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1987)
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还是“罢黜百家,一花独放”?
与何满子先生商榷
发表在《光明日报》1981年8月5日第3版上的《现实主义的小说和非现实主义的评论近年来〈红楼梦〉研究现象一瞥》是一篇重要文章。在这篇署名何满子的文章里,涉及到包括对整个“红学”研究的评价、学术考证和文艺批评的作用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深入展开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正确解决和阐明这些问题,对发展“红学”,繁荣学术,还是有实际意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何满子同志的文章还是值得欢迎的,不管他的具体观点正确与否都是如此。
从何文的整个标题和内容看来,何先生的意见是很清楚的、确定的。他认为红学研究(不止近几年)除了50年代杀出的几个反“新红学”的“小将”(他们也太社会学了),和后来企图从艺术分析,特别“从小说的人物性格的分析来努力”的以及近年来“从曹雪芹的美学思想,从《红楼梦》的艺术方法、人物性格,它的认识价值和艺术价值等等,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给读者十分有益的启发”的研究家外,大都陷入了“新红学”(实证派)或“老红学”(索隐派)的“老调子”里,对这部现实主义的作品,作了种种非现实主义的评论,为历史的促狭鬼捉弄,落在了“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地”的“梦游病”里、“烦琐考证”的泥坑之中。而“红楼梦研究之所以搞得这样烦琐,归根结蒂是‘自传说’在作怪”,“是什么什么阴魂不散”的结果。因而迫切需要由何先生来唤醒和指路了。
在何先生的文里,不但“新红学”(它证实了作者是曹雪芹,给出了雪芹名霑和简单家世生平以及创作《红楼梦》的依据是自身经历等问题)和“老红学”一样一无是处,而且把解放以来许多学者在雪芹家世、佚著、遗物、生卒年,有关史料等等方面的所有考证、发掘、探讨和论争一概斥之为“烦琐考证”,甚至是“邻猫生子”,毫无价值,给予了极辛辣的讥讽。只有王国维开始的,由某某继承的文艺批评的路才是惟一“高明”的路,正确的路。应该把精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才是重要的、“更可感谢的”。至于研究作者的生活、思想、情操、创作活动和艺术认识,那是为了理解作品,“也仅仅是为了理解作品”才去做的。其他什么曹氏之谱牒呀,交游呀,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诗词呀,题跋呀,画像呀,工艺书呀,乃至“假诗假画的真赝之争呀”,和60年代初的什么曹雪芹卒于壬午、癸未之争呀,大观园遗址之争呀,黄叶村地点之争呀,脂砚斋是谁之争呀,等等等等,通通一无是处,“超过了界限”,是“烦琐考证”,甚至是研究《阿Q正传》时更多地研究了周作人的日本老婆,在十年横扫中,因国家领导人对这些“红学”和“红学家”们采取了分析和保护态度,没有被阶级的金、银、钢棍子扫除尽净,并且很快繁荣、兴隆、热闹起来,表现了那么多的遗憾之情这样何先生自己是不是就走得太远了呢?
不仅如此,他在文章的第六段中更明说:“如果说,在除了‘儒法斗争’以外什么也不许讲的年代,为了不甘心给帮氏‘红学’推波助澜,这才偏要搞点‘实证’搞点‘索隐’,应该是无可厚非的话,那末时至今日,本来早就不该一味沉湎在如此这般的‘红学’老调子中了。”可见在何先生看来,今日谁搞考证,谁就是唱如此这般的老调子,不管有多少新材料、新观点、新发现、新成果,“烦琐考证”、“邻猫生子”的大帽子就戴定了!相反,只要是文艺批评,不管怎样重复,违情悖理,也不在此列。因此,何先生并不是反对烦琐考证(这是应该的)和考证中出现的琐碎方面(这也应该),而是反对一切考证,独尊文艺或艺术批评。
有鉴于这篇文章的非比寻常及其在有关方面的影响,就以下问题谈谈我的看法,以就教于何先生和广大读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欢迎何先生和其他同志批评。
(一)红学到底有没有成绩?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看是肯定的。包括胡适在内的“新红学”或“最新红学”还是有成就的。列入各种版本《红楼梦》前言中的有关作者的材料,都是“新红学派”考证的结果。以胡适为例,他依据自己发现的材料证实了作者是曹雪芹,其他什么某孝廉、曹一士都是无稽之谈,指出了敦诚、敦敏是雪芹的朋友,并对雪芹的名字、家世给出了简单的结果。同时还论证了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他还根据自己搜集的材料驳斥了《红楼梦》是写的这家那家的谬论,证明了它是“曹雪芹真事隐去的自叙”。他也没有认为贾家即是曹家,宝玉与曹霑相等,后来他还指出“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不过是雪芹‘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真事隐去的自叙传,不等于自传,这意思应该说也是对的,其实也就是以自身经历和感受为基础写成的小说。鲁迅先生早在《红楼梦考证》发表时,就在他的有关文章中肯定了这一点,所谓“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我们大家,包括何先生在内,都是因这一《考证》才知道了作者是谁,家世怎样,等等。我们不能因为他后来政治上反动,就连他的学术成果也加以否定,正像我们不能因为资产阶级反动就连他们的工厂和高楼大厦也加以反对一样。
在他以后,许多学者的贡献也是不能否定的。以著名考证学家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为例(何文第四段明显地有所针对),其中“史料编年”一章确有一些离题较远的地方,“年谱”和“点将”中更把贾家人和曹家人,贾宝玉和曹雪芹的生活一一对应起来,犯了“以假作真”的错误(新版均已改正)。但其中总还是搜集了大量的史料,虽远(在没有近的情况下,找一些远一点的资料也是应该允许的,并在实际研究中是有益的),但为找到近的史料提供了方便。特别他对于原著的探索和脂砚斋的研究,给后人的影响最为巨大,为整个弄清“一芹一脂”的生平和《红楼梦》内幕奠定了基础。再如吴恩裕先生的《有关曹雪芹八种》、《曹雪芹佚著浅探》等著作也都提供了许多重要的材料和看法。他们发现的新史料更不能一笔抹杀。否定一切的观点无论怎样,都不能认为是正确的。至于1962年围绕雪芹卒年展开的讨论,那是从“横扫”一开始就被认定为是文艺界“乌烟瘴气”的表现之一的。现在何先生也是沿着自己开辟的路子和“帮氏红学”走到一起去了,真令人遗憾。我们希望何满子先生能改变这一态度,对功过是非,采取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分析。
(二)只强调文艺批评,排斥一切考证对不对?
