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研究报告:200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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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为了应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资源短缺的矛盾,2003年以来,循环经济在中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在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发展循环经济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关于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学问题

1.循环经济与效率问题

效率一般包括三个层次概念。一是技术效率,二是选择效率,三是配置效率。无论哪个层面上的效率概念,最终表示效率的指标都是投入产出关系。提出效率问题的潜在假设是,某些要素是有限的,需要提高对其使用的效用。然而,在传统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中,投入要素中并没有考虑生态环境因素。认为生态环境是经济系统的外部条件,是没有限制和约束的。这是导致人们在追求其他要素使用效率的同时破坏生态环境的根源。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把生态环境作为效率的投入要素之一给予考虑,这样才能激励社会以保护环境为目标循环利用资源,因此我们必须对传统的效率观进行革新。

2.循环经济的产业组织模式问题

发展循环经济,循环利用资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废弃物成为另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原料,这些企业组成一个闭环型共生产业链,成为循环经济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内企业间具有紧密的技术和资源供给联系,但它们面对的是不同的市场,盈利条件差异性很大,市场风险不同,如果其中的某一个企业出现市场风险而倒闭,都会影响其他企业。这意味着,如何组织和形成这个联合体,如何处理这些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循环经济模式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技术经济问题。这需要政府进行管理和组织。

3.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学原则

循环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获得良好的市场技术经济效果。只有当一种技术经济模式具有市场条件下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时,这种技术经济模式才可能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技术经济范式。因此,政府一方面要促进循环经济技术体系的研究与开发,使循环经济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创新,使得利用废弃物的成本下降,使循环利用资源具有更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4.循环经济与规模经济三个逻辑关系

(1)企业规模经济化才能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规模经济是指当再增加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时,生产的边际成本将会出现上升。工业化的基本特征是寻求最低成本的产量最大化。因此,工业化是在寻求规模经济化的生产模式。从这个角度来说,循环经济的资源消耗减量化本身必须建立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因为成本最低本身就必须实现单位产出的资源综合消耗最低。没有规模经济就不可能实现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最小化。

(2)循环利用资源也必须在废弃物排放具有规模时,才能实现成本最小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单个企业排放的废弃物“足够多”时,企业才具备独立对其进行循环利用的经济可行性,才能实现企业内部的资源循环利用。如果循环利用资源的规模达不到成本最小化,循环经济就不具有生命力。

(3)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它们在内部独立循环利用资源难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最低经济规模时,在经济上没有可行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实现循环利用资源的社会化,要求有专业化的、达到规模经济要求的废弃物收集、分类、加工处理、再利用的专门企业。这种规模经济要求企业集中,实现循环利用资源的区域性规模化,从而实现循环经济在地域上的规模经济。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以规模经济为基础。一是要使单个企业生产达到规模化,二是使企业在地域上集聚,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成本最小化。

二、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现状——经验与问题

1.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现状评估

从2000年起,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在中国推进生态省建设,同时开始循环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试点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核心内容。2002年起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在较大范围内推进循环经济试点。2005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对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重点领域、管理政策等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方针,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同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截至2004年,全国共有8个省被批准为国家生态省试点,1个省被批准为循环经济试点省。贵阳、日照等一批城市进行了循环经济规划,创建了44个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了166个国家生态示范区,建立了14个生态工业示范园,树立了79个环境优美乡镇,全国有数千家企业接受了清洁生产审计。2005年又有1个省制订了生态省建设纲要,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核论证。2005年10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方案。方案选择了7个行业中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的14家企业和1省1市1镇,13家工业园区,6个省和直辖市,4个城市作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2005年12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专门列出第26项,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提出了鼓励与限制领域。

在实践层次上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世界银行与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广泛开展了中国循环经济战略与政策体系研究,同时,世界银行还资助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等单位研究中国循环经济立法。

中国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实践,是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的。2002年以来,通过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由于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开始加速,资源消耗总量迅速上升,全国的环境质量总体上依然在恶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还在上升。万元GDP能耗呈现出上升的现象。可以认为,循环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

