怎能不令人摇头叹息?

在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情景下,夸大中国历史上农民战争的正面作用,成为一种时尚。它们被评价为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甚至“唯一动力”。参与“起义”的农民都是进步的,而镇压“起义”的人都是反动的,这成为一个通行无阻的公式。各种“农民起义”的领袖被戴上了神圣的光环。关他们的绘画,均显“高、大、全”的形象。他们之被神化,确实是史无前例的。

在农民战争的正面作用被夸大的同时,其负面效应则被缩小,被忽略。在第三朵金花盛开的时候,农民战争的残酷性、破坏性、野蛮性等,都在史著中不见了。是,张献忠之屠川,被说成是统治阶级的“伪造”;黄巢之肆虐,也在农民战争史家的论著中无影无踪。其实,战争过后之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文明衰败……这些不归咎战争,还能归咎别的什么吗?

在讲到农民战争的原因时,论者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土地兼并,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是其根本原因。我们由此可见第二、第三朵金花之紧密相关性。在他们眼里,地主阶级的本性决定了他们兼并土地的欲望无限地大。“地主的土地没有最高限量,只要有经济能力,一个地主可以无限制地兼并土地。”地主的兼并与农民的失地,被视之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当失地的农民多到一定程度时,农民起义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有论者指出:“我国封建社会不断爆发周期性经济危机,其根源就是土地兼并及由此引起的基本经济矛盾的尖锐化。在危机袭来的时候,主要的生产关系,即租佃关系,日益扩大和膨胀,而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却在逐渐缩小和萎缩,个体农民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这时,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都极度地尖锐化了,因而不断爆发农民起义。”这样的论者自以为“发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规律”。但是,他们把租佃关系作为主要的生产关系,把佃农作为主要的农民,这些都不是两千多年历史的真实。至把土地兼并作为农民起义的最终原因或主要原因,那也言过其实。农民战争的原因,肯定是多种多样的:天灾(水灾、旱灾、蝗灾、地震等)、食物匮乏、外族入侵、族群冲突、社会无序……如果要问“在那么多原因中,哪一种是最重要的”,那么,答案肯定不可能只有一个。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土地兼并可能真的是农民战争的主要原因。但是,把土地兼并作为秦至清两千多年的所有农民战争的主要原因,那绝对是武断的。

在第三朵金花盛开的几十年间,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被极度地简单化。“农民起义——旧朝代被推翻——新朝代建立——社会稳定——土地兼并恶化——农民起义……”这种循环的过程,被太多的史著作为那一段历史的基本过程。至今还有很多人信以为真。前面已经看到了把土地兼并作为农民起义主因的不合理性。另外,把农民起义作为推翻旧朝代的主要因素也是不合理的。旧朝代被推翻的原因也很多,其中包括统治者内部的冲突、地方势力对中央势力的挑战、外敌的入侵,等等。农民起义或者农民战争是有特定的所指的,以为任何导致改朝换代的暴力行为都是农民起义,那肯定是不真实的。

前述简单化的公式,极大地曲解了中国历史的真实进程。在这一公式中,农民起义被摆在最重要的地位,这是现实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反映。事实上,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没有论者们所说的那么多,其地位也没有那么重要。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严格的二分,更多地存在历史学家的头脑中,而不是存在历史的实际中。在秦至清两千多年中占人口大多数的自耕农,既可以说是农民,因为他们种地,也可以说是地主,因为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读1978年卢新华发表的短篇小说《伤痕》,我们不难感受到现实中只认阶级而不认亲情给人们所带来的伤害。读第三朵金花盛开之时的中国历史论著,我们也不难感受到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严格的二分(或者更普遍地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严格的二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严格的二分)给整个中华民族所带来的伤害。

大规模的民众暴力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起义”),经常不是针对地主,而是针对官府的。论者们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国家是地主阶级的国家。依据这种看法,针对官府和针对地主一点也不冲突。但是,国家要收地主的税,因而国家和地主之间始终存在利益冲突的一面。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富人(包括一些地主,但不限地主)、穷人(包括一些农民,但不限农民)处三足鼎立的状态。国家要超越富人的利益,也要超越穷人的利益,但也不忽视富人和穷人的利益。

(四)