我想是不对的。在研究的领域中,文艺批评自然是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它可以对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得到更多的了解和有益的启示(错误的当然不在此例),但不管怎样不可能是惟一的方面,必要的考证以及注释等,还是不可缺少的。全盘否定一切考证,说今日考证就是老调子是根本不对的。《红楼》到底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小说,还是一部报告文学或传记文学,单凭对作品的文艺批评是不能解决的。至于作者的身世,写书的过程,版本源流,批评史等等,更是不能离开考证这一方法的,离开了考证,就根本无法完成。
认为只有文艺批评是惟一重要的,其他都是胡扯,并要求所有人都来搞文艺批评,把精力都放到这方面来是完全不应该的;文艺(还有史学等)研究的领域,还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好。“罢黜百家,一花独放”的局面总是不景气的,即或你是一朵荷花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也是一样。人们还喜欢春兰秋菊,喜欢纯净娇弱的海棠和凌霜傲雪的梅花,就是三春桃李,也自有它的地位,在百花园内,不可废除的。
要大家都来搞文艺批评,把精力都集中到这方面来,不仅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可能的。人各有志,人各有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就算你的文艺批评最重要吧,也得我有这个能力才行,假如能,我不但要把精力集中到你所说的文艺批评上,还要把精力集中到更重要的例如政治活动、革命变革、方针政策等更有意义的方面,那样的努力虽更可感激,但我却没有这个才能。你能成大海,就成大海;他可以为江河,就为江河;我只能作小溪,那就让我作小溪吧!何必勉为其难,弃长就短,强求一律呢?能奔驰的奔驰,能游泳的游泳,能翱翔的翱翔在原野、在湖海、在长空,各尽所能,发挥优势,不是更好吗?
只要是推陈出新,管他是考证也好,评论也好,只要有新材料、新思想、新成果,都应该允许发表。反过来,就是文艺批评,如果老调重弹、陈陈相因,不断重复前人已经说过千百遍的话,我看还是属于应去除的范畴的。把考证一概斥之为“老调”,把文艺批评一律捧之为“高明”,仅仅反映了一部分评论工作者的偏见而已。这种不看内容只看形式的观点比“题材决定论”更为糟糕,照这种意见办去,红学研究非走到“秋风肃杀,百卉凋零”的路子上去不可!
不但考证是必不可少的,就是索隐,对一些确有所隐的作品,也是应该的。不讲伊索寓言,单讲安徒生童话《丑小鸭》就是这样。如果我们说这只是创造了一个“丑小鸭”(及其他鸭子、火鸡等)的形象,这形象有什么什么意义、价值,描写得如何真实生动,“自然流畅如行云流水”、“波澜壮阔,起伏跌宕”等等,不承认这背后隐有安徒生个人的辛酸境遇:他小时蒙受的种种羞辱(直到“脖长”这种细节),以及最后变为“天鹅”列入了古今名家的行列,受到他们的尊崇,而他始终谦虚,那就终归不出小儿之谈而已。又如唐代韩愈的《杂说》(特别千里马说)、近人邓拓的《夜话》之类,都是确有深意的,只就表面文字分析,是永远也得不到要领的。
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永远是惟一正确的思想方法,有所隐则求其隐,索其隐,无所隐则不牵强附会地去强求所隐。就《红楼》而言,作者(及评者)一开始就明白指出这是一部深有所隐的作品,在“假语村言”后面隐有“真事”,并一再嘱咐我们“只看此书背面”,感慨“谁解其中味”?事实也确实如此,“一芹一脂”即曹雪芹和孔梅溪的身世就在这一部书的背面,对其进行索隐,是完全正确的。老“索隐派”的错误及其理所当然地被抛弃,并不在于他们搞了索隐,而是在于其索隐的方法和结果是错误的罢了。
(三)研究作者仅仅是为了理解作品吗?
我认为何先生的这一论点也是片面的,不能成立的。除了理解作品外,至少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例如饮水思源。我们饮了前人的井水,应该不忘掘井人的辛劳,正像我们吃了人民的饭,穿了人民的衣,住了人民的房应该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一样;我们读了人家辛苦创作的真切动人、自然流畅,令我们得到“十分愉快的享受”和多种教益的伟大作品,不应该想想它的作者为谁,他是怎样呕心沥血、惨淡经营,写成此书的吗?不应该对作者成功的劳作表示我们的敬意和谢忱吗?对于这部被誉为“中华民族的骄傲”之一的巨著,作为民族的子孙后代,如果我们连作者的名字、大致经历都搞不清,不是太有负于他了吗?为了感谢和表彰他的功绩,我们有责任搞清楚他的一切。看了《红楼》把作者曹雪芹念念不忘记在心里,并非即是特种学者胡适者流,正如看了《呐喊》、《彷徨》等等作品把鲁迅念念不忘记在心里一样。
再如,作者本人也是典型,特别伟大作品的作者,也有其现实意义。例如鲁迅研究难道真的仅仅是为了理解《阿Q正传》吗?在阿Q这一典型形象中我们看到了国民性中消极病态的一面,精神自慰的一面,而在鲁迅这一形象中则表现了国民性的另外一面,积极坚强的一面,丝毫没有奴颜媚骨的一面。前者可以引起救治的注意,后者可以增加我们的自信,鼓舞斗志,振奋民心。
此外,研究伟大的作者还可以得到多方面的教益,如学习他们怎样观察生活,如何剪裁概括最终写成伟大作品的,等等,都是不能归在“为了理解作品”的名下。何先生的论断和别人一样也并没有更多的根据。超人并不存在于人世,只有飘渺的云端才有所谓的上帝或观音大士,独具慧眼洞察一切。我们包括权威在内,都还是“谦虚谨慎”的好。
因此“曹学”还是不可废除的,正像鲁迅和中外名家的研究是不可废除的一样。对曹雪芹和他的爱人兼助手又是卓越的女批评家脂砚斋主人,即东海孔梅溪的研究也是不可废除的。谁如果愿意专从理解文艺作品的角度去研究作者,或根本不研究作者而只理解作品,那是可以的;反过来人们从更多的意义上去研究作者(包括史学意义)也应该得到高明的允许才是。由于读了《红楼梦》进而叹赏作者的才情,仰慕他的为人,进而想了解他的身世、生平,写书的起因、经过:他是怎样将现实生活概括裁剪著成此书的?这就要知道书后的本事及真事与假语的异同,他的各种佚著、遗物、书法和绘画,他的政治活动及历史地位等等,在数不清的《红楼》读者中还是大有人在的。相反,“为了理解作品也仅仅是为了理解作品”才去研究作者的,虽然不是特种学者,但毕竟是少数。
《红楼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它的撰写和批注过程,它的版本源流,它的原作者和批者的平生遭际、离合悲欢,他们的佚著、遗物、书法和绘画,他的政治生涯及历史地位等等,尽管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可以分门去述,但是为了方便读者和一切关心曹雪芹的人,将其集中起来,成立一个综合性学科,定名为“红学”,称从事上述研究工作的人为“红学家”或“红学研究者”有何不可呢?相反如何先生主张的那样将对《红楼梦》的文艺批评称“红学”,对《水浒》的文艺批评称“水学”,对《阿Q正传》的文艺批评称“阿学”,以此类推,“×学”不是太多了吗?而“文学评论”还剩下什么文学作品可谈呢?事实上“红学”一开始就是一个熔文史哲等等学科于一炉的“杂学”,而曹雪芹则是这一学科的中心或纲。正因为此,研究和探求曹雪芹生平及佚著的作品和作者,虽然不断遭到种种责难、攻击和围剿而历久不衰!可以断言,无论谁,不管多有权威,也不论怎样反对和诅咒,都丝毫阻止不了“红学”在她自己的轨道上前进!人心是不可以违抗的。
和鲁迅研究一样,曹雪芹及孔梅溪的研究也必将给中华民族的思想和情操带来重大影响,曹雪芹和孔梅溪这一对千古情人的爱情和事业将传遍人间!
(四)何先生的文风是否有点过分?