2.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分析

(1)企业具有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调查发现发展循环经济比较成功的企业,基本上都能够通过循环利用本企业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动力。

(2)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倒逼机制和循环经济优惠政策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目前污染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还是来自于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社会的压力。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循环利用资源的直接经济效益很低,甚至是负效益,但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具有很大效益。也就是外部效益大于内部效益。外部效益由企业内部支付成本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政府代表社会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效益内部化,对企业循环利用资源给予一定的财政或税收支持,对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3)市场相对价格变化——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风险规避动力。随着我国资源开采的条件日益变差,资源价格与工业制成品之间的比价不断趋于上升,对加工型企业的利润形成挤压。企业为了确保利润,开始寻求从废弃物中提取有用物质和循环利用资源,替代原始资源进行生产。

(4)规模经济——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企业规模化才能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一个企业是否实现了规模经济,取决于当时的技术极限和市场特征。没有规模经济就不可能实现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最小化。

(5)增加就业,促进经济规模扩张——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闪光点。在当前中国的国情下,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充分考虑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实践中的很多企业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延长了企业产品链条,使单个企业向着循环经济联合体方向发展,增加了附属工厂或车间,扩展了经营范围,增加了就业。

(6)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柱之一。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能性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取决于已有成熟技术体系的特点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如果循环利用资源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企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就具有可能性,但企业是否有积极性循环利用资源,则取决于技术水平所决定的经济效益好坏。因此,技术创新常常决定着循环经济能否实现。

(7)农村综合生活条件的改善——中国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特色。2000年以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广沼气,推进生物质能的循环利用试点,使得试点地区的农村生活条件和卫生条件得到了明显改观,使得山林植被得到了快速的恢复。

(8)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对发展循环经济持有不同的态度。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普遍高于西部。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东部沿海地区的居民生活进入小康以后,对生活的环境质量要求提高,减少污染排放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循环经济模式成为治理环境问题的手段。

第二,东部地区的资源主要靠从西部地区输入和进口,原材料涨价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日益明显,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就必须减少对初始资源的消耗,循环利用资源成为必然选择。

第三,东部沿海地区的科学技术实力普遍比中西部地区高,投入循环经济所需技术的研究开发的经济实力远远强于中西部地区,因此,东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比较好的技术支撑体系。

第四,东部地区由于具有比较雄厚的资金投入能力,企业的规模经济性相对比中西部地区高,企业的集聚程度比西部地区高,主要集中于工业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较好的产业组织条件。

第五,东部沿海地区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对较高,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条件比中西部地区好。

3.目前中国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问题

当前中国在发展方面面临的最大社会压力可以概括为就业不足、收入差距过大、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四大问题。循环经济是一条既能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又降低环境污染,缓解资源供给压力的经济发展之路。但是,在实践中,推进循环经济也存在诸多障碍。

(1)发展循环经济缺乏规模支撑。中国五小企业(小造纸、小化工、小矿山、小钢铁、小水泥)在中国污染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行业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由于企业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不具备独立循环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影响了循环经济发展。这一特点在落后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

(2)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应该包括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政府责任制度等。促进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包括企业资源再生利用的激励机制;节约使用资源的激励机制;有效的技术支持机制等。不解决制度和激励机制问题,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无法实现。

(3)在循环经济管理方面,中国尚未建立起基本的物质流量表,对于企业和地区进行循环经济管理缺乏基本的数据信息。

(4)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未颁布比较详细的促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清单,对于发展循环经济还没有明确的优先领域和产品目录。中国推进循环经济主要还是以节约资源为主要目标,没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的手段。

(5)各级政府对资源节约型社会更加重视,而对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视程度较低。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政府自身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并不明确。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功能过强,支配资源的比例过大,恰恰是资源浪费的根源。制度性浪费是最大的浪费。

(6)资源节约与刺激消费和扩大内需之间存在矛盾。循环经济的本质目标是保护环境,从源头防止废弃物产生。在实践中,一方面出于资源供给不足,大力提倡节约;另一方面,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又在努力刺激消费,甚至鼓励过度消费,都是与循环经济目标背道而驰的。上述现象说明,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应该从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入手,扩大内需不应以牺牲效率和扭曲市场为代价。改善环境质量的需求应该作为社会公共需求在宏观调控中加以考虑。

