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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附录二 傣族传统生态文化的考察(十八)

二、对打造佤族文化品牌的几点建议

打造佤族文化品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全过程,贯穿于佤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把长远规划同阶段性的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分步实施,使之在不太长远的时期内大见成效。

(一)营造氛围

通过几年的大力宣传和精心打造,佤族文化已日益被越来越多的外界人所认识和接受,打造品牌的氛围初步形成,为进一步打响佤族文化品牌创造了条件。但仍有一部分干部、群众缺乏正确的认识,比如在临沧,一部分人认为:临沧不是佤族自治地方,为什么只打造佤族文化品牌,而不打造其他民族文化品牌;打造佤族文化品牌,会影响其他民族的感情,会压抑其他民族的文化,会影响民族团结,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究其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三是缺乏应有的载体;四是缺乏标志性建筑物和文化标志。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致使打造佤族文化品牌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品牌的打造。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氛围的营造,为佤族文化品牌的打造大开绿灯。要强化氛围的营造,首先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即广泛地、深入地、有声势地开展佤族文化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佤族文化及打造佤族文化品牌的意义,使佤族地区的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打造佤族文化品牌是贯彻落实“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纲要”的客观要求,是佤族地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打造佤族文化品牌,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佤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利于开发佤族文化资源,发展佤族文化旅游业,有利于佤族地区的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利在当代、惠及千秋的民心工程。其次是要兴建载体,塑造形象,诸如在重要城镇兴建一批标志性建筑物,兴建佤族文化生态村,干部带头穿着佤族服饰,在重要服务部门或窗口推行佤族文化标志系列工程等,为佤族文化品牌的打造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打造品牌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卓有成效。否则,将阻力重重,雷声大雨点小,达不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研究

搞好研究工作,是塑造品牌、打响品牌的基础和前提。目前,需要研究的具体问题很多,诸如什么是佤族文化、佤族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如何确定与保护品牌问题,如何规范佤族文化品牌开发与市场营销问题,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研究和发展机制问题,如何使打造品牌的活动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问题,如何解决打造佤族文化品牌与弘扬其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冲突的问题等。可谓急需研究的课题很多、任务很重。而我们目前的状况是什么呢?一是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二是没有联合起来的研究队伍;三是没有必要的研究经费;四是没有具体明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许多业余研究人员多是业余爱好、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形不成规模,成不了气候。因此,佤族文化的研究和品牌的打造举步维艰,成效不尽如人意,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要彻底扭转这一不良局面,使佤族文化品牌的研究和打造卓有成效,必须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工作。一是要依托省级研究机构、民族院校的科研力量和优越条件,加强重大课题的研究,使之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二是要在临沧、普洱等佤族文化荟萃的地区建立高规格的研究机构,并调配数量充足、业务精通的研究人员,真正担负起繁重的研究任务,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佤族文化研究机构;三是要切实解决研究经费、工作条件等具体问题,为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积极创办佤族民间文化传习院(班),促进特殊人才的培养,要保护好高龄文化传承人,培养中、青年文化传承人,以确保佤族优秀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后继有人;五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任务、目标,使之更好地为佤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使佤族人民早日摆脱贫困、步入小康。

(三)培育支撑

这是一个如何使理论研究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问题。我们的研究工作不能是纸上谈兵,不能为了研究而研究,必须使研究工作与当前的经济建设很好地衔接,以实现很高的经济、社会效益。这样,我们的研究才有价值、才会出成果、才能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如何做到这一点呢?那就是在加强理论研究的同时,要逐步应用我们的研究成果,着力培育文化产业支撑体系,既可以解决研究经费缺乏的问题,同时又使我们的土特产品增加文化含量,为打造文化品牌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如云县茅粮集团生产的司岗里木瓜酒、沧源生产的崖画牌牛干巴等品牌产品,就是很好的例证,既推出了自己的品牌,又宣传了佤族文化,收到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临沧地区打造佤族文化品牌课题研究报告》中,我们从佤族服饰、佤族建筑、佤族医药、佤族旅游商品、佤族歌舞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多个开发项目建议。如果这些项目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并逐步得到开发,就可以为佤族文化品牌的打造培育庞大的产业体系,不仅打响了佤族文化品牌,而且促进了地方民族工业和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使文化研究与经济发展实现有机地结合。为此,我们在强化研究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寻求研究工作与项目开发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方式,并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的渠道,使更多的研究课题变为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开发,为打造佤族文化品牌培育产业支撑,并逐步形成庞大的集群体系。

(四)健全机制

研究、打造佤族文化品牌受到严重制约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尚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缺乏应有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缺乏应有的发展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因此,必须尽快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首先,佤族地区,特别是佤族自治地方要尽快研究、制订有利于打造佤族文化品牌的条例和规定,重点是制定和完善文化资源、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条例和制度,为品牌的打造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其次,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资本为纽带、政府宏观调控、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尽快培育和发展佤族文化市场。再次,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佤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人员大胆创新,重奖为研究和打造品牌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第四,要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即实行上(省)下(市、县)左右(境内市与市、境内与境外)联动机制,成立跨市、跨省、跨国的学术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适时进行沟通与交流,做到资源、信息共享,联手做大、做强佤族文化品牌,使佤族文化品牌打响全国,打响全世界!