我认为何先生的文风,和“文化大革命”时代的“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断章取义,肆意夸大,无限上纲,残酷打击”的“棍子”文风自然根本不同,不过,是否还有点余风呢?他在一笔抹杀几十年来整个“红学”的研究成果时,就有点那种夸大上纲的气味。在整个红学研究中超过界限失之于远者有之,“十八代祖宗”之类是也;失之于微者亦有之,“扬州马吊”之类是也。但总是部分而非全体。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更是如此,和“横扫”中独兴的作为攻击他人工具的“帮氏红学”是根本不同的。所谓十八代祖宗问题,谁曾专门精心研究过它呢?人家只是在研究雪芹家世时,由于有族谱之便顺便指出他是宋武惠王曹彬之后或明安国公曹良臣之后,以后入辽降清,再“从龙入关”至玺、寅、颙、頫三代四人任江宁织造,对雪芹生活思想有何影响?虽没止于三代也不见得就那么错误,值得大肆攻击。“叶子”即“扬州马吊”不过是一篇短短的注释文章(读者还是需要注释的,虽只一物或一词),由于别人不知道自然要加一点理由,有什么必要大惊小怪呢?又有哪一个从事曹家历史和雪芹生平考证的人认为“只要把曹家的历史搞清楚,曹雪芹生平理一理,《红楼梦》便可以了如指掌、尽在其中”呢?又有哪一个参加雪芹卒年或诗画真伪讨论的人不是抱着对作者、读者认真负责的态度,想把这一伟大作者的卒年、相貌搞清楚,而是如何先生说的是“赶热闹”或自谓“引经据典、你争我辩,十分有趣”呢?
对别人的文章严之又严,任意曲解,对自己的文章随意放纵,一宽再宽,如大观园系“恭王府”或“随园”,他写成系“忠王府或随园”,雪芹卒于壬午、癸未之争,相差整整一年,他写成“不过几个月,百把天”,就是例子。
这种自己不去具体研究(不论是文艺批评还是历史考证),只在那里批评别人这也不对、那也不对的作风是一种很坏的文风,除了阻挠学术发展是不会有什么好的作用的。
总之,我认为何先生的这篇文章,是有失公允的,尽管何先生在文化和文学艺术方面还是颇有成绩的。考证无论何时都是必不可少的。对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作者(如鲁迅和曹雪芹)展开深入的考证,弄清他们的身世生平、各种佚著遗物,然后进行综合研究,对丰富和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水平,还是很有意义的。建议深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和考证工作。
相反,离开了考证,学术研究就只能陷入真正唯心主义主观臆断的泥坑,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如何文,他在把近年来的红学研究和争论一律定为“邻猫生子”、“测字猜谜”、“烦琐考证”之时还举出了“假诗假画的真赝之争”。这里“诗”指雪芹佚诗,“画”指雪芹画像,为了鉴定其真伪红学界进行了讨论。现在何先生断言这都是“假诗假画”,这样何先生也就自觉不自觉地滑入了“真赝之争”的“烦琐考证”的泥坑中了。或许他的论断是有根据的,就是说他也搜集了材料作了他深恶痛绝的“烦琐考证”,或者他没有进行“烦琐考证”,他绝不失足于这种微贱的工作,那他比胡适之博士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否更加明白地是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范畴呢?
1981年12月30日
二、关于学术考证之我见——与杨公骥同志商榷
杨公骥同志在《光明日报》1月25日文学栏发表了《关于“纯学术”的考证学》一文,对中外一些学术活动和考证本身提出了重要意见,这是很可称道的。
文章很简练,不过两千多字,分前后两部分,字数几乎相等。前半是对“纯学术考证学”的批评或批判,指出这种考证学不但微末琐细,而且是“实用主义、实证哲学、存在主义、行为主义和心理分析学派”等等学说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表现,“和考证牛顿的苹果同属一家风”。“其低者无非是搜集一些与文学无关的古代‘小道消息’,其高者也不过是文献资料的整理工作”,“都算不上是科学研究”,“无助于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后半是从马克思主义观点出发阐述考证的必要性,用以“说明”他“毫无轻视搜集材料或反对考证材料之意”。“那些认为马克思主义只会‘务虚’,只会讲抽象的大道理,而不从事具体的考证,不讲求‘考证学’的看法,或是出于误解,或是出于无知”。“无证不立,孤证不信”,“材料不确实,推论必然失误。”“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先从考证材料入手。”
我觉得文章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对我这样的工程技术人员还是很有教益的,特别后半部分,论断和论证都极正确,令人拜服。只是前半部分,对“纯学术考证学”的批判,似乎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杨文对其集中批判的“纯学术”的考证学指的是什么?这种考证学和他重视的马克思主义考证学究竟怎么区别?杨同志自己并没有从理论上加以说明,不过他举出了一系列事例,如西方本世纪学术争论中的热门议题:“荷马是否确有其人?他是不是双眼瞎?苏格拉底和他的青年弟子间有无渎神行为?拜伦是不是梅毒病患者,那又是怎样感染的?莎士比亚是否真有其人,还是培根或哪位男爵的化名?莫里哀和其妙龄妻子间有无血统关系?歌德的风流韵事究竟有多少?王尔德的案情到底如何?”“吉诃德先生的‘原型’是谁,他的形状怎样?波娃荔太太的‘真人’的娘家妈是谁,她的家境如何?”以及中国文学史中的种种争论,如“陶渊明有几员爱人儿?杜甫是黄牛肉还是水牛肉撑死的?白居易的妈闺名叫啥,她是怎么死的?曹雪芹的烹饪术如何?他会不会糊风筝?大观园到底在哪里?齐天大圣孙猴子的根据地花果山究竟坐落在哪一省,江西,陕西,抑或甘肃?”若此等等就是他说的“纯学术考证学”的表现,并作了严厉的批判。
乍一看,初看,或表面看来,这些问题,确都微末细琐,离题太远,对此谈起来津津有味,钩沉稽佚,发隐抉微,著书立说,真是小题大作,毫无意义,确在应予声讨的范畴之内,杨公骥同志是完全正确的,但再看、细看或深入地想来,事情就不尽然了。
以曹雪芹的烹饪术如何,他会不会糊风筝为例,初一看,这是多么微末呀!研究《红楼梦》连带研究曹雪芹,现在又研究他的烹饪术和会不会糊风筝,还有比这更琐碎的吗?然而这仅仅是表面。孤立地看它确实琐碎,但这个琐碎却是和其他一系列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是解决某些重要问题的关键。这些问题是曹雪芹的人生观念如何?《废艺斋集稿》中的记载是否可靠?《集稿》特别是其中的《南鹞北鸢考工志》是否是他的另一部作品?其中的字体是否是这一伟大作家遗留下来的惟一真迹?等。因为吴思裕先生(据孔祥泽)发现了这一《集稿》,提出了这一系列问题。倘使能证明曹雪芹本不会烹饪,也不会糊风筝,那么《集稿》和《考工志》自然不是他的作品,其中的双钩自然也不是他的笔迹,这些作品包括《懋斋记盛》就是伪品,其中反映出的思想与他无关,进而对理解《红楼》也一概无关。对此展开讨论或争论是自然的必要的,不应离开具体分析,简单地冠以“琐细”的帽子,上纲上线,更不该横加嘲笑,这对人、对己、对繁荣学术、对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都是有害无益的。
再如白居易的妈闺名叫啥,她是怎样死的,乍一看也非常琐碎,研究唐诗连带研究白居易,现在又进而考证起他妈叫啥,怎么死的,怎能不令人感到无味呢?但和前题一样,这一琐碎问题却是和白居易思想观点的形成、一生功业及全部著述联系在一起的。倘使他的母亲确是被黑暗社会制度迫害而死,从而激起了白氏对那一社会制度的憎恶和愤慨,促成了他对被压迫妇女进而对被压迫人民的同情,又从而促使他写成了像《秦中吟》等一系列饱含人民性的不朽诗歌,这难道不值得研究和争论吗?郭沫若先生不是说有好的母亲就有好的子女吗?研究伟大人物的母亲及其对子女的影响,对理解伟大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从来就是有意义的。正如研究鲁迅的爸爸叫啥,是怎么死的,这对研究鲁迅先生思想人生观的形成和发展、一生事业、全部著作,都毫无关系吗?能说考证介绍这一切也是什么细微琐事,是横生的枝节,犯了“纯学术考证学”的错误,陷入了实用主义或实证哲学的泥坑了吗?要知道最早提到这一切的恰恰是先生自己!如果我们不仅想知其然,还想知其所以然的话,我们怎么能够拒绝这一切呢?
