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牌营销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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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经销店店面陈列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公司所有经销店。

二、奖励期间

××××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

三、陈列标准

1.陈列本公司品牌产品,其陈列面积须占全店总陈列面积2/3以上。

2.其中至少须陈列洗衣机7台以上,电冰箱6台以上,彩色电视机5台以上。若所陈列商品被出售,须立即进货补充,以保持最低陈列台数。

3.须陈列或悬挂本公司宣传海报。

4.新经销店至少有3个月以上的创收。

四、评核方式

1.印制经销店陈列状况检评表。

2.由业务员每半个月评分一次。经分公司最高主管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日、16日前将评分表寄交企划部。

3.另由市场推广人员每月评分一次,经市场部经理签章确认后,于每月2日前将评分表寄交企划部。

4.企划部人员不定期分赴各经销店抽查评分。

5.业务员或市场推广人员评分不实者,酌情处理。

6.凡于××××年12月份以前,对有一次评分(含:业务员、市场推广组、企划部的评分)不符合规定者予以警告,并应立即改善。若两次评分不符合规定或××××年的评分不符规定,取消本奖励金。

五、奖励方式

1.合乎陈列奖励条件的本公司经销店,按奖励期间的累积进货净额1%发给陈列奖金。

2.经销店如设有分公司或分店者,其分公司或分店也应按规定陈列布置,否则根据其合乎陈列奖励标准的店数占总店数的比例发给奖金。

陈列奖金:进货净额×1%×合乎陈列匀励的店数[]总店数

3.奖金预定××××年2月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