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管理思想的“法”,即“法治”,以“法”作为治理国家、统一天下的主要方法。“法”是法家管理思想的核心,以“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为理论基础,提出并产生法治管理理论。公司的治理离不开制度的执行,制度是公司所有员工的行为准绳,是依据企业的价值观而制定的,是将企业文化落地的根本。企业应该取科学管理之长,扬法家思想之优,在市场运营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将二者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化企业文化管理模式。
法家文化观中“法”的思想
“法”的基础——人性论
法家思想不承认人性中有先天禀赋的道德属性,甚至对于人心与道德的关系,也予以否认。韩非子了解和掌握人性对治理天下的意义,那么他所了解的人性是什么呢?他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韩非子认为,要治理天下,首先就要掌握人的性情所趋,从而根据并利用这种人情之常,以达到治理天下的目的。
人性论是古往今来哲学家、思想家以及整个人类社会都在讨论与思考的问题。法家不同于儒家的性善理论,它从人性好利的角度提出了大多数人即“中人”的人性特点。法家的人性中趋利避害的特点也正是我们当今社会中大部分人的特点。法家以“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为理论基础,提出并产生法治管理理论,同时这种人性观也证明了法的必要性和期望获得最高的效率。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要追求基业长青并达到企业文化真正落地,同样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进行管理。法家的“人性好利”同样适用于对员工的管理,适用于制度的制定,实行“以利导民”,充分调动员工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法家认为,要以利益引导民众,而不是单纯地顺从民众。圣人治理百姓要考虑他们的利益,而不是简单地顺从他们的欲望、按照百姓喜欢与否来治理。圣明的君主应该明确地进行赏罚管理,这样百姓就会踊跃建功立业,时间长了,百姓们会习惯、认同法治,奸邪自然会被禁止。法家以顺应和利用人们的名利之心来争取民心,“利之所在民归之”,化私为公,把人的自私心、自为心引导到国家最迫切的任务上来,为生产服务,为国富民强效力,立意于以利趋义。人有各种各样物质的、精神的需求,企业管理者可将人的物质需求及精神需求转换为企业的管理手段,体现在制度层面。
“法”的特征
法家之“法”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1.以法为纲
法家强调“法者,国之权衡也……法令者民之命也,而治之本也……以法治国,则举措出已”。在法家看来,法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具有“定分止争”、“兴功禁暴”的作用,“以法为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法”不同于“礼”,不仅是行为礼仪方面的规范,更是企业的整体法度,是“定分止争”和“兴功禁暴”的手段。也就是说,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应明确职、责、权、利,并协调统一。在管理实践中,首要之事应建立企业之“法”,至少要有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
2.事断于法
法家主张“事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主张法无贵贱,法外无恩,以法作为治国的唯一工具和唯一标准。法家认为“事断于法,国之大道也”,“释法治而任心治,尧舜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适当”。也就是说,人治不如法治,因为人治没有一定的标准,随心而定。如果“事断于法”,就可“怨不生而上下和”,这里所说的就是企业应以“法”为准,大小事宜,依“法”而行,而不能随心而治。在管理实践中,由于人存在主观上的裁量与偏见,难免失真,标准不定。因此,企业应以“法”为准,建立客观、量化的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制度和综合评价机制。
3.法由一统
法家主张“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法加乎奸令者也”,即法令必须由官府制定。所谓“法由一统”,就是强调政出一门,由官府统一管制。“法由一统”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国家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其他人不得篡夺;二是法度统一,全国各地适用相同的法律,即“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根据“法由一统”,企业构建组织架构、订立标准化流程、制订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时,应该统一规划、严格职属,不可政出多门。在管理实践中,企业亦应统一规范化管理,必须有专门的规范化管理部门,这样,才能保证规范化的全面性、严谨性、统一性和实时性,才能最大限度上将规范化管理的效用发挥出来。
4.以法为教
法家认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其言谈者,必轨于法”,法家将“以法为教”作为一种推行法治的重要手段。“以法为教”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公开透明,告知大家,以便于遵从行事;二是思想统一,排除杂念,以专心其事。企业在进行制度规范化管理时,行文应该简洁、易懂,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透明,周知大家,同时加强培训和宣导,摒弃与法冲突的东西。同时,与规范化冲突的其他内容,都应该加以摒弃和消除,以免影响规范化管理的效果。尤为重要的是,企业要高度重视员工培训,注重企业文化和制度的宣导,讲究企业精神的塑造与培养。
5.不法常可
法家认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时宜则有力”,“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法无常可,须应时而变。法家反对保守复古,主张锐意改革,提出“不法古,不循今”、“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从这种历史观出发,法家治国强国的手段是变法,只有通过变法,才能打破原有的旧机制,建立与新的时期、新的形势相适应的制度及管理方法。法家管理思想中进步的历史观正符合当代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时代要求现代企业管理要与时俱进,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位置,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管理上,各种措施都应顺势而变,企业中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管理。组织架构随情而变,职能分工应需而调,工作流程时时优化,行为规范常有更新,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法家之“法”与企业制度制定