(作者单位:临沧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浅谈西盟佤族宗教信仰现象及其价值取向和社会意义

岩改

一、西盟佤族的宗教信仰

西盟佤族的宗教信仰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在人们的观念中,山川河流、动物植物、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以及一切还没有被人认识的自然现象皆有“灵魂”或“鬼神”。认为鬼神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要吃要喝,要穿要用,要睡觉要劳动,鬼神存在于整个宇宙空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无所不为,左右着人们的凶吉祸福。诸如刮风下雨,久旱不雨,地震崩裂,洪水淹没,雷电伤人,寨子失火,瘟疫流行等等,都认为是鬼神所致。因此,事情无论大小,佤族人民都要杀鸡占卜,预测凶吉,杀牲畜祭祀,求神灵保佑,消灾避邪,六畜兴旺,粮食丰收,寨子平安。

西盟佤族的原始宗教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先祖崇拜、鬼魂崇拜、神灵崇拜、英雄崇拜、图腾崇拜、动植物崇拜等。自然崇拜,是佤族最初的崇拜形式,其崇拜对象是天体、土地、山河、水火、雷电、洪水、风雨等;先祖崇拜,是对已故祖先的崇拜,其实是对已故先祖们的一种怀念方式。佤族在做大小祭祀活动,平时用餐、喝水、喝酒和吃其他食物时,都要把第一滴酒、第一滴水、第一粒饭、第一支烟等先给他们,同时也要祭给其他鬼神,然后才给活着的人,以保人畜平安兴旺,避免疾病感染、祸患上身;鬼魂崇拜,是佤族主要崇拜之一,佤族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灵魂,即使已死了几百年、几千年的祖先,他们的鬼魂还时时跟我们在一起,都在保护着每个人。他们不允许我们做任何错事,一旦做了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神灵崇拜,也是佤族主要崇拜对象之一,它是对所有神灵的一种崇拜,其崇拜对象是土地、山神、河神、水神、火鬼、动物鬼、人鬼等。佤族认为,神灵无处不在,人不要得罪他们,不然他也会害人;英雄崇拜,是对本民族最具影响力和号召力、常常被当做神的象征来崇拜的人物的崇拜,像神话传说中的机智人物江三木落等人物形象,是佤族人民智慧的象征,是所有佤族男女崇拜的偶像。过去佤族猎砍人头,一旦部落中强壮的男子被别的部落砍掉了脑袋,部落的人就会把他当英雄来崇拜,并教育后一代年轻人;图腾崇拜,在佤族所有信仰中是比较神圣化的崇拜对象,主要表现为把谷子、木鼓、牛、老鼠、鸟、老鹰、蛇等动植物当做神灵崇拜。在佤族生活中,免灾是常有的事,为谷子招魂也是一年中必不可少的祭祀活动之一。在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意识中,他们认为“木依吉”和“阿依俄”是创造万物的神灵,是世界最高主宰者。“木依吉”神是最高的神祇,人类的一切凶吉祸福都是由他安排的。“阿依俄”神,供奉在室内“鬼火塘”边的显著位置,主人在遇到生育、死亡、婚娶或建盖房屋,收买养子、奴隶时,要祭祀祈祷,祈求保佑。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万物有灵的宗教信仰很深,导致了西盟佤族较频繁的宗教活动,不管做任何事情,他们都要求助于和告知“鬼神”。除了家庭、个人经常性的祭祀活动以外,每年照例举行的全寨性较大的宗教活动,有祭木鼓、供人头、砍牛尾巴、剽牛、做老母猪鬼、祭司岗里、祭龙摩爷等等。传统社会的西盟佤族,遇有天灾人祸要做鬼,家中和个人的重大事情要做鬼看卦,有了疾病也要做鬼求愈。基于宗教信仰的禁忌也是很多的。每年宗教活动的安排和时间,各个寨子大体一致,略有不同。

祭木鼓:佤语称“苦鲁克落”,木鼓是佤族的最高崇拜物,是通天神器。在过去,佤族各寨都有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木鼓房,房里支放着一对木鼓(俗称一公一母),供奉着人头。供人头和砍牛尾巴都是围绕着祭祀木鼓而进行的。在佤族人的意识中,木依吉神平时住在天上,只有当他听到了木鼓声才来到人间,住在木鼓房里,附在木鼓上接受人们的崇拜。因此,祭木鼓也就是祭拜木依吉神。木鼓是集合群众的信号,在做某些鬼时也要敲木鼓,有时候也用于娱乐。

供人头:传说在17至20代人以前,人类在迁徙途中遇到了洪水之祸,于是砍人头去祭。另一传说是很久以前,人类遇到天灾人祸,人和牲畜大批死亡,谷子也长不好。人们用各种兽头祭“鬼神”求救,但无效,后来砍人头祭鬼,才免于灾难。这说明佤族砍头之习俗由来已久,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产生的。对于人头本身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是祭品,有人认为是祭品同时又是崇拜的对象。其意义是祈求木依吉神保佑寨子平安,人丁兴旺,粮食丰收。由于砍人头血祭,村寨部落之间的纠纷械斗频繁。近百年来,砍人头血祭的习俗已由原来对祖先和鬼神的崇拜发展到民族复仇,严重影响了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

砍牛尾巴:砍牛尾巴的意义是把供在木鼓房里的人头骨送到“鬼林”里去安放。时间在公历3~4月,年内只能安排一户主祭,人口多的寨子也不能超过四户,全过程历时12天。主祭户(涅农)要邀请一户亲家做陪祭户(涅鲁)支持。砍牛尾巴习俗,现在已基本被废除了,以往是佤族较为普遍和较大的宗教活动之一,各寨每年砍牛尾巴的次数不一,时间也不相同。砍牛尾巴的意义是送人头鬼,即把旧人头送出寨外。砍牛尾巴的牛是黄牛,但同时还要剽杀一至数头水牛。被砍的牛,肉由大家抢食,抢肉的场面很惊险。

剽牛:佤语称“耍嘎拉”或“耍梅”。不纯属宗教活动,但又与宗教活动密切相关,每逢大的宗教活动都剽牛,一是作为祭品,二是用于招待被宴请的头人。

除宗教活动剽牛外,平时的剽牛请客是三天。第一天开门,把正门拆开扩大,栽牛角叉,祭祀木依吉神,祈求保佑;第二天剽牛,请客吃饭,客人喝酒、唱歌、跳舞,祝贺主人;第三天关门,把拆开的门重新安好,打扫环境,客人返回,剽牛活动遂告结束。