第四朵金花(资本主义萌芽)的盛开对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论者们为了证明这样的“萌芽”而发现了很多以前未被人注意的经济史资料。不过,它的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也误导了经济史的研究。论者们是在坚信中国历史上一定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大前提下开展讨论的。这就是说,他们从不讨论此萌芽的有无问题,而只讨论它在何时存在的问题。坚信一定有“资本主义萌芽”存在中国历史上,这当然是“五阶段”话语的必然引申。此话语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不反映历史的本真。如果我们抛开对“五阶段”论的迷信,那就很容易发现: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根本不存在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因此,人们吵了几十年,没想到是在为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吵!有论者指出:“中国没有发生资本主义,这是中国的历史事实;既然没有,又何必苦苦来寻找子虚乌有的‘资本主义萌芽’?”

在20世纪50年代,关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是由对一部小说的说法引起的。1954年10月10日,李希凡、蓝翎在《光明日报》发表了《评〈红楼梦研究〉》一文,他们认为,贾宝玉“是当时将要转换着的社会中即将出现的新人的萌芽……曲折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尚未成熟的新的社会力量变革封建制度的历史要求”。随后,邓拓在发表《人民日报》1955年1月9日的《论〈红楼梦〉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中说:这部书应该被认为是“代表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未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市民文学的作品”,“当时的中国是处在封建社会开始分解、从封建经济体系内部生长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正在萌芽的时期”。

众所周知,任何小说都是虚构的,《红楼梦》也不例外。严肃的史家都不会以小说作为可靠的史料。因此,关所谓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一开始就大有问题。而且,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毛泽东1954年10月16日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其他有关人士写了一封著名的关《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支持李希凡和蓝翎而批评俞平伯,称俞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散播“唯心论”,“毒害青年”。由政治因素的介入,《红楼梦》反映所谓资本主义萌芽的论点被很多人所接受。这种“萌芽论”与对一个作家的荒唐批判联系在一起,与中国知识分子的几十年的受难史联系在一起。曹雪芹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他的作品会带来这样的结果。不过,非常吊诡的是:现实中的资产阶级是“反动的”,而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却是“进步”的。

对所谓进步或进化的迷信,在第四朵金花的盛开中得到明显的体现。“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进步,这在当时是一种定论。西方有很多人批评中国停滞不前,几千年不变。对此,中国学者非常敏感。说中国封建社会中孕育着资本主义萌芽,正可以回应中国停滞论。本书第一部分指出,五阶段论是一种典型的进步论。运用它而发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当然也体现进步论。

要界定历史的“进步”,非常之难;要评价历史进步论,那就更难了。要界定“资本主义”,也同样难。但是,讨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论者,几乎都未对该词作出严格的界定。“资本主义”一词来自西方,而它在西方的意义和用法是千姿百态的。“资本主义”一词传入中国之后,其意义更为复杂多样,而不同的人用该词时也各有侧重:有人注重“雇佣劳动”,有人注重“劳动力的买卖”,有人注重“商品经济的发展”……

资本主义出现几百年前的西方,后来向全球扩散,19世纪中后期扩散到中国。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的中国人开始挖掘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的“萌芽”。不过,不同的人挖掘的结果,却是千差万别,是产生了“战国萌芽说”、“西汉萌芽说”、“唐代萌芽说”、“宋代萌芽说”、“元代萌芽说”、“明代萌芽说”、“清代萌芽说”,等等。一百多年来,很多中国人都有一种心态:西方有的,我们也有。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心态,它折射了西方标准论、西方普遍论。其实,我们能否换一种思路,视西方的发展道路为特殊的道路呢?有论者说得好:“改变一下思维方式,我们完全可以把西方的发展道路视为一种特殊性,因为发端西方的近代化模式当时仅发生在西欧,而没有发生在美洲、非洲、亚洲,甚至没有发生在与之毗邻的中欧、东欧、北欧和南欧。只是因为,以英国为代表的这种近代化模式迅速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具有很强的扩张性和辐射性,其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使之逐渐成为一种普适的模式。”

(五)

第五朵金花(汉民族的形成)的盛开是由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对民族的说法而引起的。这种说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1)“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的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就是人们形成民族的过程。”前一项内容表述民族的定义,后一项内容表述民族形成的时间。就后者来说,民族形成的时间与资本主义形成的时间是一致,换句话说,民族形成的时间离我们很近。