企业制度的制定、推广、落实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制度层的建立是以企业的核心理念即使命、愿景、价值观为制定依据,目的是将企业的管理思想、价值观深入到企业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用刚性制度约束企业人的工作,久而久之形成和谐一致的公司文化。企业制度的制定应具备如下几个原则。
强制性
“信赏必罚”、“令出必行”将“法”这个观念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用王权和国家强制力保证法的强制性实施,使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这里强调的是“法”的刚性。在一个公司之中,制度一定是刚性的,不容迟疑、不容商量、奖罚分明,长久持续下去,才能够保证公司中的每一位员工都遵守公司的制度。明确制度是日常工作中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长效性
“法也者,常者也。”法必须尽量保持稳定不变,能够连续持久地反复适用在相同、相类似的事件中,切忌朝令夕改。“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遭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遭,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已经制定的法令不能随便更改,因为法令代表利害,而人民是趋利避害的,也势必随之有所变易,这样变更不已,天下就会乱起来。所以法要保持它的长效性,这是法有效执行及普及的必然要求。所以,在一个公司中,制定制度一定要谨慎,反复斟酌,要经过严谨的考量,看是否符合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是否切合企业长足的发展。一旦颁布,就应执行下去,切忌朝令夕改,反反复复,这样不但失去了制度的效力,更会失去员工对制度的敬畏心。
客观性
“一民之轨,莫如法”,“立法令者,所以废私也”。法必须始终被作为一种具有严格标准的客观尺度,用来衡量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切不可“释法术而任心治”,使法带有主观随意与偏袒私利的倾向。这里强调的是,一个公司的制度一定不是制定制度的人的主观思想和意志,更不能依据某个管理者的个人偏好来编制,制度一定是能够约束全体公司的,一定是有客观依据的,而这个客观依据正是企业文化。
公开性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百姓者也。”必须将法令及时公布于百姓,“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使百姓把法当做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鞭策自己的行为。因为法的公开性,公司的制度也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应当让每一个员工都有正常的渠道来了解甚至深植于心,杜绝制度与日常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公开的目的是让员工全然了解,从而更切实地贯彻制度的精神。
可行性
法应当“表易见”、“教易知”、“法易为”,法本身应当简洁易懂、切实可行和便于遵守、便于适用。也只有这样的法,才能具有普遍性、可行性,更能符合社会需要,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由此可见,一个公司的制度也应具备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在公司内部始终有制度可循,有制度可依。
公平性
韩非反对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法制观,而提出“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只有具有公平性的法,才能使人无贵贱、信赏必罚,才能成为社会中度量人行为的规范和尺度。一个企业的制度也同样应当体现公平性的原则,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所有企业人的行为,在制度中上下平等,没有特例,更无特权,全体上下和谐一致,才能够保证制度的权威性。
企业的制度一定是为了传承企业的经营价值观,上文谈到的美国著名企业家凯莎琳的管理哲学——“只赚应该赚的钱”,就可明确的看出这个企业秉承的文化就是这条管理哲学,其公司制度的制定也正遵守了如上文所谈的六项原则。
中国优秀企业华为的规范化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应该说始于《华为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华为基本法》作为华为的“基本大法”,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华为制定纲领性文件”,同时涵盖研发、生产、销售、行政、人事等各方面的细节,以求最终形成一部贯彻华为管理思想的具体的“管理条例”。华为希望将企业成功的基本原则和要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将企业家的智慧升华,并凝结为企业的智慧资产,从而不断传承和发展下去。这样的思想与现代规范化管理的精神要义是相符的,这也是当初任正非总裁聘请包政教授等“人大六君”为华为起草《华为基本法》的初衷。可以说,该法的出炉是华为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从中可以看出华为的成功在于依靠制度而不是依靠人治。特别是全球化时代,只有将先进的制度建设与优秀的文化建设相结合,才是企业经营的成功之道。
所以,企业要想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跨越,科学的管理模式至关重要,而科学管理既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对应于西方管理模式之科学管理,中国管理思想之法家之道也是企业管理从基础到发展,从做强做大到做久的根本保障。中国本土企业应从自身文化土壤与民族心理特点出发,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取科学管理之长,扬法家思想之优,在市场运营中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努力夯实经营基础,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将二者有机结合、融会贯通,无论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还是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