同样,西方本世纪学术争论中的那些热门议题,也不都是毫无意义的。有的本来就是重大问题,如荷马是否确有其人之类,它对于杨先生自己强调的,应着力研究的“文学实践的历史过程和发展规律的探讨”,本身就大有关系。倘荷马本无其人,荷马史诗只是后人的假托,我们还能讲什么,从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戏剧,再到巴尔扎克小说的“历史过程和发展规律”吗?有的虽看似琐碎,诸如作者有什么生理缺欠、惊世骇俗的行为、残疾或不容于世的作风等等,其实大都和他们思想性格的形成有关,和他们的一生遭际有关,和他们之所以能对当时的社会人情有超人的认识终于成就了伟大的事业有关。所谓“文王拘演周易,仲尼厄作春秋,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足兵法修列,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云云,这不也正是人才成长的“历史过程”和思想发展的“客观规律”吗?指明这一切可以激励那些有残疾不足、身陷困苦和逆境中的人,发愤图强,在苦斗中成才,做成千古不磨的业绩;对那些得天独厚却游手好闲、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人,也是一个严肃的警告。
这一切真的都是那么可笑,毫无价值吗?
弄清了作者身世,就能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也就能更好地领会作品的思想政治倾向和作品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这个读其书应知其人的道理,我想杨公骥同志也是懂得的。至于考证作品中的人物原型或真人是谁,形状怎样,和书中典型有哪些异同,对我们具体的向名家名作学习写作技巧,取得借鉴,具体领悟他们是怎样塑造人物、提炼主题,怎样对生活素材进行剪裁、加工和概括,把现实中的真人变为艺术形象,变生活为文学的,不是很有意义吗?怎么能说这一切都是实用主义,连小学生听了都觉得可笑呢?未免太过分了!何况书后作者和真人的生平也是有其思想意义和美学价值的。如考证“江雪琴”和“保尔·柯察金”的真人是谁,形状怎样,不也都很激动人心吗?更不必说鲁迅与曹雪芹生平的研究了!
因此一般的反对对书中的人物特别是作者生平考证的观点是完全不对的,我们不能因为实用主义者胡适搞过作者和小说考证,就把这一考证一律归之于实用主义或实证哲学的名下,而予以否定。
因此,对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作家和作品,特别是目前很不清楚的,如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展开深入的考证和争论,弄清作者的生平和书后的真事,不但是有价值的,而且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在考证的过程中,有时就可能(或必然)涉及到许多非常琐碎的事情,而且一般说来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任何科学研究(套用公式例外)都是相当艰苦细致的工作,离不开一系列烦琐细碎的末事的解决。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拒绝烦琐细碎的工作就是拒绝研究,拒绝发现,拒绝真理。因为重大的真理,高级的器物,都是由碎部组成的。纯粹的琐碎应该否定,与整体和重大问题有关的琐碎不该也不能否定。对这种琐碎的细节展开讨论和争论是应该允许的。否则一冒头就打入冷宫,重大问题怎样才能发现并得到证实呢?那就不仅大鱼捉不到,连小鱼也放走了。
高山不弃拳石,大海不弃细水,树木不弃枝叶,文章不弃细节。不弃拳石始能成高山,不弃细水始能成大海,不弃枝叶始能成树木,不弃细节始能成文章,何况还是这么重要的细节,和整体大有关联的一环!
杨公骥同志的指责,我以为是无理的。
其他,陶渊明有几员爱人儿?包法利夫人真人的娘家妈是谁?她的家境如何?大观园或花果山在哪里?(这里有明显的曲解和阉割的痕迹)也大都类似,是“事出有因”,都是中外学者在研究古今伟大的作者的身世、思想和创作活动,人物和环境的塑造等重要问题时涉及到的一个或一些细节,与整体有关的点点滴滴。单独把它抽出来,孤立出来,肆意曲解,横加嘲笑,是很不应该的。
一些学者因此称家成派,博来学位或赢得奖金,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自然在中外种种学术论争中,出于不正当甚至反动目的或动机,使用错误的逻辑方法参加争论的人和文章,肯定是有的,失之琐碎细微和大而空的东西都在所难免,但就这一切讨论的总体说来,特别发生在中国今日学坛上的种种争论,大方向肯定不是那样的。
我以为杨公骥同志正是犯了他以为别人犯了的那种方法论方面的错误,他不是从事物的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中去看待问题,分析问题,“掌握事物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而是孤立地、片面地、静止地看问题,割断了种种问题的相互联系,仅仅抓住一点就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于学术无益。
后半部的光辉论述,不幸也因之失色。
我以为考证和评论是文艺及史学等研究的两个重要阶段,考证是评论的基础,是最起码也最基础的一步,而评论则是在考证确凿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是研究的更高阶段。两者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因此从事文史考证和评论的同志应该互相尊重,共同提高,而不是互相攻击,扬此抑彼。
这里应该补充一下,从事考证的同志从来未攻击过从事评论的同志,只有也仅有从事评论这一高级工作的人,几乎是不断地对那些可怜的考证,反复地发起攻击,特别对红学考证。尽管目前中国学术界对这部被誉为中国的骄傲的伟大作品的作者生平、拟书底里、取材、加工和概括、构制、润色、成书过程、主观命意等等问题都几乎是毫无所知,但对这个可厌的考证,还是非攻击不可!
