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贞观元年(627年)到贞观二十三年(649年),是唐太宗统治的贞观时期。他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进行了整顿和改革,奠定了立国规模。这个时期的封建政治比较清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比较快,社会秩序也比较安定。所以历史上把这一时期誉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根据魏征的意见,定出“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针,对唐朝同少数民族的矛盾采取了比较和缓的政策。626年,益州大都督奏报僚人反叛,请发兵征讨。他不许出兵,并说,僚人居住在深山野林里,经常出来抢夺,已经成了习惯。地方官如果能正确对待,自然相安无事,不可轻动干戈,杀害他们。唐太宗采取缓和阶级矛盾和各族间矛盾的办法,以求国内和平,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此,他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用人和纳谏是唐太宗取得政治成就的两个主要措施。
唐太宗非常重视官吏的任用,对地方长官,更是特别重视。他把各州都督(地方掌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和刺史(地方掌管行政的最高长官)的姓名都写在宫里的屏风上,随时记下他们的成绩和过失,以备提拔或贬降。他很注意县令的选择,要五品以上的官员保举能胜任县令的人,而各州刺史则由皇帝亲自选拔任命。
唐太宗对士族地主集团的内部关系进行了一些调整。山东士族是汉魏以来的传统势力,社会地位最高。唐太宗在兼用关陇、山东和江南士族的同时,对山东士族采取既联合又压抑的政策。他在高士廉等人修的《氏族志》里,把山东老牌士族崔氏抑为第三等,从而提高皇族、勋贵、官僚的社会地位,加强皇帝的权力。与此同时,唐太宗极力选拔寒门庶族地主官僚出任中央政府要职。如少年时做过道士的魏征,官至秘书监,参与朝政,出身录事、曾为王世充部下的戴胄,官至户部尚书,参与朝政,自布衣而为卿相的马周,官至中书令。这些人有的参加过隋末农民起义军,有的是太子李建成政治集团中的人。他的著名的文武大臣中,尉迟敬德当过铁匠,秦叔宝原是小军官,张亮出身于农民,官至刑部尚书。还有一些人出身于少数民族。唐太宗采取提拔低级官员参与朝政等办法,开辟官资浅、门户低的人担任宰相的途径。
唐太宗还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从贞观元年到三年(公元627—629年),关东、关中各地连续发生水旱霜蝗灾害,关中受灾最重,灾民有卖儿卖女的。唐太宗认为这对于他的统治是一种危险,当即命令灾区开仓救济,准许灾民到非灾区就食。非灾区的人民,也竭力帮助灾民度过灾荒。628年,唐太宗还拿出御府金帛,赎回因灾荒卖掉的子女,归还其父母。
隋末,华北地区的汉族人民有不少被北方的突厥贵族所掳掠。突厥贵族在唐初还不断率兵南下,使北方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受到骚扰和破坏。唐太宗即位后对突厥采取积极抵抗政策,解除了这一威胁。贞观五年(631年)四月,唐太宗派使者把隋末被突厥贵族掳去的汉人用金帛赎回,得男女8万口,使他们恢复平民身份,回到家园和亲人团聚。
唐太宗又并省了很多州县,并把中央各官府的官员从2000多人精简到600多人,整顿吏治,紧缩国家开支。
唐太宗还注意到不夺农时,以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贞观五年(631年)二月,官吏要调动府兵当皇太子举行“冠礼”(成年礼)的仪仗队。那时正是春耕时候,唐太宗说:“农时最急,不可失也。”下令改在十月举行。
上述做法,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对人民都是有利的。在农民的努力下,生产状况迅速好转。贞观四年(630年),全国大丰收,流散的人都返回乡里,以后又连年丰收。由于农民辛勤地生产,到了贞观后期,社会经济已得到恢复。
唐太宗死时53岁。他是中国封建帝王中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在我国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中间,他具有比较远大的眼光,较多地注意和推行有利于封建统治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政策。因此,他能“纳谏”、“用才”,注意对少数民族上层贵族的团结,在保护地主所有制的基础上,注意了小农经济的特点,不过分役使人力物力。一般说来,在他统治的20多年中,封建经济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人民得到了在封建社会中较为安定和平的生活。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一个新的高峰。再加上当时的一些历史条件,使唐帝国成为我国历代王朝中最为强盛的一个朝代,也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富强繁荣和文明昌盛的封建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