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一)到2020年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

(1)建立起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系。

(2)形成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体系,大中型企业应该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3)按照产业生态学原理组建工业园区,全面推进城市工业产业循环链发展。

(4)以城市为核心,在全社会构建起完善的废弃物综合回收、分类处理、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网络体系。

(二)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间(2006~2010)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目标

1.减量化

(1)单位经济产出能源消耗每年下降3%~4%;5年内使单位产出能源消耗下降14.2%~18.5%;

(2)单位经济产出初始资源消耗每年下降3%~4%;

(3)农业灌溉系数达到0.5(2003年我国:0.4,发达国家:0.8);

(4)农业化肥吸收效率提高到40%(目前我国:30%,发达国家:60%)。

2.再使用(Reuse)与循环利用(Recycle)

(1)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2004年:55.7%);

(2)钢铁、铜、铝、铅等所有废旧金属应全部回收利用;

(3)重点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2003年:79.2%);

(4)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5)物质综合回收利用率达到70%。

3.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40%(2003年:25.8%);

(2)SO2总去除率提高到55%(重点城市工业2003年:29.4%);

(3)畜牧业COD削减率提高到47%(2003年:33%);

工业COD去除率提高到77%(2003年:61%);

城镇生活COD去除率提高到47%(2003年:22.5%);

(4)最终工业固体垃圾应该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2003年:综合利用率58.4%);

(5)城市生活垃圾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2003年:50.8%)。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先领域选择

在目前中国的国情下,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的优先产业应该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弥补企业微观效益原则。对于一些循环利用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但在现有市场机制下经济效益低下,甚至是亏损的循环经济项目,政府要从财政和税收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使其具有一定的盈利和发展能力,使其外部效益内部化。

(2)“遏制双高原则”,即治理“双高行业”原则。双高行业指高污染排放和高原始资源消耗的行业。例如,冶金、化工、造纸等行业,是包括能源在内的原始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的行业,应该通过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标准和经济手段,促使实施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资源和废弃物,使外部成本内部化。这些行业资源利用率提高了,污染下降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在这样的领域政府应通过严格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先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3)“抑短原则”,即抑制资源短缺程度最大而进口难度高的资源使用的原则。这样的领域可以通过价格形成机制和政策去推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例如,中国的水资源总体上极为短缺,又难以通过进口的方式解决,因此,水的循环利用应作为优先推进领域。

(4)“成熟技术原则”,即加速推进已经成熟的循环利用资源的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扩散原则。例如,建筑节能节水,造纸黑液的回收利用,冷却水和中水循环利用等,都已经具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应优先加速推进这些技术的普及。

(5)“规模经济原则”,即对单个企业鼓励按照经济规模进行建设和改造,鼓励企业的区域集聚和区域循环经济网络发展。凡是适合于规模经济的产业,都应该严格控制企业的规模,低于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应该进行严格控制。

优先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选择。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对各产业和行业的分类界定,课题组运用聚类分析法和相关的数量模型,综合6个选择指标的平均位次和计量分析的结果,在对39个行业进行筛选后选出了18个应该优先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对这些产业,政府应该优先通过政策激励的方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1级优先顺序(3个产业):火力发电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第2级优先顺序(6个产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食品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食品制造业。

第3级优先顺序(5个产业):煤炭开采业;水泥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第4级优先顺序(4个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橡胶制品业。

中国循环经济优先发展区域。按区域特点确定发展循环经济优先区域与模式。根据人口、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国情,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具有明显的跨地域扩散的特点,中国应该针对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的现实,对全国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进行大规模的统一规划,对各地区在全国发展过程中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对生态敏感脆弱地区,污染物流动性强、扩散效应高的地区,国家应该优先支持他们优先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经济增长,做到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脱钩,扭转这些地区以赶超为目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危及国家环境安全的局面。

对生态敏感脆弱地区,甚至可以采取鼓励人口向经济密集区合理流动的措施,减少经济发展强度。使这些地区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保持一定发展速度的同时,不断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强度,把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大力发展。

