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同时持有流通股及非流通股的现象,其中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目的则是解决国有股不流通,同股不同权问题。证券市场上,股改之后大约2/3的非流通股进入市场,股价的暴跌将会给原流通股股东造成巨大损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市公司大多采取的方法是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赠送同样基本面的股票,通常是10送3.海信电器和海信科龙在股改过程中也采取了这种方式。
下面分别介绍两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情况:
一、海信电器
青岛海信电器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流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海信电器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以获得其所持有股份的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对价安排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对价安排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到,这次股制改革中,海信集团所执行股数占总股本的10.32%,所持有总股数也由股改之前的58.72%降至股改后的48.40%。
其次,海信集团向所有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海信电器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海信电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但海信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增持的海信电器股份不受上述承诺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卖出交易的,卖出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前项禁售承诺期期满后24个月内,海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91元/股。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将根据相关公式进行调整。但公司今后进行战略合作、场外协议转让等不受此限制。
自海信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的3年内,海信集团在每年度股东大会上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海信电器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先进入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启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股权分置改革获准实施,若发生以下情况,则触发追送股份条件:除因不可抗力外,海信电器经审计后的2006年度、2007年度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率低于20%;2006年度、2007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触发上述追送股份条件,海信集团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股份总额为10192000股,按目前流通股股本规模计算,等同于每10股追送0.5股。追送股份仅限一次。
可以看到在上述的改革方案中,海信电器公司不但采取了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股份的一般方式,同时还向广大股东做出一系列以稳定股价,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为目的的承诺,在这之后,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良好,较好地保护了中心股东的利益、避免了公司经营发生大的波动。
改革后的海信股权结构变动,可以看到公司基本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国有法人股及非流通股在股改之后数目为零,大部分转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剩余作为对价执行中转赠给了原流通股股东。
二、海信科龙
海信科龙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7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其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流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同意,在现有A股流通股股份总数的基础上,向A股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获送1.2股对价股份,执行对价股份总数2334012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对价执行及本情况,观察可知在股改中,海信科龙控股股东海信空调持有的所有非流通股都参加了股改,由股改前的26.43%减少为之后的24.08%。另外顺德咨询及东恒发展有限公司两位非流通股股东未参加本次股改。
其次,非流通股股东海信空调承诺事项:
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36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在科龙电器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将对科龙电器进行资产重组,将海信集团旗下“白色家电”业务的相关资产通过认购科龙电器定向发行的股份的方式注入科龙电器,将科龙电器打造成为海信集团旗下的白色家电业务核心企业,并力争成为国内国际同行业最有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资产重组拟注入的海信集团的白色家电业务范围包括:空调制造业务及资产,冰箱制造业务及资产,海信集团家电营销业务及渠道。
由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顺德咨询与东恒发展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海信空调将按顺德咨询与东恒发展参加股权分置改革而应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数量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的对价数量分别为4742863股和486044股。代为垫付后,顺德咨询与东恒发展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海信空调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海信空调的同意;控股股东海信空调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可以看到在上述的改革方案中,海信科龙控股股东在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股份的同时,也做出在一定期限内不将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套现的承诺,此外,控股股东还承诺将对这家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借以提升其竞争力,使其成为海信集团旗下核心企业,在前面章节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这些措施对科龙公司之后的发展起到了有利的影响,有效促进其扭亏为盈。
在这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可以看到海信科龙公司H股总额保持不变,A股成功完成了股改,所有非流通股大部分转为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剩余部分在对价安排中转增给了流通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