曾经访问过中国的苏联学者格·叶菲莫夫根据斯大林的说法撰文《论中国民族的形成》,认为汉民族形成的时间是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初期之间,而在此之前则只是“部族”。在这位苏联学者看来,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新的、资产阶级关系的发展是和外国资本侵入中国同时进行的。19世纪后半期,中国经济的分散性已经逐渐消失,民族市场已经形成。正是在这种中国经济、政治的转折点上,中国民族(汉民族)形成了。

中国学者在读到苏联学者的文章之后作出反应,其中有反对者,亦有支持者。反对者以范文澜为代表,他依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认为汉民族早在秦汉时即形成,因为,当时的“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表明已具备斯大林所说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民族的基本特征。共同的语言就是“书同文”;共同的地域就是长城以内的广大地域;“行同伦”即祖宗崇拜与孝道,是汉民族的共同心理;“车同轨”则意味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和经济联系。范文澜说:

汉族自秦汉以下,既不是国家分裂的部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期的资产阶级民族,而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它不待资本主义上升而四个特征就已经脱离萌芽状态,在一定的程度上变成了现实。①

虽然范文澜同意斯大林对民族所下的定义,但他事实上极大地修改了斯大林对民族形成时间的看法。在斯大林看来,在世界范围内,所有民族的历史至多不过几百年,而范文澜认为,汉民族的历史已有两千多年之久。当然,如果严格按照斯大林的定义,应该说汉民族一直没有形成,因为中国从没有进入完整的“资本主义”社会。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中期的中国社会,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这是大多数中国学者的共识。有论者指出:“如果严格按照斯大林的定义来推断,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直占主导地位,最终没有形成资本主义,所以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国各个民族直到近代,还处部族或部落阶段,汉‘民族’尚未完全形成。”其实,生搬硬套斯大林的说法,结论只能是:不仅“直到近代”,而且直到现在,汉民族也还没有形成。

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支持苏联学者看法的人比较多。他们批评范文澜违背了斯大林关民族形成的基本原理,而认为自己遵守了这些原理。在他们看来,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没有资本主义,因而那个时候的汉族只是“部族”,而不是“民族”;只有到了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出现,汉族才由“部族”变成为“民族”。但是,这些论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或者夸大了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所谓“资本主义因素”,或者也同样修改了斯大林的说法。他们没有细致地对那个时候的中国的这种因素作量的分析,而只是笼统地肯定它。如果他们作了这样的分析,也许就会发现:这种因素在当时是微弱的,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大的。正如上一段指出的,假如严格遵照斯大林的定义,只能说汉民族一直没有形成,因为中国从没有进入完整的“资本主义”社会。既然他们认为汉民族在鸦片战争之后形成了,那么他们在客观上就没有恪守斯大林的原理:民族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范畴,民族的形成过程就是封建制度的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国的所谓“封建制度”是在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中才被“消灭”的,而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中期还“顽强”地存在着。对此,支持苏联学者观点的中国人怎能视而不见呢?其实,他们对范文澜的批评也同样可以运用到他们自己身上。“五十步笑百步”的典故用这里是再也合适不过了。当然,范文澜对斯大林的背离很容易看得出来,而批评他的人这方面的背离则不容易被发现。而且,下一段我们还要谈到,范文澜对中国历史独特性的认识很有自觉,而其批评者则缺乏这种自觉。

在“五朵金花”中,第五朵是开得最不灿烂的一朵,但也是最能体现中国学者对中国历史独特性的探索的一朵。在50年代的东方社会主义阵营中,斯大林的权威地位得到了公认。在这种背景下,范文澜在客观上挑战了这种权威,实属难得,虽然他自己主观上不这样认为。他敢把民族的形成与资本主义的形成脱钩,从而承认汉族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这需要巨大的勇气。批评范文澜的人对之扣上一顶“独特的民族”论的帽子,这是恰如其分的。我们和这些批评者的区别在,他们认为此论是错误的,而我们认为此论有很合理的地方。批评者主观上非常自觉地以斯大林说法的恪守者自居,并认为自己因此而掌握了真理,没想到自己是名副其实的教条主义者,没想到自己不顾中国历史的实际,没想到自己伤害了中国人的“民族感情”。