佤族剽牛不剥皮,大部分连皮带肉分送给哥哥,右后腿送给弟弟,左后腿和脖子送给姐妹,牛身一剖两半,一半招待客人,另一半分送所有来客,主人只剩头脚。

做老母猪鬼:是祭祀“家神”(阿依俄)的宗教活动,意义是传授本姓人的家史。什么时候举祭由本人决定,不需头人会议批准。

祭拜“龙摩爷”:龙摩爷是佤语,意为圣地。相传是众神灵的聚集地,佤族用吉祥物——牛头祭祀龙摩爷,久而久之龙摩爷便成了佤族心目中不可侵犯的圣地,人们只要在龙摩爷的牛头桩上挂上麻线,祭上米、烟、酒、茶叶、钱物等,便与神灵有了自然的联系,一年中就会得到神灵的保佑,遇到凶险时,会逢凶化吉,平安无事。挂线时若是诚心地许下心愿,神灵会帮助实现,若是做了坏事,就会受到神灵的惩罚……其实这是一种人们对真、善、美的向往。从前佤族祭祀的礼节是:男性祭祀姿势为右手扶左肩,左手伸到膝盖前指路,慢步而过;女性祭祀姿势为,左手护胸,右手伸至脚膝盖搂裙。每当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部落之间需要解决矛盾和纠纷时,就把水牛作为庆祝活动最好的吉祥物,举行盛大的剽牛活动,并把牛头保存在龙摩爷,渐渐地,龙摩爷里的牛头越来越多。走进龙摩爷,映入眼帘的到处都是奇形怪状、千姿百态、极具震撼力的牛头,无形中给龙摩爷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二、西盟佤族原始宗教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意义

(一)西盟佤族原始宗教的价值取向

西盟佤族原始宗教的价值取向主要反映在农业生产和对祖先的崇拜等方面。西盟佤族原始宗教崇拜的对象往往指向与人们的农作物生产和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各种自然物以及对祖先的挂念。如:原始的“刀耕火种”,佤族祖先并不是想要砍哪里的树林地就随便砍哪里的树林地,想砍多宽就砍多宽,而是首先要选定好日子,并在当天下午大约3时到4时这一时段之间,到自家看好的那片地上砍光一小片就返回家中。这一天一家人就必须进行禁忌,不迎接远方客人,晚上睡觉时,就要注意梦见了什么或者有些什么反映。家里人如果梦见的是吉祥物,认为就是给自家粮食生产带来大丰收的好兆头,就在那里的树林地砍5~10亩左右的农用耕地。如果梦境不好,就得重新选地点和日子等等。

自古以来,西盟佤族居住在处于怒山山脉南段的阿佤山中心区,属中高山峡地带。这里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光照适中,适宜亚热带各类作物的发育生长。很早以前,西盟佤族就学会了种植稻谷、包谷、荞麦、小红米和豆类等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旱稻、小红米为主。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他们掌握并熟悉了各种植物的生长过程和特点。

原始宗教是原始时代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和理解,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必然带有自己的特点,打上特定环境的印记。从事种植业特别是旱地种植,离不开山、水、地、雨、太阳、雷、河、天等自然物,树木、牛等又是重要的生产资料。由此形成的原始宗教观念不能不指向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具有密切联系的各种自然现象。山、水、地、树、雨、太阳、雷、河等成了佤族先民崇拜的对象,具有超自然的力量而被神化。西盟佤族居住的地方适宜从事旱谷、小红米、荞麦、包谷和豆类等农作物的种植,他们所崇拜的只能是与他们所从事的这些农作物生产对象有关的自然现象。

西盟佤族耕地有水田和旱地两种。旱地可分犁挖地和“懒火地”两种,犁挖地就是把地上的小树和杂草铲倒、晒干、烧光后,再用锄头挖或用牛犁进行翻土的地。“懒火地”就是刀耕火种的地。新中国成立前,西盟佤族就是靠旱地来种植旱谷、小红米、荞麦、包谷等农作物来维持生存的。佤族种植旱谷、小红米、包谷、荞麦的文化丰富多彩,历史悠久,浸透着大量的原始宗教观念。种旱地主要靠火烧、矛点种、牛犁等工具。牛是从事耕种不可缺少的,很早就用于牛犁耕作,牛和佤族人民结下了亲密的关系,人们处处加以爱护。由于牛与劳作有关,在进行宗教活动时,才剽牛祭祀“司岗里”、龙摩爷、木依吉,牛头成了一种吉祥物,牛也被当作了一种神灵崇拜。旱谷是佤族的主要粮食作物,佤族神话传说中流传着的谷种的来源足以证明谷子对佤族先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原始社会中,佤族先民把教育后代如何珍惜粮食、如何种植农作物等传授给子孙后代,希望他们不能忘记这些最基本的、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并得以世代相传。因此,一旦遇到年景不好,天旱雨毁,颗粒不收,为了得到充足的物质生活,佤族先民便借助于“神灵”或“鬼神”,祈求赐予好年景,让谷子、小红米、包谷、荞麦等农作物丰收满仓。这样一来,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便产生了招谷魂等宗教祭祀,这些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作物及其相关的自然物便成了人们的崇拜对象。

农作物种植业的产生,使佤族先民的注意力普遍集中到与这些农作物有关的自然物上来,带来了与这些作物文化有关的各种崇拜活动,形成了具有农耕文化色彩的原始宗教。由于生产力低下,思维认识能力落后,对于种植农作物及其有关的自然现象只能通过幻想来认识和理解,于是产生了与种植农作物有关的宗教观念,人们对自然现象进行崇拜,山神、水神、树神、土地神、雷神、太阳神等出现了。随着种植业的发展,人们不但要崇拜自然,而且要改变自然、利用自然,要发展提高种植业技术,于是就产生了佤族祖先造万物的传说神话:木依吉、阿依俄造出了天地、河流、山川、风雨、太阳、月亮、田地、泥土、犁耙、镰刀、房屋、火、筛子、锄头等等。这不就是一个佤族农作物种植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吗?人们的想象始终以旱谷、小红米、荞麦、包谷等农作物生产为基础,从崇拜山川河流、日月星辰、土地树木到创造天地万物、田地工具,不仅把人们崇拜对象由物转移到人,而且反映了佤族种植旱谷、小红米、荞麦、包谷等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的过程。佤族先民种植农作物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神灵赐给的,而是通过人们的辛勤劳动、通过人们的努力实践得来的。

