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百善孝为先”。大意应该是:如果你想做个好人,那首先应该做到的是孝敬父母,尊重家人。当然,传统意义上的“孝”,是那种没有自我的盲目顺从,和现代人所推崇的个性张扬,展现真我,似乎相差甚远,格格不入。但是,在道德水准严重下滑的今天,再一次提及“孝”这个词,在我看来,却有着不同寻常的现实意义。“社会大家庭,家庭小社会”。家庭,作为构成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它的和谐与安宁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与发展方向。“家和万事兴”,“家和”是“万事兴”的前提与保证。只有“家和”,才有整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也只有“家和”,才有整个国家的兴旺与安定。
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使“孝”的含义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意义上的“孝”,已经不再是传统中的茶足饭饱与衣食无忧,它更多的应该体现在对于父母及老人在精神领域的关怀与照顾,更多的是满足老人对于天伦之乐的追求与向往。有一首歌唱的好,“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其实,现代的“孝”,应该更为简单,它在更多的时候仅仅只体现在工作之余对老人孤独心理的些许承担,或者,仅仅只是与父母一道吃一次精心准备的晚餐。时代在变,而老人对于儿女的那份担心与爱恋却不会变;生活在变,但“儿行千里母担忧”的道理却不会变。所以,我们的“孝”,在现代社会,就是让为人父母的知道,有了儿女,他们便不再孤单;有了父母的牵挂,做儿女的会永远平安。
父母与儿女,永远不会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父母与儿女,永远都会有思想上的代沟存在。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理解父母对我们的那份“多余的担忧”,就如同我们永远也无法理解我们的儿女对我们的那份永远的“反叛”。但是,这其实并不应该成为我们与父母沟通的障碍,也不应该成为我们为“孝”的负担。人与人之间,只有沟通,才能理解彼此的思想,也只有沟通,才能化解矛盾,和谐共处。与旁人尚且如此,与我们的父母是不是更应该敞开彼此的心灵呢?
尊重别人,孝敬父母,与展现自我和张扬个性,本不应该是一对无法化解的矛盾。“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多去听听别人(包括我们自己父母)的意见与建议,对我们很有好处。再则,为人父母者,对于儿女,大概永远都只会为其好,不愿助其坏吧?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尊重别人,孝敬父母,永远都不应该成为落后于时代的思想,成为不符合现实的古董,而应该永远成为我们所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孝”是营造和谐家庭的法宝,只有我们与父母的关系融洽了,只有我们的家庭关系和睦了,我们的整个社会才能够走向和谐,走向稳定,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地走向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