(1)国家重点支持对全国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区域优先发展循环经济。第一优先地区应选择大江大河上游流域地区。这样的地区应包括7大水系的源头和上游流域,尤其是三峡库区这样的地区等。

(2)城市的水源供给区域应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尤其是优先进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应以污水的零排放为最终目标。

(3)生态敏感地区应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国的西北地区是严重缺水的地区,应特别优先发展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建设

要实现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需要政府进行制度创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建议:

1.制订一部关于循环经济的基本法

循环经济的基本法的任务是,对发展循环经济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原则问题予以规定。这部法律应当规范的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规定把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目标,规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和政策导向,为制定循环经济政策确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明确政府、企业和居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制订专项法奠定基础。

第三,规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手段。

第四,规定循环经济产品的市场准入原则等。

2.修改《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已经正式颁布15年了,是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是中国环境立法的依据和基本指导原则。《环境保护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已经不能满足今天的需要,有必要对《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将从源头预防废弃物和污染的产生,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等理念纳入其中。这不仅可以起到政策宣示的作用,也是循环经济立法的依据,对推动循环经济立法、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制订和完善专门法律法规

发展循环经济还需要制订和完善一些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特定废弃物或特定问题进行规范。不同废弃物的处置和循环利用方式有很大的差别,从各国经验看,有必要对大宗、大类废弃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作用具体规定。应考虑尽快制订如下几项循环经济专项法:

第一,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利用法;

第二,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回收与循环利用法;

第三,建筑材料与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法;

第四,危险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处置法;

第五,养殖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处置法;

第六,居民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置法;

第七,废旧产品再制造法。

还有一些涉及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问题,如清洁生产的审核审计,废弃物的储存、运输、最终填埋以及废弃物处理企业和设施的管理等,可以根据需要制订必要的法律法规,以弥补一些专门法律的不足,防止对某些废弃物或某些处理环节的管理出现法律上的空白。

4.制订和完善循环经济综合性法律

综合性法律是对各专门法涉及的共同问题或基础性问题所做出的综合性规范。中国迫切需要制订一部关于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考虑,解决目前环境保护法律与资源性法律相对分割、环境执法和资源管理互相脱节的问题。

5.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

还有一些法律,从主要内容和分类看不属于循环经济法律的范畴,但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关系比较密切,其中一些规定直接影响到循环经济的发展。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关于税收的法律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中国应该尽快制定《绿色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一定的比例或优先采购那些使用回收材料的商品和其他环境友好型产品。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制订这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在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加入相应涉及循环经济的条款,避免出现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矛盾的条款。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我们还需要制订《循环经济产品的市场准入法》,规定循环利用资源和废弃物生产的产品有市场准入优先权。

6.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有关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订促进当地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是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必要补充,或使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当地更具有可操作性,也可以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目标或标准。

五、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1.基本思路

(1)鉴于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必须发挥重大作用,因此,中国应尽早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纳入各级政府业绩考核指标之中,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各级政府追求的目标之一。

(2)为了加强和统筹环境与资源管理,建议在国家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基础上成立国家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统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管理。在委员会成立之前,在各级政府机构中设置专门的循环经济主管机构,统筹和协调循环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循环经济建设,以提高循环经济决策效率。

(3)制订专门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及推进步骤,并针对形势变化进行滚动修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制订循环经济规划一定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与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城市发展规划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紧密结合。

2.促进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

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直接针对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再生产业(“静脉”产业)的政策。第二类是针对所有产业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政策。

(1)废弃物综合回收再生利用与安全处置产业——“静脉”产业发展政策。

要加快制订“静脉”产业和循环经济产品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严格防止二次污染。

确定重点支持的循环经济产品目录和目录之外的循环经济创新领域,激励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技术开发和创新。凡是符合重点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实施如下优惠政策:第一,土地利用优先。第二,免收增值税(可以先征后退)。对免收增值税后依然达不到市场平均利润率的项目,由财政给予补贴或贴息,使之达到市场平均利润率。第三,政策性贷款优先。第四,产品市场准入优先和政府采购优先。第五,政府给予技术开发资助。