佤族祖先崇拜分为两种,一是一姓人的始祖,一是当代人所敬奉的父母和祖父母之灵。佤族对已故祖先的崇拜,不仅仅是对已故先祖们的一种纯粹的怀念和尊敬,更重要的是对祖先们在生产生活、血缘家庭教育、社会交往处世、抚育引导、护佑平安等方面为子孙后代所作出的滴血汗水和牺牲的一种悼念和敬仰。在恶劣的自然环境、贫乏的物质生活、众多的社会压力下,面对凶猛野兽、自然灾害、部落械斗等等,佤族祖先们一代接着一代,为了保护、抚育、教育、引导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够茁壮成长,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与猛兽和大自然作了艰苦卓绝、不畏艰难的斗争,想方设法创造有利条件。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食物、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他们不断开辟天地、发明创造,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正因为如此,人们在举行祭祀祖先活动或平时用餐、喝水酒,甚至在吃其他零食的时候等等,总是念念有词:“祖先们,走好啊!你们在土底下,好好保重!也要让我们儿女、子孙后代在人间过个安康吉祥的日子。让我们走好路,不误入歧途,不受伤害。”正是因为祖先们通过和自然进行搏斗,为后代创造了生产生活资料,提供了生存环境,同时,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做到“大凡教子有方,教子有成的人”,使原始家庭、血缘关系能守规矩、平等团结、和睦共处地发展,因此,人们把祖先神圣化,作为崇拜对象进行崇拜。

在原始的佤族社会里,人们吃、喝用的旱谷、小红米、包谷、荞麦等农作物要靠土地来播种养育、出土发芽、开花结果、成熟收获;吃饭、防寒取暖靠火、柴禾等,同时,火也会引发火灾、烧毁房屋、森林,甚至庄稼、人畜等;盖房住宿靠树木、竹林;解渴、洗东西等要靠泉水,打捞捕鱼靠河流,而河流也会泛滥,发生水灾等等,这一切的一切,无不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关,离开了这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人们必死无疑。因此,人们的观念中产生了对这些自然物的种种幻想和想象,把它们当做崇拜的对象进行祭拜。从而产生了土地神、山神、河神、水鬼、火鬼、林鬼等等。另外,佤族的宗教价值取向还反映在某些对自己生产生活有用的动植物上来。从上述来看,万物有灵的佤族原始宗教价值主要取向于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有关的自然物和人,他们往往把这些自然物当做崇拜对象,以通过祭祀这些被神圣化的自然物和祖先来解脱自然界带来的现实苦难。现在西盟虽然崇拜自然,具有浓厚的原始观念,但他们并不因此完全相信神灵的作用,而是依靠自己,依靠人的力量,发挥阿佤人的创造精神,发展生产,提高生活。在创造阿佤独特文化中,表现了人们的奋斗精神。阿佤人崇拜山、水、土地、雷、太阳、树木等,但他们并不害怕这些鬼神。由于地理条件、自然气候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很大,有时对生产生活有利,有时则无利有害。每当灾害出现时,人们往往挺身而出,奋不顾身,与大自然作斗争。这正是西盟佤族宗教信仰价值取向由神灵的力量转向人的力量的一大转变。

(二)西盟佤族原始宗教的社会意义

一是维系社会。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早期,佤族社会是被神圣化的。换言之,原始佤族社会的存在依据往往被说成是神圣的,而归其存在之合理性的说明,是由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来承担的,即由佤族社会中创造万物的神灵木依吉和阿依俄来操纵一切。这一点,可以从佤族宗教活动中得到印证。

二是提供意义体系。在传统佤族社会,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是人们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手段。宗教为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日月星辰的运转、四季的更替、各种自然灾难,人的生、老、病、死,人生的凶、吉、祸、福以及社会秩序——财富、力量和权利的等级,提供了一种论据,为人提供了一种基本的世界观。

三是影响、约束人的观念和行为。在佤族传统社会中,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承担着整合社会价值观的力量。佤族先民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主要来自宗教。佤族原始禁忌对整个佤族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这些与宗教观念、原始崇拜紧密相关的禁忌是佤族先民日常言行、生产、生活、婚姻、饮食、生育、殡葬、服饰、节日、礼仪等方面的基本指导和主要评判标准。

一言以蔽之,原始宗教在佤族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方面具有垄断地位。它不仅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秩序,而且论证着整个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与此同时,又在政治、教育、道德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佤族宗教禁忌,是人们从事生产活动、进行相互交往以及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万物有灵的佤族原始宗教必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身。那么,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佤族原始宗教,还具有它在传统社会的那些价值与意义吗?

作为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佤族人民,已经“以理性的、此岸的天命取代了非理性的、神意的天命”,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佤族人民不再需要木依吉神和阿依俄神作为说明自己存在之合理性的帷幕,佤族社会从神圣化或宗教化,逐渐变得非神圣化即世俗化,祭拜“司岗里”、龙摩爷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了祈求神灵赐予吉祥安康,而已经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习俗。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科学理论已浸透佤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佤族人民对社会的看法及日常生活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万物有灵不再能够为全社会提供共同价值准则与基本世界观。由于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和人的认识结构的改变,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也变得多元,判断其对错是非的是法律。因此,原始宗教的那些禁忌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只局限于个人,不再具有普遍的社会约束。诸如在祭拜“司岗里”、龙摩爷等祭祀活动中,除了魔巴和随行举行祭拜仪式的人外,多数在场的人都是处于一种好奇心而前来观望的,他们并非必须守约于祭拜仪式的相关规定。