在那“五朵金花”盛开的地方,西方中心论乌云密布,但是,我们还能略感欣慰的是:在范文澜的秦汉汉民族形成说中看到一丝非西方中心论的光亮。作为西周封建说的代表,他也信奉“五阶段”论。在这方面,他难免有西方中心论的局限性。不过,作为秦汉汉民族形成说的代表,范文澜自觉地坚持中国历史的独特性。在这方面,他与西方中心论者明显地不同。光是这一点,这位史家就能足以赢得我们的尊敬。半个多世纪过去后,我们可以看到:他显然要比他的批评者更接近中国历史的真实。

(六)

“五朵金花”的盛开是与“五阶段”论密切相关的。根据此论,整个人类历史分为五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其初级阶段)。它们又被称之为五种社会形态。事实上,这种话语只是一种来自苏联的意识形态,而不反映历史的本真。

在“五阶段”话语中,五种社会形态显示出两个突出的特性:普遍性和进化性。使用这种话语的人都相信,任何社会必然属五者之一,任何历史时段也都可以归为五者之一。它们就像五个大箩筐,装着不同的社会或历史时段。例如,古希腊属奴隶社会、中国唐朝属封建社会、19世纪的英国属资本主义社会、20世纪30年代的苏联属社会主义社会,如此等等。在很多人心目中,“五阶段”的普遍性是天经地义的。在他们看来,如果某个历史时段不装进五个大箩筐之一,那根本无法理解,也无法述说。脱离“五阶段”话语就无法讲历史,这使很多人患上了“五箩筐依赖症”。另一方面,五种社会形态又和进化论密切相关。用“五阶段”话语的人都相信,任何后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进步:奴隶社会比原始社会进步、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进步、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进步。五种社会形态的更替,意味着人类历史的不断进步。这种进步论尤其用对社会形态转变时期的历史人物的评价。例如,许多的中国历史教科书讲到,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化时期,因此,促进这种转化的人是进步的,而反对这种转化的人是反动的。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的出版物众口一词地说,孔子是反动的,因为他反对这种转化,企图复辟奴隶制。

相比之下,海峡对岸的中国人、香港和澳门的中国人就没有患上“五箩筐依赖症”。他们都可以脱离“五阶段”论来讲人类历史。当然,西方人也没有患上这种依赖症。苏联人可能有此依赖症,但现在的俄罗斯人早已没有此症了。因此,“五阶段”话语成为当时最富有特色的话语之一。我认为,就中国历史来说,“五阶段”话语是说不过去。其理由如下:

第一,我们将几个东西并陈在一起的时候,它们的关系必须是同一个序列的关系或者相反的关系。例如,我们说“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而不能说“黑种人、白种人、中国人”。后一种说法是不合逻辑的说法。在那众所周知的五种社会中,原始社会与后四种社会的关系既不是同一个序列的关系,也不是相反的关系。与原始社会并举的,应该是开化社会或发达社会之类的社会。显然,把原始社会与奴隶社会等并举,正如把中国人和黑种人、白种人并举一样不合理。合逻辑是我们对史学话语的最低要求之一,而五种社会并举是不合逻辑的。把“五阶段”作为天经地义的社会形态的人要想一想自己是否违背了逻辑。

第二,没有足够的证据向我们表明:所有人类文明都是从所谓原始社会开始的,这种社会被定义为一种没有私有制、国家、阶级统治、阶级剥削等等的社会。根据汉语权威词典对“原始社会”一词的解释,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社会,从原始群的形成开始,经过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直至原始公社的解体。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低,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后被奴隶社会所取代”。据说,这样的社会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的时间最长,有人认为从几百万年前一直到六七千年前。对它的前限没有一致的看法,而对它的后限(文字的出现)则没有分歧。但是,没有确凿的文字和实物证明这样一种社会的存在。那个时候文字还没有出现,因而自然没有记录那段历史的文字资料。对没有文字记录的远古史,现代人说得越多、越详细,漏洞就会越大。至像化石等实物材料,并不能证明那时不存在私有制、国家、阶级统治、阶级剥削等复杂的社会现象。这些材料能证明的东西实在是非常有限的,它们对人类学家研究人类的起源和进化有帮助,但对历史学家研究所谓原始社会的社会关系没有什么帮助。还有人从19世纪一些原始部落的情形推断所谓原始社会的情形。你能相信这种推断吗?有什么理由让人相信数万年前甚至更久远的社会与19世纪的部落社会是一致的或相似的呢?中国历史学家由对研究这种部落的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迷信而得来的关所谓原始社会的“知识”,早已遭到有识之士的质疑。如果现在还陷此迷信中而不能自拔,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另外,一些史家根据某些中文文献来推断原始社会的情形,也是很有问题的。大家都很熟悉《礼记·礼运》中的话: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地也,不必藏己。力恶其不出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些话被认为是对远古原始社会的回忆,尤其被用来推断远古时没有私有制。其实,它们反映的是说话者(孔子)的理想,而不是远古的真实状态。以之为信史之言,那是极大的误读。