我们充分尊重公骥同志,也希望公骥同志能尊重其他同志和别的学者,他们也不是都那么无聊,那么浮浅,那么没有判断力,连小学生不如。
“小学生听了发笑”是丝毫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许多伟大的发现,包括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达尔文的物种进化,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无一不曾被小学生及其他庸人笑过(受骗的笑),因为他们还不能理解那些更高深的东西。
说到考证牛顿的苹果,倘有精力我就是想考证的一个。不过先要考证一下这个传说是否可靠(牛顿因见苹果下落引起沉思),如确实可靠则进一步考证一下是哪棵苹果树落下苹果引起牛顿沉思,并最终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为此就有可能要考证到它的大小种类,考证到是谁栽种的?是青香蕉还是红倭巾?有哪些见证人,包括吃了这一苹果的那一见证人,然后在那里竖起一块醒目的招牌,上写:“记住吧,人们!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曾经在这里深沉地凝思过,它对人类智慧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见证。”
总之,我认为纠正学术考证中过于细微的偏向是对的,应该的。不但学术考证中过于细琐的偏向应该纠正,学术评论中烦琐细微的偏向也应该纠正,不但学术考证和评论中过于细琐的偏向应该纠正,学术评论和考证中的大而空的偏向它是我国学坛的顽症,也应该纠正。但都应实事求是,开展恰如其分的批评,不该过分,不该不作具体分析,不该任意阉割曲解,不该采取横扫一切的态度。这不但对自己同志不合适,对国内外大多数学者也是不合适的。
以上门外浅见,难免谬误和不当之处,请指正。
1983年2月3日改定
三、日月与萤火之光
再谈杨公骥对考证的批评
年初,杨公骥先生的《关于“纯学术”的考证学》一文于《光明日报》文学栏发表时,文中他并未指明何谓“纯学术的考证学”,而只是举了些例子,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中国的,都是一些考证作者和书中人物的极琐细的方面,甚至是横生的枝节,如“曹雪芹会不会糊风筝?”“波娃荔太太真人的娘家妈是谁?”“杜甫是水牛肉撑死的,还是黄牛肉撑死的?”之类,文中也并未提及反对考证曹雪芹生平如何,他是怎样写此《红楼》一书的,其中详加描述的种种人物和事件是如何创造出来的?等等,也不反对考证波娃荔太太的真人是谁,家境怎样,是哪些事触动了福楼拜,促使他决定写这部作品,其中哪些是实录,哪些是加工改制,哪些是虚构,为什么要那样处理,对福氏及当时社会有何影响,对我们今天的创作活动有何意义,等等,他只是反对那些琐事(不考证波娃荔只考证她妈),而那琐事又和这里讲的一切没有关连,因此对他批判的“纯学术考证学”究竟指的是什么并不真清楚。同时对他说的“任何一门科学研究,如果离开了它自身的性质、特点和范畴,就会失去其科学意义”,“文学史的研究作为一门科学,它的发展主要是靠对文学实践的历史过程和发展规律的探讨,而不是依靠文献资料的整理和微言琐事的考证”,对他后半部分强调的马克思主义的考证和前面说的所谓“纯学术考证”怎么区别也理会不深。
现在,由于无意中读到了杨先生的《中国文学史》,受到很大启发,认识到他说的马克思主义的考证,就是他在《文学史》中详加论述的,某某时期的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结构,政治斗争和历史事件以及这些在某一时期的文学中反映的某一时期的某种文学之所以出现,所以发生,所以有那些特点的原因,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力等等。因此,单单考证某一作品的作者生平及书中人物的真实情况等等,本身就都是“离开了自身的性质、特点和范畴”,因而也就失去“科学意义”,“算不上是科学研究”,夸大了个人作用,对物质世界发展的历史必然缺乏认识。
因此杨先生的一抑一扬是明摆的,只可惜我平生不喜读书,以为那都是时人不能理解前贤混编胡纂出来的,以致长时间未能了解杨文的其中之味,以为他只是反对考证他列举的那些过细的琐事,因而评论也不切实际,现在终于恍然了。
应该说,杨公骥同志在《文学史》中运用的那种方法,嫡真是马克思主义的。由生产实践说到经济关系,由经济关系说到政治历史事件,由政治历史事件说到文学艺术,它的产生、发展、时代特点等等表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再从文学艺术产生后的相对独立性,它的反作用,对政治经济等等发展的影响,社会意义和历史作用等等表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由于没深读细节,不敢说其中没有小的不切和失误之处(细读了也未必能看出),但大节目、大骨架、大轮廓确实是正确的,是一篇好的文学史,也是一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很好例子,的确是高人一截。无怪杨先生对那些陷于迷途的“纯学术考证学”置以不屑一顾的神情,说它们“和考证牛顿的苹果同属一家风”,“算不上科学研究”,“无助于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等等。
相形之下,不但考证杨文列举的那一些琐碎之事,包括:荷马是否确有其人,是不是双眼瞎?苏格拉底和他的青年弟子有无渎神行为?拜伦是不是梅毒病患者,又是怎样感染的?莎士比亚是否真有其人,还是培根或哪位男爵的化名?莫里哀与其妙龄妻子间有无血缘关系?歌德的风流韵事有多少?王尔德的案情究竟怎样?吉诃德先生的“原型”是谁,形状怎样?波娃荔太太真人的娘家妈是谁,她家如何?以及陶渊明有几员爱人儿?杜甫是水牛肉还是黄牛肉撑死的?曹雪芹会不会糊风筝,烹饪术如何?大观园在哪里?齐天大圣孙猴子的花果山在哪一省,江西,陕西,抑或甘肃?等等都是毫无价值的,就是考证这一切伟大作者的生平历史、著书过程、书中人物的真假虚实以及裁剪加工情况等等也通通远为逊色。
文学是应时代的要求而产生的,有什么样的时代就产生什么样的作品,反过来又作用于时代,促成时代的发展作者个人的悲欢境遇、主观意图都相应变成次要甚至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了。
因此,对历史上某一个作者和某一部作品中的人物的考证或纯学术考证,比起杨先生的文学史巨著无疑是日月与萤火之光,它给人类或世界带来的光明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过,我觉得《文学史》作为一门科学,是有它的自身的性质、特点和范畴,但它和历史上的文学或古典文学,似乎还不能完全相等,后者也还是有它自身的性质、特点和范畴文学之为文学的那些地方,文学的历史和历史上的文学,还是应有区别的。
而对于历史上的伟大作者及其书中的人物的考证,作者的生平历史、家庭环境、生理特点、思想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创作的缘起和经过,其作品中人物事件的真假虚实,对素材的选取、加工和改制过程,或某一典型人物的真人如何?平生怎样?有哪些动人或发人深省的典型特点?如何引起了某某作者的关注?又是怎样剪裁、加工、丰富发展,最后写成了某一巨著的?这些也还是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的。对那些于生活感触颇深,想写而又写不出无愧于时代和时代人民的作品的那些作者,还是稍有或很有帮助的。似乎还是不应该通通归到“实用主义、实证主义、存在主义、行为主义、心理分析学派”等等思想方法的范畴,像考证“牛顿见到的那棵苹果树是谁种的?那个苹果是青苹果还是红苹果?最后是被谁吃了?”一样,“连小学生听了都会发笑的!”
因为这毕竟是一点萤火或一抹微光,虽远不能与日月竞胜,但它毕竟也是一种光烛照世界和人类心灵的光。
何日月堂堂,不能容纳些微萤火?
