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春秋左传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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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第一百〇 英雄之言

[唐]罗隐

“作者小传”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县(今浙江富阳县)人。他一生经历了晚唐文宗至哀宗七个朝代,目睹并身历唐王朝从衰败到灭亡的过程。据《旧五代史·罗隐传》载,他早有才名,“诗名于天下,尤长于咏史,然多所讥讽,以故事部分中第”。这“讥讽”,显然就是出于他对现实的不满。事实上,不仅是诗,他的文章也饱含讥讽。由于十次参加进士考试,都遭到失败,使他更是愤世嫉俗,在诗文中形成一种嘲讽的笔调和批判的风格。为了应付考试,他“随贡部以凄惶,将帖十上;看时人之颜色,岂止一朝”(《谢湖南于常侍启》)。为了谋生,他更不得不奔走四方,投靠地方郡守,谋求一个幕僚佐吏之职,所谓“命薄地卑,一十二年,看人变化,请事笔砚,以资甘旨”(《湖南应用集序》)。因为这是他的自我写照,便只有沉痛之言,没有嘲讽意味了。最后,他五十五岁的时候,回到故乡浙江。节度使钱镠委任他作掌书记、节度判官等职。朱温篡夺唐朝政权,建立梁朝,罗隐劝说钱镠举兵讨伐,说:“纵不成功,猶可退保杭越,自为东帝,奈何交臂事贼?”(见《吴越备史》)罗隐把朱温称为“贼”,固然表明他忠于唐朝的正统思想,但也表明他对残民以逞的军阀的憎恨。相比之下,同是割据称雄的钱镠,对待他所统治地区的人民尚是宽仁的,所以罗隐把征讨逆贼朱温的希望寄托于他。但钱镠不能听从。

罗隐的著作有:《江东甲乙集》、《淮海寓言》(已佚)及《讒书》等。雍文华校辑的《罗隐集》,是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之一,收集罗隐现存作品(也有个别伪作),较为完备。

“题解”这篇《英雄之言》是《讒书》中的一篇。《讒书》是罗隐自编的杂文集,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讒书》,乃是“自讒(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讒”,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英雄之言》所批评的是借“救民涂炭”口号而窃取政权的帝王们的本性。在他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无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全篇短短二百来字,以简捷警策取胜,代表晚唐犀利激拗的文风。

物之所以有韬晦者,防乎盗也。故人亦然。夫盗亦人也,冠屡焉,衣服焉。其所以异者,退逊之心、正廉之节,不常其性耳。2视玉帛而取之者,则曰牵于寒饿;视家国而取之者,则曰救彼涂炭。牵于寒饿者,无得而言矣。救彼涂炭者,则宜以百姓心为心。而西刘则曰:“居宜如是”,楚籍则曰“可取而代”。意彼未必无退逊之心、正廉之节,盖以视其靡曼骄崇,然后生其谋耳。为英雄者犹若是,况常人乎?是以峻宇逸游,不为人所窥者,鲜也。

——选自中华书局标点本《罗隐集》

物品的所以有隐藏不露的,是为了防备盗贼。人也是一样。盗贼也是人,同样要戴帽穿靴,同样要穿着衣服。他们与常人有所不同的,是安分忍让的心与正直不贪的品格,这种美好的本性不能长久保持不变罢了。看见财宝就要窃取的,说我这是出于寒冷饥饿;看见国家就要窃取的,说我这是拯救百姓的困苦。出于寒冷饥饿原因的人,不用去多说;了拯救百姓困苦的人,应该以百姓的心为心。但是汉高祖刘邦却说:“我的住室应该象秦皇这样。”楚霸王项羽也说:“秦皇可以取而代之。”想来他们并不是没有安分忍让的心与正直不贪的品格,可能是因为看到了秦皇的奢华尊贵,然后产生了取而居之与取而代之的想法。象他们这样的英雄尚且如此,何况普通的人呢?所以说高大的宫室与放纵的游乐,不为人们所羡慕觊觎,那是太少了。

(钱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