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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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阳羡赠屋

苏轼一生宦游四方,而多在东南地区。他曾做过杭州通判,后又知杭州;乌台诗案后贬居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市),后又量移汝州,其后又上书“乞居常州”,在其谢表中更有“买田阳羡(今江苏省宜兴市),誓毕此生”之语。晚年自儋州(今海南省)北归,又卜居阳羡。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苏轼自儋州遇赦北归,暂住阳羡。阳羡一带的士大夫因苏轼曾是“罪人”而多不敢与之交友,只有士人邵民瞻从学于苏轼,而苏轼也很喜欢邵民瞻这个小知识分子,二人相处甚好,时时拄着拐杖走过长桥,以寻访山水为乐。邵民瞻替苏轼买了一处住宅,花费五百缗(mǐn,串铜钱的绳,每串一千文为一缗)。苏轼“倾囊仅能偿之”,即花尽了所有的积蓄。苏轼择吉日搬入新居,十分高兴,当夜与邵民瞻月下散步,偶然走到一个小村落,听到有妇人哭声甚哀。苏轼倚杖倾听,说:“奇怪啊!怎么哭得这么悲伤啊!难道是有太难于割爱之事触动了他的内心?我要去问个明白。”于是他就和邵民瞻推门而入。进去一看,原来是个老太太。见苏轼进来,这个老太太照样哭泣。苏轼问她:“你为什么这么悲伤啊?”老太太说:“我家有一所住宅,相传已有百年,历代都不敢动,以至传到我这一代。但我的儿子不孝,就把它卖给了别人。我如今搬家搬到这里,想起我家那百年老屋,一旦永远和它告别,能够不痛心吗?这就是我今天痛哭的原因。”苏轼听完老太太的哭诉,也深为其悲伤。苏轼就问老太太的故居在什么地方,原来苏轼花五百缗所买的房子正是老太太家的祖屋。苏轼再三宽慰老太太,并对她说:“你家的旧居正是我所买的房子!你不必过于悲伤,现在我将把这所住宅归还给你。”遂即让人取来房契,当着老太太的面将其焚烧;又叫来老太太的儿子,让他第二天就把母亲接回旧宅居住,竟然分文不取,即将房子白白送还给老太太。

苏轼将买来的房子白送给了原来的主人,在宜兴已没有了住所,于是又回到了毗陵(今江苏省常州市)。因其在宜兴买房已花完了全部积蓄,到常州已无钱买房,而是借用顾塘桥村民孙氏宅暂时居住。同年七月,苏轼即病逝于这借住的房子里。

苏轼将其倾囊所有买的房子无偿还给原主,而自己宁可搬家借房暂住,的确表现了他的宽厚仁慈之心和豁达忘我的高尚风节。此事发生在苏轼生命的最后时期,世人多不知此,此事只在常州传诵。后由费衮在其《梁溪漫志》一书的《东坡卜居阳羡》中记录此事,因此得以传后。