或曰:既知日月堂堂,胡不效巨伟凌空,甘为流萤撒地?曰:渺小莫奈何也。
1983年7月
四、从濮氏题跋说到“以意逆志”
世传刘铨福(子重)藏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上有濮文暹(青士)、濮文昶(椿馀)兄弟的一段跋语,其文曰:
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颇得史家法。余向读世所刊本,辄逆以己意,恨不能起作者一谭。睹此册私幸予言之不谬也。子重其宝之。青士,椿馀同观于半亩园并识。乙丑孟秋。
跋语虽短,却很精辟,对怎样理解曹雪芹的《红楼梦》,《红楼梦》一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真本和伪本的主要区别在哪里,如何评价后四十回和程伟元、高鹗的续刻,都很有参考价值。
对此,江慰庐同志第一个在《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3辑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跋语作了解释。他说:
濮氏独具慧心只眼,最早看清并写出了雪芹托辞“小说”,实则采用了“曲而达,微而显”“讽时骂世”的“史家笔法”的题跋,有憾于“世所刊”走了样的程高本“逆意”,恨不得起作者于地下一谭,并把寻阅到的“本书异事”(即亦系较多接近雪芹原著的后半部的“真本”故事)逢人乐道,以表露出他对程高本后四十回“续貂”的不满。
他认为濮氏是很有眼力的,是最早看清了雪芹《红楼》一书特点,并对程高伪续深为不满的人。
1984年第1辑上汪稚青同志又对此作出了《异解》,他认为濮氏跋文的意思是这样的:
濮氏看到很多《红楼梦》刊本,赏识作者“曲而达,微而显”的“史家笔法”,远胜一般小说。他在阅读欣赏时,每以自己的主观慧解去接触探求此书的深意,颇有心得。可惜不能起作者于地下,把自己对此书的见解与之倾心吐胆地作一长谭,不胜遗憾之至。现在看到这个抄本,上有脂砚分析入微的评语,与自己平日读此书时所见暗合,“私幸予言之不谬”,不胜欣快,就在此书上面写了几行字,嘱咐书主人刘子重先生要郑重地当做奇珍异宝,什袭而藏,宝爱之心,溢于言表。
因此,他认为在跋语中实在看不出对刊本有任何不满之处。实际上是江同志误会了“逆以己意”一词,把“逆”字解作违反之意,而不知这里的“逆”是迎合的意思,与“迎”字同。从而把跋者自述心得,说成是跋者在批评别人,“未免对濮氏之意走了样”,是“节外生枝”等。
对此,本人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初步认为,汪稚青同志对甲戌本《濮氏题跋之异解质江慰庐同志》之见解,看来还是不能服人的。江氏文中确也有“语文常识”方面的瑕点,如“濮氏……最早看清并写出了……‘史家笔法’的题跋”,就不合语法,“看清”和“写出”不能并列,看清的是雪芹的“史家笔法”,写出的是濮氏自己的题跋,两个动词的宾语是不同的。但江氏的解释还是符合濮文本意的,而汪氏的解释,我以为是不对的,虽然他的解释还是很有根据的,涉及到一系列问题,如《孟子》的注释和《辞源》的编写等。
首先,不管我们对“逆以己意”一词怎么理解,濮氏宝爱甲戌本总是明显的。即按汪同志的解释,他既然看了此本“不胜欣快”,嘱子重“当做奇珍异宝,什袭而藏,宝爱之心,溢于言表”,那其实也就是对他“向读”的“世所刊本”(程高本)不宝爱,不感欣快。至少是不甚宝爱,不甚欣快。扬此也就是抑彼。“现在看到这个抄本……‘私幸予言之不谬’。”那也就是说“向读世所刊本”和予意予言相谬,这不也就是说自己的意见和甲戌本相同而和“世所刊本”相逆和程高本不同吗?既然甲戌本(子重言是“真本”,“与刊本有不同处,尚留真面”)证实了“予言之不谬”,不也就是说甲戌本证明了“世所刊本”荒谬吗?江同志认为题跋表示了对“后四十回‘续貂’的不满”,怎么是“节外生枝”,对濮氏之意走了样呢?反过来倘濮氏不是此意,“逆以己意”又是以濮氏自己的意见去迎合他“向读”的“世所刊本”,包括后四十回,那他早就应“不胜欣快”,“私幸予言不谬”,又何须“恨不能起作者一谭”,直到“睹此册”甲戌本——才“不胜欣快”,“幸言不谬”而“宝爱”之呢?而且此册不过八十回(子重言止存八卷)实存十六回,又如何能与自己平日读刊本“全璧”的“心得”、“体会”所见暗合呢?
这里边汪同志没有对“恨”字进行特别的解释,而把它换成“惜”字,“恨不能”成了“可惜不能”,实际上是相差极远的。只有痛感到曹氏的《红楼梦》已被刊刻者糟蹋得不成样子,完全失去了“史家笔法”的人,才“恨不能起作者一谭”,实际上即是痛恨篡改和伪续。现在看到甲戌本果然和自己的意见一致,没有后四十回狗尾,文字也和自己设想的相同或近似,保存了《红楼梦》“曲而达,微而显”的真面,证实了自己的观点、自己的评论不谬,所以才“不胜欣快”,嘱子重“宝之”的。并非仅仅因为是脂评,主要是因为它(如刘子重言)是“真本”,“尚留真面”,而不像刊本、伪本,歪曲了真面,搞得面目全非。相反欣赏刊本,认为它“很好”,“也不错”的人,是不可能有此感情的,最多只能是“可惜”、“遗憾”而已,对甲戌本、脂本事实上也是不宝爱的,“还不如刊本”有头有尾,艺术性也高,写了伟大的爱情悲剧等。甲戌本也没有证实他们言论不谬,甚至相反证实了其言荒谬,他们欣快什么,宝爱什么呢?