(2)企业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

建立企业物质流核算制度,为废弃物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信息。

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到2010年争取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内把清洁生产审核的范围扩大到80%以上。

3.促进循环经济的财税与金融政策

(1)设立资源(包括进口资源)消费税,使资源产值税率在总量上提高到20%以上。CGE模型分析表明资源税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可显著降低资源消费,对GDP只有很小的负面影响。征收税额为资源开采部门不变价产值20%的综合资源税,可使煤炭消费降低1.7%~2.7%;石油天然气消费降低1.6%~2.3%;金属矿消费降低1.7%~2.1%;非金属矿资源消耗降低1%。而GDP降低幅度可维持在0.12%~0.33%之间。

(2)在制订淡水、能源消费标准定额的基础上设立超额消费税新税种,与价格进行捆绑收取并上缴国库。

(3)全面停止高能耗产品的出口退税。

(4)对循环经济企业进口技术和设备免征关税。

(5)对循环经济产品出口全面退税。

(6)对节能和节约资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和设备投资给予税收抵扣和加速折旧等优惠,以促进节能和节约资源技术的推广和扩散。

(7)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循环经济领域,尤其是“静脉”产业领域;鼓励上市公司进入循环经济领域,通过资本市场扩大循环经济投资来源。

(8)加快从增值税向消费税的转轨步伐。

(9)尽快制定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把循环经济产品列入优先采购领域。

(10)借鉴欧盟的经验,开征废弃物排放税,逆向激励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在废弃物排放税实施以前,继续执行排污收费政策,要逐步提高收费标准。

(11)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约资源和能源的重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

(12)尽快研究制定对国家和地区重点生态保护地区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13)信贷政策主要指通过政策性贷款,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政策性贷款主要由国家发展银行来操作,用于对循环经济产业和项目的间接融资支持。

(14)加大大型废弃物集散设施,危险废弃物和有毒废弃物的收集与存储设施,废水管网等循环经济基础设施、“静脉”产业网络设施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的财政投资力度。

(15)建立循环经济基金。由政府制订基金使用办法、严格的管理章程和审计制度,委托专门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基金的来源可以包括:发行专门政府债券;面向社会发行循环经济彩票;排污费(税)按比例投入;资源消费税按比例投入;大宗产品的回收抵押金;民间资金捐助和国际援助资金。

基金应主要用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究与开发,资助重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和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等。

4.规模经济政策

为了从基础上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应该强化企业的经济规模效应。规模经济政策包括三个层次。第一鼓励推进单个生产企业以最佳规模进行生产经营。第二促进企业在空间上的集聚规模效应。第三推进废弃物收集、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企业的规模化。

5.管理政策

(1)建立以生产者责任为主导的废旧产品回收政策。

(2)对小件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消费品,实行价外收取消费者回收押金制度。

(3)对部分回收困难或回收成本较高的产品,在价格中强制征收资源回收处理费。

(4)建立生态和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

(5)全面提高包括污水、垃圾在内的城市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对低收入人群给予相应补贴。

(6)制订资源和能源设备的市场准入政策。

(7)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产品标志。

6.技术政策

(1)强制淘汰落后技术的政策。

(2)鼓励技术创新政策。

(3)促进先进技术引进和利用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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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附录:

课题组成员名单

课题组中方组长:王洛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

课题组中方成员:

汪同三,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所长,研究员

齐建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副所长,研究员

任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张天柱,清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

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室主任,研究员

赵京兴,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研究员

李金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研究员

李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副研究员

刘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编辑部副主任

张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副研究员

尤完,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博士

樊明太,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副研究员

魏向英,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博士

张有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博士

杨彤,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

课题组外方组长:本德·比例特斯基,德国德累斯顿技术大学教授

课题组外方成员:

萧政,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

彼得·海克,德国特利尔应用科学大学应用物质流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

托马斯·克里斯滕森,丹麦技术大学,环境与资源教授

苏兰德拉·薛里斯塔,联合国环境署亚太区主任

酒井伸一,原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物质循环与废弃物管理中心主任,现任日本京都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