尽管这些重大的变化使得佤族原始宗教的价值和社会意义逐渐衰落,但是,由于它们主要是体现在精神上,在现代社会中仍然能够体认出传统、原始的价值和意义。

原始宗教在现代社会虽然丧失了某方面的价值,但它并没有被其他意识形态或文化形态所替代,如:佤族的思想观念中,还一直认为木依吉、阿依俄等“鬼神”左右着人们的生产生活、饮食起居。这是因为,原始宗教独具的价值和意义在今天更加凸显。由于现代社会的结构日益复杂,为人提供的各种机会增多,致使人的欲望增多,竞争也增多,因此,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可能影响人的生活的因素也越来越复杂。此外,科学并不能够解决人的存在问题,因此,原始宗教的“宗教价值”反而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单面化、非人化、非情感化,由于人与自然的疏离,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而得到强化,由于物质生活丰富与精神生活贫乏的反差而得到强调,由于现代社会给人带来的孤独感、冷漠感而更为人所需要。原始宗教在现代社会转向加强了对道德的强调,尤其是强调宗教与整个社会相同的规范与价值取向,由于个人的身份趋于复杂化,在这种状态下,宗教的认同价值得以加强。原始宗教的这种价值与社会意义尤其对于社会中的孤独者、社会地位低下的民众等更具有重要意义。宗教是否具有某种永恒的价值和意义?舍勒(M。scheler)说,宗教是“人的头脑和灵魂的一种基本天赋”。贝格尔(p。Berger)认为,人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不只是寻求生存的手段,他也关注生存的意义,而且是在最深层次上寻求生存的意义。

总之,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在西盟佤族先民的思想观念中已根深蒂固,在佤族社会的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中都带有神灵或鬼神的烙印。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离奇古怪的崇拜现象和崇拜对象,支配着他们的精神世界。如今,西盟佤山独特的人文景观、自然风景、风土人情和神奇迷离的宗教文化已经吸引了不少中外有识之士和游客。作为一种最古老而又原始的西盟佤族原始宗教信仰,它所隐喻的价值取向、宗教价值和社会意义,应该是值得我们子孙后代去探究、思考和评析的问题。

(作者单位:普洱市西盟县广播电视局)

浅谈西盟佤族神话与宗教习俗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运用

谢佳学

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是世界佤族文化的发祥地和荟萃地,是阿佤山的中心地区,是全世界佤族共有的心灵家园。西盟佤族从20世纪50年代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跨入现代社会,由于社会形态的直接过渡,使这片土地上古老的原始神话、宗教习俗和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此,西盟在人们的眼中古老而又神秘,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和科研价值。

一、西盟县在旅游业中利用神话与宗教习俗的情况

阿佤人与其他民族一样,从原始社会中走来,当其他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对神话与宗教习俗渐渐淡忘时,阿佤人却像昨天走过的路一样,将其清晰地留在了脑海中。佤族没有文字,靠口耳相传的形式记录着本民族的神话与宗教习俗,印刻着原始社会末期的佤族先民对自然和人类的认识痕迹,内涵非常丰富。当时,由于生产力极度落后和科学知识的缺乏,佤族先祖不能正确地理解自然现象和各种灾难,从而产生恐惧心理,就用自己所能理解的方式去诠释万事万物,祈祷神灵能够保佑人们:山洪不要暴发、大地不要颤抖、雷火不要出现、谷物不要受灾、保佑人畜平安,祈盼神灵帮助人们主宰世界。因此,佤族的神话与宗教习俗和生产生活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成为阿佤人认识世界的唯一规范,阿佤山也就成了人神共居的神奇家园。

(一)西盟县佤族神话、宗教习俗概况

西盟县佤族最崇拜的是大鬼“木依吉”,佤族人民把他看做是创造万物的“鬼”,认为他创造了世界,并赋予动植物和人类各种不同的机能。他似光、似水、似空气,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开天的达路安,辟地的达利吉,管地震的各拉日姆,掌管打雷的达阿撒,佤族先民古时候的领导克里托,都是木依吉的儿子,他们分别掌管不同的职能。为了使司职各种职能的鬼神保佑人们健康、平安,需要针对不同的鬼做不同的祭祀和朝拜活动。佤族剽猪、剽牛和猎人头,都是为了供奉木依吉,敲木鼓是请木依吉听到声音下来接受奉献,新房子落成还要搭竹凳请木依吉坐着观赏阿佤人跳舞,使木依吉和众鬼神快乐和高兴,祈求他们帮助人们摆脱自然和疾病所带来的各种灾难。可以这样理解,佤族的绝大部分神话与宗教习俗体系是围绕着木依吉神展开的。

西盟佤族的神话中始终贯穿着善恶评价,给人以明晰可感的伦理教训。诸如《司岗里》中记述:“雷神(达阿撒)和妹妹彩虹(牙董)发生了性关系,致使村子遭到洪水的冲毁,谷物受灾,使人们生活在痛苦之中,兄妹俩见此十分羞愧,从此,雷神上了天,在即将上天的时候告诫人们以后不能像他一样,否则会遭到他一掌劈死;彩虹妹妹无地自容地钻到土里,发誓永不相见,只是在雷声响过、雨过天晴的时候偶尔可以看到。”这一神话形成了佤族同姓之间不结婚的习俗并一直流传下来,使该民族的人口得到生生不息的优质繁衍。在当时的原始社会就利用自然现象来规范人们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观念,与当今科学的生育观不谋而合,在种族的生息繁衍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在《司岗里》中记叙得很多。

西盟佤族自治县的佤族崇拜的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在他们的观念中,一草一木皆有灵魂,山有山鬼、路有路鬼、水有水鬼,无故去打扰它们是会遭到报应的。所以,佤族很注意处理自然与环境问题,不随便乱砍滥伐,如砍树时要在树桩上根据树的大小放上相应大小的石头,意为已经给“腔秃”钱,树的灵魂才会放心地离开,特别是砍红毛树做木鼓,还要鸣枪驱赶树的灵魂。对旱谷崇拜到了五体投地的境界,把同伴珍贵的人头敬献给尊贵的神灵,希望“司欧布”能管好谷物,让谷物很好地生长,成为人们生活的依靠,所以崇拜它、祭祀它。动物崇拜中最突出的是对水牛的崇拜,人们用心爱伙伴水牛的头敬献神灵,并把它供奉到圣地,以此希望得到神灵的保佑。