因此,濮氏对世所刊本不满是显然的,和程高意见相逆也是显然的。不但有意,而且有言。
说江同志的论点违反了濮文本意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关于“辄逆以己意”,我理会那“逆”字虽可作“迎”字解,但这里只能是“违反”的意思,是动辄以自己的意见和某某相逆相对立。一种解释是刊者动辄以自己的意见和原作者之意相逆,相对立,一种解释是题者以自己的意见和刊者、改续者相逆;而不管作哪种解释,都是说题者和原作者意见一致,是正确的,而刊者、妄续者的意见是荒谬的,甲戌本脂本证明了这一点。
而《左传》“楚子如郑,逆女以兵,子产辞而却之”,及《孟子》“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中的“逆”字,我认为都是“违反”的意思,而不是汪同志(依朱熹、郑玄)讲的“迎合”的意思。“逆女以兵”就是用军队违反女子本意,全句是说楚子到郑国以兵来强行迎娶,后因子产说了而去兵以礼迎之而不以兵逆之。而《孟子》是说解说诗的人,不应以文害辞,以辞害志,同时不应以意逆志随意所之,背离志向,背离或违反原作的旨义。其中“以意逆志”前省略了一个“不”字,因“以辞害志”与“以意逆志”是并列短语,故省之。全句是说,解诗的人不应只重文辞,只看一字一句而伤害原诗的旨义,也不应随意曲解违反旨义。这是从“诗言志”来的,既然诗是言志的,解诗时就不应拘泥文辞,更不能让己意伤害和违反了原诗的旨义原诗中表达的“志”。这才为“得之”,否则就是错误的,就没有“得”。
语出《孟子》咸丘蒙章,是孟子批评咸丘蒙对《诗经》北山篇的解释是“以辞害志”、“以意逆志”的表现,因而是不对的。原注者没有看出是省略了“不”字,遂把“逆”字解成“迎”字,又引出“迎合”、“体会”的文意,即“顺”的意思,我以为是不足取的。不但把“逆”字解成“顺”字已是何等荒唐(迎合谁,即是顺着谁),而且“以己意去迎合他人本旨”看似通的,其实不通。这完全不成话。要“迎合”就不能以己意,“迎合”就是要排除自己的意见,屈抑自己的意见,以人家意见为是;要“以己意”去“逆他人之志”,就只能是拿自己的意见去歪曲和违反他人的意见,岂有拿自己的意见去迎合他人意见之理?体会也是一样。或者排除自己的意见,客观地理解人家的意见,或者拿自己的意见去歪曲他人的意见,不可能是别样。古人的意思照我理会也不外是我们常说的要正确理解人家的思想观点罢了。而要正确理会,就要抓住根本原诗中表达的“志”,就不要“以辞害志”、“以意逆志”不能拘泥文辞,更不能以己意曲解。也就是既要反对死板拘泥,又要反对主观随意而已。所谓“得”者,此也。
而拘泥文辞(片言只语)又是和任意曲解彼此难分的,“以辞害志”离不开“以意逆志”,拘泥文辞而不以己意曲解又如何能够“害志”呢?孟子批评的对《北山》、《云汉》的解释就都是拘泥文辞而又曲解以己意的例子,是既“以辞害志”又“以意逆志”的例子,而不单单是一种。所谓“断章取义”正是这种读书方法。不看整章,不看全体,只抓住片言只语(文、辞)就充以己意,既片面又主观。相反,只有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排除己意,看整章,看全体,不“但以辞而已”,才能得文章之“志”,而不陷入谬误之中。也才算会解诗。
否则,“如以辞而已”,不看整章,不看全体,无论怎样,“以意逆之”(这里依朱熹“逆”作“迎取”解),都不可能知《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志在“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云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是“志在忧旱,而非真无遗民也”。而通览全篇,排除己意,文章的旨义自然就清楚明白了。
朱熹、郑玄的注释,未必定是不可移易的。
《辞源》给“逆”字作了八九种解释,《辞海》类似,其第一义即是“迎”,我以为很可能是受了四书注的影响的缘故。那“逆”字的种种含义及众多词汇,其实都是从“顺逆”的“逆”这惟一的本意化来的,包括“迎”、“受”、“预”、“拒”、“逆境”、“逆睹”、“逆料”、“逆取顺守”、“臣复民逆”等等,其中的“逆君”、“逆心”及汪同志引的“逆女”、“逆志”都不例外。
如“迎”字是有“逆”字之意的,“迎风”、“迎客”即是,也就是说风及客的方向和站或走的方向相反,而相反谓之“逆”。但“逆”无“迎合”之意,“迎合”即是“顺”,“迎合”什么即是“顺着”什么,再无“逆”之意。不过“逆”和“迎”毕竟是不同的,《春秋》庄公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及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及《左传》“楚子如郑,逆女以兵”都带有强迫的性质,所谓“春秋笔法”,“一字寓褒贬”,而《左传》的“以兵逆女”更是明白的描述。《太甲》“有言逆于汝心”,郑注“人以言拂逆也”,即是说有人“以言逆心”,其意也是以言辞违反心意,而《孟子》的“以意逆志”,真的不是“以说诗者之意违反诗作者之志”吗?
《康熙字典》依《增韵》、《释名》、《广韵》等以“迕”、“拂”、“不顺”为第一义,我以为还是比较恰当的,“逆”的本意毕竟如此。
濮氏的“逆以己意”正是“以意逆志”的意思,是倒装句,省略了“志”字(汪文已有此意)。这个辞语用于他人是一种贬辞,用于自身是一种谦辞,而这种自谦同时又是一种自负、自傲和自信的表现。濮氏弟兄的这一题跋不但表明了濮氏是深知曹氏《红楼梦》一书特点,很早就对程、高不满的有识之士,而且佐证了我们对“以意逆志”的解释是正确的,濮氏也正是这么用的。
有的同志把“以意逆志”当做“高明”,并号召大家效仿,我以为也是误会了“以意逆志”的含义的缘故。虽然这些同志把经学大师说得一无是处,但解起古文来又完全依照他们的注释,也真是怪事。
我想我们还是不以意逆志为是。
当然,濮氏题跋的意义还不全在此,主要是他们最早看清并写出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仅仅是一部小说。仅仅从小说学的观点或文学的观点去分析研究,其实还是不够的。建议文学家不妨看一看,或于学术稍有补益。
1984年6月改完
五、红学考证和史湘云说的
历史地位及其他
与刘梦溪同志商榷
《红楼梦学刊》常委刘梦溪在《学刊》1986年4期发表了《考证派红学的危机和生机》一文。其中以胡适为考证派红学的创始人,以周汝昌为集大成者,以1962年卒年辩为高潮,以后便走向没落,现在已是衰落期了,考证派红学已至穷途末路。在这篇总结性的文章中,把红研的许多重要成果,包括周汝昌先生的脂砚斋系史湘云说通通定为谬误,并以史湘云说为周先生“主观臆断”的“最突出”的例子,宣称这“无论如何和脂批接不上榫”。同时又把许多谬说,如畸脂二人说,叔叔舅舅说,宝玉原人说,还有曹雪芹卒年“新说”等奉为真理。这些看法无论如何是本人绝难附会的,因撰此拙文以就教于广大读者及梦溪同志。
坦白讲,我作为一个芹红的业余研究者,就是受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的影响,尤其是“湘云说”的影响而走上研红探曹之路的,在前人主要是周先生研究成果的启示下,逐步弄清了“一芹一脂”的生平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内情和写作及评注过程的。我认为周先生确实是考证派红学的集大成者,他在红学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对脂批和脂斋的研究给红学和后人的启发尤为重大。他的脂砚史湘云说或脂砚雪芹爱人说是继胡适之石头曹雪芹说之后,红学考证的最重要的成果,是颠扑不破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科学结论,其意义是无法估量的。
然而刘文却说这是周先生的“主观臆断”,“无论如何和脂批接不上榫”。如第四十九回写史湘云“鹤势螂形”,脂批:“近之拳谱有坐马势,便拟了螂之蹲立。昔人爱轻捷便俏,闲取一螂,观其仰颈叠胸之势。今四字无出处,却写尽矣。脂砚斋评。”刘说:“批语中大讲拳谱,自然不会是女性,许多研究者指出了这一点”,“但周汝昌先生继续坚持己说,这反映了他的红学体系的封闭性”,云云。(红刊P:151)
第一,“大讲拳谱”本身即是神话。“翻残脂砚三千注”,仅此评提到拳谱,也仅此一句而已,即武术常识中的“马步”,哪里有什么“大讲”呢?刘先生这样夸张其词是什么风气呢?第二,知道拳谱怎么就定非女性呢?这到底“自然”在什么地方呢?是因为现在和当时没有女人知道拳谱,更不会有女子会拳术或剑术吗?推断的大前提究竟在哪里呢?第三,曹家本是武职出身,许多族人都任武职:宜、颀都任参领佐领,寅亦“善射”,颙“有文武才”,雪芹身后也有宝剑横于破匣,光芒照眼,脂砚斋作为曹雪芹的爱人,知点拳谱,会点武功,有何不能呢?何况“鹤势螂形”原是雪芹写来形容湘云的,就算批书人不识拳谱,她也会问及“玉兄”,雪芹也会告诉她“近之拳谱中坐马式便似螂之蹲立”,她又从而写入批中启发观众,注明四字由来,不也是很有可能吗?刘的理由究竟在哪里呢?说人家固执己见,主观臆断,自己又如何呢?结论下得那么肯定,而证明又这样毫无道理,不识自省反而责备人家,要人家放弃“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科学论断,服从他和他们的裁判,怎么可能呢?
