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甘地为首的印度国大党领导人,坚持一个“统一的印度”的观点,认为印度只有一个民族,应成立一个统一的国家。英国人应无条件地撤离,教派问题留待撤走后解决。以真纳为首的穆斯林领导人则坚持认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是两个民族,应分别建立自己的国家。英国人应“分而撤走”,即先实行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然后再撤走。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两大政党各持己见,寸步不让。英国殖民者背地里怂恿两派斗争,表面上以公证人自居,借口两派达不成协议,仍赖在印度不走。
然而,无论是在国大党还是穆盟内部,对当时的教派矛盾和分治问题都存在不同的看法。在穆盟内部,并非所有的人都赞成分治。一些人赞成同国大党联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相互间的矛盾。有一个穆斯林恐怖组织,反对建立巴基斯坦的计划,写信给真纳,骂他叛逆不忠,不肯让穆盟同国大党组成联合阵线反对英国人,并威逼真纳同甘地(当时在狱中)举行会谈。这个恐怖组织的一个首领写信给真纳说:“……我们要你即刻前往监狱会见甘地,否则我们有人要冒生命危险,以你为射击目标……”果然,几天以后,一名刺客闯入真纳的办公室行刺。真纳经过奋力搏斗,才保住性命,但受了几处伤。
在国大党内部,也有一些人认为,在两大政党的矛盾已十分尖锐的情况下,再谈什么“一个不可分割的印度”是不现实的。他们主张面对现实,向穆盟作出让步。在1942年5月召开的全印国大党会议上,曾任过马德拉斯省国大党主席的拉贾戈帕拉查里提出了两点建议:(1)接受建立巴基斯坦的原则;(2)赞成在马德拉斯省组成国大党和穆盟的联合政府。但是,这一建议因受到激烈的反对未被通过。更多的国大党人是希望通过某种谈判方式,同穆盟达成谅解。
1944年5月,甘地写信给真纳,希望同他会谈。经过一番精心安排,两位老资格的领袖于同年9月在孟买真纳的住所举行了会谈。会谈是秘密进行的,双方都很谨慎,每次交谈后都要交换信件,以确认会谈的内容。这是印度两大党派的一次不寻常的交锋,也是印巴分治史上很有戏剧性的一幕。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两位“改变了次大陆历史进程”的人的活动情况。
甘地和真纳都出身于西部印度的古吉拉特,早年都在英国受过法律教育,都是英国伦敦律师协会授予的律师,后都成为国大党成员,但两人的宗教信仰、政治态度以及生活方式却完全不同。
甘地常穿印度式土布罩袍,赤脚、光头,完全是一副印度农民的打扮。他住在中印度一个偏僻的乡村里,每天摇着手纺车纺线,并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农民。
真纳身着西装,完全是一副英国绅士派头。他住在孟买一家豪华的饭店里,不时地召见记者,表现了一个职业政治家的风度。
对甘地和其他国大党领导人来说,真纳古板,傲慢,有些脱离群众。国大党人称真纳从事的政治是“穿着笔挺衣裤的人从事的政治”。
对真纳来说,甘地把“保护母牛”、“坚持真理运动”、“手工纺织”等引入政治,显得愚昧落后、荒谬可笑。
然而,最重要的,是两个领袖对待分治问题的态度。
甘地说,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教徒是一个民族,他们都以印度为故乡。穆斯林只是改变了宗教信仰的印度人。一群改变了宗教信仰的人及其后代,声称是脱离母族的另一民族,这在历史上没有先例。
真纳反驳说,不,无论按什么民族定义和标准,穆斯林和印度教徒都属于两个不同的民族。穆斯林有1亿人口,不仅如此,他们还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与文明、语言和文学、艺术和建筑、名称和术语、价值与比例概念、法律和道德规范、习惯与历法、历史和传统以及才能和抱负。简言之,他们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无论根据什么国际法典,穆斯林都是一个民族。
甘地说,穆盟要分离,但必须答应下述条件:第一,不是把印度看成两个或更多的民族,而是看成一个由许多成员组成的家庭,穆斯林也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他们居住在印度的西北地带,即俾路支、信德、西北边省以及穆斯林占绝大多数的旁遮普地区,还有孟加拉和阿萨姆的部分地区。这个地区的穆斯林希望从印度其他部分中分离出来,单独生活。
真纳拒绝说,如果接受这个条件并付诸实施,这些省份目前的疆界就会被弄得支离破碎,不可收拾。穆斯林所得到的不过是毫无价值的糟粕。
甘地的第二个条件是:这些地区的界限应由国大党和穆盟所承认的委员会来划定,划定边界应通过这些地区的成年居民投票。
真纳不同意,而且这样一来,甚至在这样划定的地区,自决权也不是由穆斯林行使,而是由所划定地区的居民行使。
甘地提出的第三个条件是:如果投票的结果赞成分离,那么,就在印度摆脱外国控制以后,着手将上述地区组成两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
真纳反对说,那样就太晚了,必须立即动手,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甘地的第四个条件是:英国人撤走以后,建立两个有主权的国家。这里所说的“主权”,不包括外交、国防、内部交通、关税、商务等方面的权力。这些权力应由双方共同行使。
真纳寸步不让,所有这些事项都是一个国家的命脉,不能委托给任何中央权力机构和政府。
甘地提出的条件真纳一条也没有接受,谈判宣告破裂。
在民族解放运动中,甘地等国大党领导人过分强调印度教文化传统,疏远了广大非印度教群众,穆斯林的宗教、风俗习惯未能受到尊重,他们的利益未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因此,提出建立巴基斯坦的主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真纳所说的“两个民族”的理论,尽管当时实践上有充足的理由,但今天看来,有很大的局限性。根据宗教信仰划分民族,并进而主张成立国家,这在理论上是不妥的。会谈结束后,真纳强调说,穆斯林同印度教徒之间的矛盾是深刻的,解决分歧,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把印度分成两个独立自主的部分,即巴基斯坦和印度斯坦,承认全部西北边省、俾路支、旁遮普、孟加拉和阿萨姆是独立自主的穆斯林领土。真纳进一步阐明了巴基斯坦这一概念:巴基斯坦应是一个民主的、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它由东、西两部分组成:东部包括孟加拉和阿萨姆两个地区,西部包括西北边省、俾路支斯坦、信德和旁遮普。两部分领土之间隔着印度领土,相距1000多公里。
甘地与真纳谈判的失败,表明两大教派和解无望。印巴分治,看来已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