在《司岗里》中还有这样的记述:“苍蝇吐唾液、小米雀用黑线缠嘴帮助人们凿开山洞,帮助人们从司岗里出来;大树要压死人,蜘蛛不让树砸死人类,用打赌的方式把堵在洞口的大树赶走,帮助人们扫清洞口的障碍;老虎等在洞口等着要吃从司岗里出来的人,老鼠咬了老虎的尾巴,老虎负痛逃跑,帮助人类从司岗里出来。”所以佤族从古至今对小米雀、蜘蛛、苍蝇、老鼠等都心存感激,让它们和人一起生活而不去伤害它。每年都要举行的节庆活动都与宗教、祭祀有关,如新水节、木鼓节、新米节、接新火节等都和神话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和开展的祭祀活动很多。佤族的先民们希望借助神话与宗教的力量来解释、协调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关系,克服对自然和生老病死现象的恐惧。

在西盟县,传承和保护神话与宗教习俗最有功绩的是“魔巴”。魔巴是最有知识、最有学问和擅长做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他们往往在盛大的节日里,以念咒语的方式,将大量神话与宗教习俗融进传说中而得以传承。如《司岗里》中,把神话宗教习俗、伦理道德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来传述天地的形成、人类的诞生、动植物的形成等。

总之,佤族的神话与宗教习俗很多,而且具有鲜明、独特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与其他民族的宗教与神话有较大的区别,而这些奇特的宗教与神话传说满足了当今社会的人们渴望了解人类初原的愿望和需求,是人们了解原始社会和开发旅游产业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

(二)旅游业中神话与宗教习俗的运用情况

丰富的神话与宗教习俗是西盟县最有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之一,在旅游开发打造中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注入丰富的神话与宗教习俗资源,可以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强西盟县旅游对外界的吸引力。因此,自2004年以来,西盟县利用神话与宗教资源开发打造了一批旅游产品,主要有:中国佤族木鼓节、世界佤族文化保护区、木依吉神谷、龙摩爷圣地、司岗里佤族村庄等旅游产品。

中国佤文化保护区:标志建筑主要有寨心桩、古榕树迎宾、祭祀桩等。佤族寨心桩是寨子村民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同心同德、维护山寨利益、与山寨共存亡的标志,因此,把佤族寨心桩作为中国佤文化保护区主体标志性建筑,意为到了这里,就到了佤山的中心地区,进入了佤族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用寨心桩和象征最高神灵木依吉经常驻足的古榕树为主体景物,来迎接四面八方的宾客。这里,把神树、寨心桩、祭祀桩等成功地运用在了景点建设上,建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民族特征的景点。

木依吉神谷:传说中人类从司岗里出来后不久,只能采摘野果充饥,后来慢慢学会了狩猎,但是由于没有精良的捕猎工具,许多动物受伤后仍可以从容逃生。人们发现动物受伤后总是往同一个山谷中逃去就能很快痊愈,他们认为这就是创造万物的木依吉居住的地方,是木依吉帮助了动物才会这么快就痊愈。后来人们就像动物一样,每当重大灾难降临或不能解决的困难出现时,就到山谷里请求神灵的帮助,后来,这里成了佤族民众心中的圣地——木依吉神谷。为此,在木依吉神谷的建设上,把现实和神话传说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游客穿梭往来于现实与神话传说之间,自己去定位神秘、万能、创造并主宰万物的木依吉形象,同时把司岗里传说、江三木落的故事、安木拐与水牛的故事、木鼓的传说等用崖画的方式展现出来,让游客在游览景点的同时,能够充分地了解博大精深的阿佤文化。该景点将最大的鬼木依吉和许多的传说成功地运用在景点上,达到较好的效果。

龙摩爷景点:“龙摩爷”是佤语发音,意为圣地。传说在很久以前发生的一次洪灾中,许多动植物和村寨都被洪水冲走,一天,幸存下来的佤族女始祖安木拐一不小心又掉进了洪水中,水牛奋不顾身跳进洪水中把安木拐救了出来,安木拐与水牛结成了好朋友。以后,水牛又多次无私地帮助安木拐以及人类做了许多好事,水牛成了人类最有力的助手。水牛在自己即将去世之前,还是放心不下安木拐,用打赌的方式让人们许下了“人要吃水牛的肉、牛头必须供奉起来”的诺言。后来人类为了实现对水牛许下的诺言,思念死后都在想如何帮助人类的——水牛,就吃水牛肉,并把牛头当做图腾供奉在龙摩爷,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时就到龙摩爷去寻找水牛的灵魂来帮助人们。随着岁月的增长,龙摩爷里的牛头越来越多,成为宗教祭祀活动神秘的场所。该景点的成功在于将神化传说故事形象地展示了出来,龙摩爷成为游客到西盟后必到的景点。

木鼓节:是佤族最盛大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在佤族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中,木依吉是佤族传说中最高的神祇,是主宰宇宙万事万物的至尊,而木鼓又是人与木依吉交往的媒介,是阿佤人与神灵对话的通天神器。

每年的4月11~13日都要举行盛大的木鼓节,期间要举行热闹隆重的拉木鼓、剽牛祭拜司岗里、朝拜龙摩爷、民风民俗展示、民族歌舞表演等系列活动。届时浑厚悠扬的木鼓声响彻佤山,整个佤山沉浸在人与神相互交流的快乐中,人们和着欢快的鼓声,踏歌起舞。游客们在这里忘记身份、地位、年龄、种族的差异,参与其中,洗涤一年来的疲惫和伤痛,把一年来的喜、怒、哀、乐告知神灵,祈求神灵保佑来年风调雨顺,粮食丰收,人畜平安。现在,西盟佤山把木鼓节一直沿袭下来,用敲木鼓的方式演绎成感谢心中的恩人,感谢帮助佤山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人们。