第三,没有足够的证据向我们表明:中国经历过以大量奴隶用生产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很多人认为,殷朝是典型的奴隶社会。证明该朝是此种社会的常见证据是:那时墓中有陪葬者,而这些人肯定是奴隶。例如,有论者说:“当时奴隶主贵族经常用奴隶殉葬或祭祀,甚至修盖房屋举行奠基礼,都要用奴隶作为祭品。在殷墟发现的王陵,不仅墓室、墓道内层层有殉人,在墓室周围及附近发现的殉人更多。人殉和人祭的数目少者数十,多者数百,甚至上千。1950年发掘的武官村大墓,殉葬的奴隶达七十九人。在武官大墓的附近,1950年和1959年两次发掘了二十七座殉葬坑,殉葬人数达三百三十余人。四磨盘村的大墓附近,发现排列很整齐的殉葬坑二十三个,计砍头人骨三百架。1976年4月至6月在安阳武官村北殷王墓区发现了大批的商代奴隶坑。发掘的一百九十个坑中,清理出被害奴隶遗骨近一千二百具。”读着这些文字,你似乎会感到证据确凿,殷朝必为奴隶社会而无疑。但是,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些陪葬的人一定是奴隶吗?他们不可以是战俘或别的什么人吗?徐复观先生说得好:“以人为牺牲及殉葬,乃出古代野蛮的信仰,再加上王权的横暴……与奴隶社会,没有必然的关系。例如,在阿西里亚,认为是德赫·卡拉酋长之墓里面,发现了作牺牲之用的一批小孩尸首。这些作为牺牲用的小孩,很难推断都是奴隶的儿女。……有名的魏西河河伯娶妇的故事(见《史记·滑稽列传》),实际上也是变相的人牲。历史上这类的事还不少。台湾近代还有吴有凤自为人牲以感悟高山族的真实故事。秦始皇死,二世以大量无子后宫宫人殉葬,这也不是一般所说的奴隶。”既然陪葬的不一定是奴隶,以人殉作为殷朝是奴隶社会的证据就很难成立。退一步来说,就算陪葬的是奴隶,也不能由此推断有大量的奴隶用生产。大量的奴隶用生产而且这种生产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这样的社会才能说是奴隶社会。因此,有奴隶存在,不等有奴隶制存在;有奴隶制存在,不等有奴隶社会存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在南方曾有大量的奴隶用生产,但不能说那时的美国是奴隶社会,而最多只能说在美国南方存在奴隶制。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在殷朝有大量的奴隶用生产。到了西周,存在着“十千维耦”的情形,有人认为这反映了大量的奴隶在耕作。事实上,这只是说大量的人在耕作,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耕作的人是奴隶。徐复观根据《尚书》、《诗经》等反映西周生活的可靠资料而断定:西周的农民肯定不是奴隶,因为“民”被抬高到天的代言人的地位,因为农民有起码的私财、有工作以后的安慰,等等。显然,西周不是所谓奴隶社会。没有证据表明:在西周以后的中国历史中,存在过大量的奴隶用生产的情形。因此,说中国经历过奴隶社会,实在不能令人信服。其实,对中国以外的其他大多数地区来说,历史上经历过所谓奴隶社会的证据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就以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印度来说,也没有靠得住的证据表明:它经历了所谓奴隶社会。正如有论者指出的,“在古代印度,生产奴隶的数量是微不足道的”。中国教科书上对所谓印度奴隶社会的论证,没有哪一种是经得起推敲的。有人看到:“古代雅典、罗马的奴隶制生产方式是一种局部的特殊现象。”将这种特殊的现象普遍化,很可能是苏联学者和中国学者的“功劳”。