反过来,从正面说,如周先生《新证》所云批书人对作书人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几次痛哭失声,雪芹泪尽,她哭得“泪亦待尽”;多次参加书中描绘的众多女儿的宴集,把自己和众女儿类比,甚至“凤姐点戏,脂砚执笔”。第二十六回又明说作者把她“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等等,不论怎样,周先生的“湘云说”比起什么叔叔舅舅说,宝玉原人说之类的胡说八道来(都受到刘先生青睐),真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如批书人明白称贾敬、赦、政为“老”:“敬老”、“赦老”、“政老”;称邢、王为“夫人”:“邢夫人”、“王夫人”;称琏、玉、环、蟠等为“兄”:“琏兄”、“玉兄”、“环兄”、“阿呆兄”;称钗、黛、晴、袭、凤、妙等为“卿”:“宝卿”、“黛卿”、“袭卿”、“晴卿”,甚至称“我袭卿”、“我颦卿”等,多次与众女儿相比和她们玩笑,人家笑她“也要笑”,人家哭她“也要哭”,人家恼她“也要恼”,人家热她此时也“太热”,人家宝钗把黛玉脸一拧,她“我也要拧”等等。其中虽然文学加工,但许多人都是“真有”的,有“真体”的。“政老”额外赐主事职衔,现已升员外郎是“嫡真实事非妄拥(拟或用)也”,实为曹頫职务,“端方”、“清肃”也是頫的定评。而“玉兄”也即是“石兄”,是书之记者、著者即曹霑曹雪芹。他“实生于荣华,终于冷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也早“较然彰明”,“确定”久矣。
由此,批书人的身份、年龄、性别都清清楚楚。而有的人却责难周先生“不问年龄,只好胡猜”,因她自称“老朽”、“老人”、“叟”,又有“命芹溪”字样,就断言她真的是老头,是雪芹(她“玉兄”、“石兄”)的长辈,是叔叔、舅舅,或“即曹頫”,真被赐主事、升员外郎的曹頫。他不但不是主事、员外郎贾政的原型,而是员外郎儿子宝玉的原型,不是获罪被罚的老爷,而是少年无知的公子。而这位叔叔、舅舅或父亲又口口声声把宝玉和作者同时称为他的“玉兄”、“石兄”一个人把自己称为“兄”已够滑稽,而一个叔叔、舅舅或父亲竟然把自己的亲侄、亲外甥甚至自己的儿子称为“兄”,则是天下奇闻!至于对侄妇、甥女那样称呼戏谑,更是闻所未闻了!
称宝玉为“玉兄”、“石兄”的例子,批中随处皆是,不予征引;称作者为“玉兄”、“石兄”的例子如第一回标题诗处批:“芹为泪尽而逝……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第二十七回葬花吟处批语:“非石兄断无是章法行文,愧杀古今小说家也。畸笏。”“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第十六回:“想玉兄在青埂峰经锻炼后参透重关至恒河沙数,如否,余曰万不能有此机括,有此笔力,恨不得面问果否,叹叹。丁亥春。畸笏叟”。第二十六回:“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主张老人者看此),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总共五六处,其他语意含混者皆不引录。这里有“如此机括”、“笔力”的“玉兄”,著“后文”的“玉兄”,如是“章法行文”的“石兄”,把她比作钗颦等的“玉兄”,雪芹死后她痛哭得想上青埂峰去觅的“石兄”,都是指的作书人而非书中人是无法再证的事。
把这么明显的真理定为“最典型”的谬论,把这么明白的谬误又奉为“无疑义”的真理,如此总结,又怎么能令人心服口服呢?
依我之见,红学,考证派红学,只能沿着胡适和周汝昌两先生确定的四条基本结论向前发展,倒退是不会有出路的。这四条结论是:(1)作者是曹雪芹;石头、情僧、空空道人都是他的化名。(2)曹雪芹即是红楼梦主宝玉真人,贾宝玉是他的假相。(3)脂砚、畸笏都只是一个批者的不同化名。(4)批书人是雪芹爱人。一切离开这四条基本结论的企图都是枉费心机,不会有结果的。红学只能就此前进。这就是“门”,就是“径”,就是“突破口”。循此前进,就不难“登堂入室”,弄清“一芹一脂”的生平、《红楼》内幕,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撰写和批注过程,为反照《风月宝鉴》,深入领会《红楼梦》,进而发掘出“一芹一脂”即雪芹、梅溪的文集奠定基础。否则,就只能使自己陷于极端难堪的境地,并贻笑大方。即或得意于一时,被封或自定为真理,毕竟纸包不住火,终有一日真相大白,那时就不知自己把自己置于何地了!
红学或考证派红学根本未达到高潮,什么从“高峰上跌落下来”,进入了“衰落期”云云也都是无从谈起。事实是至50年代初,周先生发表《新证》,吴恩裕先生等起而响应(后来他又变卦了),红学已接近高峰,但很快受到冲击,不得不停止发展,至1962年因雪芹二百周年祭到来,红学(考证派红学)略有回升,但很快又被打下去,卒年商讨及《生平丛话》都被限令停止,接着又开始了全面“文化大革命”,许多重要论著被洗劫一空,红学(非帮学的红学)就更无法发展了。1979年后随着《红会》和《红刊》的创立,考证派红学才开始恢复发展,但尚未形成眉目,一大批批判文章又接踵而至。我实在难以理解,一些人鉴于《红楼梦》一书的内情,作者、批者的生平及他们写作、评注《石头记》的过程等等问题一概不清,怀着澄清红楼真相的历史责任感,从而不避艰难繁琐,花大力气去搞红学考证,究竟有什么问题,犯了哪些天条,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组织围剿和攻击?
说到雪芹卒年,我以为壬午、癸未两说都不失为一家言,惟有梅挺秀的“新说”实在没有道理。我在以前关于卒年问题的文章里比较了两说可能性的大小,最后结尾说:“至于超脱于壬午、癸未两说之上的‘新说’,本来就极牵强,这里我就不论及了。”没想到人的认识相距是这样遥远。我认为不值一提的东西,刘们却认为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解决了”“卒年公案”,“红学爱好者可以无憾了!”
事实是胡适、周汝昌先生等的标点及对此批的理解,虽被断为“讹”为“误”,毕竟还是有道理的。第一回标题诗处的脂批毕竟只有两段,系一条批语,而不是像梅、刘想象的那样分成三段,更不是“三条批语”。前一段是想过去,后一段是望将来。想过去知音渺漠,真正能解《石头记》从而有辛酸之泪的基本上只有他二人。作者最解,辛酸泪也最多,他是“哭成此书”的,正因为此,以致“书未成”,未最后完成,他就在壬午除夕“泪尽而逝”了。此外(“大都作者一人”外),就只有一个脂识得红楼内情,懂得“眼泪还债”是怎么回事,因而她的辛酸泪也很多,加之石兄谢世,常常哭芹,眼泪自然也快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