除此之外,在剽牛、祭祀、歌舞节庆活动等方面处处都有神话与宗教习俗的影子。

二、运用神话与宗教习俗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思考

旅游资源不仅仅指自然资源,而且还包括人文旅游资源,神话与宗教习俗属于人文旅游资源范畴,是无形的文化资源。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而旅游则为文化的传承、保护提供了展示的平台。目前,西盟县在利用民族神话与宗教习俗的过程中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得到了县内群众和广大游客的一致认可,其作用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开始显现出来。当前,如何更好地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与宗教习俗来吸引游客,发展旅游经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有必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使之更好地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服务,因此,在旅游产业的开发过程中,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佤族文化研究机构,全面挖掘、收集、整理民俗文化。由于佤族没有文字,很多有价值的神话传说、宗教习俗等优秀的民族文化只能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承下来,这些神话与宗教习俗容易变形、失真,甚至消失,如果不加快收集、整理、保护、研究,许多有价值的文化资源可能从此就会离我们而去,也就谈不上在旅游业中的运用。

西盟县自实施“阿佤文化兴县”战略以来,全县上下兴起了佤文化研究、交流的热潮,并开展了许多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如四届中国佤族木鼓节的成功举办、摄影大赛、新闻异地采访、歌舞演出、黄金周活动安排等,对宣传西盟、推介西盟产生了良好的效应,外界对西盟的认识从根本上得到改观。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带动了西盟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了阿佤文化兴县战略的实施。但是,这些举措还远远不能满足阿佤文化兴县战略的需要,阿佤文化兴县战略需要厚重的文化积淀,需要把神话与宗教习俗提升到理论层面,来指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否则,永远只会有学术价值和科研价值,资源优势转变不了经济优势。为此,成立佤族文化研究机构刻不容缓。机构设置中应囊括相应的歌舞、建筑、农耕、饮食、祭祀、茶俗、神话、宗教习俗研究等相关的内容,保证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拿出成果,以此来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指导相关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保证阿佤文化兴县战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2.营造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旅游环境,丰富旅游形式。西盟县城是一个生态环境较好的边境小城,被许多专家称为“中国生态第一城”,县城周围原始森林环抱,美丽的勐梭龙潭和县城相依相伴。游客到西盟后对优美的自然景观赞不绝口,但也惋惜县城的建筑没有和民族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县城没有什么过多的区别。从游客的角度看,游客游览和自己生活的环境没有什么区别的地方对他们是没有吸引力的,利用铺天盖地的宣传诱导游客来旅游消费,会使游客产生“不去时感到终生遗憾,去了后感觉遗憾终生”的负面效应。

外出旅游就是要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游客每到一个地方,首先看到的是建筑风格和民族服饰,然后接触到民族语言、生活习俗、风土人情。为此,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建议把传统的建筑风格尽量展现出来,如:县城建筑采用“穿衣戴帽”的方式尽可能地补救,在屋顶上可以把传统的吉祥鸟——燕子雕刻上去,还可以考虑把神话传说中的家神阿依俄木雕也展现出来。县城的商店、宾馆、酒店、饭店等都统一采用佤语名称,宣传动员全县人民尽可能穿戴民族服饰,特别是窗口行业,规定必须身着佤族服饰。县城周围村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民族特色,如:建筑、歌舞、服饰、饮食等生产生活习俗,利用这些村寨的榜样和影响慢慢地扩展延伸。通过不断改善旅游环境,让游客从中亲身感受到与众不同的佤族风情,从而让浓郁的民族风情、宗教习俗活动成为西盟旅游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3.加强宣传营销,扩大知名度。当代,宣传营销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人们的认识,并被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当年“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已经在市场经济冲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以原始社会文化为主要旅游资源的西盟,当年一首《阿佤人民唱新歌》唱遍了大江南北,让全中国的人们知道了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生活着一个勤劳善良的民族。但是,把旅游当做支柱产业加以培植的今天,这些名气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宣传促销体系。现代旅游营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营销,必须在宣传营销的策划、资金的筹集等方面措施到位,保证宣传营销的顺利实施,改变“只生产、不销售”的传统观念。

宣传营销的方式很多,特别是以办节庆的方式进行宣传营销,得到了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可。但是,节庆能否有强盛的生命力,能否长久地举办下去,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是必须认真考虑的。衡量节庆成功与否的共同特点是看定位是否准确,看是否得到当地人们的真心喜爱、支持、认可并广泛参与,看游客和嘉宾人数的比例,看投入和产出的比例(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

西盟的神话与宗教习俗为内容的节庆活动很多,在办节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后,在此基础上应充分考虑和研究改进办节方式,有效地发挥节庆的功能,扩大宣传营销效果。

4.扩大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独立的、不依靠其他旅游发达的市县而单打独斗,闭门造车,要想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为此,我们必须和周边旅游产业发达、旅游体系成型、客源市场稳定的市县联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互相借鉴成功的经验,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总之,只要认真研究和提升神话与宗教习俗素材,用科学的发展观、世界观、价值观来甄别宗教与神话传说。可以预见,宗教与神话传说将为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

(作者单位:云南省西盟县旅游局)解析佤族人名中“岩”与“娜”的起源解析佤族人名中“岩”与“娜”的起源[*1]岩嘎佤族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其发展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了。在发展进程中,由于历史、自然条件,居住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也都不一样。这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佤族文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性。这里就佤族人名中常见的“岩”与“娜”字的起源,做一个简要的说明。或许对佤族文化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历史的因素

佤族在发展过程中,可以说每个地方发展的程度都各具特色,因而造成了佤族文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性。在佤族姓氏的区别中,从佤族语言的角度讲,同一个姓氏都有一个相同的称谓,不同的姓氏都有不同的称谓,这是佤族姓氏中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从汉语的角度讲,根据佤族群众居住的环境和地域的不同,同是一个姓氏的佤族则出现了多种不同的称谓,而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是历史造成的。

佤族在发展进程中,由于各个地方发展的历史条件、经济社会状况不一样,对佤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产生了在一些地方佤族的人名中,凡是男性都带有“岩”字,凡是女性都带有“娜”字的现象。例如在云南省普洱市的西盟县和孟连县,这些地方的佤族群众中,绝大多数人名中都带有“岩”和“娜”这两个字,这是为什么呢?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这些地方佤族群众的观念相对比较落后,通晓汉族语言文化知识的人比较少,使这些地方还依然保留着原始、神秘、古朴的民族文化——佤族文化。当时,由于佤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如何书写自己的名字,这成了生活中的一道难题。自从汉族文化传播到佤族地方后,这个问题就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在为这个问题得到解决感到高兴的同时,还存有一些遗憾。当时,懂汉语的佤族比较少,而一些汉语教师对佤语一窍不通。所以,在佤族群众送自己的小孩到学校接受汉语文化教育过程中,特别在登记新生姓名的环节时,老师把佤族学生的名字翻译成汉语,由于发音不准确,因而产生了人名中带有“岩”和“娜”的现象。因此,可以说出现这种现象,是语言差异和文化落后的结果,是历史的因素。