第四,中国在西周确实存在“封邦建国”意义上的(而不是“五阶段”论意义上的)封建制,但是,如果说从秦汉至晚清两千多年都处封建社会之中,那会有太多的问题。西欧feudalism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在中国没有存在过,在世界其他很多地方也没有存在过。滥用封建,既是受西方中心论影响的结果,也是魔化中国传统的结果。

第五,既然人类各种文明都经过五个阶段(有些文明到某时为止还未进入某个阶段,但它以后迟早肯定会进入这个阶段),那么,中国是否经历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历史阶段呢?这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持否定的答案,五个阶段的普遍性便难以成立;如果持肯定的答案,它又会与其他通行的说法不符。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从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一百多年里,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既然如此,中国的资本主义阶段在何时呢?为了使“五阶段”论的通行无阻,又不推翻近代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论断,论者们绞尽脑汁,但始终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说法。典型的说法有两种:第一种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作为“准资本主义社会”或“处低级发展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就是大体上属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第二种以“五阶段”作为普遍的东西,但承认不同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承认某些民族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超越某一阶段。前一种说法往往不够大胆而显得躲躲闪闪,但从他们论述的字里行间不难发现其基本倾向。例如,有论者在1958年说:“学习中国近代史,不真正懂得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特点,就不能真正理解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规律。……鸦片战争前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生产方式没有本质的变化,只有形式的变化,中国近代社会则不同,生产方式起了性质上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生发展。”这里的论述不敢否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性,但明确地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中国近代一百多年的主线。再如,陈胜粦在1989年指出:“从五种社会形态递进的角度来分析,近代中国社会形态,是一个从属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带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和殖民主义色彩的、属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处低级发展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1840年以后的近代中国,尽管其后脚还踩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泥潭中尚未完全拔出,但其前脚已跨入资本主义地带(从属世界资本主义体系),重心已经转移。我们虽然不能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看成像欧美、日本那样得到比较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但因为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并没有真空地带,近代中国随着其重心转到资本主义一边,我们就应当把它归入资本主义的历史范围。”在陈胜粦看来,近代中国社会形态是处低级发展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不过,既然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并没有真空地带,也就是说两者是紧挨着的或者说在两者之间没有过渡形态,那么,为什么他还反复承认近代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呢?按照“没有真空地带”的逻辑,“半封建”的提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另外一种以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来论辩的说法似乎比较理直气壮。例如,有论者说:“到目前为止,人类历史已经经历了五种典型的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进程,是普遍性的典型过程。然而,这并不排斥某些国家或民族历史发展的曲折性、复杂性,即其发展的特殊性。我们不能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机械地去解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复杂现象,同时也不能以人类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来否定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还有论者说:“从原始社会开始,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具体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情况就并非如此。在原始公社解体之后,一些民族和国家没有经历奴隶社会就直接转入封建农奴制社会,如斯巴达人、日耳曼人,还有多瑙河流域的罗马尼亚等一些国家。也有的国家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而直接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如美国等。中国则没有经过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其实,上引两类说法都经受不起质疑。第一类说法会被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所占比重之低所否证,第二类说法则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既然特例是如此之多,普遍规律如何体现呢?哪些地区是完全按“五阶段”的路线走的呢?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我们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区是完全按“五阶段”的路线走的。

第六,最后一种社会形态事实上是还没有普遍经历过的,起码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区没有经历过的。大家都公认,历史学研究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虽然历史学家有时候会预测未来,但是,未来毕竟不是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历史早已表明:预测未来(尤其是长远的未来)实在是很难的一件事情。撇开这点不论,就算“五阶段”论者对未来社会的预测是准确的,他们也不应该把最后一个阶段与前面的几个阶段并列在一起,以之为历史研究的对象。或者更确切地说,历史学家不应该把未来的社会形态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那应该是未来学家的研究对象。

(七)

从上一节可以看到:“五阶段”论,作为一种叙述人类历史的话语,是一种问题太多、漏洞太多的话语。不过,很多人以为,这种话语来自卡尔·马克思。事实上,这是一种很严重的误解。请看马克思18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著名的话:

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①

显然,马克思说的是四阶段,而不是五阶段。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四个阶段不是前后相连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亚洲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并不认为,西欧历史上存在过这种生产方式。“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这三者才是说西欧历史的。就西欧历史来说,马克思是赞成三阶段论的,这与西方史学家通用的“古代——中世纪——现代”的叙事框架完全一致。马克思早已认识到,亚洲的历史进程与西欧的不同,所以他把亚细亚生产方式凸显出来。当然不能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所谓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而把马克思所说的古代的生产方式作为奴隶社会的生产方式肯定也说不过去。

马克思反复强调,他研究西欧社会所得出的结论是不能无限制地推演其他社会的。遗憾的是,那么多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把他对西方历史的看法全盘照搬过来并套在中国历史头上,得出了很多荒唐的结论,而对任何怀疑这些结论的人打棍子、扣帽子。这种恶劣的学风影响了好几代学人,实在是史学研究的悲剧。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把根本不是马克思的东西强加在他的头上,然后以此吓唬人。至今还有号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历史的人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严格地说,是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学说。正是因为有了马克思这一学说,唯物史观才成为被人类社会历史所证实了的科学真理。……马克思这一学说之所以用‘社会形态’命名,是因为它始终坚持用社会形态学说研究历史,把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看做是社会形态变迁的过程;正是社会形态的变迁使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呈现出阶段性来。原始公社制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必经的五个发展阶段、五种社会形态。显然,不研究社会形态的变迁就无法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发现人类社会历史的规律,更谈不上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的正确走向了”,“五种社会形态说不仅是马克思的思想,而且是构成马克思全部思想学说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由它是一种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的关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因此是一种科学理论,而非主观的‘理论假设’。”这位论者回顾了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试图在其中找到关“五阶段”论表述的“证据”,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读者看不到任何这方面的证据。他对我们前文所引的马克思关四阶段的论述完全回避,而且对马克思大量论述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只字不提。把不是马克思的东西强加到马克思头上,这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实在太有特色了!

既然“五阶段”话语不是来自卡尔·马克思,那么,它来自谁呢?来自斯大林。他在附《联共(布)党史》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指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这是“五阶段”论的最经典表述。在斯大林看来,苏联已经进入了最新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形态)了,而美国等西方国家处旧的形态(资本主义形态)之中,因而前者要比后者进步。随着斯大林权威地位的确立,随着《联共(布)党史》在中国的高效传播,从50年代开始,中国人把它作为叙说人类历史的基本话语。在怀疑“五阶段”论就意味着犯政治错误的压力之下,人们只能对之全盘服从。不过,自90年代以来,已有不少人敢质疑这种意识形态话语。希望我前面对“五箩筐依赖症”的评判可以深化这方面的质疑。

“五箩筐依赖症”对中国大陆历史研究的消极影响实在太大。这是让我们无法接近历史本真的最大观念障碍之一。历史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假、大、空的现象,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归咎对“五阶段”论的滥用。早该是停止这种滥用的时候了。

既然“五阶段”不是历史的本真,那么,如何对历史进行分期呢?应该依照不同的目的,针对不同的情景作不同的分期。西方传统的三分(古代——中世纪——现代)对叙述西欧乃至世界历史起了重要作用。受其影响,梁启超在1901年提出了关中国历史的三分:从黄帝到秦统一,为上世史,是“中国之中国”时期;从秦统一至乾隆末年,为中世史,是“亚洲之中国”时期;乾隆末年之后,为近世史,是“世界之中国”时期。虽然梁启超的三分是参照西方三分而作出的,但是,他并没有照搬之,而是创造性地运用之。在梁启超提出中国历史的三分一百多年之后,我们把中国近世史的起点定为1840年,可能会更好一些。在乾隆末年,很难找出一件有深远影响的大事作为历史的分界线,而1840年则发生了鸦片战争,故现在一般把该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另外,钱穆在1950年提出的六分也很有意思:春秋之前为封建社会(中文原意的封建社会,即“封邦建国”的封建社会,而不是“五阶段”论者所说的“封建社会”),战国为游士社会,两汉为郎吏社会,魏晋南北朝为门第社会,唐、宋、明、清为科举的社会,鸦片战争之后为殖民地化的社会。还有,现代国外学者对世界历史的分期也有参考价值,其中有二分者,如霍奇森的“农业时代、技术时代”;有三分者,如格尔纳的“狩猎、农业、技术”,沃尔夫的“家族秩序的生产方式、纳贡(封建)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沃勒斯坦的“微型体系、世界帝国、世界经济”,布赞与利特尔的“前国际体系、相互联系的国际体系、全球国际体系”;有四分者,如麦克尼尔的“前文明、文明、相互联系的文明、全球文明”,等等。这些说法对研究中国历史都有启发性。总而言之,对历史的分期应该多样化,而不能单一化,因为历史的内容实在太丰富,不同的历史学家依据不同的需要可以作出不同的分期。