二、发展的因素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讲,在佤族群众的人名中产生“岩”和“娜”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讲是社会发展滞后因素带来的后果。为什么这样说呢?在佤族这种民族的语言里,这里所谓的“岩”与“娜”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词语。但是,如果从语音的角度分析,“岩”与“娜”字,在佤族语言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把佤语译为汉语时,因为译音不标准而产生的。而在这两个字的音译中与佤语比较接近的表述:“岩”的发音应该为“ai-—轻声”或写成“埃”(ai-—轻声);“娜”的发音应该为“nan-—轻声”或写成“楠”(nan-—轻声)。在佤语中“埃”(ai-—轻声)字的含义与汉语中的一词多义是一样的道理,其意义:一是排行中的老大,特指男孩子;二是亲昵的称谓,相当于汉语里的“阿强”中的“阿”、“小张”中的“小”字等的作用,特对男子的称谓。三是修饰作用,对男子所谓的“姓名”中“名”起到修饰作用。然而,在佤族这种民族中人名一般都不带姓氏。因为他没有自己的文字,只能用口头传承自己的文化,以口头的方式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并代代相传。因此,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佤族群众对自己的姓氏都了如指掌。那么,佤语中的“楠”(nan-—轻声)又是什么意思呢?“楠”(nan-—轻声)在佤语中的含义:一是一种亲昵的称谓,特对女子的称谓,二是修饰作用,对女子所谓“姓名”中的“名”起到修饰作用。

佤族中有一个传统而普遍的起名方式(有些地方还沿用至今),在给刚刚出生的孩子起名字时,最常用的方式有:第一,“排行 属相(名)”。例:“埃来”(岩来)、“埃门”(岩门)中的“埃”是排行,“来”、“门”是属相,即:出生的日子。第二,“排行 押韵(名)”。例:“埃来”(岩来)、“尼斋”一词里,在佤族语言中“来”与“斋”是押韵或是比较顺口的。第三,“排行 属相 父名”。例:“岩来门”中,“岩来”是这个人的名字,“门”是他父亲的名。

有的人说,佤族没有姓氏或认为“岩”与“娜”就是佤族的姓氏,这些都是一种片面、错误的观点。对佤族的姓氏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佤族姓氏文化。佤族是有姓氏的,只不过在名字中没有体现出来而已。但是,在佤族人民的现实生活中,姓氏的界限是分明的。佤族虽然没有自己的文字,但是佤族人民通过口头的方式传承佤族文化,使原始、神秘、古朴的佤族文化深深印在了人们的脑海中,对于姓氏文化的传承也是如此。

佤族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在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下,佤族地区的各项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传承佤族文化的同时,逐步接受了汉族文化。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佤族为孩子起名的方式也逐渐趋于汉族的起名方式。而这种情况,只是在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佤族群众或佤族知识分子中出现。在农村边远、贫困山区里,绝大多数还是沿用佤族传统的起名方式。但是,在译成汉语时有些地方却带上了“岩”与“娜”字。所以说,佤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也是“岩”与“娜”在佤族名字中产生的因素之一。

三、观念的因素

不论在任何时候,谈到人的思想观念,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决定一切的重要因素。思想观念解放的程度如何,决定着一个人发展潜力如何的问题。佤族的人名中,之所以至今还存在着带有“岩”与“娜”字的现象,这是观念问题在起作用的结果。

有些人认为,凡是佤族其名字必须带有“岩”或“娜”字,才是具有佤族的特点,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产生这些观点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说明这些人对佤族的文化渊源不是那么清楚。对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我们要通过加大佤族文化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加深对佤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在佤族姓氏文化方面。

有些地方的佤族,在给孩子起名字时,至今为何仍然离不开“岩”或“娜”字呢?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一是对佤族文化没有深入地了解,以为使用“岩”与“娜”字,就是弘扬佤族文化。二是在一些文化落后、观念滞后的佤族群众之中,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落后地方的佤族群众中,因为汉族文化的知识水平低,对于“岩”或“娜”的理解都还处于模糊状态,根本就不知道“岩”或“娜”是从何而来,是个什么东西?认为别人给自家的孩子起名时,一般都带有“岩”或“娜”字,他(她)也就跟着起,并使用了“岩”或“娜”字。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也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为自己小孩起“学名”时,带上“岩”与“娜”字是个什么意思,他们自己都不清楚,也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思考。而要转变这种观念,就必须从转变这些欠发达、落后地方的佤族群众的观念,从发展汉族文化教育事业入手,提高佤族群众的汉族文化素质。所以说,佤族群众的观念问题,也是“岩”与“娜”存在的因素之一。

四、习惯的因素

在佤族人名中出现“岩”与“娜”字,这里除了历史的、发展的和观念的因素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习惯”。在有些地方的佤族群众中,对于“岩”与“娜”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东西,习惯了便成自然,这句话在这里得到了验证。

从“岩”与“娜”字在佤族的人名中出现以后,便成了一个专用名词,并且在使用“岩”或“娜”这两个字的佤族群众头脑中,“岩”或“娜”成了非用不可的字眼,成了为孩子起名字时不可遗忘的东西,以至于代代相传下来。这种现象,将随着这些佤族群众汉族文化素质的提高而发生新的变化,使佤族的起名方式逐步走向规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能避免“岩”与“娜”在人名中频率比较高的现象。

综上所述,在佤族群众中存在“岩”与“娜”替代“姓氏”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是佤族群众人为造成的,而是由于历史的、发展的、观念的和习惯等因素造成的。

(作者单位: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