(八)

梁启超说:“史学立‘真’的基础之上”,“作史者宜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客观”。没有人会反对:求真是史学的灵魂。但是,在“五朵金花”盛开的地方,在“五阶段”话语被滥用的时候,这一灵魂就可能荡然无存。对此,史学界的不少有识之士早已有所警觉。但是,因这“两个五”而形成的很多说法在大量历史教科书和其他史著中积重难返,至今仍然对很多人起作用。并且,一些受“左”的教条束缚比较深的史学界人士,仍然抱着这些说法不放,以之为绝对真理,对不同意这些说法的人打棍子、扣帽子。本书以深刻反思这些说法为要旨,既吸收最近二十年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又融入大量个人研究的心得,主要是关思想史和教育史两方面的研究的心得。希望本书可以吸引普通读者,也可以引起专家的兴趣。本书的语言力求平易而不失学术性,通俗而不庸俗。

本书所讨论的人物大部分是中国思想史或教育史上的人物,大体上可用“哲人”来概括他们,其中既有大名鼎鼎的孔子、孟子、老子、庄子、荀子等,也有相对没那么出名的陈白沙(明代岭南大儒)、容闳(中国近代第一个留学生)、徐复观(先从政而后从学的现代学者)等。我为什么选他们作为讨论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在“五朵金花”盛开和“五阶段”话语被滥用的时代被严重地曲解了。对他们作“拨乱反正”的工作很有必要。将孔子贴上“统治阶级的代言人”、将老庄贴上“没落阶级思想家”、将张载贴上“唯物主义者”、将陆九渊贴上“主观唯心主义者”等标签,在20世纪后半期非常流行。本书试图通过撕掉这些标签而走近这些思想家。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在历史上发生了影响,有些人有很大的影响,而有些人的影响虽然不算太大,但其影响很独特。从这些影响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意味深长的启发。

第三个原因是:我对这些人比较熟悉,也可以说对他们有研究吧。我读他们写的著作或反映他们思想的著作比较多,在此过程中,逐渐产生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有些看法可能与主流的或传统的看法相反,愿意提出来跟大家分享或供大家批评。例如,以荀子为恶论者,似乎是千古定论。但是,本人认为,这是一大历史冤案。我试图平反这一冤案的最基本的依据是:在《荀子》一书中,以人性为恶的文章只有一篇(《性恶》),而以人性为不恶的文章则有多篇。如果我的说法可以成立,这可以改写中国哲学史的重要篇章。再如,在当代中国,鲁迅的地位格外重要,而神化鲁迅的作法事实上一直没有停止(尽管几乎没有人公开把鲁迅作为神)。我不认为,把这个偏激的作家捧得那么高有什么好处。将那么多的鲁迅作品收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实在不合适。几代人滥读鲁迅、神读鲁迅而产生的消极影响,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消失?

历史是求真的学问,史家是求真的专家。史家的“四长”(史德、史才、史学、史识),都离不开求真。史家不能容忍假话,他们当然要打假。多年来,商界打假、学界打假都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在此,我呼吁史界打假。与商界打假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学界打假针对抄袭、剽窃等略有不同,史界打假主要针对假话。希望本书可以成为史界打假之作,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史界之假,让求真的学问发扬光大。

在“五朵金花”盛开和“五阶段”话语被滥用的时候,史家们作了大量的“加法”,也就是把大量不实之词加之过去的人和事。我在本书中要作“减法”,也就是把这些不实之词去掉。我的“减法”做得是否合理?我是否揭示了这些哲人的思想真相?这只能由广大读者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